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客

三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燃文小说网 www.ranwenxs.cc,最快更新哭泣的骆驼最新章节!

    常常听到一首歌,名字叫什么我不清楚,歌词和曲调我也哼不全,但是它开始的那两句,什么——“想起了沙漠就想起了水,想起了爱情就想起了你”给我的印象却是鲜明的。

    这种直接的联想是很自然的,水和爱情都是沙漠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东西,只是不晓得这首歌后段还唱了些什么事情。我的女友麦铃在给我写信时,也说——我常常幻想着,你披了阿拉伯人彩色条纹的大毯子,脚上扎着一串小铃当,头上顶着一个大水瓶去井边汲水,那真是一幅美丽的画面——。

    我的女友是一个极可爱的人,她替我画出来的“女奴汲水图”真是风情万种,浪漫极了。事实上走路去提水是十分辛苦的事,是绝对不舒服的,而且我不会把大水箱压在我的头顶上。

    我的父亲和母亲每周来信,也一再的叮咛我——既然水的价格跟“可乐”是一样的,想来你一定不甘心喝清水,每日在喝“可乐”但是水对人体是必需的,你长年累月的喝可乐,就可能“不可乐”了,要切切记住,要喝水,再贵也要喝——。

    每一个不在沙漠居住的人,都跟我提到水的问题,却很少有人问我——在那么浩瀚无际的沙海里,没有一条小船,如何乘风破浪的航出镇外的世界去。

    长久被封闭在这只有一条街的小镇上,就好似一个断了腿的人又偏偏住在一条没有出口的巷子里一样的寂寞,千篇一律的日子,没有过份的欢乐,也谈不上什么哀愁。没有变化的生活,就像织布机上的经纬,一匹一匹的岁月都织出来了,而花色却是一个样子的单调。

    那一天,荷西把船运来的小车开到家门口来时,我几乎是冲出去跟它见面的。它虽然不是那么实用昂贵的“蓝得罗伯牌”的大型吉普车,也不适合在沙漠里奔驰,但是,在我们,已经非常满足了。

    我轻轻的摸着它的里里外外,好似得了宝贝似的不知所措的欢喜着,脑子里突然浮出一片大漠落霞的景色,背后的配乐居然是“bornfree”(“狮子与我”片中那首叫做“生而自由”的好听的主题曲)。奇怪的是,好似有一阵阵的大风向车子里刮着,把我的头发都吹得跳起舞来。

    我一心一意的爱着这个新来的“沙漠之舟”每天荷西下班了,我就拿一块干净的绒布,细心的去擦亮它,不让它沾上一丝尘土,连轮胎里嵌进的小石子,我都用铗子把它们挑出来,只怕自己没有尽心服侍着这个带给我们极大欢乐的伙伴。

    “荷西,今天上班去,它跑得还好吗?”我擦着车子的大眼睛,问着荷西。

    “好极了,叫它东它就不去西,喂它吃草,它也很客气,只吃一点点。”

    “现在自己有车了,你还记得以前我们在公路上搭便车,眼巴巴的吹风淋雨,希望有人停下来载我们的惨样子吗?”我问着荷西。

    “那是在欧洲,在美国你就不敢。”荷西笑着说。“美国治安不同,而且当时你也不在我身边。”我再擦着新车温柔的右眼,跟荷西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

    “荷西,什么时候让我开车子?”满怀希望的问他。“你不是试过了?”他奇怪的反问。

    “那不算,你坐在我旁边,总是让我开得不好,弄得我慌慌张张,越骂开得越糟,你不懂心理学。”我说起这事就开始想发作了。

    “我再开一星期,以后上班还是坐交通车去,下午你开车来接,怎么样?”

