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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
陈晓晓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林维的时候,自己只有17岁。
领书的时候林维排在她前面,他个子很高,穿浅蓝色的格子衬衫,白色球鞋。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了陈晓晓一脚,急忙回过头来道歉。陈晓晓看着他慌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林维也笑了。他的笑容很干净,露出洁白的牙齿,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陈晓晓很细心。
她知道林维会在地理课上睡觉,喜欢看武侠和科幻,喜欢玩激烈的格斗游戏,每天放学都会去球场踢球。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光是上课偷看他,应该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吧?
陈晓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在教室里的时候,会经常回头去看林维。好像是一个习惯,在看见他的时候觉得很安心。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小秘密。有时候林维不在,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空了一块,非常不安。
端午节那天,陈晓晓听见林维和别人说父母都出差了,这个端午节他没有粽子吃。于是她早上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多拿了一个蛋黄粽子。
一早上的课都上得心不在焉,课间的时候趁林维不在,陈晓晓把粽子悄悄放进了他的课桌。抬头就看见林维走过来,她慌乱地站起来,迅速地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林维奇怪地看她,然后对着满脸通红的她微笑。
陈晓晓一天都不敢回头去看林维。完了完了,他一定会知道粽子是她放进去的,他会怎么看她?但想着想着心里又有微微的甜。
放学后陈晓晓才发现林维早就不见了,心里有些失望。经过球场的时候忍不住朝里面张望,却没有看到林维。陈晓晓觉得自己糟糕透了,低下头轻轻踢草坪上的小石子,眼泪忽然涌了出来。
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她的肩,陈晓晓愕然回过头,林维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那个蛋黄粽子。他还是阳光地笑,眉头舒展,他说:“谢谢你。”说完安静地看着陈晓晓。
陈晓晓的脸刷地红了,她不敢抬头去看他的眼睛,低低地说了声:“不用谢。”转身就跑了。
19岁的时候毕业,林维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陈晓晓去了上海。
林维先走,走的那天陈晓晓去送他。林维还是高高大大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他还是当初那个阳光温暖的男孩,但似乎没有太多的留恋,想到美好的前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再见。”陈晓晓轻轻地说,虽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忍住泪,什么也没说。
那个在球场上跑起来像一阵风的少年,那个他的眼睛让她在说话的时候不敢看的少年,那个她默默喜欢了三年的少年,他就那么毅然地走了,她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她心里的秘密。
刚到上海的陈晓晓非常内向。她很少和朋友出去逛街,总是独自去图书馆看书,有时候一泡就是一整天。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那天陈晓晓的书掉在了地上,一个男生帮她拾了起来。那个男生很阳光,笑的时候眉头舒展。陈晓晓看见他笑容的时候有些发怔,然后她觉得自己有些疼。那种疼在身体里,轻轻的,非常迅速地蔓延开来。
陈晓晓知道自己想到了林维,她从未有哪一刻忘记过他。
陈晓晓晚上回寝室经过公用电话亭的时候,突然有打电话给林维的冲动。
她没有电话卡,那时的学校寝室没有电话,所有的长途都得到楼下传达室去打。学校只有四个公用电话亭,那里总是排满了人。
她用最快的速度冲到校外买了一张电话卡,没有50元的,她只好买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一下子花去这么多钱,对陈晓晓来说,是一件太过奢侈的事情。
电话亭外很多人都在等待,陈晓晓只能站在队伍的最后。夜晚的风很冷,陈晓晓抱紧了双臂,心里又激动又胆怯。该跟林维说什么呢?这么长时间没见,不知道他在北京好不好,不知道北京的夜晚会不会也这么冷,不知道他会不会像她想念他—样想念她。
陈晓晓能感觉到自己的脸突然烫了起来,就像是回到了四年前,她把粽子放进林维课桌被他撞见的那个上午。
电话接通的时候她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突然慌张,以至于说不出一句话来。林维在那边耐心地问:“喂,喂?请问你找谁?”陈晓晓终于开口:“林维,是我。”
陈晓晓的声音因为寒冷变得颤抖,连自己都听不真切了。
陈晓晓开始给林维写信。语言零零碎碎,写一些琐事,或者自己的心情。她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很多话想跟林维说,但却无法随时打电话给他,于是就写信,像写日记那样坚持。
陈晓晓的信很长,信笺是淡绿色的,上面有粉色的碎花,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两个小时公交车,跑到小商品市场淘来的。中途转车的时候走了很长的路,回来才发觉脚底已经起泡。但她不觉得疼,反而非常开心。林维喜欢别致的东西,她早就知道,于是很用心。
每个星期六她都准时早起,赶在学校信箱开箱前把信寄出去。她小心翼翼地捏着早就贴好邮票的信,一路上心情愉快。清晨的风微微吹起她藕荷色的长裙。
林维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陈晓晓并不难过,她想林维一定非常忙,学习一定很紧张。他是男生,自然不像自己这么多愁善感。每次收到林维的信,陈晓晓晚上一定睡不着。她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
大三暑假的时候陈晓晓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去北京看望林维。陈晓晓一想起这个决定就觉得莫名的兴奋,她发觉自己那么想念林维,这种想念从未如此强烈过。
她独自去火车站买票。火车站人很多,她没有买到硬座票。短暂的考虑后她买了无座的票,这意味着14个小时的旅途将会非常辛苦。陈晓晓想,也许多带几本书就足以打发这段时间了吧。
火车上的情况远比她想像的要糟糕。她和很多无座的人一起,被挤在窄窄的过道里。天气很热,车厢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来往的人很多,陈晓晓干净的裙子被弄得皱皱巴巴,而且非常脏。但她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她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看书。书里夹着林维的信。林维在信上说:“如果你来北京,我可以用自行车载你去颐和园,我们去吃烤鸭,看有意思的话剧。”
陈晓晓看着看着就微笑,多好啊,她要去的那个城市有她深爱着的男孩。
漫长而辛苦的旅途终于结束了。当陈晓晓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林维学校的门口时,她突然觉得很恍惚。想起来和林维已经两年多未见,不知道他有没有改变。陈晓晓看着自己,不到三年的时间已经从不起眼的黄毛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
林维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显然很吃惊,他去接她。远远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孩子,独自拖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看上去落落大方,却也有掩饰不住的疲惫。陈晓晓看到了他,但她没有向他挥手。她只是微笑着,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林维接过她手里的箱子,微笑着说:“你怎么来了?”
