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手咚咚咚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蔡康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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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

    前言:几年前,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一起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说“在社会生存的本质”不适合她们。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让我非常反感,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写下了这封信。信里提及的人名,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引述的报纸,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泛黄变脆。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也能够就此成为过去式,不再有讨论的必要。

    很遗憾的,类似的学生自杀事件,依然继续在发生,学校反应的态度,也依然是如此眼熟,如此令人失望。这封写给当年北一女师生的信,虽然早已过时,但这封信里担忧的问题,并没有过时。我决定把这封信,依照当初刊登在中国时报的原貌,一字不改的重新登在这里,以提醒所有应该被提醒的人,包括我自己。

    1

    两位女学生的自杀,逼得很多人不得不对一些事表明了想法。

    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