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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横的老人?那一定是指我阿公啦!”
难得不用面对病人,叶知秋心情好得不得了。难得的假期又逢周日,她干脆约了许久没见面的寇玫瑰一起吃饭。
“他不好沟通?”
闻言大笑“你太客气了!他那不叫不好沟通好吗?在他的字典中,没有沟通两个字,沟通是双向的,在他老人家的住所一出门都是单行道,整条路都是他的!”
知秋是个漂亮的美人,小小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乍看下有点韩星金泰熙的味道。她表情生动,说话又快,及肩清汤挂面的发型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怪不得你哥对他好像很感冒。”
“不只有他,全家族有一半以上的人,对他都是很有意见的好吗!只是”撇了撇嘴还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害怕。“大家都怕他,他是那种嘴巴永远下垂、不苟言笑很有威仪的老人,都八十好几了还声若洪钟,身体硬朗得很!我们家族大大小小的婚事都是他说了算,上至我的父母、叔伯姑姑,下至堂哥、堂姐甚至是我哥。”
“原来是典型的乔太守人物。”寇玫瑰扬眉。
“说真的,他结下的亲家通常是有利益关系的。其实利益联婚对于婚事本身就很有问题,先不说其他的叔伯姑姑,连我的父母”她生动的表情一下子黯然下来。“虽然是利益通婚,可我妈很爱我爸爸,可我爸另有所爱。一直到死之前,我妈都还在等他回头。
“可能当时我还小,对妈妈因为爸爸而憔悴的面容和流泪模样早记不得了,因此恨没那么深,可我哥那时已经十二岁,而且他和妈妈感情很好,所以一直到今天,他还是对阿公很不谅解。”
“我哥很早就负笈到美国读书了,可能是因为不想看到我爸和阿公吧!不过他每年都会回来一两趟,回来扫墓,顺道看看我。”
“”原以为叶逢春是天之骄子,没想到他有那么不快乐的童年。
话题好像有点闷了!“我阿公替他作主订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大概是在三年前吧?那时我哥回来和他大吵一架,把他气得进医院后,马上飞回美国。”一想到当时的情况,她就忍不住想笑,那对话还真是经典呢!
话说大哥回拒婚事后,立即拍拍屁股想走人,阿公不敢置信的瞪大眼,呼吸变得急促,他一面抚着起伏得厉害的胸口,一只手还指着提起行囊转身要离开的大哥“你你真的要回美国?你不怕我就这么死了?”
“阎王注定三更死,定不留你到五更!丙熟了总不能巴着不落地。”
阿公闻言气绝,一双老眼瞪得极大。
“人该死的时候就会死,不会因为我的留下你就死不了。更何况,在座的叔叔伯伯和堂兄弟一堆医生,各科都有,真出了问题还可以来个大会诊,如果这么做你还是没得救,那就是该死了吧。”
“你这不孝孙!你要是这么走了,就不要给我回来!”
叶逢春回过头。“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你。”他转身就走,对于后头的咆哮充耳未闻。
在那之后,大哥还真的整整快三年没回来过,听说那段时间他随着红十字组织到非洲义诊,谁知一回来又有事了。
寇玫瑰对于她所说的话有点傻眼。“这不是第一次?”
“嗯!没有亲手将大哥的幸福埋葬,我阿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一次同情起叶逢春,不会是这老人玩他玩上瘾了吧?“你哥的红粉知己这么多,随便挑一个进礼堂不会是难事吧?他老人家有必要这么替他担心吗?”
两人话说到这里,她们点的套餐送上来了。叶知秋中餐吃不多还真有点饿了。她把红烧牛柳淋在白饭上,大口的吃了起来。
“我哥那个人吶,可能因为我爸妈婚姻的关系变得很有洁癖。”
“洁癖?”嗯听说一些当医生的都有些洁癖。
看了好友一眼继续说:“不知道你注意过没?没有公筷母匙的合菜他不吃,他叫的套餐要是有比较不拘小节的人,用动过的餐具夹走了他套餐中的菜,剩下的他就一口也不吃了。”
“是吗?”
