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刘学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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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三点多钟,东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大胜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是刚刚从市里开完会回到检察院的。上午他去参加了副检察长李志华的遗体告别仪式。

    此刻,坐在自己办公室的椅子上,他怎么也无法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李志华副检察长之死,是他所没有想到的。尽管眼下还不能一下子断定李志华的死一定是与不久前他所负责侦查的案件有关,但凭借着他从事多年司法工作的经验和直觉,叶大胜已经分明感觉到问题的严重。

    坐在办公桌前,他又一次打开了几天前已经摆放在他办公桌上的李志华的电脑。他找到了李志华生前写在电脑里的那段留言,显然,那是他以防不测的心理准备。可事情竟然来得这样快,竟然这么快就验证了他自己的感觉,可自己此前为什么竟然一点儿没有发觉呢?

    想着想着,叶大胜不由自主地把目光集中在了那份留言上,那上面的文字又一次出现在叶大胜眼前:我接手的这个案子,看起来真有点儿复杂,这些天来,我似乎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这不像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仿佛像是有人人为地在后面操纵着什么,可这只是我的感觉而已,是无法言传的。

    其实,我已经临近退休,在我从事检察工作的这些年来,我还从来没有感觉到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自身的安全会受到威胁,如果我遇到了什么麻烦,就一定是与这个案件有关

    叶大胜懊恼自己为什么是在李志华出事之后,才看到他的留言。可他心里明白,那仅仅是他的懊恼而已,如果李志华不出事的话,他是根本就无从看到的。他不可能主动地去打开他的电脑,尽管他们在工作上一直合作得不错。

    此刻,不久前的那一幕,出现在了叶大胜的脑海中。

    那天,检察院接到了一个案子。那是上级领导有过批示,要求他们再一次认真查处的案子,因为那件事情的社会影响实在太大。

    叶大胜在副检察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几年,半年前,他从副检察长的位置坐到了检察长的位置上。他对检察工作是了解的,他对检察院以往的工作同样是了解的。他上任不久,那个已经沉寂了两年的案子,就有人重新向他提了出来。那还是缘于那个当事人的家属,也就是那个当事人于小朋的姐姐于小璐一直不甘心放弃的缘故。

    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一个叫于小朋的人,因为有人指认他涉嫌强xx犯罪,被抓进了市刑警队。那是市刑警队队长陈水朋办的案子。于小朋被抓之后,关在刑警队的办公室里。第二天清晨,于小朋就死了。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急性心肌炎突发性死亡。于小朋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而他唯一的姐姐于小璐说什么也不相信她的弟弟竟然会那么轻易地死去。于小璐一直就没有放弃过对这件事情真相的追究,可总是没有什么结果。

    当叶大胜走马上任之后,她又一次走进了市检察院的办公大楼。

    叶大胜对这件事是了解的。就在接待人员不止一次地把于小璐来上访的事汇报给叶大胜的同时,叶大胜也接到了市领导要求检察院重新调查此案的批示。

    叶大胜上任伊始,就不得不将这起两年前的积案重新提起。那天,当他们在一起研究应该如何面对这起积案的时候,叶大胜首先想到了他的老搭档,比他年长许多的副检察长李志华。李志华也同样表示,由他牵头去调查这起案件更合适一些。就这样,李志华就和另外两位部下开始了对这起案件的调查。

    检察院的人没有谁不知道这个案子是市刑警队队长陈水朋办理的,而这个人是全市公检法战线上的办案高手,而且还因此获得过各种各样的荣誉,最为瞩目的就是他连续三年获得过市劳动模范的称号。他办的案子,是很难有人提出什么疑义的。况且公安局的领导们还对他呵护有加,怎么可能怀疑他有问题呢?

    叶大胜不愿意往下深想,如果能够证明李志华的死确实与他调查这个案子有关,那他对李志华的死将会有深深的负疚感。也许仅仅这件事就能够足足折磨自己一辈子。因为是自己上任之后,才把这个沉寂了两年的案子,重新拾了起来。如果不是这样,李志华或许就不会有意外发生。

    叶大胜之所以会有一种负疚感,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是他无法言说的遗憾,他会觉得因为李志华的离去,他同样对不起李志华的爱人李晓涵。叶大胜明白,他对李晓涵的了解和理解,很可能会超过李志华对她了解和理解的程度。

    对于叶大胜来说,那是他这一生当中最为刻骨铭心的经历。

    他与李晓涵之间,曾经有过一段惊心动魄的爱的经历。他们之间尽管是同岁,甚至连出生日期都差不过百天,可准确地说,他们之间应该算作师生恋。而在这场师生恋中,李晓涵是老师,叶大胜是学生,而叶大胜就是李晓涵教过的学生。