    “好!”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恨不得把车子抱个满怀。

    荷西的工地,离家快有来回两小时的车程,但是那条荒凉的公路是笔直的,可以无情的跑,也可以说完全没有交通流量。

    第一次去接荷西,就迟到了快四十分钟,他等得已经不耐烦了。

    “对不起,来晚了。”我跳下车满身大汗的用袖子擦着脸。“叫你不要怕,那么直的路,油门踩到底,不会跟别人撞上的。”

    “公路上好多地方被沙埋掉了,我下车去挖出两条沟来,才没有陷下去,自然耽搁了,而且那个人又偏偏住得好远——。”我挪到旁边的位子去,把车交给荷西开回家。“什么那个人?”他偏过头来望了我一眼。

    “一个走路的沙哈拉威。”我摊了一下手。

    “三毛,我父亲上封信还讲,就算一个死了埋了四十年的沙哈拉威,都不能相信他,你单身穿过大沙漠,居然——。”荷西很不婉转的语气真令人不快。

    “是个好老的,怎么,你?”我顶回去。

    “老的也不可以!”

    “你可别责备我,过去几年,多少辆车,停下来载我们两个长得像强盗一样的年轻人,那些不认识的人,要不是对人类还有那么一点点信心,就是瞎了眼,神经病发了。”“那是在欧洲,现在我们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你该分清楚。”

    “我分得很清楚,所以才载人。”

    这是不同的,在文明的社会里,因为太复杂了,我不会觉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这片狂风终年吹拂着的贫瘠的土地上,不要说是人,能看见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们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怎么可能在这样寂寞的天空下见到蹒珊独行的老人而视若无睹呢!

    荷西其实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是他不肯去思想。有了车子,周末出镇去荒野里东奔西跑自是舒畅多了,那真是全然不同的经历。但是平日荷西上班去,不守诺言,霸占住一天的车,我去镇上还是得冒着烈日走长路,两人常常为了抢车子呕气。有时候清晨听见他偷开车子走了,我穿了睡衣跑出去追,已经来不及了。

    邻近的孩子们,本来是我的朋友,但是自从他们看见荷西老是在车里神气活现的出出进进,倒车,打转,好似马戏班里的小丑似的逗着观众时,他们就一窝风的去崇拜这个莫名其妙的人了。

    我一向最不喜欢看马戏班里的小丑,因为看了就要难过,这一次也不例外。

    有一天黄昏,明明听见荷西下班回来煞车的声音,以为他会进来,没想到,一会儿,车子又开走了。

    弄到晚上十点多,才脏兮兮的进门了。

    “去了哪里?菜都凉了。”我没好气的瞪着他。“散步!嘿嘿!散个步去了。”接着没事的吹着口哨去洗澡了。

    我跑出门去看车,里里外外都还是一整块,打开车门往里看,一股特别的气味马上冲出来,前座的靠垫上显然滴的是一滩鼻涕,后座上有一块尿湿了的印子,玻璃窗上满是小手印,车内到处都是饼干屑,真是一场浩劫。

    “荷西,你开儿童乐园了?”我厉声的在浴室外喊他。“啊!福尔摩斯。”冲水的声音愉快的传来。

    “什么摩斯,你去看看车子。”我大吼。荷西把水开得大大的,假装听不见我说话。

    “带了几个脏小孩去兜风?说!”

    “十一个,嘻嘻!连一些的哈力法也塞进去了。”“我现在去洗车,你吃饭,以后我们一人轮一星期的车用,你要公平。”我捉住了荷西的小辫子,乘机再提出用车的事。“好吧!算你赢了!”

    “是永久的,一言为定哦!”我不放心的再证实一下。

    他伸出湿湿的头来,对我作了一个凶狠的鬼脸。

    其实硬抢了车子,也不过是早晨在邮局附近打打转,然后回家来,洗烫,打扫做平常的家务事,等到下午三点多钟,我换上出门的衣服,拿着一块湿抹布包住滚烫的驾驶盘,再在座垫上放两本厚书,这才在热得令人昏眩的阳光下,开始了我等候了一天的节目。

    这种娱乐生活的方式,对一个住在城里的人,也许毫无意义,但是,与其将漫长的午后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里,我还是情愿坐在车里开过荒野去跑一个来回,这几乎是没有选择的一件事。

