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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觉得应该挺身而出,献出身体让蚊子咬,然后趁它如痴如醉的时候,当头一棒,使之命丧黄泉。除去他在蚊帐中打死的那百分之九十五的蚊子,剩下百分之五的蚊子都因为一时贪婪,叮他的时候过于投入,才招致杀身之祸。他的美味实在无法抗拒,以致有的蚊子被他揪住翅膀从身上捏走的时候,嘴还插在他的肉皮里。
但是这只蚊子不同寻常,总能在关键时刻抽身而出,它拥有异常灵敏的感觉系统,稍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给他留下的是一个个硕大的硬梆梆的包。一会儿工夫,蚊子已经攻占了两座阵地,并且毫发未伤。它行踪诡秘,神龙见首不见尾,面对他的围剿游刃有余,并在适当时候反围剿胜利,已基本摸透他的心思。他像个被八路军戏弄了的日本鬼子,挠着失陷的阵地咬牙切齿:巴嘎,狡猾狡猾地!
我让你吃,撑死你丫的。他在心里恶狠狠地对蚊子说。
他索性不再防备,让它吃个痛快,最好撑死它,这叫欲擒故纵。就是撑不死,吃多了挺着大肚子也飞不起来,他就能轻而易举将它歼灭。小时候他抓住的蛐蛐中,有好多是母蛐蛐,怀了小蛐蛐,跳不动,就被他抓住了。
可是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他强忍着又被咬了四个包,其中一个咬在大腿后侧距离屁股不远处,加上前面的三个包,今夜已经失血七次,超出一只蚊子所能容纳的最大量,它现在应该撑得躺在地上打滚了。他打开灯,寻找蚊子的尸体,看见它在他和她的照片上,他用手去捏它,认为它已苟延残喘,只等着束手就擒,不再具有战斗力。但是他错了,今天这只蚊子的运动量大,共产党人八年抗战、四年内战所采用过的全部战斗形式,被它和他在一夜之间全部经历了一番,体力、脑力劳动兼而有之。吃的多消化的也快,不等他靠近,它便身轻如燕一跃而起,打道回府睡觉去了,在他眨眼的瞬间消失了。
天已蒙蒙亮,四点半了。昨天这个时候,他打了她,她负气而去。
她能去哪儿?她说过和他在一起有家的感觉。而此时她已经离家出走二十四个小时了。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力交瘁地睡着了。
她背着大包小包,徘徊在清晨的街头。没有倦意,没有饥饿,有的是一肚子委屈和怨气,同时也油然而生一种自由感。离开了他,给他收拾房间的好心不会再被当成驴肝肺,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了,想怎样就怎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路边树上不知名的鸟在叫着,环卫工人们已经出工,拿着扫帚划过大街小巷。她琢磨着自己去哪儿才好。
她在北京没有亲戚。当初要不是因为他,她才不会一意孤行离开她的所有亲戚安居乐业的那座城市,和他来到北京。她从没想过会和他分开。
她给在北京的大学同学拨了电话,她们都关机。才四点半,没病的话,谁会这么早起床。她了解她们,一个个懒着呢,上学的时候从没在第一节课前半小时起床过,要是上午没课,能一直睡到第四节课打下课铃。
她查了电话表,看谁能收留她。突然间,她感觉自己很可怜,很傻。
她看到了原来男朋友的名字。她记得他短信告诉过她,他也在北京。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拨了这个电话。
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
她说是她,他说知道,她说没打扰他睡觉吧,他说没有,刚看完球,正为葡萄牙的失利懊悔,睡不着。她突然觉得和他有了共同语言,多年前她正是因为和他说不到一块而分手的。她说葡萄牙没夺冠她也很失望,然后两人就这场球分析起来。
说到他手机快没电的时候,他说要不你来我家聊,然后告诉了她地址。
她找到了他的家。他给她开开门,看她肩上手上都是包,眼睛肿肿的。
她说她失恋了。
他说看出来了,因为什么?
