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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显凌乱的秀发在洁白的床单上显得格外醒目,微闭的双眼,长长的睫毛,葱白似的玉臂半遮掩着胸前饱涨的浑圆。微微翕和的小巧瑶鼻下面,湿滑的嘴唇,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意。好一幅“美女晨睡”图!
冷寒月慢慢睁开眼睛,缓缓坐起身来,身边余温尚在,林思宇却已经走了。回想起昨夜的疯狂,红润顿时布满素颜。林思宇还是走了,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尽管冷寒月知道最多不过四天时间,还是忍不住要去想。一丝满足,一丝幽怨,一丝牵挂,一时间冷寒月竟是痴了
出了仁济医院,林思宇掏出了手机:“龙一,查一下美国原生药业集团。”
“好的,主人。需要我把他们摧毁吗?”
“龙一,这件事情好像不着急。也许以后我想去美国玩玩,到时候要是没有什么好玩的,我唯你是问!”
“嘿嘿,知道了主人!”
“当然,那个集团有一个叫哈巴尔的业务部经理,让我很不爽!龙一,有空的时候不妨看看迪斯尼的猫和老鼠,我不想你去做猫。嘿嘿!”
林思宇挂掉电话,估计龙一真的要立即买来全套的猫和老鼠细细观看了。当然,凭龙一的聪明头脑,很快会明白林思宇的意思:玩死那个哈巴尔,然后再跟原生药业集团慢慢地玩!
第二个电话林思宇打给了阿朱,告诉自己启程去南方,家里的事情就交给她和云蕾、云蕊姐妹了。肖可卿等人迷恋上了谢尔娜的华宇服饰公司,林思宇只好找第一夫人阿朱还有指腹为婚的云蕾、云蕊交代一番。到华夏大学见过云蕾、云蕊之后,林思宇独自踏上南行之路。
除冷寒月之外,阿朱、云蕾、云蕊是最先知道林思宇去南方的。当阿朱把这一消息宣布出来的时候,肖可卿等人恨得咬牙切齿,在阿朱和云蕾、姐妹面前纷纷发狠,等林思宇回来之后再也不理会他。此刻,林思宇正坐在南行的列车上,只觉得耳根冒火。
林思宇或许不知道,真正让他耳根冒火的不是自己的女人,而是肖克成那个可爱的老头,找不到林思宇,他差一点气得要骂林思宇祖宗十八代了。但当着孙女的面,肖克成只能强忍着怒气,百般讨好孙女,等林思宇回来第一时间告诉他。
原来,修真界跟林思宇的一战,让龙组成员知悉之后,第一时间上报了华夏帝国最高层。首脑们开始烦躁了,林思宇究竟是华夏之福,还是华夏之祸!
一连商量了两天,大人物们还是没有统一意见,对于林思宇,他们是既爱又恨,虽说林思宇的举动处处都体现了对华夏人有着无与伦比的好处,但让高层人员们恼火的是向来倚仗的世家、隐门,几乎被林思宇败坏完了!
要是再遇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外国不明生物入侵华夏机密重地,仅凭龙组成员跟国安局的人员,能否应付得了?
还得去找林思宇,只有找到林思宇,强行让林思宇答应以后在必要时坚决为国效力,才能放心!而这一艰巨的任务,自然光荣的落到了肖克成的头上,谁让他是华夏最高层的一员,而林思宇又是他的孙女婿呢
此时乘坐火车,和以往完全不同。以前林思宇要时时刻刻想着如何为生计奔波,而现在,却是无比惬意;以前乘坐普通车,而现在却是特快。看着周遭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林思宇尽量让自己融入其中,让自己复归于平淡。
既然需要修心,就要真正的接触生活其中的社会。尽管没有前人的指导,但神脑博士的话语却让林思宇茅塞顿开。自己本是俗世之人,巧然得到奇遇,自然要经历完这俗世的一切,才有可能看透一切,提升心性修为,达到真正的所谓“神人”的境界:成为像黄帝那样甚至修为比黄帝还要高的修真高手!
既然所谓的“仙界、神界、魔界”都不是真实的,都是外星高科技文明在地球上留下的痕迹,那么就说明传说中的“神”其实就是外星高级生命体,地球人类通过修炼,同样也能达到那样的地步!
“兄弟,看样子也是出来玩的吧?”对面坐着一对情侣,都是同龄人,说话自然很方便。男的早已经注意到林思宇了,但林思宇始终不说话,不住沉思,让男的有些不耐烦了,因此语气上有些不恭敬。
“是啊!两位到哪儿啊?”林思宇微微一笑,打量着这对情侣。男的阳刚勇武,还算帅气;女的颇有几分姿色,削着苹果。应该是赶时间报道的大学生才对,林思宇暗想。
“吃个苹果吧!”女的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林思宇,林思宇迟疑了一下,大方的接过来:“谢谢!”