    沿着将近一百公里长的狄狭的柏油路,总是错错落落的散搭着帐篷,住在那儿的人,如果要去镇上办事情,除了跋涉一天的路之外,可以说毫无其他的办法。在这儿,无穷无尽波浪起伏的沙粒,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而人,生存在这儿,只不过是拦在沙里面的小石子罢了。

    在下午安静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里开车,心里难免有些寂寥的感觉,但是,知道这难以想象的广大土地里,只有自己孤伶伶的一个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偶尔看到在天边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在缓缓的移动着,总也不自觉的把飞驶的车子慢了下来,苍穹下的背影显得那么的渺小而单薄,总也忍不下心来,把头扬得高高的,将车子扬起满天的尘埃,从一个在艰难举步的人身边刷一下开过。为了不惊吓走路的人,我总是先开过他,才停下车来,再摇下车窗向他招手。

    “上来吧!我载你一程。”

    往往是迟疑羞涩的望着我,也总是很老的沙哈拉威人,身上扛了半袋面粉或杂粮。

    “不要怕,太热了,上来啊。”

    顺便带上车的人,在下车时,总好似拜着我似的道谢着,直到我的车开走了老远,还看见那个谦卑的人远远的在广阔的天空下向我挥手,我常常被他们下车时的神色感动着,多么淳朴的人啊!

    有一次,我开出镇外三十多公里了,看见前面一个老人,用布条拉着一只大山羊,挣扎的在路边移动着,他的长袍被大风吹得好似一片鼓满了风的帆一样使他进退不得。

    我停了车,向他喊着:“沙黑毕(朋友),上来吧!”“我的羊?”他紧紧的捉住他的羊,很难堪的低低的说了一句。

    “羊也上来吧!”

    山羊推塞进后座,老先生坐在我旁边,羊头正好搁在我的颈子边,这一路,我的脖子被羊紧张的喘气吹得痒得要命,我加足马力,快快的把这一对送到他们筑在路旁贫苦的帐篷边去,下车时,老人用力的握住我的手,没有牙齿的口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感激我的话,总也不肯放下。

    我笑了起来,对他说:“不要再谢啦,快把羊拖下去吧!它一直把我的头发当干草在啃哪!”

    “现在羊粪也弄进车里来了,上次还骂我开儿童乐园,你扫,我不管。”回到家里,荷西先跑进去了,我捂着嘴笑着跟在他身后,拿了小扫把,把羊粪收拾了倒进花盆里做肥料,谁说停车载人是没有好处的。

    有时候荷西上工的时间改了,轮到中午两点上班,晚上十点下班,那种情形下,如果我硬要跟着跑这来回一百公里,只有在十二点半左右跟着他出门,到了公司,他下车,我再独自开回来。

    狂风沙的季候下,火热的正午,满天的黄尘,呛得肺里好似填满了沙土似的痛,能见度低到零,车子像在狂风暴雨的海里乱动着,四周震耳欲聋的飞沙走石像雨似的凶暴的打在车身上。

    在这样的一个正午,我送荷西上班回家时,却在咧咧的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骑脚踏车的身影,我吃惊的煞住了车,那个骑车的人马上丢了车子往我跑来。

    “什么事?”我打开了窗子,捂着眼睛问他。

    “太太,请问有没有水?”

    我张开了蒙着眼睛的手指,居然看见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迫切的眼睛渴望的盯着我。

    “水?没有。”

    我说这话时,那个孩子失望得几乎要哭出来,把头扭了开去。

    “快上来吧!”我把车窗很快的摇上。

    “我的脚踏车——”他不肯放弃他的车子。

    “这种气候,你永远也骑不到镇上的。”我顺手戴上了防风镜,开了门跑出去拉他的车子。

    那是一辆旧式的脚踏车,无论如何不能把它装进我的小车里去。

    “这是不可能的,你怎么不带水,骑了多久了?”我在风里大声的对他喊着,口腔里马上吹进了沙粒。

    “从今天早上骑到现在。”小孩几乎是呜咽着说的。“你上车来,先把脚踏车丢在这里,回去时,再搭镇上别人的车,到这里来捡回你的车,怎么样?”

