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橙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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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时期,十二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九年后的长安相会。

    九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陵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九年前安排云歌带领刘弗陵一行走出荒漠的人是谁?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与当今天子刘弗陵哪个才是让她魂牵梦绕之人?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知、相爱,难道真的是缘分天注定吗?云歌又看到了哪些真相?】

    以上,就是《云中歌》的大致剧情了。

    某女子,又或者我们现在该称呼她为云歌了。

    从她被黑无常那无情的一脚踢进黑洞后,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还在母亲腹中尚未出生的云歌。

    以下是她的一些基本家庭资料:

    姓名:云歌

    家庭成员:父亲——霍去病

    母亲——金玉(曾用名:玉瑾)

    大哥——霍嬗(当年玉瑾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找了一个孩子代替,后死,为表抱歉便收做大儿子。)

    二哥——霍逸

    三哥——霍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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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域大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一个身着绿色楼兰裙的小女孩正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发呆,一头白狼正趴在一边打瞌睡,不用介绍大家也该猜到这就是那位不幸被黑白无常坑了的女子了,以后下文就直接称呼她为云歌。

    来这个世界已经八年了,云歌也渐渐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迷惘和难过的,突然到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即使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当一切熟悉的人和事物都已经不存在了,心中总会有些莫名的惶恐。

    云歌有时候想起黑白无常还是会恨得牙根痒痒,有时候心中也会有几分感谢,虽然是为了逃脱惩罚,但他们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而且来的时候正是云歌刚出生,作为一个婴儿,除了吃就是睡,眼前都是模模糊糊的,所以她有足够的时间能够思考和适应。

    云歌在前世无聊的时候就看过《大漠谣》小说,可惜最后实在是太长,没看完,而电视剧版的也瞄过一些,虽然只是粗略的看过,只不过除了九爷以外,其它的都忘的差不多了。

    云歌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一对十分靠谱的父母是很重要的。先说自家爹爹——前冠军侯、骠骑大将军霍去病,武力值绝对爆表,而自家娘亲——大漠狼女金玉,最擅长的是大召唤术——召唤狼群,自幼和伊稚斜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智力值破表。

    再说说二哥和三哥,虽然二哥比起云歌年长了许多,而且平时也十分的沉默寡言,但却是家中最疼爱云歌的,云歌最喜欢的铃铛便是二哥送的,价值连城的天山雪驼说送就送,由此便可看出二哥对云歌的宠溺。

    至于三哥,虽然只比云歌大了两岁,却是家中最喜欢欺负云歌的,总是趁着现在云歌动弹不得的时候掐云歌的脸蛋,当然了,云歌也不是吃素的,自然会报复回来,吃过一次亏之后,每次只要三哥一想使坏,云歌就会大哭,然后爹爹就会来,再之后就……呵呵,今天的天气可真好啊!

    在云歌的心中,这一世能在心中排第一的美好回忆就是在自己的满岁抓周宴上,见到了她心中的第一男神大人——眉目清朗如静川明波,身姿俊雅若芝兰玉树,单单注视着就彷如‘朗月出天山,春风过漠北’的九爷孟西漠。(这句话请用咏叹调唱出来,人家好喜欢胡歌版的九爷,超帅的。)

    抓周的时候云歌一把就抓住了九爷,而且趁着年纪小,云歌愣是非常不要Face的一直赖在九爷的怀里,无论爹娘怎么又哄又劝都不肯离开,凡是有人想抱走她就大哭不止,让娘亲直呼缘分,若不是爹爹嫉妒的死活不同意,说不定九爷就当场收了云歌做义女呢。

    虽然最后九爷还是离开了,但作为贺礼送了云歌一把雕刻了金银花的玉梳,精致无比,让云歌简直是爱不释手。

    幸福的日子一天天过得飞快,一转眼云歌在这个世界已经呆了八年了。

    日子虽说没有现代生活那么的方便,但古代也有古代的美好,云歌跟随着父母兄长到处游历,欣赏了许多早已在现代消失的美景,也见到了许多早已消失在历史中的古国,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简直让云歌说都说不过来,从塞北草原到大漠戈壁,从珠穆朗玛峰到帕米尔高原,从惊涛骇浪的大海到安静宁和的雪窟,从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到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无不让人感到惊叹。

    生活是如此的充实和忙碌,慢慢融入其中之后,云歌发现自己再也无法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了,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在云歌的心中这里早已不是一部小说或者一部电视剧那么简单了。

    至于原本的剧情,若能避开,云歌自然是十分乐意的,若是避不开,云歌也不会害怕,因为她并不是独自一人,在她的身后还有爱她的家人在,一切随缘,既来之则安之巴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其它的想也没用。

    至于那个作为赠礼的须弥芥子,虽然没有云歌曾经小说中看到过的那么神奇,但也正如黑无常当初所说,不是太过贪心的话也就够用了。

    里面只有一座破茅屋和一片田地,屋后还有一口泉眼。土地虽说没什么神奇,却也十分肥沃,至于屋内有一些杂物,云歌整理过后发现还是挺有用的,比如说一小瓶药丸,看似不起眼,但能起类似洗精伐髓,强身健体的功效,对于习武更是事半功倍,还有几本珍贵的武功秘籍和医术典籍。

    至于那口泉眼,常常饮用能延年益寿、强身健体,而且还有解毒的功效,反正对于云歌来说还是很好用的。

    对于习武云歌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作为从小看古龙和金庸的小说长大的孩子,又有哪一个没做过武侠梦呢!

