年华

痴狂罂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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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夏天又结束了。已过中秋,然而南方的气候,让人后知后觉,以为夏季尚在流连。

    这是个告别的季节。不停地聚会,然后分开,大家奔向不同的城市,开始新的校园生活。应当是新的开始,在我心里,却有一种结束的意味。一切成了灰烬。灰飞烟灭。

    一直很害怕告别。然而整个生命中,一直在告别。告别一些人,告别一些事,告别某种心情,告别昨天,告别青春年华。

    慢慢地让自己变得冷血起来,对一些较不相干的人。把自己和别人隔离了。不要有太多的接近,就不会有太多的欲罢不能。不要付出太多的情感,就不会有太多的伤感。不要有太多的得到,就无须面对太多的别离。

    这次毕业的时候,我连毕业照都没有去照。在这班级里,我甚至只知道少数几个人的名字。毕业晚会我也没有去。好像也并没有多少人通知我。据说,场面感人,有学生和老师相拥而哭的镜头。在我想来,却觉得矫情。

    有时候对自己现在的麻木、冷酷和孤僻,感到微微的震惊。记得97年的夏天去北京,旅程结束,要离开首都机场的时候,我竟然就落泪了。现在想来,免不了会嗤笑那时的自己。

    年华易逝。曾经的天真纯情,竟不复存在。

    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不会长大,永远会是那样。读小学时,觉得中学好遥远。读中学时,又以为永远不会到上大学的那天。上了大学,又无法想象将来出来工作的局面。更无法想象自己总有一天要像母亲那样,结婚、生儿育女。

    十三四岁的时候,一直想着快点长大,说的话可以像大人一样有分量,可以像大人一样自由,可以光明正大地谈恋爱。十七八岁的时候,还根本无法想象女人们怕老怕被问起年龄的那种心境。然而二十岁的我,竟开始有了怕老的心。有时候因为熬夜,眼角有了点皱纹,我便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抚着细纹,生怕它从此驻留生根。终于明白皱纹是多么可怕的东西。香烟、熬夜,滋养着它们生长。

    有人说,当一个人开始常常地陷入回忆中,那么他就是老了。我的生理年龄确实是年轻着的,但却确确实实常常地陷入回忆中,想起这样那样的人和事。偶尔免不了觉得自己似是迟暮。

    曾经不似现在。曾经我有好多好多的朋友。热热闹闹的。和谁都很好,没有特别好的。哪些日子和其中哪几个人疏远了,我也并不觉得有何不快。我还有很多很多朋友。我是那么热情开朗的女孩。

    后来chelsea来了。在我初三的某一天。那个个子小小,眼睛大大的短发女孩,穿着背带裙,带着甜甜的笑容来到了我的身边。我也很灿烂很友好地对她笑。我还记得那节课上的是英语。她没有英语书,我把我的推到中间,和她一起看。因为,我是那么热情开朗的女孩。

    全班一起读单词的时候,她怯怯的,声音很小。我想,这真是个乖巧腼腆文静的女孩。那时还以为她是不是英语不够好,所以不好意思读出声。后来才知道,她在孟加拉待过两年,与我们这些国内的初中生相比,她的英语好得不得了。

    我们的友情迅速地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进进出出,如影随形。渐渐熟稔,也渐渐原形毕露——她并不腼腆文静,我也不是什么淑女,两个都是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人。

    我们在上课的时候一起写信。她写她的,我写我的。不知道那时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信可以写,一封接一封,每节课上都奋笔疾书。有时候一天写七八封信。也亏得那时候我朋友多,要是现在,想写都不知道写给谁。

    体育课的时候不去上课,躲在学校的小卖部里。我们和老板、老板娘都混得很熟。记得有个夏季午后的体育课,我躲在小卖部里,一支接一支地吃“和路雪”一共吃了七八支,可似乎一直都不解渴。chelsea和老板娘目瞪口呆。

    我和她还常做的事,就是在每个周末去溜冰。在一个铺着木地板的室内溜冰场。是她教会我溜冰的。那时还幼稚的我曾偷偷地想过,如果哪个男子教会我溜冰,我就做他的女朋友。没想到教会我的,是个可爱的女孩。我们总是两人围成个圈,不停地转啊转啊,转得头晕目眩,天昏地暗,然后一起放肆地笑,放肆地倒在地上

    我们彼此无所不谈,甚至她的私人信件都寄放在我家里。在她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好朋友”那种不只停留在表面的好朋友。也是在她之后,我开始变得没有朋友,那种看似亲密热情客套,实则并不交心的朋友。

    那一年里,我慢慢孤僻起来。懒得去应付一些浮于表面的交际。曾经以表面的热情维系着友谊的“朋友”也渐渐疏远。

    有一天,她告诉我,她们家要移民去加拿大了。大概就在中考的那段时间。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苍凉的孤独,觉得她如若离开了,我便一无所有了。到那个时候为止,我还从来没有,从来没有面临过如此遥远的“生离”远得太难以见面,远得几乎像“死别”