“厚!这种情况很严重好吗?下一次有机会你闹一闹他。”
“会的会的。”
原来那人还有洁癖?上一次他到她住处用餐,不但强迫她吃他挑出来的青椒,还吃掉她舀在汤匙里的好料,那汤匙她可是用来吃了好几口饭了。
包早在美国的时候,他不也吃掉她咬过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嘶~现在是怎样?她和好友说的叶逢春是同一个人吗?
“他在日常生活上有洁癖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叶知秋瞧了瞧四下,然后压低声音“他在男女关系上也很有洁癖。”
“欸?”这算不算史上最大桩的八卦?
果然吶,八卦十之八九都不可信的!
“应该说他很谨慎,不随便。”
“花花公子在男女关系上会很有洁癖?!”咳!感觉就像是听到狮子猎捕猎物,牠只是逗着那些猎物玩,不会对牠们怎样一样匪夷所思。
情况是怎样?狮子的牙蛀了吗?
叶知秋俏皮的皱了皱鼻子“我就知道说了你可能也不信。他那个人是道地的怪咖!如果我爸妈的婚姻没带给他那么大的影响,他又和我那群自认为医学世家的堂兄弟一块混的话,凭他的条件绝对是可以成为花心大少的,可是以上的两个关键性条件,他都没有。”
“男人花心有时并非环境,天生坏胚也大有人在。”
太清楚自家大哥给人是什么样的印象,因此她也不争辩。“大哥的女性友人是不少,你知道为什么吗?”
“贪鲜。”
她好玩的看着寇玫瑰。嗯看来温婉的好友也有看不惯的人哟!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她家大哥。
“不是的,因为他不想和女人有太深入的交往。一旦发现初初印象不坏的女孩不是他想要,或还想进一步认识的女孩时,他就会打住脚步,仅和对方维持普通朋友的关系。”正因为这样的朋友太多了,无形中给人的印象,就像是女友一任一任的换。若再加上有些不甘心只是朋友的女人一渲染,她家大哥很快就变成花花公子了。
这么说,倒也和爱丽丝收集的消息没有冲突,因为她也只听说他女友一个个的换,时间都很短。
“有一次我到美国找远嫁那里的小阿姨,她曾有些担心的说,大哥在身心上的洁癖太严重了,曾经有一个阿姨好友的女儿,和他在一段很长时间的暧昧关系后,很沮丧的来找阿姨。
“你知道的,外国女生在某些方面都很开放,她哀怨的跟我阿姨说,大哥咳咳从来不碰她。”
说着说着叶知秋脸红了,一抬头不得了!寇玫瑰的脸红得像中风前兆。
“她来问阿姨,呃大哥是不是有什么隐疾?”
“没有!他没有!”寇玫瑰突然大声否认,话一出口忙喊糟。
完了完了!祸从口出了!
一抬眼对上好友十分怀疑的眼神。“咳,那个我想他应该没有吧?”绝对要加重不肯定的语气,死都不能承认她当过“验货人员”!“那么高大的男人,实在令人无法想象那方面有问题,咳咳”收回了怀疑的眼神,可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寇玫瑰一眼。“当然没有。”
“当然当然!”
“我哥他一直想要组织一个完整的家,他想要有深爱的妻子,可爱的孩子,他无法忍受除了爱为出发点之外的性爱关系。大哥三十四了,其实他并非不想结婚,而是因为想爱上一个女人而结婚,其他的外在条件不在他的考虑。只可惜他一直没有遇到这样的一个人。”
叶知秋说得落落长,可寇玫瑰只听到一个重点叶逢春无法忍受除了爱为出发点之外的性爱关系!
造孽啊!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想起来就给他很xx
原本以为是特大只的花花公子,没想到人家还是很纯情的说。她真是无言吶!“你放心吧!据我所知,你大哥已经有个心爱的女人,待他解决了这回的订婚乌龙,想必很快就会让她曝光了。”
“你怎么知道?”
“他亲口承认的,而且我想我可能知道是谁。”
“谁?”
