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奔的少年

春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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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0给遇断的信:

    第一封信:

    题目:我的遗言

    以下是我的遗言:

    遇断,你好:

    你说你的青春已弃你而去,是吧。

    那我的青春已经穿越了我的身体,腐蚀我心灵的最后一块圣地,让我无法招架。现在的我就是一局侵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的等待解剖的发白的尸体。

    就在3个小时以前,我坐在45层的楼顶,双手舞蹈,脚踝的血管突兀,我想可能是吃了过多的抗抑郁类药品,开始出现强烈的幻觉,好像是引向我走向死亡。我坐在楼顶的边缘,于是开始用烟头灼伤自己,好让自己清醒,血液向大脑回流,特别的疼痛,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一下子没有了任何欲望,甚至性欲,就像是发条橙里的那个看见女人的身体就会吐的那个人,我丧失了活着的能力,我知道没什么让我去死,却也没什么让我继续活着,我无法继续苟且。我已经在这个城市的角落蜷缩了17年,我想我的救赎应该结束了吧,上帝会原谅我的死。或许明天应该是世界末日。是啊,我们应该给死一个适合的理由。

    是的,在我没有得病之前,我一直信仰上帝,并且没有节制的祷告并且赞美他。可是,就当我被诊断为深度抑郁症,接受了无数奇怪的治疗之后,我被迫呆在家里,我终于明白,耶和华,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了。

    知道一个虔诚的信徒放弃他的信仰是多痛苦,我开始担心神的报复。这当然也是我的幻觉中的大部分。

    我没有看过遇断你的书。我们。可是却想用我的死为你救赎。让你得到更多人的认可。这也是我生命的最后的意义。

    突然好想念我的爱人。1年前她也死了。妈的。没什么人活着了。

    还有一个有极端同志倾向的14岁少年。我们做过一次。我觉得恶心。我不喜欢男人。真的不喜欢。我也是男的啊。可还是要感谢他。我们在一起拍了3个dv短片。那段时光很愉快。也许我应该把它们剪完。还有我的姐姐。我是在她和客人做ài十的叫声中长大的。那是我的童年。

    我的青春?

    一直被归为异类。和一个被关起来的女孩恋爱。就这些。

    好了。再见了。遇断。还有其他人。我们不能再在一起裸奔了。

    我们被禁锢或是放逐了。

    而我即将永远的消失了。

    第二封信:

    遇断:

    你好!

    今天真他妈是狗日子,我无法做任何事,只能吮手指了,从a手指吮到z手指,再从z手指吮到a手指,直到,它成了利条件反射。

    于是我找了笔想写信,却忽然不知道应该写给谁。是啊,谁会专心听我说呢?我被禁锢了,被禁锢在一个5米长、3米宽、3米高的狭小空间里,我的所谓青春在这一刻消逝了,我不可以抽烟,喝酒甚至手淫,我要在早晨在变态到极致和刻板献给爱丽丝以及早间新闻中起床,看着那个拥有自恋倾向的播音员告诉你新的xx条例的出台,然后用带有浓烈消毒水气味的自来水刷牙,吃分发的馒头、然后吃药,大的3片,小的5片,不可以用茶水或是冰红茶,然后找心理医生谈话,给你作奇怪的治疗,给你塞上耳机,让你听莫扎特的小夜曲、小提琴的声音是用电子琴拟音的,给你电击脉冲,让你吸氧,总之,就是让你安静不下来,睡觉,不停地睡,并且没有任何梦境。让你的大脑停止呼吸。让你像尸体一样,直到遍身浮肿发白,让你不会有任何想象,幻觉或是灵感。就像对待动物一样对待你。每天如此,没有终点。

    让人绝望。这样的日子让人绝望。

    应该从头说,是吧。

    像个傻b,我,在母亲的胎盘中选择作了人类,并且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生长了15年。这15年里,我一直选择苟且生活,选择a或b,c或d,选择在早上喝250cc的加热到80度的脱脂牛奶,选择带着奶渍骑车上学,选择所有不应该选择的选择。

    在16岁那年接受了punk思想,接受了平克。弗洛依德的墙,接受了manson、lp、性手枪、无政府主义学会了用愤怒这个表情,学会了没有节制地写些莫名其妙的诗,学会了全世界伸出中指,可这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愤怒,并无其它。也许我的周期太短了,等到能量耗尽的时候变成了异类。听“死亡民谣”厌世到想吐。看些“地下”电影,没有安全感,无法入睡,神经质,开始有幻觉。开始想结束、尝试自杀、各种方式。但不幸的是,i’llstillhere。他们为我洗了胃和脑。一群屠夫。

