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信王赵榛治下幸福而勤劳

小城山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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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的名将、勇将厉害,但是大多都是因为力气大,纯粹凭借武技的又不是那个时代最强者。而那些厉害的将领,最后还是纷纷战死沙场。说明他们的万人敌还名不符实。但是赵榛不同,赵榛这个人太厉害了。他真的能冲杀勇悍的金军阵营里,尤其是拿出那对合金钢的光华双剑,切金断铁锋利无比,强人配神剑,简直举世无敌。

    赵榛在内家拳、外家拳、搏杀技巧、人体构造、各国拳法等等未来九百年的基础上练成的功底,又经过了军队最严酷的淘练。纯粹是一个强国培养出来的超级杀人机器,就是在那个时代,在未来地世界上,赵榛在搏杀技术不说是世界第一人,也是差不多了。

    就现在这个时代的武学而言,凭借赵榛的武学水准和后来淬炼出来的新身体,完全有天下第一高手的能为。强,不是没有道理,赵榛有多出千年武学知识打下的根底,加上现代科技最先进而且量身打造的杀人技能,岂是这个时代的武夫们所能比得了的。

    “那我就告诉我小妹和王妃了,让她们放心。殿下,您记住,现在我们信王军还久指着您一个人了。您就是我们的大义,就是我们的主心骨。所以,为了我信王军治下千万百姓和几十万将士着想,您千万保重身体。”

    赵榛微笑着点头说道:“我明白,你放心。告诉我那二位夫人,等我和岳飞南北夹击金军,击败金军联通两片信王军占领地之后,就去接他们。”

    赵宋勇说道:“好的,我告诉她们。您一定保重。虽然您不是皇帝,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您就是我们的万岁。只要您张口,我们随时给您准备黄袍。”

    虽然赵榛是一个大宋的亲王,但是就凭借他的这个身份,也是一样可以称帝的。赵榛要是傻一点,完全可以自号为帝。但他不傻,不想当小丑,不想分裂大宋,不想让金兵渔翁得利。实力未够,而且没有大义他只能是亲王。

    赵宋勇走了,临走给赵榛留下一个盒子。送走大舅子赵宋勇之后,赵榛暗道:“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都仰视而望我!总有一日,我要全天下的国家都来仰视我建立的帝国!”眼往天际,赵榛的脸上却是和风细雨,一股昂然傲气勃发而出。

    回到大厅,赵榛看着那个小盒子。他亲亲抽出盒子抽屉,里面是一把铸铁制造的前装火药的短火统。这把短火统,恐怕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火枪了。

    赵榛以未来人的眼光指引下,画了几张火枪的草图。当然,这前装火药的火统是最原始的一张图纸。手下的工匠们到底还是造出了这种火枪,当然,赵榛检查了一下,仍不是太好。但如果说是偶尔防身,还算是勉强可以的。毕竟是给赵榛使用,工匠们试验了好多次。这种火统气密性好,纯钢打造,枪管笔直,不会炸膛。不过一看这把火统制造的模样,赵榛就知道那些工匠一定铸造了好多,实验炸膛了无数次,才制造出这一把精品火统来。

    赵榛提起火统,旁边有用牛皮纸包得定量火药和铅丸,他迅速上好后,便走出青石堡垒,在一帮护卫的拥簇下,上马去城外准备打一只猎物来实验火枪。

    这时,一匹快马奔驰而来,马上的骑士一到赵榛侍卫们的战马前,便飞跳了下来。“主公——!”一名操练新兵的教头将领抱拳行礼,道:“主公!教头王牛报到!”

    赵榛回首道:“什么事?说!”王牛说道:“天气要下雨雪了,新军要不要停训?”赵榛看看天,天阴沉沉的,的确是一副要下雨雪的样子。刚才天还好好的,自己回了堡垒看了一下火枪的功夫,没想到转眼间就这样,老天阴了起来。天上漫天的黑云从东北而来,风渐渐的大了,天地一片灰暗。

    但是王牛仅止是为了这点小事来的么?当然不是!或者说,王牛自己也知道主子是不可能停训的。也许别人的军队会因为下雨雪就停训,但赵榛的信王军从来都不存在这种情况。

    赵榛道:“我带训你们的时候,有一次一连下了十多天的雨,我让你们停训了么?”王牛立时道:“是,主上,属下知道了”他说着,有些犹豫的想说什么,也许是赵榛的王霸之气震慑住了他,却没敢说话。就想要走。

    但赵榛叫住了他道:“停下,谁让你走的?”王牛停下,他说不出话来。“是谁让你来问这一出的?”赵榛继续问道,王牛的嘴张了张,汗水全在头脸上,这冰冷的天寒风吹着竟然立马就出了汗,可见他心里有多怕。

    “你怎么不说话?”赵榛问得和气,但手上却是一点也没有留情面。他抓着马鞭打在了王牛的脸上。赵榛只是吓唬,没有用力,但是马鞭也在王牛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红印子。

