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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凌晨,中雨。
一、电影
一部电影名叫双瞳,片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对话均为英文和闽南语,听不太懂,因只有高中文化。好在影片脉络清晰条理清楚,大致意思还是明白的。
梁家辉主演,身份是一名警察。
台湾出现连环凶杀案。一家公司老板死在办公室的坐椅上,法医从死者鼻腔和大脑中发现一种有致幻功能的霉菌。一名教师死在教堂自己的卧室床上,基本确定为是被活生生的剖腹而死,切口被缝合,上面有道家符印的刻痕。一位女强人死在家中,死前刚从浴室出来,报警说家中发生大火,警察和消防队赶来后发现并没有大火,然而死者却赤裸着身子以一种极度痛苦的姿势扭曲横倒在地,全身皮肤呈现如同被高温灼烫过的状态。
案件扑朔迷离,追溯至一九九四年在国外亦发生过类似离奇的命案。
几经调查,案件性质被定位为邪教迷信。曾经有两名公司总裁将自己的公司出卖,换了二十亿元,然后将一整座道观从大陆运至台湾,一瓦不漏,可抵达台湾后就没人再见过道观,它不知去向。那两人信了教,道观隐藏在一所大写字楼的最顶层。出动大量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一场大屠杀开始,场面极端的暴力血腥,壮观而惨烈,鲜血如同唾沫一样四处飞溅。大屠杀中的人们几乎死绝,在场的最后一个生还者,也就是其中一个昔日的总裁被捕。
仍未结束。与梁家辉一同办案的洋人在梁家辉的家中死了。舌头被摘下,握在手中。当晚他们一同睡在客厅,相隔不到两米。梁家辉的手中出现了那种霉菌。
双瞳人终于现形。
道家传说中,双瞳人是在一个眼球上有两个瞳孔的人,他们的出现必定是在一场劫难过后,也就是一场大病以后。于是能够参透生死乃至世间万有。这类人要以五种方式惩治罪大恶极的人们,当行动结束,双瞳人即可成仙。
梁家辉最终在那座楼顶的屠场里面杀死了双瞳人,自己也死了。当时有冰凉的阳光从暗淡的玻璃窗泻下来,漂浮的灰尘像孤野的游魂。
这是一部关于邪恶宗教信仰和人伦道德的电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几年前取缔的功。
在这里我不想探讨罪恶的宗教是如何荼毒人类的问题。因这部片子带给我最强有力的冲击除了恐怖视觉感官震慑之外,更突显的是对生命的蔑视,亵渎和践踏。
一个青年举起一张符咒虔诚的跪拜在泥像面前,一把刀缓慢的插入他的后背,割裂。然后是一只手伸入裂口,大概是要取出他的内脏。他张开双臂发出低声哀号,手指扭曲,却仍是一脸的虔诚,坚持着自己能够成仙的信念。
他的尸体被装进塑料袋里扔上了面包车。
他的坚持让人心寒。一文不值
屠杀现场,教徒们不论面对如何可怖的死状都是一脸漠然,脸上是僵尸般的神情。警察被肢解,脑袋被劈开,甚至是他们亲手将自己一方的人误杀,鲜血喷在自己脸上,依然没表现哪怕一丝一毫的惊惧惶恐和愧疚。如同一部机器,不停的斩切输送带上运来的物事,不辨妖佛。当所有人都死净。残生而伤痕累累的道士却只盘腿而坐,挥洒流漫到指尖上的血,口中念念有词。他是在超度亡灵,还是依然打坐修行,为了早日成仙。
那些教徒的死,就像他们脸上的表情,就像浮荡在空气中陈旧的尘埃。价值和尊严沦没。曾经自以为已经参悟了生死的界限轮回的无常,到头来亦不过是一场毫无意义的闹剧。收场以后,他们已没有机会知道,其实他们参透的,仅仅是畸形的变态人性理念。他们自以为抛开了对世俗的眷顾,回复至人性最上层最玄幻的精神世界,无奢无求无他无我的境界,其实是在为更虚妄更迷狂的欲望服役。他们妄想成仙,在天界纵横古今凌虚高蹈,实则是被巨大膨胀的自私自利蒙蔽了理性和仁道。事实上,他们在被杀以前就已经死了,死得更为彻底。
最可悲的是,在沦陷的精神和人性凝结的冰窟中,他们已经麻木到丧失意识,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双瞳人。一切都是她在幕后操纵。所有人的死,在她的眼中只是她通向天堂的路石。那些教徒都在被她利用。这更叫人悲哀。
她也是被利用的,永远虚无的迷信。