“他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你和他不也在美国认识?”
“真的不是我啦!”
她以为有相当大的可能性是玫瑰呢!“是谁?”
“这是你大哥的事,你问他会比较清楚,因为我也只是猜测。”
“”真的不是她吗?
有钱人家的订婚宴会场果然是异常豪华的!不但包下了五星级饭店当会场,现场布置也是大手笔的奢华,光是大厅入口处近两百公分高的蛋糕造型面包花,就她专业的估价可能不下二十万。
二十万呢!用个几小时就要丢弃了。
订婚宴会场以红玫瑰和银色蜡烛作为主要视觉色调,感觉浪漫唯美还带了些圣洁味道。
会场布置挺有整体感的,感觉还不坏。
采自助餐的宴客方式让客人们不会觉得拘束,而且说真的,这菜色还真的一点也不马虎,鲍鱼、龙虾、神户牛排一样也没少,在生鱼片区居然还有海胆卵!
奢华!被奢华!
除了会场布置、自助餐菜色外,就连与会的嘉宾也都是“五星级”的。
只是订婚哟,瞧瞧客人中还不乏一些常会出现在电视上的各界名人哩!
嗯嗯,想必这场订婚宴男女两方都不是什么平民百姓,而是非富即贵。
这种豪门宴,偶尔还是会有一些非豪门的人给混水摸鱼进来。像流水席中,不也常常会看到几个新郎新娘双方都不认识的“亲朋好友”?
某个一身华丽行头,实则是穷光蛋一只的女人,也被迫处于这一群华丽的孔雀中。
被迫?有人被迫到这种地方吃香喝辣?
没听过喔,死刑犯在处决前都会吃得特别好!
处决?有这么严重吗?
话又说回来,吃能够减压,她现在压力大,吃香喝辣她一点也不会愧疚。
包何况东西那么多,不吃白不吃。加上她最近除了这“鸿门宴”给的压力外,再来就是大姐寇长命的事了。
大姐二十八了,照香神算替她批的命,她若今年嫁不成命中贵人,大限即至。
烦吶!真是烦!
当个来破坏订婚宴的狐狸精,压力之大可不会小于处决前的死刑犯,她这么比喻是有绝对的感慨。
狐狸精?噢~了解,原来你就是那个
寇玫瑰,我是。
只是按照偶像剧、乡土剧的拍摄手法,狐狸精不都该在男主角的陪同下一块出现?
而且进场时,要以电风扇制造神气活现、威风凛凛的效果,连运镜都必须用慢镜头慢慢带?
咳咳那种画面会让人家想打她好不好?
好吧!她承认,她其实是很没用的狐狸精。她怕出现的画面太高调、太嚣张的话,会过度激怒某些人。
说真的,她只是“假狐狸精”受托来“代打”的,可不想变成“代替被打”!
她全身都是骨头,打起来很不过瘾的!
所以所以,她拜托叶逢春不要造这种孽呃,不是!是不要这么闪亮登场,还是分开出现会比较好。
当然,她也是可以选择晚一点到。怎奈她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奉行者。
早点到东西可以多吃些,八卦也可以多听些。
八卦十之八九听听就算了,可也有一二是事实,这有利她知己知彼。
一大盆三人抱的红玫瑰花在一根大石柱后,石柱下常常是一些人喜欢寒暄聊八卦的地方,有花赏,有八卦听,这真是个好地方。
方才才听了一个,可能是叶逢春的堂兄弟大爆他的花心八卦,还说他看中了杨家的财产才答应要结这门亲。
八卦啊八卦!到底是他们太不了解叶逢春,还是他的伪装功力真的出神入化?
他要是肯答应结这门亲的话,她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年轻的八卦听完了,这回换三姑六婆的。她们先是比行头,再来是谈减肥,最后终于说到今天的订婚宴了。
“呵呵呵真的是郎才女貌呢!”手指上一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再加上劳力士满天星的钻表,贵妇甲和贵妇乙正谈论着今天的男女主角。“我听说啊,男方可是哈佛医学系毕业的天才呢!”