她说说来话长,然后开始给他陈述事情经过。
说着说着,她就倒在沙发里睡着了。
平时总是她叫他起床的。她有早起的习惯,为他准备好早点,
今天他九点半才起床,要不是手机吵醒了他,不知道要睡到几点。今天九点半要去公司开会的,同事们等他不来,便打了电话。他来不及吃早饭,穿上衣服,匆匆洗了一下脸就去上班。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后排,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少了她。
以前他和她打车的时候,两人总会坐在后排,靠在一起,耳鬓厮磨,窃窃私语,卿卿我我,他还趁司机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伸进她的衣服。
今天,他将手搭置在摇下的车窗上,看着路边正在收摊的早点铺,饥肠辘辘。每天他都要吃两个她做的煎蛋才去上班。半年前,她买了一本菜谱,谑说: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拴住他的胃。她心甘情愿为他做饭吃,最拿手的让他赞不绝口的就是煎荷包蛋和皮蛋瘦肉粥。他没有见过比她做得更好的荷包蛋了,蛋黄如初生朝阳,蛋清洁白如雪,将蛋黄团团包围,外白内黄,色泽鲜艳,让人垂涎欲滴。蛋清煎炸火候适当,少一分则生,多一分则老,吃在嘴里香嫩爽口,口感上佳,而蛋黄的火候更是恰到好处,只有七八分熟,筷子扎上去软软的,扎破会有新鲜的液态蛋黄流渗出来,一缕清香飘散。吃的时候更是讲究,切忌心急火燎,先要点上两滴“生抽”酱油和一点儿小磨香油,等它们融入蛋中,方可动手。如此荷包蛋不可狼吞虎咽,要细细品味,享受美味的同时,感受她的良苦用心,不仅是对做好一个煎蛋的认真,还有对爱情的那份专心。要不是因为鸡蛋吃多了容易引起血脂高,他能一顿吃五个。看着他爱不释口的样子,她便心满意足,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
在他回想每天这顿可口的早餐,并为今晨没有吃上而懊恼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公司楼下。
会上的表现让他无颜见人。会议由他主讲,他将陈述一套为竞标某公司网站建设而提出的方案,但刚开了一个头,他身上就难受起来,不得不暂停下来,把痒的地方挠一遍,然后重新开始。本来半个小时就能讲完,可是一个小时了,还在继续。台下同事对他像个猴子一样在上面左挠挠右挠挠正手挠完反手挠的行为感到既费解又好笑,特别是当他挠屁股附近的包,把手伸向臀部的时候,个别同事笑出了声。有一回他甚至抬起腿,将手从前面伸进胯下绕到后面挠,被一个自以为幽默的同事说了一句:生活不检点就这样。他无心和这个人争辩,只想着快点儿说完,好去厕所挠个痛快。
屁股附近的那个包,痒得他坐立不安。会议结束后,他在椅子上如坐针毡,动不动就要起来溜达两步,趁机挠挠,成了办公室里的一大风景。
他盼着赶紧下班,可真到下班的时候,他又不想回家了。昨晚那只蚊子还没打死,回去想必又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虽然今天是周末,但平日里一向对花天酒地积极响应的同事们竟然都老老实实地回家了。他一个人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还是回家吧。
到了家,他下意识地去敲门,当手即将落在门上的时候,才想起她已经走了,不会有人给他开门了,便放下手去掏钥匙。
他不知道晚饭吃什么好。打开冰箱,看见十几个生鸡蛋,还有两个一次性餐盒,里面装着他和她前天晚上从饭馆打包回来的剩菜,除此外一无所有。前天晚上的这个时候,他和她去饭馆吃饭,庆祝他涨了工资,憧憬美好的未来:几年后他们就有钱买自己的房子了,然后再买辆车子,她给他生一堆孩子,他耕田来她织布,绿水青山带笑颜。当说到买什么车的时候,他们又发生了争执,并将由此产生的愤恨带到后来看球的时候。他说买吉普,宽敞舒适,开着威风,她说吉普不好,费油,她喜欢polo,灵巧时尚。他们一边吃,一边争论,最终不了了之。
他打开餐盒,捡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嚼一口就吐了出来。拿起餐盒闻了闻,两盒菜都变味了,只好丢进垃圾篓。四十八个小时食物就会变坏,那么爱情的保鲜期又是多久呢,他和她的爱情是否真的过期了呢,他想。
他给自己煮了几个白水鸡蛋,剥皮吃了一口,食之无味,和她做的荷包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他蘸了点儿酱油和香油,味道没好多少,特别是他煮的鸡蛋欠火候,蛋黄没成形,还是液体,流了一手,还烫了他,更难以下咽的是,蛋黄居然有股腥酸的异味。他只得硬着头皮,将剩下几个鸡蛋的蛋清塞进肚子。
吃完饭他抓紧时间睡了一会儿。昨天没有休息好,现在弥补一下,同时为晚上继续同那只该死的蚊子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而做好准备。