    “不能,过一会沙会把它盖起来,找不到了,我不能丢车子。”他固执的保护着他心爱的破车。

    “好吧!我先走了,这个给你。”我把防风眼镜顺手脱下来交给他,无可奈何的上了车。

    回到了家里,我试着做些家事,可是那个小男孩的身影,却像鬼也似的迷住了我的心。听着窗外凄厉的风声,坐了几分钟,我发觉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

    我气愤的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一个面包,又顺手拿了一顶荷西的鸭舌帽,开门跳进车里,再回头到那条路上去找那个令人念念不忘的小家伙。

    检查站的哨兵看见我,跑了过来,弯着身子对我说:“三毛,在这种气候里,你又去散步吗?

    “散步的不是我,是那个莫名其妙找麻烦的小鬼。”我一加油门,车子弹进风沙迷雾里去。

    “荷西,车子你去开吧!我不用了。”我同一天第三次在这条路上跑时,已是寒冷的夜晚了。

    “受不了热吧!嘿嘿!”他得意的笑了。

    “受不了路上的人,那么讨厌,事情好多。”

    “人,在哪里?”荷西好笑的问。

    “每几天就会碰到,你看不见?”

    “你不理不就得了?”

    “我不理谁理?眼看那个小鬼渴死吗?”

    “所以你就不去了?”

    “唉,算了!”我半靠在车座上望着窗外。

    我说话算话,有好几个星期,静静的坐在家里缝缝补补。

    等到我拼完了那快近一百块小碎花布的彩色百衲被之后,又不知怎的浮躁起来。

    “荷西,今天天气那么好,没有风沙,我送你去上班吧!”我穿着睡袍在清晨的沙地里看着车子。

    “今天是公共假日,你不如去镇上玩。”荷西说。“啊!真的,那你为什么上班?”

    “矿砂是不能停的,当然要去。”

    “假日的镇上,怕不挤了好几百个人,看了眼花,我不去。”“那么上车吧!”

    “我去换衣服。”我飞快的进屋去穿上了衬衫和牛仔裤,顺手抓了一个塑胶袋。

    “拿口袋做什么?”

    “天气那么好,你上班,我去捡子弹壳跟羊骨头,过一阵再回来。”

    “那些东西有什么用?”荷西发动了车子。

    “弹壳放在天台上冻一夜,清早摸黑去拿下来,贴在眼睛上可以治针眼,你上次不是给我治好的吗?”

    “那是巧合,是你自己乱想出来的法子。”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其实捡东西是假,在空气清新的原野里游荡才是真正有趣的事,可惜的是好天气总不多。

    看见荷西下车了,走上长长的浮台去,我这才叹了口气把车子开出工地。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的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在这种时候的沙地,总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的感动着。

    我先把车子开出公路,沿着前人车辆的印子开到靶场去,拾了一些弹壳,再躺一会儿,看看半圆形把我们像碗一样反扣着的天空,再走长长的沙路,去找枯骨头。

    骨头没有捡到什么完整的,却意外的得了一个好大贝壳的化石,像一把美丽的小摺扇一样打开着。

    我吐了一点口水,用裤子边把它擦擦干净,这才上车开回家,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头顶上了。

    开着车窗,吹着和风,天气好得连收音机的新闻都舍不得听,免得破坏了这一天一地的寂静。路,像一条发光的小河,笔直的流在苍穹下。

    天的尽头,有一个小黑点子,清楚的贴在那儿,动也不动。

    车子滑过这人,他突然举起了手要搭车。

    “早!”我慢慢的停车。

    一个全副打扮得好似要去参加誓旗典礼那么整齐的西班牙小兵,孤伶伶的站在路旁。

    “您早!太太”他站得笔直的,看见车内的我,显然有点吃惊。

    草绿的军服,宽皮带,马靴,船形帽,穿在再土的男孩子身上,都带三分英气,有趣的是,无论如何,这身打扮却掩不住这人满脸的稚气。

    “去哪里?”我仰着脸问他。

    “嗯!镇上。”