陈晓晓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看他。林维瘦了,也高了,还有些黑。唯一没变的就是他的笑容,很干净,眉头舒展开来,很阳光的样子。
在北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林维用自行车带她去颐和园,带她去吃很有名的北京风味,去故宫和长城。那是陈晓晓第一次站在长城上看连绵的山峦,那么好的风景,身边还有深爱的男孩,陈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里非常柔软。扑面吹来温和的风,她的长发被吹得飘起来,轻轻拂在林维的手臂上。
陈晓晓突然低下头冥想。林维微笑着问:“你在想什么?”陈晓晓也笑,她突然张开双臂,仰起头深呼吸,然后说:“多好啊,林维,多好啊。”林维微笑着看她,她的样子像极了一只鸟。
回到上海以后陈晓晓仍然坚持给林维写信,仍然是浅绿碎花的信笺,仍然是零零碎碎的文字。林维的回信更加少,他有时候回信,信中却越来越多地提到另一个女孩子。陈晓晓静静地看着,感觉自己的心里开始有尖锐的疼痛,这种疼痛迅速地蔓延开来,疼得她弯下了腰。
陈晓晓在图书馆呆呆地坐了一天,秋天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陈晓晓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秋天过后,她就要大学毕业。她恍然想起多年以前,自己上课时回头偷看林维的往事。生活一直在不断变更,但为什么她对林维的感情,这么多年了却没有丝毫的改变?陈晓晓揉着头,她一向都有很多话想对林维说,此时却发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
林维再无信来。陈晓晓也不再写,虽然每个星期六依然习惯地早起,但已不再是长裙飘飘的日子。大四的生活更加伤感,她一个星期除了两天去见导师,剩下的时间都是自己做毕业设计。陈晓晓很少再去图书馆,下午的时候独自去校园散步,经过球场的时候看见很多男生在踢球,她靠在栏杆外面看了很久。这时球滚到她脚下,她抬脚把它踢了回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很漂亮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了场中。很多男生都大声叫好,还有些人吹起了口哨。
陈晓晓笑起来,这个脚法是林维擅长的,她看了那么多次,早已烂熟于胸。她信步走到操场上去,在贴近跑道的地方看见不知道是谁画下了一颗大大的红心,旁边写着英文字母:iloveyou。陈晓晓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想起很多往事。想起林维去北京的那天,她拼命忍住自己的泪水,他却没有察觉;想起第一次给林维打电话的那个晚上,他们的通话只持续了十分钟,而她为此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他却没有听出她声音里的异样;独自去北京的那趟火车,她被闷得头晕,险些窒息,他却没有问过一句;想起他们站在长城上眺望,他却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陈晓晓蹲下身来,把头埋在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哭了。她爱了林维那么长时间,他应该早就知道,但他没有爱过她。
陈晓晓最后给林维写了一封信。
我一直想写信给你,但每次提笔却又不知道该怎样说起,于是又放下,我只能让自己单纯地被积压着。现在想起来,以前的往事真的像一场梦,承载着我所有的爱和梦想。但它终还是无法靠岸,所以一再游移。我曾经一直相信,你就在我心里,所以天涯咫尺。但当我伸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之间几乎没有坚实的东西。我只是轻轻一碰,它就碎了。
我给你写了99封信,如果你小心拆开信封的话,还可以看到信封口的编号,但是你从未发觉过。我对自己说,如果写到第99封信,你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放弃。那天在长城上,你问我在想什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在想时间。七年了,我爱了你整整七年,但你却没能爱上我。
爱情真的很像一扇门。当我第一次开门的时候,看见你经过。但第二次开门的时候,你已经消失不见了。
但我将一直记得,那天你陪着我一起吹风,我的长发轻轻拂在你的手臂上。
陈晓晓毕业后留在了上海工作,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自己喜欢的策划。毕业之后回了一次家,和以前的同学聚会,林维没有回来。陈晓晓想,这样也好,是否再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知道这段单向的感情已经结束。只要她曾经一直珍惜着,就好。
一个叫陆远的男生笑着说起陈晓晓的往事,说她喜欢收集可爱的卡通图片,喜欢翁美玲演的武侠片,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冷饮,喜欢放学的时候去球场看球。陈晓晓很是吃惊,但陆远说起来,是云淡风轻的样子。
聚会散后陈晓晓问陆远:“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陆远看着她,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然后他轻轻地说:“因为,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文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