凌晨一点的时候,蚊子出动了,在他耳边轻声掠过,他像住在世贸大楼底下的美国人民听到又有飞机飞过一样从梦中惊醒。
他已经放弃了同它进行殊死搏斗,自知实力不济,及时改变了战术,由战略反攻转为战略相持和战略防御阶段。这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他严阵以待,处处提防,蚊子小心翼翼,寻觅良机。只要他醒着,亮着灯,蚊子便不敢轻举妄动。他打开电视,正重播一个电视剧,讲的是几个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她原来每天都坚持看,还和他抢过频道。他喜欢看纪实类的片子,对电视剧不感兴趣,觉得生活没有剧里表现的那么复杂,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好好过日子就完了,干嘛非得一波三折,磕磕绊绊,现在他终于感受到其实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当有了这种感受后,再看这部电视剧,他便有了兴趣,今天是最后一集,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么他和她的结局又将怎样呢?
电视上友好地打出字幕:全天节目已播放完毕,谢谢收看,晚安!
他播到其他频道,多数已没有节目,零星几个台播放着无聊的电视直销广告和像没受过专业教育的人拍出的肥皂剧。他感觉演员真挺不容易的,忍辱负重进了剧组,辛辛苦苦拍摄,却在深更半夜播出,有人看吗?怪不得好多演员后来都从了商。
他想睡却不敢睡,漫漫长夜如何熬过,昨天咬的包今天还隐隐作痒,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夜已经深了。一只壁虎趴在窗外,潜伏在一只蛾子的左右,趁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身一跃,将蛾子叼在嘴里,咽了下去。
他如获至宝,想把壁虎抓进来,替他干掉那只可恶的蚊子。他打开窗户去抓壁虎,手还没伸出去就缩了回来,赶紧关上了窗户。不敢了。壁虎乃五毒之一,让它咬一口可比让蚊子咬一口厉害多了。
如果一物降一物无法实现的话,那么就利用异性相吸原理,找只公蚊子进来,公蚊子不咬人,让它和母蚊子去谈恋爱,母蚊子沉浸在爱河中就不饿了,便不会再咬人,而且谈上恋爱也没工夫咬人,他和她谈恋爱的时候就不知何为饥饿,也不去上课,时间都用来和她花前月下了。
可是凭他的实力,能抓住公蚊子吗?如果他有抓住一种蚊子并分辨出是公是母的本事,那只母蚊子早就被他打死了。让他更为担心的是,即使抓住了公蚊子,它和母蚊子谈上恋爱,可一旦它们在他的屋里生儿育女那就不好办了,蚊子才不管你计划生育,一生就一窝,到时候满天飞可够他受的。
他感觉脚心奇痒,抬起一看,一个小红点正逐渐演变成一个大包。蚊子咬了他的脚心。他躺在床上看不到自己脚底,狡猾的蚊子及时发现并抓住了这个机会。看来它是饿急了,已经饥不择食,咬哪儿不好,偏咬脚,也不嫌臭。
这下可苦了他。包长在脚心上,痒得很,却挠不得,他特别怕挠脚心,那种由下而上传遍全身深入骨髓无以复加的痒让他无法忍受,而包痒得他不得不用手去挠,才挠一下,就触了电一般缩回了手,越挠越痒,不挠也痒,他认为人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她知道他的这一软肋,所以每天叫他起床的时候,便掀起他的被子,在他的脚上挠上几下。
以前叫他起床特别费劲,他总赖在被窝里不愿动弹,无论她把包了冰块的塑料袋放进被窝,还是将上了弦的闹钟放他耳边,他都无动于衷,丝毫不为其所烦,睡得依然香甜,惟独怕被挠脚心。
脚心痒得他出了汗。打开电扇,发现那只在空中飞翔的蚊子被吹得东倒西歪,它那轻薄的身体,犹如强烈台风中的一个塑料袋,飘浮不定,忽上忽下,身不由己。
他将电扇定位朝着自己吹,这样它便无法近身,他可以安心睡觉了。他如释重负,拿出晚报。他有睡前阅读的习惯。
体育版大篇幅介绍欧洲杯结束后各参赛队伍中的老将将陆续退出绿茵场,一片伤感离别之情。社会新闻中一幅相貌丑陋男子的照片吸引了他,新闻标题是“且勿贪图一时凉,电扇吹得毁了容”行文说王先生睡觉时吹电扇中了风,一觉醒来,便成了图片中嘴歪眼斜的样子,奉劝大家要引以为戒,以免重蹈覆辙。他又看了看照片上的王先生,吓得赶紧关了电扇,可蚊子又在他眼前晃悠开了。
他不能点蚊香,因为有鼻炎,受不了化学药剂的刺激,否则喷嚏不断,更不敢喷杀虫剂,只有采用物理方法同这只蚊子周旋。
他钻进毛巾被里,只露出脸,便于呼吸。很快就睡着了,但很快又醒了,摸着微微隆起的耳垂。蚊子咬在它的耳垂上,火辣辣地疼,他挠了几下,便肿起来,耳垂膨胀了好几倍,垂向肩膀。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以去演刘备和如来佛了。
这回她该不会说我耳垂小了,他想。
“你这耳朵多久没收拾了,里面已经无奇不有了。”她揪着他的耳垂,掰开耳朵眼儿,向里面张望。
