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葵花派

小吃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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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仇不隔夜,既然结了梁子,又是一个该死的人,李陌不介意将之解决掉。

    他消失在黑夜当中,谁都无法知晓,他这么一个酒楼的掌柜的,竟然会将数名捕快杀掉。

    女人的尖叫声音不断的响着,没过多久,就是有着大量的捕快来到了这里,又是几十名兵卒将这周围封锁,实在是这申屠亮的身份不一般,最近又是出现了诸多死亡事件,让他们不得不重视起来。

    诸多人瞧着珠子上那银针组合的字,都是眉头皱起。

    葵花派,替天行道。

    “让开点!”一道声音响起。

    一个叼着根狗尾巴草,穿着打扮都是吊儿郎当的男人就这么的走了出来,斜斜的戴着个帽子,瞥了一眼柱子。

    “葵花派,什么时候这江湖当中又冒出来一个这种玩意,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丰子晟,你能看出来这里发生了什么吗?”一名捕快问道。

    这可是衙门里面的破案高手,经他之手,破除了不少的案子,什么疑难杂案,积压了多少年的陈年老案都是被破除了,在这克州城内,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

    “还能是什么事,当然是案发现场了。”丰子晟走到柱子面前打量了一眼,“入木三分,劲力十足,保守估计也是精通暗器的三流高手,似乎是有些不太熟练,导致有些银针歪了不少,看起来像是刚刚学会没有多久。”

    他转头看了眼远处的屋檐,指了一下,“你们去那里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脚印,若是以这个力道发出来的银针,那么凶手应该就是在那个位置。”

    “以银针作为武器,大多数都是女人所为,只不过这力道强硬,少了女人的柔和...”

    有捕快回来,告知,“找到脚印了!”

    丰子晟看着纸张上的临摹,“是成年男人的鞋码,只不过这鞋印有些奇怪,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样式,派人去城内所有制衣、制鞋店铺里询问。”

    “是!”一部分捕快离开。

    “男人,却用银针作为武器。”丰子晟的眉头微皱,事情有些复杂了起来。

    丰子晟又是去查看了一下几个死人身上的伤口,小石子,银针,以小石子来攻击,却并没有致死,说明对方的内劲不是多么厉害,后来才用银针将之杀死。

    可如此之远的距离,银针却入木三分,对方的内劲很强。

    刚学习银针之法,或者是说暗器,不太熟练,却用强横内劲来催动。

    “大牢外逃的那些犯人,只有一人精通暗器,不过他右手断掉,左手三根手指亦是被砍断,在这么短时间内,恢复不足,嗯...若是他暗器功夫没废掉,倒也符合他的情况,只不过我为何总是觉得不是他。”

    “这葵花派,太过于古怪,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其余捕快们都是摇头。

    “算了,回去找找案宗、典籍,询问一些老人,看看能不能找到葵花派的信息。”

    丰子晟又是询问那个哭的涕泗横流的女人,以及两个害怕的瑟瑟发抖的老人,他们正瘫坐在儿子和儿媳妇的躯体面前。

    白发人送黑发人,对于他们来说,这种痛苦痛彻心扉。

    从他们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经过,丰子晟撇嘴,在心里面啐了一口唾沫,骂着该死。

    申屠亮是他的同僚,行事作风自然是清楚的很,做了那么多勾当,他都是有着希望这个人死的想法,只不过也就只能想想罢了,不敢明面表示出来,毕竟他没有显赫的背景,现在受到尊重,无非是这些人需要他罢了。

    “回去吧!”

    今晚上注定不平静,谁不认识申屠亮啊,这可是克州城响当当的人物,当然了,反面人物。

    他这么一死,无数人拍掌叫好,那些受到他迫害的家庭,全部都是在家里面摆上了供奉,跪拜磕头,准备好好的喝上一顿酒。

    不少的店铺掌柜的也是心情一高兴,每个伙计们赏赐了二十文钱。

    就连街道上的乞丐都是敲着破碗,不停的叫喊着,“亮啊亮,早衰的相,过了三更见阎王!”

    “亮啊亮,早衰的相。”

    “过了三更见阎王!”

    一群群的小孩子在街道上跑着,不断的唱着这首歌,他们可能不知道这歌词是什么意思,不过这个词能够流传的这么快速,足以可见申屠亮在克州城的名声有多么差了。

    没用多久,就是有着捕快去制止,小孩子们这才是不敢吆喝了。

    只是这词已经是深入人心,明着不让唱,背地里说一说总归是没有事情吧。

    一碗香酒楼,李陌就坐在桌前吃饭,听着周围客人聊的天。

    “你们听说了吗,这次是丰子晟,丰神探亲自出马寻找杀手,估计很快就是破案了吧。”

    “应该可以,谁不知道他厉害啊,就看是三天,还是两天时间了。”

    “不过啊,说句实在话,我这心里面真舒服,今天准备多喝几碗酒。”

    “谁说不是呢,咱们来个不醉不归怎么样。”

    “说起来,神探让捕快们全城寻找一个鞋印,说是这种鞋印很特殊,不是常见的样式。”

    “我也看到了,没见过,很怪的一种鞋印。”

    ...

    李陌就这么边喝着酒,吃着菜,边听着这些人的聊天,丰子晟这个人他知道,名侦探,去哪哪死人,行走的勾魂使者,脑子很聪明,擅长破案,衙门里面积压了几年的老案子都是被破掉,只不过平民出身,没有背景,接连破了几个与衙内有关的案子,将衙内送入了大牢当中,也是让他的压力很大。

    好在他这人知道收敛,立马就是停手了,不然的话,他这人早就是死了。

    他直接就是分辨出了自己发射的银针的所在位置,更是找到了鞋印去寻找,若是这克州城内的鞋店卖的鞋子,那么顺藤摸瓜,肯定能够找到。

    只可惜啊,他只怕是要失望了,在李陌使用记忆融物乔装打扮的时候,这鞋子是靴子,还不是这个世界的款式。

    不过丰子晟这个人出手,还是需要小心点,万一循着蛛丝马迹找到自己,那可就麻烦了。

    现在就看是他的侦查能力强,还是李陌的这个反侦察能力更胜一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