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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喜欢的无法形容,简直是迷恋。她有一双纤纤玉手,曾经握着画笔缓缓描画荷花的玉手,棕色的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半张脸庞,低垂的眼睛专注地落在画上,心无旁贷。淡淡的眼角眉梢,淡淡的情素,竟使我无法转移自己的目光。喜欢她的嗓音,磁性的嗓音,一句不相干的话语也会激起我的心潮,喜欢她的眼神,略带羞涩的眼神,仿佛有秋水一般的丰润。喜欢她的身影,单薄的身材,轻如飞燕,我见尤怜。从此,我的世界开始无限扩张,我仿佛从此踏上了一个巨大的舞台。因为爱她所以更爱这个世界的一切,因为爱她才宽容这个世界的不完美。我觉得自己掌握着世界,我是这个世界的主人。
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了第一封情书。大概和所有初恋的小伙子一样,字词间充满了对心仪的姑娘所有美好的幻想和赞美。情书的内容以记不得了,只记得情书交给她的时候,她比我还要慌张,仿佛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一颗滚烫的心。
但是,我竟没有成功。我的脸无法记录岁月的流逝,就像独立于时光的河流中。仿佛只是一个昼夜,七年的岁月转眼间消逝了,只剩下发黄的记忆。之后,我经历过更多次失恋,但我不再唱失恋的歌,因为第一次我就已经唱够了。我们一直都保持着联系,如今她已经爱情圆满。前几天她还在电话里问我,女朋友找到了吗,别太理想化。我只是说着另一个话题,心里隐隐的酸着。我怀念七年前的冲动,如果说爱情只是幻觉,我知道第一个幻觉的开始是最美好,也是最持久的。
十八岁时决定去爱,决定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决定接受一个人乃至和她有关的一切。决定与一个人相伴着放肆的活着,决定此生不悔。现在,我默念着徐志摩的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灵魂的另一半,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却发现人越大越懦弱,七年过去了,今天看来再也没有这种决绝的勇气了。如果拥有时光机器,我愿意回到我的十八岁,回到勇敢的十八岁。因为太害怕爱情的不圆满,所以,更加怀念七年前那个勇敢的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