“人家女孩子也是南加大毕业的。”
南加大的啊?寇玫瑰嗅了下花香,暗忖,也还好吧?
“听说女方一看到男孩子的相片就一见钟情了。”十分奇怪的口吻“我和叶家也算熟,看过几位他们叶家年轻的孩子,还真的个个都是俊男美女呢!可说也奇怪,相识了近十年,我好像还没看过听说是叶家老爷子最器重的叶逢春?”
“他长年在国外,很少回来。”
接下来要说的话可有点“三姑六婆”了,贵妇甲特意压低了声音“我怎么好像听说几年前叶老爷子曾替他订了门亲事,好像也没结成?这回不会又出了什么状况吧?”
原来三姑六婆的第六感挺强的。
“不会啦,这回女方的身家条件可是一等一呢!娶了她,就像是挖到钻石矿一样。”
“是啊,都还没结婚,听说杨家已替女儿准备好新房了,要价一亿多呢!”
“而且听说她的婚戒好像要价一百来万美金哩!”
“我也听说”
“也有人说”
“叽哩咕噜叽哩咕噜”
听说再听说,连有人说、传闻说都出来了,总归一句就是
叶逢春无缘的未婚妻家,有钱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这种话听一句和听一万句都一样,寇玫瑰慢慢的移动步伐打算离开之际,贵妇甲作了结论说:“看来叶杨两家这回亲事是结定了。”
“可不是吗。”
“看来今天终于可以一饱眼福了。”
即使贵妇甲没说明什么东西“一饱眼福”可贵妇乙显然颇能会意。
“欸,说来那东西我年轻时也不过惊鸿一瞥的看过一次,就那么几分钟吶!”
“吴老对女儿还真是宠爱有加。”
“怪不得呀,嫁的可是大千金呢!”
听到这里,寇玫瑰正纳闷什么东西这么神秘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下。那种突来的惊吓,没人不吓一跳的好吗?她深呼吸,回头想看看是哪个人这么“幽默”
“这样还没有吓到啊?”叶知秋笑得有点可恶,朝她眨眨眼。
“你觉得我该尖叫一下会比较好吗?”有点没好气的说。看她递来冰凉好入口的鸡尾酒给她解渴的份上,就不和她计较了。
“你这么早就来啦,我以为你会在最后一刻才出现呢!”哥哥说的没错,玫瑰是个小心的人,她会先到会场做间谍工作。
“我总要先过来熟悉一下地形环境,最起码知道逃生门在哪儿,免得等一下被人追打,我连逃往哪个方向都不知道。”她是个冷面笑匠,陈述着笑话也是似笑非笑。
“你听到什么八卦了吗?”
她眨了眨眼,认真的问:“你哥真的不想娶杨家小姐吗?他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哟,我是说真的喔!”
“怎么这么说?”
寇玫瑰仔细的算了算,然后用双手比了个“八”的手势。“他要是放弃她,起码损失了八亿,这是我根据某几位贵妇听说的数字初步估计的。”
她为之失笑。看起来温柔斯文的玫瑰,其实挺会耍宝的!“你太不了解我大哥了。”
“八亿哟!虽然我不太了解你哥,可我了解八亿是多少人一生不及的梦。”
两人退到一个小角落,叶知秋说:“那些人中绝不包括我大哥。”顿了一下,又道:“你知道吗?当年我爸不爱我妈,可他还是娶了她的原因是什么?”
有钱吧?不过她知道,即使是好友,有些事即使知道,也要低调。“什么?”
“我妈姓吴,娘家很有钱,她是跨国大企业集团总裁的大千金。那时,我阿公的医院正转型为大型医院,他需要金援后盾,因此才联姻。
“我外公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我妈聪明又有商业头脑,她一直是外公的左右手。因此在两个女儿中,特别宠爱我妈,连带的,也特别疼爱我哥和我,在我妈死后,他还曾想把我和大哥带回去。尤其是大哥,他一直把他视为接班人,一直到现在还不放弃。”
嗯跨国集团吶,那的确不会把八亿看在眼里。她知道叶逢春家有钱,可她以为他只是大型医院的公子哥儿,没想到还有更硬的背景。
“实在无法想象他成天坐在钱堆上数钱的样子,基本上他还是浑身浴血的样子比较性感。”
叶知秋像是听到什么可怕的字眼“呃?”