    我的手很僵硬。我只能一个一个字地写,这让我不安,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血液是否还在流动。因为它已无法带给我体温。这里的暖气很不好,又没有阳光,和它的白色的围墙一样让人觉得冷。我的大脑也莫名地停止呼吸。

    想起了我濒临死亡的感觉,我只觉得身体干净了,非常干净。我还看到了光,它是第一次让我觉得刺眼并且眩目。

    我被他们送到了这里来,他们告诉我是为我休学而开证明(是最近我才知道我们相似的经历,我看到了你在电视上的节目,你不应该去那接受他们的虚伪的深情的以及变态的问题)我当时很高兴的,可他们却把我锁在门里,任凭我的吼叫与愤怒,我好久没有如此愤怒,我像是只被宰杀的羔羊,我还哭了,他们给我电击并且强行注射了药剂。之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之后我就在这儿了,我就这样了。

    我们为什么要絮絮地说事实,残酷而让人觉得痛。

    忘记说了,28号是我的生日,我几乎没什么朋友,所以我买了巧克力。我们一起庆祝,我把生日看得很神圣。也拜托你帮我唱生日歌,我已经好久没听了,我大概都要忘记旋律了,我想养条狗,苏格兰牧羊犬,可他们不会给我的,我连生日蛋糕都没,我还可以奢望什么。

    我现在是如此的平静,以至于我写着中庸的文字,还要得到哪怕是一个人的理解,我希望一个人可以带我离开这,我要墙上写了“takemeaway”他们不会明白,但我明白,我不可以向镇静类药物低头,我每天都向那个狗屁医生说着“我感觉很好”“我没有自杀倾向了”其实不是。我就是希望可以离开这儿。离开这儿。去哪都成。

    谢谢你看完我的信。我在这儿只能看米兰。昆德拉的书,我看着特聒躁,我就快疯了,我没有任何奢望,你让我看看你的诗吧,一首也成,我真害怕,害怕我的思想被它们腐蚀,我不想一副规矩的模样,我也不想要考虑什么狗屁说话分寸与文章结构,我什么都不想要。

    他们回来了,我不能再写了,祝你:早安、午安、以及晚安。

    1900

    于我的工号床上

    第三封信:

    题目:那个喜欢自杀的孩子

    穷极无聊。全身上下只剩下5块钱。只好抽一种叫做“红梅”的劣质香烟,觉得它充满了油腻的味道,让我恶心。只能把吐出烟的一瞬间当作享受。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我现在不过是一个受到了些许施舍的流浪的孩子。我可能在下一秒钟就死去。我生存的最大意义就是我至少还没死去。那个修女喋喋不休地质问我的身世。让我暴躁。我也可能会给你发完信,就给家里打电话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好,他们也肯定会号啕大哭,让我回那个狗地方。那是一个比我还要腐坏的地方。我忽然好想念一个叫做“上帝之城”的地方。在巴西的里约。一个伟大的贫民窟,全世界最后的一块用以青春狂噪和自由的圣地。

    刚刚又听了一遍黑色星期天。神经质的大笑。我每天都是如此的。我会被无尽的幻觉所覆盖。我会把教堂之外的荒凉草地当作是中世纪的一处坟墓。我也会把那处坟墓当作是我的失乐园。这一直是我的生活的全部。有的时候我太过固执。我永远也不会放弃我的信仰。我做不了什么。我更加不会去说服谁。最有能量的角度就是藐视。或者说是厌世。这也是我向往死亡的原因。我在自己的右手臂上写着punkandfuck左面写的是fuckbecauseiloveyou。我没有钱去文身。可我每天都要温习这两句话。我知道我被侵泡在这个专制的国家里。可我不可以忘记我是自由的。

    好。让我给你讲讲我的剧本。我已经写了不少了:

    b没有爸爸妈妈,在他的概念里“爸爸妈妈”不过是某种赛马的别称。他的姐姐是鸡。每次他姐姐接客的时候都要把他锁在厕所里。他在姐姐做ài时的叫声中长大。他的爱被遗失。他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他已经死过无数次了。他的姐姐和一个嫖客结婚了。他没有地方去了,于是在一个教堂中寻求庇护,可他的生活改变了,他必须信教,这样他才可以继续生活,可他相信自己本是自由,可一个修女极力阻止他,他也极力反抗,结果,修女把他送进里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他认识了父母带来看心理医生的遇断。遇断是一个爱过剩的孩子。和你的经历一样的遇断。遇断带b逃离了那里。遇断替代了b心中母亲的位置。b每天都要吸吮遇断的乳头。(我没钱了,下回再写吧)。

    97’bonnie&clyde

    我该怎么办,我连拍电影的磁带都买不起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男人吗?因为,他们懂得很坦然的变心。我是个很容易丧失新鲜感的。还有就是可能我看的这方面的电影太多了吧,太受他们影响。gay是最最纯洁的爱情一起接吻,听manson的歌脱衣服,一起去大街上涂鸦,一起去唱片店偷唱片,一起坐公车在城市里游荡。你知道我们在一起最性感的事是什么?一起手淫。但只是各自看本黄色杂志,然后手淫,没有其他。我们从来不碰彼此的身体。

    遇断的回信:无题目。

    你在哪呢?