    “上来吧!”这是我第一次停车载年轻人,但是看见他的一瞬间,我就没有犹豫过。

    他上车。小心的坐在我旁边,两手规规矩矩的放在膝上,这时,我才吃惊的看见,他居然戴了大典礼时才用的雪白手套。

    “这么早去镇上?”我搭讪的说。

    “是,想去看一场电影。”老老实实的回答。

    “电影是下午五点才开场啊?”我尽力使说话的声音像平常一样,但是心里在想,这孩子八成是不正常。

    “所以我早晨就出发了。”他很害羞的挪了一下身子。“你,预备走一天的路,就为着去看一场电影?”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我们今天放假。”

    “军车不送你?”

    “报名晚了,车子坐不下。”

    “所以你走路去?”我望着没有尽头的长路,心里不知如何的掠过一丝波澜。

    静默了好一会,两人没有什么话说。

    “来服兵役的?”

    “是!”“还愉快吗?”

    “很好,游骑兵种,长年住帐篷,总在换营地,就是水少了些。”

    我特意再看了他保持得那么整洁的外出服,不是太重要的事情,对他,一定舍不得把这套衣服拿出来穿的吧!

    到了镇上,他满脸溢不住的欢乐显然的流露出来,到底是年轻的孩子。

    下了车,严肃而稚气的对我拍一下行了一小军礼,我点点头,快快的把车开走了。

    总也忘不掉他那双白手套,这个大孩子,终年在不见人烟的萧条的大漠里过着日子,对于他,到这个破落得一无所有的小镇上来看场电影,竟是他目前一段生命里无法再盛大的事情了。

    开车回去时,我的心无由的抽痛了一下,这个人,他触到了我心里一块不常去触动的地方,他的年纪,跟我远方的弟弟大概差不多吧!弟弟也在服兵役。我几乎沉湎在一个真实的时光里,呆了一刹,这才甩了一下头发,用力踩油门,让车子冲回家去。

    荷西虽然常常说我多管闲事,其实他只是嘴硬,他独自开车上下班时,一样也会把路上的人捡上车去。

    我想,在偏僻的地区行车,看见路旁跋涉艰难的人如蜗牛似的在烈日下步行着,不予理会是办不到的事。“今天好倒霉,这些老头子真是凶猛。”荷西一路嚷着进屋来。

    “路上捡了三个老沙哈拉威,一路忍着他们的体臭几乎快闷昏了,到了他们要下车的地方,他们讲了一句阿拉伯话,我根本不知道是在对我讲,还是一直开,你知道他们把我怎么了?坐在我后面的那个老头子,急得脱下了硬帮帮的沙漠鞋,拼命敲我的头,快没被他打死。”

    “哈,载了人还给人打,哈!”我笑得不得了。

    “你摸摸看,起了个大包。”荷西咬牙切齿的摸着头。

    最高兴的事,还是在沙漠里碰到外来的人,我们虽然生活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可是精神上仍是十分封闭的,如果来了外方的人,跟我们谈谈远离我们的花花世界,在我,仍是兴奋而感触的。

    “今天载了一个外国人去公司。”

    “哪里来的?”我精神一振。

    “美国来的。”

    “他说了些什么?”

    “他没说什么。”

    “你们那么长的路都不讲话?”

    “一来讲不通,二来,这个神经病上了车,就用手里的一根小棍子,不断的有节奏的敲打着前座那块板,我给他弄得烦死了,只想拚命快开,早点让这个人下车,没想到他跟去了工地。”

    “哪里上车的?”