    最重要的是,虽然有家人的保护,但是总有一日云歌会如长大的小鹰一般,独自飞翔面对外面的风雨。

    有时候云歌也会想,若‘云歌’是武林高手,那她是不是就能保护自己和腹中的孩子。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有时走的累了,霍去病也会停下脚步,暂作休息。在云歌八岁那年,他们一家就在西域中的一片绿洲住了下来。

    当云歌悠闲度日时,却不知道命运的大手正在一步一步悄悄的靠近。

    这一天,云歌正在屋子里研究二哥新送给她的食谱时,金玉却忽然让她去荒漠中送几个人安全离开,听到后云歌完全愣住了,直到自家娘亲又说了一遍才反应过来。

    说实话,云歌早就已经将剧情这东西忘到不知哪里去了,现在却又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好像是在提醒她什么似得,总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想都不想,云歌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拒绝的,鬼才想去呢。

    等云歌推诿说不舒服,建议娘亲让三哥去时,才被告知今天一大早三哥就带着阿竹出门了,现在也不知道究竟跑到哪里去了,现在肯定是找不到的。

    最后的最后,云歌随着自家亲娘一句早去早回就被无情的推出了家门,心情无比悲壮!

    …………

    回忆完毕。

    这就是云歌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坐在湖边发呆的原因,离开家门之后云歌并没有立即去找人,而是在这里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考虑一下之后如何面对刘弗陵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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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

    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

    “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

    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的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

    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铛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铛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色的罗裙。

    众人撑着脖子往后看,却再见不到任何人。

    一匹神俊异常的骆驼,一个突然出现的女孩,众人只觉诡异,刹那间想起许多荒诞的西域传说,雪山神女、荒漠妖女……

    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来接人的云歌了,她向众人招了招手,“我娘让我来带你们出沙漠。”

    赵破奴问:“你娘是谁?就你一个吗?”

    云歌大概猜到眼前的男子就是赵破奴,便解释道:“我娘说有位赵叔叔对她有恩,现在知道你需要帮助,所以特地让我来领路的。”

    而且,云歌拍了拍身下的骆驼,“我有铃铛,这是二哥送我的朋友。”又指了指自己身后,“还有雪狼,她保会护我。”

    众人这才发现小骆驼身后还随着一头浑身银白的狼。

    一只狼却让众人想到了矜持高贵的字眼。不怕狼的骆驼?不吃骆驼的狼?众人惊诧未完。

    “还有……”云歌又从衣领内掏出一个小竹哨呜呜吹了两声,仰头望着天上两只随笛声落下的雕说:“还有小谦和小淘,这是爹爹给我找的朋友。”

    两只白雕还不大,但展翅间已露天空霸主的威严。

    一只落在了骆驼背上,一只却想落到狼头上,狼警告地呜叫了一声,伸爪欲扑,雕儿悻悻地飞起,却还不甘心地伺机盘旋着。

    众人看得又是惊奇,又是好玩,也明白过来为何小女孩能找到他们。

    赵破奴身子一震,心内骤然间翻江倒海,他一面细细打量着女孩,一面问:“你娘姓什么?你爹爹姓什么?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云歌,”云歌看了看天气,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扯下去,便说道,“快起风了,你们到底走不走,要出沙漠还得走上两天呢。”

    云歌侧坐在雪白的骆驼上,一身精美的绿色楼兰裙,裙下若隐若现露出一双白色的鞋子,鞋面上由细小珍珠镶嵌的精美图案。

    云歌看到少年望着她的脚看,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朝少年微微一笑。

    少年却是年少早慧,已懂人事,本只是因为美丽而欣赏的无意之举,被云歌一笑,脸却不禁红起来,匆匆移开了视线,身上不合年龄的清冷漠然淡了几分。

    赵破奴看出来这个小姑娘并不想多说,知道也问不出什么名堂,也只能就此作罢,看着那头雪狼,触动了往事,心中伤痛难说,虽知道万分不可能,可还是隐隐盼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是真,“我就姓赵,云歌儿,那就烦劳你领路了。”

    云歌自然看出赵破奴对自己的身份有几分怀疑,却不以为意,他对自家爹爹十分忠心,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拆穿的。

    云歌跳下骆驼,笑向赵破奴恭敬地行了一礼,“赵叔叔,云歌代娘亲给您问安。”又指着骆驼背上挂着的一排水囊,“这是给赵叔叔的。”

    众人未等她语落,已经齐声欢呼,一扫先前的沉郁,笑闹道:“赵爷,就知道您是我们的救星。”

    几人争相解下水囊喝水,而赵破奴解下一个水囊后先给少年送去,少年沉默地接过水囊,沉默地喝着水。

    “你们快喝吧,时间不早了,恢复恢复体力之后我们就该赶路了。”云歌提醒着众人。

    其他人都一连声地对云歌道谢,少年却没有一声谢谢,甚至一个表示谢意的眼神都没有,神情清淡到近乎冷漠。

    云歌倒是一点不见怪,靠在骆驼旁,悠然自得。

    少年将水囊递回给赵破奴时,抬头望见云歌脸上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赵陵只觉惯常黑漆漆的心中也投入了一线阳光。

    众人喝过水后又休息了一会,感觉体力恢复点后,云歌就决定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