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鱼与熊掌

天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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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来的时光,李斯特和伊莎贝尔是共同渡过的。在图个安静的角落,留下了两人并肩读书的身影。

    只到天色渐黑时,伊莎贝尔才不得不起身告辞,毕竟她每日作息的时间十分有规律,如果天黑了这位二小姐还不回大公府,只怕全城都会一片慌乱。

    半个下午的相处,李斯特获益良多,他还真不愿意时间过的这么快。不过李斯特想到和琳娜约定的碰头时间就要到了,确实不适合再和伊莎贝尔呆在一起,于是只好依依不舍的与她道别。

    李斯特不舍的样子落在伊莎贝尔眼中,使得她心中不由的如同小鹿乱撞,暗暗心喜。虽然伊莎贝尔自己心中也是万分的不舍,但还是礼数十足的与李斯特道别。

    从头到尾,两人不知道是出于默契还是羞于启齿,都没有提起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尴尬事情。至于李斯特的那句“我娶你!”此时在两人心中,也各有不同的回味。

    看着伊莎贝尔娇俏的身影即将从楼梯口消失,李斯特突然大叫了一声:“伊莎贝尔,明天下午,我还在这里等你!”

    伊莎贝尔心中一喜,做为一名矜持的淑女,她根本不可能主动去邀请李斯特明天再会,眼见着自己就要离开,李斯特这呆子不知道怎么突然像是开了窍,约自己明天再见,这正和她的心意。

    于是,伊莎贝尔回过头来,向着李斯特嫣然一笑,道:“好的,斯特大哥。”

    然后,伊莎贝尔的身影才在楼梯口消失不见。

    伊莎贝尔的回眸一笑。那真是百媚横生,足以让天下群花失色,更使得李斯特沉醉于那一笑的惊艳中,久久不能自拔。

    只到伊莎贝尔的身影消失良久之后,李斯特才回过神来,这绝色美女地杀伤力还真是惊人。李斯特拼命的告诫自己,不要沉迷于美色,但那张绝美的容颜,总是在自己的眼前浮动。跟本挥之不去。

    最后,李斯特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闷骚,碰到伊莎贝尔这样的绝色佳丽,怎么可能不动心?就算心里有着艾利斯,也难免不生出一丝吃着碗里又望着锅里的心思。

    李斯特暗道一声罪过,强行收起心神,将那本剑圣游记往自己的肋下一夹,就下楼而去。至于带着这本剑圣游记的原因,李斯特是怕晚上无聊。也好有一本书打发时间。

    站在图书馆门口等了一会儿,琳娜才一脸春风得意的赶了过来,估计这小丫头跑什么地方血拼去了,过足了一把购物瘾。

    回秘谷地路上,李斯特时不时的傻笑一下,这让琳娜非常好奇,忍不住问道:“斯特大哥,你在图书馆淘到了什么好宝贝?怎么总是傻笑?”

    “傻笑?”李斯特一愣,连忙解释道:“小丫头,别瞎说。我是看到图书馆中有那么多我感兴趣的书,一时高兴罢了。对了,明天我还想到图书馆来一趟,这里的资料实在是太多了,一时半会我是看不完的,以后我打算一有闲暇功夫。就到这里来。”

    琳娜拍拍额头,道:“我可对读书没什么兴趣,要是天天都陪你来图书馆,会把我闷死的。”

    李斯特笑笑道:“我已经来过一次,路我记得,就算你不陪着我,我也可以独自来。”

    琳娜点点头道:“你要自己来也行,不过我还是要请示一下凯瑟琳小姐的意见,毕竟你对佛罗伦斯城不熟,没有我在旁边跟着。万一出什么意外可不好。就像今天,你差一点被那个矮胖子洛基给骗了,如果我不在场,你买这副伪作就会多花冤枉钱。”

    一提到画,李斯特立刻感觉到背上的那副“月光下的金精灵女王”沉重了许多,而伊莎贝尔地那张俏脸也在脑海中淡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艾利斯娇嫩的容颜。

    李斯特暗中鄙视了一番自己,明明心中有着艾利斯,为什么见到伊莎贝尔的美丽后又把握不住自己了?难得这就是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唉。为什么那些异界小说中,猪脚见一个推一个。脚踏n条船还能混得有滋有味,搁自己身上只是想来个左拥右抱就要经历这么残酷的思想斗争?