    王牛吓得直接跪下了。“噢,我都没说话,你连私自下跪都敢了?”赵榛问得阴阳怪气。赵榛没有宣布自己信王的身份,所以只让大家叫他主公或主人。

    在青石城和青石堡垒,不论赵榛是什么身份,哪怕他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他也是这中条山青石城堡和青石城的主人。

    现在赵榛发怒了,王牛当然知道赵榛的威严,他自然就怕了。王牛立刻叩头说道:“城内有江浙郭家大商求见主公,卑职收了人家二十只送来交易的活猪,想给大家改善伙食。所以前来报告,想想”

    王牛天生老实,而且训练时一丝不苟,战斗时也奋勇杀敌。这个人不是耍滑头的人,不过他的话,赵榛也知道有水分。因为王牛可不是贪嘴的人,赵榛知道这个人是个艰苦惯了的人。一定是那帮新兵和教头们想吃猪肉,才将王牛拉出来顶过来与自己说话的。

    在这个时代,人们吃不上肉。肉是越肥越好吃。而猪肉是各种牲畜中最肥的肉,而且也是最好吃的肉类。在信王军中,不缺兔子、老鼠、牛、马、羊、驴和鹿肉,唯独没猪肉。一帮教头想改善伙食想吃猪肉也是正常,而他们的伙食与新兵是一样的,统一的标准,教头们想吃猪肉,自然那些新兵也跟着沾光了。

    知道对方老实的秉性,也知道是一帮家伙贪吃,赵榛便原谅他了。赵榛淡淡的,却是用铿锵有力地低沉声音说道:“你们所有的教官们,一会儿都给我去领五记军棍。还有,这一次看在你们这五记军棍和老实交代的份上,我允许士兵们和教头们吃你们那受贿的二十头猪的肉。但是下不为例!还有训练不能耽搁。我和你们说了不止一回,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天热要忍,天冷也要忍。这都忍不了,上了战场向后跑吗?这次轻饶你一次,写份检查,明早校场上念一遍。再有下次,定斩不饶,听明白了么?”

    王牛道:“遵令!”赵榛挥手:“你们吃猪肉以前用银子探一下,虽然是活猪,但要预防万一。还有,叫那姓郭的来吧!”在信王严令下,士兵们是不敢收取金银的,但是商家给肉吃,也算是犒劳军队,算是打了擦边球,不能获罪,赵榛也没想惩治士兵们。但是,毕竟是外面人送来的东西,而且还是吃的东西,赵榛还是多了个心眼,害怕有人投毒。

    王牛点头道:“遵命!”随后再也不敢多说,翻身上马,打马而去。此时,赵榛身旁的亲卫们看着王牛离去,脸上现出了不忍。

    王牛是个好人,这个家伙全家被金军杀害,独自一人来投靠信王军。来到信王军后,对敌人凶狠无比,杀金兵无数。对自己人却为人和气,对待战友简直比亲兄弟还亲,亲卫们很多人都得到过他的好处或帮助。

    显然王牛出头,就是为了那些新兵和教头们能吃上猪肉。但是他们受的那五军棍,是绝对不会被徇私的。军法处的军法向来严厉,不问情由,只管执行军法。

    但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深深的知道,这很正常,因为他们每个人也都参加过新兵训练,就连赵榛本人都遵守军纪,更别说别人。事实上就是因为他们的成绩不错,武技厉害,才得到赵榛的赏识,将他们提拔上亲卫的。

    信王军越来越厉害!为什么?就是因为军队里军法非常严酷!这是一种制度,赵榛定的,十分严格,没有太多的杀头罪,但有很多处罚条令。就是赵榛的爱将们和这些亲卫们没有少吃苦头,所以这些侍卫们知道王牛一行人会吃怎样的苦头。

    南方大商贾郭氏来访,赵榛身边必须有一个人在他身边,那个人就是李玉轩。李玉轩必须到场,因为赵榛天天打仗,有些事情他是不太清楚的,所以必须让李玉轩来替他决策一些事情。青石城是信王军第二个根据地的中心,也是最重要也是最秘密的火药、玻璃、镜子、香水制造业的基地。

    李玉轩打理着这一切,早就成为赵榛的心腹。所以,南方大商家来了,李玉轩必须到场。好多事情他都知道,如何决策他都可以给赵榛中肯的意见。

    此时,李玉轩被赵榛的侍卫找了过来。他正好半路上,看到几名教头去军法部去“领赏”了。军法部在青石城的中心——青石堡垒里。他自然可以看到这群教头进入了军法部的塔楼。

    李玉轩现在终于明白了赵榛的信王军为什么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能用几千人打的大宋几十万禁军落荒而逃的金军,都不能击败信王军,甚至屡屡败在信王军手中。

    大宋军队李玉轩不是没有见过,但无论什么样的军队,都没有如赵榛这样严格训练军队的。其实关于赵榛是如何训练军队的事情,李玉轩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但那已经够了。