梁家辉饰演的警察在打死双瞳人以后,自己死在致幻霉菌的魔掌之下。死前,他看到了自己过去的罪错。他看到了家人,他是一个工作狂,很少回家,不善言辞,没有很好的给他们照顾,甚至对女儿表达爱意,他也只能不停的笑。女儿问妈妈,爸爸为什么一直笑啊。妈妈回答,那是因为爸爸爱你。
影片一开始,妻子就向他提出离婚。
他是死在幻觉中。
人间无处不在的爱与恩慈,若看不到,那么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这是一部恐怖的电影,看多了会精神失常。
最好别看。
二、尼采
尼采说:超人的出现使人由大地的皮肤病变成了大地的意义。
这是高中时我们的美术老师告诉我们的,后来我在某个地方又再看到。高中一年级仍有美术课,老师是一位二十五岁的青年,帅气潇洒,英姿勃发。长而卷的头发,波浪一直荡到肩膀,是全校唯一留着长发的男性教师。喜欢穿棉布格子衬衫和牛仔裤。平易近人,谈吐风趣干练。但骨子里散发出来强悍的不羁告诉我,他绝不会甘于呆在这所小城市的高中里做一个默默无名的教师。
果然,一年后我们就再没见过他。听说他出国深造去了,这是最让人叹服也是最让人信服的传言。最糟糕的是另一条,说他把某女学生的肚子搞大了然后逃之夭夭,最后在北方某市远郊一家私人养猪场里养猪。然而传言中那位女学生一直没有候选人,所以那位美术老师的悲惨结局自然不能成立。此谣言不攻自破。
现在时常想起他。记得他的牛仔裤都是破的。他背转身在黑板上画图的时候,粉笔飞扬间,讲台下面就有窃窃私语。哇,老师的屁股都漏出来了。真恶心。才不是,老师长那么帅。据说是他自己用剪刀剪破的。你懂什么,那叫性格。哈,笑死人了。
他仿佛什么也没听到,依然笑容可掬的上课。
他的画我见过,获过奖的,非常有韵味。强悍的不羁。
他是我读书生涯中屈指可数的几个我尊敬的教师之一。因为我对老庄的无为哲学一向嗤之以鼻。
每当我身上痒起来的时候就会想起他。因最近患了皮肤病,是慢性荨麻疹。
尼采后来疯了。对。
三、夜车
前些日子又换了份新工作。上班的地点在城市另一端,距离我的住所有一段车程。每天晚上十点半以前,我都要赶最后一班公交车。提前抵达,然后闲玩一个多小时才开始换班。早上八点又坐车回去。夜晚是岑静中舞动迷狂的最佳时间,尤其钟爱这个时段,所以我选择了上夜班。
夜晚最后一班公交车通常不会有什么人。白天工作的人早已归巢,夜行的动物又早已出动,末班车自然就如同蛋糕上的雕花,只为完整美观,实则可有可无,没多大作用。
但于我的需要来说,不论在别人眼中多么画蛇添足多么的蹩脚,都有了价值。
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虽紧闭的窗户却仍旧放任寒风从缝隙里溜进来肆虐。司机无动于衷漠不关心。只一个人,空调开着便是浪费。顿觉清寒困顿。车子每到一站依然会停。站台的灯光不知是被谁给偷了,黑沉沉一片,车灯忽闪着打过去,一对情侣驻足指示牌下。车门打开,情侣抱怨着瞥一眼身形巨大的公交车,而后解除拥抱,疾步走开。原来不是在等车的。他们应该不会看到与他们有同样厌倦抱怨眼神的司机和我。车门哗啦着合上,继续前行。以后的站台司机不管有没有人,到站便停车,几秒钟后又再行进。最后一班车,司机捱到十点半就可以下班回家,看电视,或者教小孩写功课,其乐融融。
忽然之间觉得,这辆车是没有终点的。它没有目的。
一日,我前面坐了一个女孩。一连几日都如此。我坐最后一排,她坐倒数第二排。
车上就我们两人,不说话。她总是在大约十分钟后下车,门刷拉一开,她便徐步小心的扶着坐椅走到门口,跳下。那个站台也没灯,但四周楼房灯火通明,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辉煌中。
一直垂到腰部的长发在她背上铺开,像夜间盛开的海棠。现在很少能见到头发这么长的女孩了。长发在我的心中仿佛是某种象征,兴许是时代,兴许是美好,兴许是向往和期冀。她的身上隐约携带着一种典雅的气息。与其说是携带,不如说是透散。
那种烟雨江南善若水的气质。
是,她让我想到了烟雨江南,幼时对濛濛水乡真挚而遥远的幻想。那是小学升初中时候的事了,我很喜欢国画,特别中意写意的诗情国画,空濛湿润的意境令我心迷神醉。国画一角的配诗虽然读不太懂,也给我婉约缠绵的憧憬。一粒一粒斜落入水道的雨点,惊醒了四季,亦惊醒了我心底对闲情雅逸的遐想,激起心湖的涟漪,化作千般妙韵。
