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咱们算是朋友了

夜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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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父立刻不说话了,酒也醒了,送神一样弓着腰跟在他身后送他们出去。

    门在身后阖上。

    “啪”的一声。

    她的心彻底冷了下来。

    “你也知道的,是吗?”她侧头看他俊朗温润的侧脸。

    夜色里,斑斓璀璨的灯影在他从额沿着鼻梁一直蜿蜒而下,镀上一层虚幻的纱。

    他眉目半敛,好似一尊佛像,挑起的嘴角却似神似妖,嘴角的笑意淡淡消散,瞟了她一眼:“知道什么?”

    她扯了扯嘴角:“没什么。”

    他笑:“骗你的,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其实我不知道,我这个弟弟,心思不比我少,他做的事情,我只知道一半,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你被你爹卖了两箱金。”

    “说实话,还挺值钱。”男人揶揄道。“够他大手大脚花一辈子了。”

    沈银霄不想再和他废话,神色木然,一时之间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

    能去哪里,自然是回桑乐。

    “我会读心。”男人的声音轻飘飘地传进她耳朵里,她脸色怪异地看向他,不知道他又想说什么胡话。

    “我知道你现在不想回那套宅子。”

    “那又怎么样,如今我只有那里可去。”她嘲讽道。“既然会读心,那怎么又读不懂他的心思?”

    他不在意一笑。

    “反正总要回去,不如在外头多逛逛,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出来吃美食,看美景,买喜欢的东西,做想做的事情,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一些烦恼也就无足轻重了。”

    “穷人的时间漫长,空间却狭窄,富人的空间很大,时间却短暂。”

    “穷人不高兴了,只能呆在家里睡觉,喝劣酒,想出门,舍不得雇马车,只能坐驴车,甚至走路。”

    “富人不高兴了,可以去打猎骑马射箭,听曲游玩买东西,想出门,有最快的骏马和最舒适的马车,如今这些,都在你眼前,何不好好珍惜?”

    她看他,他看着远处天幕上星星点点的天灯。

    “使君不开心的时候也是这样么?”她忽然想到什么:“他也是这样么?”

    “人之常情,你是,他也是。”他将视线投到她脸上,远山一样的眉下,清凌凌的秋水眸忽闪忽闪,“我亦不能免俗。”

    “你爹刚才说的话其实也在理。”

    “因为你是男人,而且,他那样的人,能说出什么好话。”

    魏徵摇头:“再不堪的人,也会有足够让人钦佩的一面,每个人都像金子。”

    “金子?”她以为魏徵要给他上一套惜才的教条,不在意地笑一声:“使君当真博爱,不去做给稚子启蒙的私塾先生,当真是屈才了。”

    他忽然抬手,指了指街边一家店面,拉着她的袖子走了过去。

    虚虚的温热,隔着层层衣料,像一条吐着信子的蛇,若有若无地缠绕上她的手臂。

    她的身体猛地一僵,鸡皮疙瘩顺着脊背一路攀援到大脑,手脚呆滞地被他拉扯着往前走。

    下意识抬头瞧他,他却若无其事地停下,打量着柜台后的金匠,准确来说是他手里的黄金。

    手上的力道松开,她松了口气,后退半步,抬手摸了摸脖子。

    几缕碎发被薄薄的一层汗黏在颈项上,雪白的肌肤透着淡淡的粉。

    魏徵不经意瞟了一眼,唇角微微勾起,又移开视线。

    店中金匠正将手中熔炼捶打后的黄金小心放进水缸中淬火,浓白的水汽骤然升腾起来,随着“刺啦”一声响,如日初升一样耀目的金块冷却成灿金色。

    店中十分宽阔,架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首饰,有镶嵌着红珊瑚的黄金头面,有掐丝嵌翡翠的精致发簪,也有镂空雕花的赤金虾须镯。

    下人恭敬地远远站着,没有上前打扰。

    他拿起一块还未雕刻锻造的金条,莹润的指尖摩挲着黄金上光滑的平面,下一瞬,金条在他指尖骤然弯曲,最后,被他随手拧成一团。

    “太软了。”他轻叹,指尖拎着捏皱的金块,微笑着俯视她:“就像有的男人,对不对?”