    “这个人背了一个大背包,上面缝了一面美国旗子,就在镇上公路出口的地方上来的。”

    “你们那个凶巴巴的警卫放他进工地去?他又没有通行证。”

    “本来是不肯的啊!那个人说一定要去看出矿砂。”“这不是随便可以看的。”我霸气的说。

    “挡了他一会儿,后来这个人把他的背包一举,说——我是美国人——。”

    “他就进去啦?”我张大了眼睛望着荷西。

    “就进去了”

    “啧!啧!”我赫然的看着荷西。

    荷西接着就去洗澡了,在冲水的声音下,突然听见荷西怪声怪气的唱起英文歌来——“我要——做一个——美——国——人,我要——做一个——美国人——”

    我冲进去拉开他的帘子,就用锅铲拍拍的乱打他,他唱得更起劲,歌词改了——“我要——嫁一个——美——国——人啊——我要——嫁——”

    以后我开进工地那道关口时,看见那个警卫,就把贴在车窗上的通行证用手一挡,不给他看,一面伸出头去用怪腔怪调的英文对他大喊着——“我是美国人。”然后加足油门一冲而入。我不怪这个人讨厌我,因为是我先讨厌他的。

    只要在月初,磷矿公司出纳处的窗口,总是排了长长的队伍,每一个轮到的人,挤出人群来时,总是手里抓了一大把钞票,脸上的笑容像草莓冰淇淋一样在阳光下溶化着。

    我们起初也是去领现钱,因为摸着真真实实的钞票,跟摸着银行的通知单,那份快慰是绝对不相同的,后来我们排队排厌了,才请公司把薪水付进银行里去。

    但是,所有的工人们,一定是要现钱,不会跟银行去打交道。

    邻近加纳利群岛来的班机,只要在月头上,一定会载来许多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张旗鼓,做起生意来,这时候的小镇,正是铜钱响得叮叮当当如“酒店”影片里那首——“钱,钱,钱,钱”的歌一样的好听的季节啊!

    那天晚上我去接荷西下夜班,车子到时,正看见荷西从公司的餐厅出来。

    “三毛,临时加班,明天清早才能回家,你回去吧!”“怎么早上不先讲,我已经来了。”我包紧了身上的厚毛衣,顺手把给荷西带去的外套交给他。

    “一条船卡住了,非弄它出来不可,要连夜工作,明天又有三条来装矿砂。”

    “好,那我走了!”我倒转车,把长距灯一开,就往回路走。沙漠那么大,每天跑个一百公里,真像散个小步一样简单。

    那是一个清朗的夜,月光照着像大海似的一座一座沙丘,它总使我联想起“超现实画派”那一幅幅如梦魅似神秘的画面,这种景象,在沙漠的夜晚里,真真是存在的啊!

    车灯照着寂静的路,偶尔对方会有一两辆来车,也有别人的车超过我的,我把油门加足了,放下车窗,往夜色里飞驰进去。

    到了距离镇上二十多里的地方,车灯突然照到一个在挥手的人,我本能的煞了车,跟这人还有一点距离就停住了,用车灯对着他照。

    突然在这个夜里,这么不相称的地方,看见路边站的竟是一个衣着鲜明艳丽的红发女人,真比看见了鬼还要震惊,我动也不动的坐着,细细的望着她,静默的钉在位子上。

    这个女人用手挡着强烈的车灯,穿着高跟鞋噼噼啪啪的往车子跑来,到了车边,一看见我,突然犹豫了,居然不要上车的样子。

    “什么事?”我偏着头问她。

    “没什么,嗯!您走吧!”

    “不是招手要搭车吧?”我再问。

    “不是,不是,我弄错了,谢谢!您走吧!谢谢啊!”我吓得马上丢下她走了,这个女鬼在挑人做替身哪,趁她后悔以前,我快跑吧!

    这一路逃下去,我才看见,沙地边,每隔一会儿,就有一个类似的卷发绿眼红嘴的女人要搭车,我那里敢停,拼命在夜色里奔逃着。

    冲了一阵,居然又出现个紫衣黄鞋的女人,笑眯眯的就挡在窄路中间,就算她不是人,我也不能把她压过去,只有老远慢慢的停了,用车灯照着她,按着喇叭请她让路。神秘的一群女人啊!