    在这之前我甚至以为你真死掉了。那倒也好。我不喜欢跟人聊死亡,除非确定他和我一样,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有的人喜欢聊,就是喜欢而已,可是,他们不想死,我也不想死,但是也不想存在,却不得不存在。

    我知道你懂我的意思,因为你的信就我感觉到我们可以沟通,说的也不都是废话,废话也挺美的。我呆会儿尝尝你送的糖,我最喜欢吃巧克力。

    你不是要一首我的诗吗?我会给你写一首诗。全新的,给你写的。认识你这样的人我觉得很不容易,虽然我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却还觉得我谁也不认识,我谁也不了解。我甚至想给你写到我的小说里。天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就是另一个我,但愿这不是错误的结论,我曾经认错过许多人,你看我贴在我的论坛上那个转载的小说,我就像那个犯人一样,

    曾经有一个女孩送给过我一本圣经,但我一直没看,现在不知道放哪儿去了。有一天我的一个从没见过面的朋友叫我去一个天主教堂,他曾经仍不气馁地给我打过许多次电话,即使遭遇拒绝也不改初衷。他比我想像中还害羞。刚开始我很失望,他穿一身天蓝色运动衣,像一个大龄初中生。苍白得可怕,头发挺长,好像好久不见阳光。可是他很虔诚的,即使在这座天主教堂中也显出与众不同的内向与纯真。

    他像隐匿在闹市中的另一个世界,有时候和他的脸一相对,我便要打冷战。我发现我和他的表情有出奇相似的地方。那种神经质的东西。

    很快就记不清他的面部特征,只记得他笨拙而又坚定的动作和结结巴巴说话的声音。

    他说77特别mtv化,像英伦的迷幻摇滚,nevermind更像猜火车。

    他给我写了几首诗,其中一首是写他的苏联女兵姐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这首诗,很短,只有6行,可能是过去的历史打动了我吧,你看过一本叫苏联女兵的书吗?

    下面是我小说里的一段话,我想让你看看:

    ‘那个战士走得不紧不慢,她学着他的节奏走了两步,然后又变成自己的节奏。她走得很快,刷刷刷的,身上穿一件长的风衣和一条鲜红色紧身裤,在午夜的街道确实引人注目。路过一个工地,有两个坐在马路牙子上休息的民工,他们看见她,她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们一眼,他们的劳累和隐忍的职业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听见他们嘟囔了几句什么话,直到走出五、六步,才听懂他们说的是“嗨,去哪儿啊?”不好意思她没回答,她觉得此时再回头补充一句“去上网”也不太合适。

    她觉得自己有点像个间谍,在晚上出来鬼鬼祟祟行动。风轻柔地吹着,静静矗立的建筑物,从隔壁楼上漏出的昏黄灯光,总让她浮想联翩,她又觉得自己像小偷,常用余光扫视有没有人盯着她,有没有人躲在暗处。此时正在行走的仿佛不再是她,而是一个男女混合的人物,她用自己的身体装着两种性别。

    丁字路口,她急速向左拐,现在他们都在同一侧了。她的脚步明显比他快,连走在前面的他也感觉到了。他回过几次头,影影绰绰她向不清对方的脸,估计他也看不清她的表情,她笑了,牙齿一闪,光亮不够令人发现。她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都让前方的人听到。

    她突然有了一种大胆而荒唐的念头:叫住他!

    然后问他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如果没有,可以一起坐在路边抽根烟,或许还可以聊聊,战士会说点训练时的劳累,居民楼近在咫尺却径渭分明。但愿那个他是英俊而沉默的,由于激动和谈话的不易而变得善侃起来。

    不知为什么,她爱这些兄弟,爱他们特殊的身份,爱他们的绿军装,爱他们枯躁却充实的生活,爱他们年轻的身体。这些应该出现在阳光下的角色和她自己的生活形成强烈反比。那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本该属于她却由于各种原因擦肩而过,她对那个世界组成的一切都报有强烈而疯狂的好奇心,偏偏无法得门而入。

    当那个人再次回过头来并凝视了她长达一秒钟才回过头去,她差点就要喊了“嘿!”但那一秒钟过得又是如此这快,她没喊出声来。’

    我想你能真正理解我的小说。这是后话,因为你还没看过我那篇完整的小说,我会让你看到。谁知道呢,也许你不用看。因为你就是那小说。

    遇断

    日期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