“有年头了,上次掏好像还是二十世纪。”他冲着光线充足的地方歪着脑袋。
“哇,好一个仙人洞,我得给你拾掇拾掇。”她去拿耳挖勺。
她有一个百宝箱,里面装了各种生活小用品,耳挖勺、指甲刀、袖珍手电、针线包、钮扣电池应有尽有。每当他遇到麻烦的时候,她总能找出相应的工具让问题迎刃而解。
“我说怎么平时和你说话总让我重复,都堵成这样了,能听见才怪呢。”她用酒精棉给耳挖勺消了毒“你坐过来点儿,我够不着。以后我要定期给你清理卫生死角,让你告别无声的世界。”
“你行吗,别真把我弄聋了。”他心有余悸。
“放心吧,我的耳朵从来都是自己掏。”耳挖勺已经伸进他的耳朵。
“给别人掏和给自己掏是两个概念,别你不知深浅,从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闭嘴,你再说话我可就没准了,老实待着,别乱动。”她对着他的耳朵目不转睛。
他眯缝着眼睛,面部肌肉一跳一跳,随着她的动作此起彼伏。
“有那么痛苦吗,疼我就不掏了。”她问。
“掏吧掏吧,没事儿。”
“别动,快出来了。”她又向深处掏了几下“看看,这么大一块。”她把掏出的淡黄色秽物倒进他的手里。
他看了看,说:“你说这东西像鱼片吗,我小时候吃的鱼片就是这种颜色。”
“耳屎吃了会变哑巴。将来你要是敢和我吵架,我就让你变成哑巴。”她把耳挖勺在他眼前晃了晃“那只耳朵。”
“最毒莫过妇人心啊。”他转了一个个儿“你轻点儿揪行不行,我这耳朵不是兔子耳朵。”
“你耳垂太小了,不使劲揪不住。”
大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他摸着自己被蚊子咬得丰满肥硕滚烫的耳朵,又生出一计。
他打开空调,调到最低温度,企图将屋内气候改造成寒冬腊月,冻死那只可恨的蚊子。
空调一刻不停地工作着,喷出袅袅凉气,白色汽雾依稀可见,看了就让人不寒而栗。他拿出一条棉被,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里面,在空调的运转声中,睡着了。
终于听不到逆耳的嗡嗡声了,那只蚊子不知了去向,或许已一命呜呼,或者正躲在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
看你再牛逼。他说了一句梦话。
她在前男友那里住下了。她说这样不会不方便吧,他说没什么不方便的。她睡卧室,他睡客厅。
白天两人各自去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聊了一些过去的事情。
临睡前,她仔细检查门是否关好,她知道看也白看,反正钥匙在他手里,但她还是确认门锁确实撞上后才上床。
她开着灯躺在床上提心吊胆不敢闭眼,跳下床贴在门上探听外面的动静,当他货真价实的没有规律的鼾声在她耳朵里飘荡了好久后,她才安心地开始了自己的睡眠。
他口干舌燥地醒来,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身上滚烫,想自己一定是发烧了,空调吹的。屋内的气温已让他无法忍受,他将空调换成暖风,又找出温度计夹在胳肢窝,钻回暖被窝。
脑袋贴住枕头,才想起刚才忘了喝水,而现在又极不情愿下地,他觉得自己一步也走不动,甚至连睁开眼皮的力气也没有了,已经奄奄一息,但嗓子眼儿却火烧火燎,要是有一杯水出现在面前就好了。他痛苦地呻吟了几声。
40。2度。温度计都烫手了。他安静地躺着,呼出滚滚热浪,内心悲凉不已,要是有个人照顾就好了。小时候发烧,妈妈在他额头上敷上冰凉的毛巾,他感觉那块毛巾是温暖的,后来和她在一起,当他用发着烧的滚烫身体抱住她冰凉的身体时,感觉烧已经退了一半。而此时,他感觉自己的温度正逐渐攀升,身体已经燃烧起来,却没有人来扑灭这场大火。他想,我不会烧死吧。
他使尽全身力气,咬着牙下了床,找出退烧药,吃了四片,是一次剂量的两倍,然后躺回床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那只蚊子又出动了,当室内温度从严寒转成酷暑,它也像蛰伏了一冬的动物,出来觅食了。也许它喜欢的是健康身体中的血液,绕着他飞了一圈,又毫无兴趣地飞走了。
药效发作了,加之空调供暖,他包在棉被里大汗淋漓地醒来。身上不那么烫了,精神也恢复了,就是身体虚弱,有气无力。天已大亮,好在今天是周六,不用去上班,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他感觉到饥饿,穿上鞋,出去找了个早点铺。看着桌上食客们碗里、盘里的食物:油腻的包子,浑浊的炒肝,皮肉分离的馄饨,还有介乎豆浆与豆腐脑之间的黄色絮状黏稠物,吊不起一点儿胃口,还是她做的皮蛋瘦肉粥好喝啊。
她熬粥的手艺曾让他赞叹不已。米粒饱满,肉蛋香浓,食之拍案。好吃的东西做起来费时候,但她就是愿意给他做。将香米反复清洗干净后,放入锅内,盖盖儿大火煮至开锅,然后放入切好的腊肉,小火微熬,每五分钟掀开盖搅拌一次,二十分钟后即可准备关火,关火前依次滴入少许色拉油,加入姜丝、松花蛋块,再盖上盖儿闷两至三分钟,便大功告成。
锅盖掀开,米的清香、肉的荤香,扑鼻而来,让人垂涎三尺。