    最终,李斯特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的人品值,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路平安无事的回到了秘谷,李斯特借口有些累躲进了自己的房间,但此时的他却根本没有丝毫睡意。

    将剑圣游记和那副画并列放在桌上,李斯特左看看右看看,脑海中甚至出现了一丝幻觉,好像那本剑圣

    变成了伊莎贝尔地笑颜,而那副画上的精灵少女也活了艾利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难道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真如孟夫子所言,舍鱼而取熊掌?不过,谁是鱼,谁又是熊掌呢?

    按道理说,艾利斯曾和自己有过共患难,应该是熊掌。但伊莎贝尔娇贵的身子被自己看了个光,而且也能够看出,她对自己似乎很有意思,总不能用鱼来形容她吧?

    想来想去,李斯特倍感头疼,最后大骂自己一声:既然都到了这个异界,还装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大好青年?有妞不泡是傻瓜,凭啥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就算打下一个大大的后宫,那也是穿越异界后应该享有地特权!

    想到这里,李斯特决定上床睡觉,不过他嘴里虽然说的凶,但心里还是七上八下,委实做不出最后的抉择,就连晚上的睡梦之中也不得安神,梦中一会儿是艾利斯,一会儿是伊莎贝尔,就像走马灯似的转个不停。

    第二天一早,李斯特挂了一个黑眼圈起床,琳娜送来早餐后,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昨晚没睡好。

    李斯特老脸一红,道:“昨天晚上看书看的太晚,没什么特别事。”

    琳娜没有深究,李斯特也就将黑眼圈事件搪塞了过去。

    早上按惯例,李斯特先去看了看乔治,察看一下火琉璃的进展,然后再到田里,看看各种作物有没有什么问题。巡视一圈后,田里一切正常,没什么事值得他操心。

    逛到土豆田时,李斯特心中一动,他想到了昨天从虎人那里得到的那件东西。

    将那块黑乎乎的块状茎从怀里掏出来,李斯特就着阳光再一次细细的观察起来。

    从外形看,这玩意很像是红薯,但表皮颜色过于漆黑,而且比红薯光滑了许多。

    如果这玩意真是类似于红薯植物地块状茎,那么切下其一下块,应该也能够繁殖。想到这里,李斯特立刻拿了一把小刀,就这黑玩意切开了一个口,挖出了一小块。

    让李斯特有些意外的是,在漆黑的表皮之下,居然是白嫩嫩的果肉,一股肉眼可见的白色乳汁,从李斯特切开的那个小口里缓缓渗出,甚至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果香。李斯特将切下的那一小块,咬了小小的一口,慢慢地咀嚼了一下,味道居然是意外的爽口,有点像是红薯,但明显又比红薯甘甜。

    由此看来,这玩意外表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内里却还有些货色,鲜嫩多汁且爽口,简直就像是上好地水果。这玩意要是能在地里种,也算得上是比较有价值的一种作物了。

    块状茎植物的种植比较容易,可以利用碎块萌芽的特性进行育苗,而且这玩意的表皮虽然光滑,但细看之下,根痕与芽原基极多,分割开来应该十分容易发芽。

    李斯特想到就做,立刻将巴拉克叫了过来,现场演示了一番如何利用块状茎种“红薯”巴拉克现在对农活已经算得上是半个专家,很快就学会了要领。

    末了,李斯特指着土豆田道:“像这种属于块状茎的作物,应该是比较容易栽种的品种,只要气温适合,即使贫瘠的土地上也能够高产,而且栽种容易,繁殖力强,估计是最容易推广的农作物了。不论是利用藤蔓移植还是块茎种植,成活率都十分高。这玩意,我是从兽人那里得来的,如果真是由他们种出来的,只怕兽人的农业种植技术,已经走在了人类前面。”

    巴拉克摇摇头道:“我才不担心呢,有老师您在,那些兽人怎么可能比得过我们人类?”

    李斯特闻言不由得一笑,摸了摸巴拉克的头道:“光靠我一个人也不行,你也得努力加油啊!”“老师您放心,我会努力的,田里的这些作物我都会好好的看着,如果新种的这个东西发了芽,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巴拉克虽然年纪小,但办事却很是稳重,一向让李斯特十分放心,田里有他照看着,李斯特才能抽时间去忙别的事。

    从兽人那里得来的块状茎,大半都已切块种了下去,李斯特手中还剩下一小半,他决定拿到蒙托拉那里,请蒙托拉帮着鉴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