    她一样噼噼啪啪拖着鞋子,笑着往车子跑过来。“啊!”看见我,她轻呼了一声。

    “不是你要的,我是女人。”我笑望着她已经中年了的粉脸,这时,我自然明白了,这夜的公路上在搞什么,我们是在月初呢!

    “啊!对不起!”她很有礼的也笑起来了。

    我做了一个请她让开的手势,就把车缓缓的开动了。

    她向四周看了一下,突然又追着拍了一下我的车,我伸头去看她。

    “好吧!今天也差不多了,收工吧!你载我回镇上去好么?”“上来吧!”我无可奈何的说。

    “其实我是认识你的,你那天穿了沙哈拉威男人式样的白袍子在邮局寄信。”她爽朗的说。

    “对了,是我。”

    “我们每个月都坐飞机来这里,你知道吗?”

    “知道,只是以前不晓得你们在郊外做生意。”“没办法啦!镇上谁肯租房间给我们,‘娣娣酒店’那几间是不够用的啦!”

    “生意那么好?”我摇摇头笑了起来。

    “也只有月初,一过十号,钱不来了,我们也走啦!”倒是个坦白明朗的声音,里面没有遗憾。

    “你收多少钱一个人?”

    “四千,如果租‘娣娣’的房间过夜,八千。”

    八千块该是一百二十美元了,真是想不到那些辛苦的工人怎么舍得这样把血汗钱丢出去,我没料到她们那么贵。“男人都是傻瓜!”她靠在座位上大声嘲笑着,好似个志得意满的大大成功的女人。

    我不接嘴,加紧往镇上已经看得见的灯火驶去。“我的相好,也在磷矿公司做事!”

    “哦!”我漫应着。

    “你一定认识,他是电器部值夜班的工人。”

    “我不认识。”

    “就是他叫我来的,他说这里生意好,我以前只在加纳利群岛,那时候收入差多啦!”

    “你的相好叫你来这里,因为生意好?”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复了一遍。”

    “我已经赚了三幢房子了!”她得意的张着手,欣赏着漆着紫色萤光的指甲。

    我被这个人无知的谈话,弄得一直想大笑,她说男人都是傻瓜,她自己赚进了三幢房子,还可怜巴巴的在沙地上接客,居然自以为好聪明。

    娼妓,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大概不是生计,也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习惯麻木了吧!

    “其实,这里打扫宿舍的女工,也有两万块一个月可赚。”我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

    “两万块?扫地,铺床,洗衣服,辛苦得半死,才两万块,谁要干!”她轻视的说。

    “我觉得你才真辛苦。”我慢慢的说。

    “哈!哈!”她开心的笑了起来。

    遇到这样的宝贝,总比看见一个流泪的妓女舒服些。

    在镇上,她诚恳的向我道谢,扭着身躯下车去,没走几步,就看见一个工人顺手在她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口里怪叫着,她嘴里不清不楚的笑骂着追上去回打那人,沉静的夜,居然突然像泼了浓浓的色彩一般俗艳的活泼起来。

    我一直到家了,看着书,还在想那个兴高采烈的妓女。

    这条荒野里唯一的柏油路,照样被我日复一日的来回驶着,它乍看上去,好似死寂一片,没有生命,没有哀乐。其实它跟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一条街,一条窄弄,一弯溪流一样,载着它的过客和故事,来来往往的度着缓慢流动的年年月月。

    我在这条路上遇到的人和事,就跟每一个在街上走着的人举目所见的一样普通,说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也不值得记载下来,但是,佛说——“修百世才能同舟,修千世才能共枕”——那一只只与我握过的手,那一朵朵与我交换过的粲然微笑,那一句句平淡的对话,我如何能够像风吹拂过衣裙似的,把这些人淡淡的吹散,漠然的忘记?

    每一粒沙地里的石子,我尚且知道珍爱它,每一次日出和日落,我都舍不得忘怀,更何况,这一张张活生生的脸孔,我又如何能在回忆里抹去他们。

    其实,这样的解释都是多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