    她冷眼看着他说浑话。

    “最完美的黄金首饰,是混杂了银和铜的混合体,如此,才能在美丽中,依然坚硬。”

    “没有杂质的黄金首饰,没法在人手之间流通,因为太软。”

    “来不及让人看到它的美,就已经被捏得不成样子,被人丢进炉里炼化成了金水。”

    他随手将手里的金块扔进熔炉里。

    “可是杂质又不能太多,太多,就会失去黄金的价值,变成不值钱的烂货。”

    他曲指在满目琳琅的华丽货架上有意无意地点着,最终挑出一只黄金掐丝镶嵌红玛瑙的虾须镯。

    “最完美的黄金,得在纯粹与杂糅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美中带着硬,才经得住人来人往的磋磨,历久弥新。”他勾唇,浅笑,捏起她光洁的另一只手腕,捋开她的袖子,露出半截雪白皓腕。

    温热又攀附上来,只是不再是虚虚的温,而是直接的肌肤相贴,她下意识握紧拳头。

    “你爹也有他的平衡点,只是人性里的垃圾保留太多,杂糅的又都是一些无关的废料,所以既软,且不值钱。”

    “何必学他?”

    握紧的拳头缓缓松开。

    虾须镯不大不小,正好滑进她的手臂间。

    “这只镯子很适合你,好好戴着。”

    她垂眸看着腕间华丽精致的镯子,抬眼瞧他,忍不住笑:“这算什么呢?我是你弟弟的女人。”

    他站直了身,手负在身后,也跟着她笑起来:“礼物。”

    “送给朋友的礼物,以及对于出卖你逃走的赔礼。”他径直走出去,“看在你今日陪我吃了顿馄饨的份上,咱们就算是好友了。”

    她跟在他身后出去,腕间的镯子冰凉,黄金虾须一颤一颤,拂过她的手背,留下密密麻麻的痒意。

    “你就不怕被他误会。”她走在他身侧,“他的脾气可不算好。”

    “在他跟前倒是好好的,在我面前就说他不好,你这人心眼怎么这样坏。”他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若是让他听见你这样说他,只怕会伤心。”

    伤心?

    她撇了撇嘴。

    “所以你还想走么?”两人的影子被一路上挂着的灯拉得忽长忽短,“为什么想走呢?”

    从前之所以一直想离开,就是不想看到爹娘在他面前卑躬屈膝的模样,他们总是不般配的,朱门对朱门,竹门应该对竹门,就像她和小时候邻家的行舟哥哥,魏承和王媛君。

    差不多的家世,背后的家族才能给她足够的底气。

    可是为什么她的底气要靠家世给予呢。

    她的爹娘能给予她什么样的底气呢。

    甚至是她爹亲手将他卖给了魏承。

    如果魏承对她好,自然幸运,如果他有一天腻了呢。

    她皱眉。

    “嗯?”

    她回过神,抬头:“我只是,担心有一天他会抛弃我,毕竟我在他身边时,经常会莫名其妙惹得他动怒,很多女人都会有这样的担忧,对不对?”

    魏徵警觉地没有说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好像在思考,她要做什么坏事。

    “不是说了,我们是好友么?”她蹙眉,抬手,给他看手腕上的镯子,另一只手上,是叮当作响的琉璃手串。

    魏徵一顿,转开视线。

    他沉吟:“至少会比你逃跑要好,记得他送过你一盆兰花么,你就像那盆花,美丽却需要精心养护,稍微一点风雨,就会让你奄奄一息。”

    “为什么你们总要把我比作宠物花草?”她气极反笑:“那你们男人呢?你们还真是兄弟一心,这样苦心孤诣地劝我好好跟着他,你就这么怕他?”

    “你......”

    他神色一沉,随即叹了口气:“我有些怀疑,是他这些年把你保护得太好了,所以你太自信就凭你自己能在外过得很好,这世道,你流落在外,不被强盗杀死已经算是很好了,若是碰上一些心怀不轨的男人,你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她转身就要走,却又被他拉住。

    “松手,我和你还没有熟到可以拉拉扯扯的地步吧。”她冷声道。

    “连我的禁锢都挣扎不脱,你又怎么解决外头的危险。”

    她脚步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