“嘻嘻,看你刚才犹豫,我还以为你怕我下药了呢!”女的开起了玩笑。
林思宇自嘲的笑了:“我妈说的,外出不能随便吃人家给的东西”
“噗哧!咯咯咯咯!”女的娇笑起来“你这人真逗!能跟他喝两杯的!”说着看了看身边男生。
“哈哈哈哈,兄弟,真有你的!先前看你一脸深沉,我还以为遇到了不开窍的,呵呵,田甜,我的酒呢?还有,给我和兄弟买只烧鸡好不好?谢谢啊!”叫田甜女生娇嗔的看了男生一眼,起身就要去副食车厢,林思宇急忙说道:“不麻烦了,我不大喝酒的。”
“兄弟,你就别客气了,这出门在外,碰到一起就是缘分,等下了车,你我各奔东西,缘分也就散了。兄弟,贵姓!”
“林思宇。你呢?”
“朱仝,我朋友都叫我猪头,我老爸也不知怎么给我起了这名字,也真是的,你说我老爸姓什么不好,偏偏姓朱,还要给我起个‘朱仝’的名字!噢,仝,上面是人,下面是工,跟同学的‘同’读音一样”
当田甜买来几样菜的时候,林思宇已经和朱仝谈笑风生,如多年不遇的老朋友似的。“猪头哥哥,这就喝酒吗?”田雨的声音腻腻的,这一声“猪头哥哥”更是叫得林思宇都为之心颤不已。
“当然啊。田甜,我告诉你,他叫林思宇,也是去杭州的!嘿嘿,这一路上有人跟我喝酒了!嘿嘿!”
“酒鬼!都怨爸爸跟叔叔,硬是把你培养成什么接班人,还美其名曰‘绝世酒仙’,早晚喝成小白,看我还理你!”田甜不无怒意,却又自桌下行李内掏出两瓶没商标的酒来,气哼哼的塞在朱仝手里:“给!就两瓶了,再想喝等回家再说!”说完朝林思宇吐了一下舌头“对不起啊,我们,我们这样习惯了,你可别见怪。”
“呵呵呵呵,怎么会呢?”林思宇急忙说道,但鼻子内的酒香让他忍不住盯着朱仝手里的酒瓶。林思宇并不喜欢喝酒,但绝不是不能喝酒。
劣质酒林思宇是从来不喝的,一开始连商标也看不到,还以为朱仝酒量太高,一般的酒根本喝不过瘾,只好喝劣质酒;但朱仝刚一打开瓶盖,闻到酒味,林思宇呆了,这不起眼的酒瓶之内,装的竟然是至少二十五年以上的极品“状元红”!
拿出两只酒杯,朱仝扬起酒瓶,酒液如同丝线一般,缓缓的流进杯子,显得粘稠无比,好酒!林思宇暗暗赞叹,有些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凑到鼻尖,让酒香缓缓的随着呼吸进入鼻腔,感受着其中的芳冽。
林思宇一口喝了半杯,却没有急着咽下,而是让酒液在口腔内随着舌头的搅动缓缓遍布口腔,感受着辛辣的刺激,然后是甘醇的浓重醇美滋味。林思宇这才缓缓咽下酒液,张开嘴缓缓出口气,品味着酒液的余香。
朱仝只看得目瞪口呆,这还是不大喝酒的?整一个酒鬼!不,应该是酒仙才对!”田甜暗说完了,还指望着两瓶酒能喝到下车,看来只怕连一半了路程也应付不了!唉!两瓶酒啊!就这么没了,田雨真有些心痛,这可是上万块啊!
朱仝带的“状元红”是有来历的,地的确确的在地下埋了二十五年之多,酿酒的方法是朱家的独有秘方。
在江浙一带,都有小儿出生后百日之时酿酒窖酒的习俗,传说等到男子成年得进士、状元荣归,取出窖酒与乡邻同庆,就是“状元红”反之,读书无望,及早成家,婚嫁之时女方取出窖酒陪嫁,称之为“女儿红”
历来有酒为“五谷之精华”一说,而林思宇喝下的半杯,更是自然经历了二十五年之久的窖酒,虽然入口无比甘醇,其度数只怕至少也得在六十度左右,比之珍藏二十年的伏尔加有过之而无不及!能以林思宇那种喝酒的方法喝下半杯,朱仝自然是以为找到了知音,无怪乎要两眼发光的看着林思宇了。
“好酒!”回味了半天,林思宇就说了两个字。朱仝呵呵一笑:“好兄弟!酒再好,也没兄弟好!来,干一杯!”
看着两人连干三杯,田甜恨恨的咬了一口鸡腿:“有酒兴没人性的猪头哥哥!”朱仝连忙给田甜倒了一杯,田甜这才喜笑颜开,抿了一口,看着朱仝一笑,柔情蜜意,看得林思宇不住点头,这两人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定是自小青梅竹马的玩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