那的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以前看过一个古代的故事,是有关红拂女的。事隔多年,故事内容已经完全忘却,唯一记得的只有红拂女这三个字,仅仅是名字而已。前座的她喜欢穿红色的羽绒服,喜欢用手拂动额前的发丝。这是否又是一个现代的红拂女呢。
她只是静静的,静静的坐在我前面。
我们之间有过对话的。
那天,她手里多了一束红玫瑰。她将它轻轻的置于胸前,嗅着暗香。我问,男朋友送的。她回过脸来,嫣然一笑。不,是我送给自己的。
就这样开始。
又一日,她摘下耳机塞给我。听听看。我照她的话戴上,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刚结束,接着是pretty boy。好听吗,她笑着问我。m2m,曾经喜欢,她们给我对浪漫的回忆,以及幻想。为什么是幻想。我笑而不答,说,现在我更喜欢avril lavigne,她的旋律有很丰盛的力量和激情。
她换了曲目,令我动容。她果然是有古典情结的女子,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如春天的柳絮一般。我也喜欢古筝。呵呵。呵呵。
昨天她仍然坐在我前面。她问我,你干吗总坐最后一排咧。淡然的口吻。我喑哑了半天,终于挤出了三个字。
不清楚。
如果世间的一切都有衡量的标准和行动的原因,那么一切都应该是浅显易知的。就像我知道,灯光是对夜的认可,财富是对贫乏的认可,桀骜不驯是对平庸的认可,语言是对静谧的认可,亲近是对孤寂的认可。但我不知道,眼神是不是对距离的认可。
于是我问她,你认为眼神能不能稀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呢。她被我问得云里雾里,茫然的看着我。
她下车以后,向我挥手说拜拜。以后她爱将乘这辆车,我们还将无数次的照面。但是我不知道这车我还会坐对久。
如果眼神是对距离的认可,那么这座城市的夜空,它的眼神距离我多远,它又会认可我吗。
临近午夜的最后一班公交车,它按着既定的轨道开着。司机只要捱到十点半,时间一到就可以下车。
四、决定
多年未见的一个朋友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找到我。我们一起坐在窗台边的玻璃咖啡桌旁喝香浓的咖啡,淡淡的雾气消散在阳光的温暖里。她抬头看见我挂在墙上的一个装饰精美的玻璃匣子。问,那是什么。一只手链。黑色的珠子有黝亮的光。那是我的光。好漂亮。她说。我说是。下面那个又是什么。一个笔记本,十年前的笔记本。我可以看看么。可以。她翻开,一页一页的读下去,神情认真的让我心动,更心痛。
她忽然抬起脸来。这话好漂亮,你画的。我说是,初中的时候画的,那个时候对漫画很痴狂。现在可以再画一幅送给我么,我们很久不见了,留个纪念吧。我笑,说我现在画不了了,画狗像画大象,画大象就像是在画蛇,完全画不相似。她笑得极为怀疑。
但事实是不容置疑的,我说的是事实。
她翻到了最后一页,只有一行日期: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透明的阳光洒在白纸的纤维上,散射一些凄凄的亮艳。她说,怎么这么短,十多年的日记就连一个笔记本都写不完么。我说是。惊讶的语气,为什么我会如此惊讶。我对自己感到惊讶。这种可笑的举动令我震惊。
她叹了一口气,说,我在里面看到了我的名字,好多次。是么。我疑惑,那本日记我已经很久没翻了,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把它和那条手链一同装进匣子挂在墙上的。那堵墙真的很白。
她说,是的,好多。
她叫岚。
她像暗潮般深邃的眼眸恍惚了我。
我错愕的睁开眼,黑暗中一些淡淡的影像在与我僵持。
现实是如此的不同,那是四年后的事情。我推开窗子。天幕串联的珠子不住的往下落,淅淅沥沥。灯光打湿了墨夜。
现在是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凌晨,中雨。我作了一个决定。
在外漂泊得太久了,我要回家看看。
快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