    李晓涵是一个才女,是一个出身于将门的才女。上大学之前,她一直生活在东海市。她是作为一个才女被省立大学特招录取的。那时,她的年龄要比和她同时上大学的人小得多。当叶大胜正在读大二时,李晓涵就已经留校当老师了。当叶大胜在大学的三尺讲台上,看到李晓涵的那一刻,叶大胜被她的美丽、她的独特气质吸引了。

    那天,一个女老师走上了阶梯教室的讲台,一米六七的个子,没有过分修饰的齐耳短发,毛蓝色夹克衫和一条搭配得体的深米黄和咖啡两色相间的小方格裙子,衬托着一个佳人高贵的美。夹克衫是敞开着的,里面衬着的是一个浅色衬衫,洁净而立体。脸上架着的那副白框眼镜,遮掩不住她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里透露的智慧与深邃。那一刻,这情景,这感觉,一下子映入了叶大胜的视野,也映入了他的内心世界。那是一幅让他这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精美图画;那是他这一生无论怎样克制,都时常会涌入脑海的怦然心动的诱惑;那是他这一生永远无法从记忆中抹掉的、近乎于罗曼罗兰那艺术般的精美雕塑。她那温柔的浅笑,高雅而又宁静;她那纤细的清秀,美丽而又古典。

    在叶大胜的眼里,李晓涵就是他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那种气质高贵,举止优雅,谈吐得体,装扮自然的贵族,是一个富贵家族几代都不一定能培养出来的贵族。而这种感觉,此前,他只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作品中才有过体会。

    没过多久,他们就相爱了。那一切,发生得极其自然。

    最终,他们却未能走到一起。

    就在叶大胜毕业后不久,李晓涵的叔叔在印度尼西亚去世了,而他身后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因为他没有子女,需要李晓涵前去继承。

    经过再三考虑,她决定把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告诉她的父母,她父母同意让叶大胜一同与李晓涵前往印尼继承遗产,并共同生活在那里。可叶大胜最终没能如愿。那时,叶大胜是他父母和家里所有兄弟姊妹们最大的精神寄托,他又刚刚大学毕业,加上他们根本就没有结婚,家里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离开中国去印度尼西亚。

    李晓涵一个人去了那里。

    当她离开中国的那一刻,她忧郁泣兮,她美目盼兮。

    她站在他的面前,那种不舍,那种顾盼,永远留在了叶大胜的记忆里。

    几年之后,她最终又回到了中国,而那时,叶大胜已经结婚。李晓涵最终嫁给了李志华,那应该算作叶大胜的功劳。

    李晓涵回国几年之后,她一直孤身一人。叶大胜把也是一直是单身,而且从来就没结过婚的自己的同事李志华介绍给了她。

    无论是他们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她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过当年为什么又从印尼回到中国的真正原因。叶大胜觉得这件事对他来说,永远都是一个谜。

    正想到这里,检察院一处处长徐乐山走进了叶大胜的办公室,他还没有坐下,便说道:"叶检,电视台转来一个信息,说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曾经打电话找过电视台,那个人说,他怀疑电视字幕广告上所描述的那个人,好像是坐过他的出租车。"

    叶大胜马上站了起来:"你说什么?李检坐过他的出租车?"

    "我刚接到电话就到你这来了。电视台的人告诉我,打电话的那个出租车司机说,从那个人的衣着打扮看,从发现那个人落水的位置看,他怀疑那个死者就是曾经坐过他出租车的人。"

    其实,李检出事之后,是李晓涵看到了公安局在电视上打的寻尸广告后,才去辨认李志华尸体的。

    那天,当叶大胜等人陪着李晓涵辨认出李志华的尸体后,第二天,叶大胜就提出来,要在电视上也打一个广告,打一个寻找目击人的广告,目的就是想调查李志华的死因。

    徐乐山去办理了此事,他是以李志华家属的名义打的这个广告。他没有把自己的电话留在广告上,为的是不让别人感觉到是检察院对李志华的死产生了疑义。他也同样像市公安局打的那个寻尸广告一样,把接听电话的事,委托给了电视台的接线员。当接线员遇到什么情况时,再打电话通知徐乐山本人。

    "知道那个司机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知道他姓程。他当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

    "你马上想办法找到这个出租车司机,落实一下,看看他说的情况与李检的死有没有关系?"

    "我马上就办,找到他应该不难,只要有手机号码,就不难找到他。"

    听到这里,叶大胜站了起来,说道:"那好,我们就多管齐下,非把这件沉寂了两年的案子落实清楚不可,看看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蹊跷。"接着他又对徐乐山说道:"你帮我把那个叫于小璐的女孩儿找到,我要亲自和她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