要是现在能喝上一碗,该他妈多好啊!一碗肯定不够,至少得喝三碗!他无奈地捡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要了一碗面茶心想。
凑合着填饱肚子,他回了家。对着镜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经历了一场发烧,憔悴了许多,惨白的脸上结着油汪汪的一层,胡子多日未刮,杂乱生长在腮边、唇上、下巴,头发蓬乱、油腻,让人怀疑里面已经长了生物,看上去说好听了像一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说难听了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刚才那个早点摊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务员都对他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了。
他脱掉衣服,准备给自己彻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喷头下,给手里倒上洗头水。这瓶洗头水是她特意为他买的,普通洗发液他用后会产生头屑,困扰了他许久,她跑了许多地方,才找到这种将他的烦恼一洗了之的洗发液。她是学化学的,毕业后在化妆品公司上班,以严谨的专业知识为他选择相应的卫生清洁用品:适合于他油性皮肤的香皂和擦脸油,为他除去烟渍的特效牙膏他曾说她,有这个必要吗,用什么不是用,你不觉得烦啊!可是当他深受其利并养成习惯已无法离开这些东西的时候,才知道她这么做的价值所在,用什么东西确实不一样,至少他现在不会每天顶着一脑袋头屑上班被同事们说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尘垢和疲倦,身体轻松许多。他擦去镜子上覆盖的雾气,拿出剃须刀,开始小心翼翼刮去脸上那堆有碍观瞻的胡子茬。原来刮胡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脸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于对小孩的喜爱而用自己的胡子去扎孩子一样,既是一种游戏,也是一种传递爱的方式,她躲来躲去,但最终都会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边哈哈笑,一边嗷嗷叫。今天这些胡子就这么被刮掉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他把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这个洗衣机他一次也没有用过,接上电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销,等衣服攒多了再说。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时候才叫他帮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进衣柜,他穿的时候信手拿来,整洁干净的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无事可做了。平时周末他和她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可今天自己一个人去干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兴趣。现在时间才早上八点,漫漫一天如何打发。
虽然昨晚睡眠时间不算少,但睡眠质量太低。此时困意袭来,他躺上床,拉开被子。
她给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风,第三口将剩余部分统统塞进嘴里,边咀嚼边称赞不绝: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种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福分,已经吃腻了。
不等第一个荷包蛋咽下去,他夹起第二个说,回头儿我多买几斤鸡蛋,以前我一直以为鸡蛋虽然有营养但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看来我错了。