“我是说,他穿白袍的样子比较圣洁。”她第一次见到叶逢春,他的确是全身浴血啊,只是那些血不是他的,是车祸伤患的。说真格儿的,他那模样还真是帅呆了!偶尔回忆起,还会忍不住脸红心跳呢。
她这个好友都认识多年了,可有时还是会说一堆让她听起来状况外的话!叶知秋忍不住的想。
可这不影响彼此情谊啦!但是,她和大哥之间是不是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暧昧的氛围!
可先说了,如果好友真的是大哥的真命天女,她可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为什么?
白玫瑰看起来娇柔温婉,可是,它的刺可是意外的长哟。
呵呵呵,就她对大哥狐狸王的一些些了解,没什么挑战性的女人无法激起他的兴趣,可是像刺猬般的女人他也避之唯恐不及。而像玫瑰这种在生活中力求平静,遇有风浪即闪得远远的,就怕一个不小心,她优雅从容的步调会走了样的“小狐狸”
呵呵,当狐狸王遇上小狐狸,到底是小狐狸会干掉狐狸王“改朝换代”呢,还是狐狸王收服了狡狯的小狐狸为他暖被?她很期待呢!
叶知秋按下了心中所想,说:“我大哥的确也没有接掌的意愿。”
“只是我不明白,你们叶家的联姻对象似乎都是家大业大,为什么你阿公还要继续这种无聊的乔太守游戏?”难道乱点鸳鸯谱是他毕生职志?
她叹气。“他是个野心家。而且因为外公后来知道我妈嫁过来并没有好好的被对待,最后他最疼爱的女儿还郁郁而终。
“最令他无法原谅的是,我爸并没有因为已婚身份而断了和外面女人的纠缠,甚至因为有了更多钱的关系,还提供那女人更加奢华的生活。”
一个医生有能力可以买艘游艇给情妇?那摆明是拿岳父的钱到外头装阔、撑面子!
“我爸甚至在我妈死后不满一年,就把那女人娶进门。”
寇玫瑰一怔,有点明白叶家横蛮的老爷,为什么这么坚持叶逢春的婚姻必须由他来主导了,因为他妈妈并没有为他苦心促成的利益联姻带来利益。所以
母债子还?!
聪明如叶逢春不会感觉不出这样的恶毒,也怪不得他拒绝婚事是那么的决绝,那样的不为对方留颜面。
敝不得他的笑总是很表面,笑不进眸底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懊死的!那么一个大个儿,她为什么会为他感到心疼?!真是见鬼了!
压抑住渐渐激动的情绪,寇玫瑰慢慢的开口“你爸爸想必是个最听话的乖儿子,而你阿公也想必最疼你爸爸。”
叶知秋有些讶异的看着她,失笑“这么明显吗?”
那对父子是绝配!极具控制欲的父亲和懦弱听话的儿子。也只有这样的组合,儿子才会在即使有爱人的情况,在婚事上仍听从父亲的;而也只有这样的父子档,父才有可能在子的原配死后,马上让他娶了情妇。
“你们叶家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所以我哥一直想逃。”小小年纪宁可到美国投靠小阿姨,也不愿待在家里。
“那你呢?什么时候逃?”
“我哥拒婚成功,我就有勇气。”
寇玫瑰扬眉一笑“看来我今天责任重大呢!”
“朋友,我的未来掌控在你手中了。”
一身优雅黑色的寇玫瑰耍宝的说:“我今天的样子有像从公主手中抢走王子的黑逃陟吧?”
“有像有像!”三句不离童话。
说着说着,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这个寇玫瑰啊,第一次见到她还真没法子想象,她就是在msn上常常耍宝的“红色”因为从她温柔优雅的外表,还真令人无法想象她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