    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在溜冰场里。下个星期她就要去香港面试了。要去一周。离别越来越近。在她先离开溜冰场回去准备行李的时候,我哭了。

    那天,身畔有个男子一直在安慰我,海阔天空地逗我开心。是个常常穿着一身黑衣的,溜起冰来挺帅气的男子。那日的泪水,在他的安慰中不知不觉风干。就因为那样,后来的一小段时间,我还稍稍地迷恋上了他。但又过了一年再见到他,我却一直想不通,当初自己为何会对他心动。原来他那么矮小,我却以为他高大,原来他那么娘娘腔,我却以为他充满男子汉气概。又过了几年,听说他得了梅毒。

    原来人在脆弱的时候,都成了瞎子聋子。洒在头上的雪花,都会当成是艳阳。

    chelsea走了。我们用各种方式联络。一开始,我还给她写信。很长很长的信。曾经有两三次都用了十几二十几张的信纸。然而,我们毕竟隔得太远了。我们的友情不会因距离而结束,而距离却实在会让许多事情面目全非。

    那时我就想,我不想再要好朋友了。离别太伤感,我宁可从来不曾拥有。

    然后,lolo出现了。有些人,是上帝特意派来改变另一个人的生活的。lolo就是上帝安排给我的这么一个人。“好朋友”已经不适合用在我和她之间。我们不知道我们之间的情谊是什么。常常会向人描述,高于友情,低于同性恋。但其实我已无法用言语描述我和她之间了。或者,更高于同性恋,而不是同性恋。我们在彼此的世界里,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除了爱人,我们之间什么都可以共享。无论事大事小,我们都会诉与彼此。我们之间近乎完全的透明。没有人能比我们更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许多心事和心情,不言而喻。彼此对对方的宠溺、信任、宽容和依赖,无法衡量。

    我们像一家人,喜怒哀乐不必掩饰,有时候厌恶对方的某些言行,也直言不讳。没有猜忌,没有客套,不必担心不好意思,不必担心被嫉恨。

    我们每天有说不完的话,从早到晚一句不停。我们一旦要分开,比情人之间还要依依不舍。

    我们一起上课,一起旷课,一起抽烟,一起讨论某个男人或女人,成绩一起进步,或一起退步。甚至她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一定要拉着我一起,她从不当我是电灯泡,因她从不忌讳在我面前与男友亲热接吻,迫得曾和她在一起过的每个男子也都很习惯我的存在。

    我们把钱拿出来一起花,花完我的花她的,用完她的用我的。一起挥霍,再一起节省。

    粗枝大叶的她,会把很多事放心地交予我安排,会让我帮她拿主意。而很奇怪的,无论我有多痛苦多伤心,一经她几句安慰,总会风平浪静,把事情都看开。

    学校有人正儿八经地传出流言,说我和她正搞同性恋。哈哈大笑过后,我们不避嫌,反而交往更甚。

    尚且纯真而孩子气的时候,一次学校运动会,我们逃了出来,躲在了游乐场里。那时候不是节假日,游乐场里一个人也没有。我们躲在“企鹅”的肚子里谈天说地。后来被发现了,被赶了出来,就转移到了秋千上吹泡泡。后来还在离秋千不远的地方,看到一个猥琐的男人站在墙角自慰。彼时的我还以为他是在小便。是lolo告诉了我真相。

    后来,再逃课的时候,我们不曾再躲去游乐场了。我们去大大小小的咖啡厅、酒吧。晚上的时候,打扮得一身妖艳到迪厅,旁若无人,我们的眼里只有对方,忘情地在疯狂的音乐中对舞。当抬头拨开乱发时,总能发现身边围了一群的男人在起哄。lolo最厌恶这些人,总是在我还未反应过来时,拉起我的手,闪到另一个人少的角落,继续狂舞。

    现在不只一两次地怀念起这些日子。现在即使去游乐场,去咖啡厅、酒吧,去迪厅,也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感觉。没有了那种逃了课出去玩的兴奋与快乐。如今坐在咖啡厅里的时候,我们总是回忆着从前,然后讨论,为什么快乐越来越不容易?

    然而我和她的情感是与日俱增的。从认识到现在,我们总是在说一句话:人生得此知己,夫复何求。

    上帝安排了lolo给我,也就让她带着我生命里另一个重要的人出现了。我至爱的人。带给我最多最深最刻骨的喜怒哀乐的人。他是lolo的堂兄。如果不是lolo,我不会认识他。如果不是lolo,我和他更不会相恋。

    由此,我的生命,开始带出很多故事。我的性格,开始与前不同。

    我一直走下去,一直走下去。失去很多,也在失去间开始拥有新的东西。告别很多,也在告别后开始遇见新的人和事。回忆,惋惜。却并不想回去,也不可能回去了。

    竟有同学要订婚了。竟有同学问我什么时候结婚。原来,我也会走到像我母亲那一天的。

    我们都回不去了。回不到那些最最纯真无忧的日子。遗失了那些最最简单快乐的年华。

    2003-9-19晚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