她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鸡蛋不仅不再好吃,连营养都没有了,只是一种充饥的食物,为的是填饱肚子,饿不死。时间改变了一切。起初她给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兴奋,很认真地去做,惟恐哪个步骤出现闪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在创造一件艺术品,现在再做,已经成了机械性劳动,毫无兴趣可言,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做到万无一失,在她眼里,煎好的鸡蛋已经丝毫看不出鸡蛋的模样了,就像建筑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听了前男友的几句赞扬,她的心旌飘摇了,就像当初听他夸奖她一样让她心花怒放。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惊胆战起来。这两天可被蚊子折磨惨了,偌大的八尺男儿竟然对一只弱小的蚊子束手无策,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局限性,航天飞机上了天,一只蚊子却弄不死,如果谁能将蚊子这一种群彻底灭绝,将功不可没,他想。
想起这场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他已经底气不足。
今晚蚊子出来觅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许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饿得早。它如一颗颗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闪而过,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是最危险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冷不丁它就会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咬你一口。他不得不处处提防,时时小心,坐卧不安。
蚊子飞了一会儿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书,慢慢向它贴近,距离已足够近了,为了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他又凑近一步,俯下身,只见它长腰婀娜,玉腿纤细,黑白花纹相间,好像穿着性感的网眼丝袜,翅膀上有七彩的荧光,一看就营养丰富(营养不良的人头发焦黄,营养充足的人头发乌黑发亮,有鉴于此,也许翅膀的颜色是考察蚊子体内营养程度的重要标志)。还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没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闭上了,何不趁此良机,将其击毙。他将手中的书狠狠向蚊子拍去。只听“喀嚓”一声,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损坏为代价换取那只蚊子的死亡,他认为值得,但如果相框坏了而蚊子没有死,他就只有恼火了。刚才出击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蚊子还是逃脱掉了,他拿起书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镶嵌在相框内,玻璃破裂的条纹纵横阡陌划过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变得模糊不清。
毕业论文通过后,他和她背着背包去了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北京郊区有不计其数这样的地方,美其名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并都取了一个美妙如画的名字,什么桃源仙谷、雾灵山庄、云矇峡风景却大同小异,差别只在于,山的高矮,水的湍缓,住店的贵贱。恋爱以来,他们几乎去遍北京周边所有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雷同,也没什么可玩的,但无论去哪儿,玩什么,只要在一起,就开心,就好玩。
那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对晨练的乡下老夫妇后面。老夫妇一路上拉着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着老头,让他先上去,然后老头转过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们的手一刻没有松开过。
她问他,许多年后你会像老大爷抓住老大妈的手那样永远抓住我的手不放吗?他说会,只要那时候咱们还走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