    要知道,在此时,最强大的军队是金军,他们的训练也就是出个操,站个队,排演一下军阵。仅此而已,还有什么?除了顶多多个猎杀野兽外,就真的没有了。

    而这,就是最强大的金军!世人说金军本身很强,其实不然。金军的强,主要是因为女真人生活环境非常苦,穷山恶水出刁民。越穷,就越和残酷的自然环境作斗争,也就越强大。

    所有女真人,都能手执弯刀、身上背着五十支长箭与一张硬弓。他们都在马上生活,能连续急行军百里还能立即投入激战。虽然占领兵灭了辽国后,几万纯粹的女真人金军变成了夹杂着契丹人、渤海人、奚人、蒙古人、关外汉人、关内汉人等等民族的兵马,入选军队的标准给明显的放松了,战斗力甚至也直线下降了。就是纯粹的女真人们,也都被辽、宋的锦衣玉食花花世界所腐蚀、腐化,被金钱、美女和美食以及各种奇异之物所吸引。

    女真人在中原,见到了无数精美的金银珠宝、珊瑚玉石、镜子琉璃、水晶玛瑙所以,女真人高层贵族们和战士们,他们的战斗力已经在减弱了。

    金军现在主要抓得也就是排兵布阵,关于实质体能的训练,还是很少。也就有宋军和金军练习各自的军体拳和武器刺杀等等。

    赵榛按自己的心意,全力打造的军队,一个个人都能从中感觉到了阵阵杀气!这样的士兵与金国最精锐的金军都大有不同,关键就在于士兵对军纪的服从,还有就是军纪的残酷与严格!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这句话好说,但这里面的需要遭受多大的罪,只有受过的人才知道。

    李玉轩见到了返回到城堡大厅的赵榛,赵榛简单介绍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便叫人去请郭家大商。

    郭云山,乃是江浙一带有名的大商世家子弟,他多次来过青石城购买镜子和透明琉璃制品。比起上次,那青石堡垒,显然又有所扩建。

    郭云山暗叹,这就是信王的魔力,那就是这份不间断的活力。在中条山青石城中,每个百姓每天都在做活,他们做得很多,并且很勤快,想要致富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劳动就行了。只要你的付出能得到回报,百姓就会愿意一直这样努力下去。

    在信王占领区,百姓只认信王,就是皇帝赵构和被俘虏在五国城地徽宗、钦宗来了,百姓们也不会承认自己是他们的子民,那么为什么会这样?理由何在?只有一个解释。

    因为信王赵榛实行的军管政策的确是给百姓们带来了好处,带来了富足。现在的百姓,经过了徽宗、钦宗时期的生活困苦,再经过金军的烧杀抢掠之后。对他们这群几乎穷到一无所有的人们来说,一切都是小意思。

    对于百姓来说,能富足起来丰衣足食才是重要的。如果信王赵榛不是实行严格的单一低税无任何附加费,而且收粮食实物税,任何官员违令者斩等这套律法,恐怕百姓们早就离心离德了。没有这个效果,百姓也不会为自己的家园拼命了。只有知道了甜,才不会放弃现有的一切,才会为不失去甜而拼命。只有知道了苦,才会知道甜有多好!

    所以,对于百姓来说,尤其是古代劳动人民来说,劳动是次要的,关键在于他们的劳动是不是可以得到好处,得到回报!

    这是天地间的至理!我付出,就要得到回报!信王赵榛就是如此做的,而最妙的是,他治下的千万百姓们,都是在最最困难的时候被他接收地。这些百姓的起点低,要求简单,开始是只要饿不死,一天有一两食物哪怕半碗带着糠皮的稀饭就成。以后等条件好了,信王赵榛就能给他们梦都想不到的一切,好食好喝,还有钱拿。

    徽宗和钦宗以及那些金兵,对百姓们的态度与信王赵榛完全是天差地远。对于百姓们来说,天下间还有这样的好主子么?没有!

    北宋起义多了去了,北宋以前的朝代都有农民起义,都喊纷纷平等,平均财富。但是却没有一个能让跟随起义的百姓,吃上一口饱饭的。这正是赵榛御下的诀窍。想要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当然,军队开销除了粮草,还有饷银。赵榛有自己的铜矿,只不过出产比较少罢了。所以,税收低了,赵榛的钱不够开销庞大的军队了。所以,赵榛就发明了镜子和玻璃,与全天下与金国贵族有联系的金商、与南方官府有勾搭,甚至本身就是官府的世家们通商。钱财,自然就有了。而且,赵榛手里有银矿,有好多产业支持。实在不行,就用粮食和牲口顶铜板发军饷。

    反正信王赵榛还有其他办法,在军营外置办商业,勾栏场所、开盘口名曰“彩票”的博彩业、酒店饭馆等等等等,将军人们赚的钱收回很多来,再次拿出来给军人发饷!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