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棉花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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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怎么我今天看到的女生一个比一个漂亮?”凌峰看着凤宝钗手中的照片淫笑道。

    “这个女孩叫做林巧儿,这个男孩叫做刘得桦。”凤宝钗为凌峰作着解释。

    “刘德华?他叫刘德华?”凌峰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得到的得,白桦树的桦。”凤宝钗对于刘得桦名字的解释,已不下千遍。

    “哦,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我要是见到了一定不会忘记的,对了,你们找他们做什么?”凌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问道。

    “这两位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本来是来蔷薇岛旅行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到了这里之后便失去了消息,前后将近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你见到了他们就打这个电话找我。”说话间凤宝钗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了照片的后面。

    “好的,好的,我见到了他们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凌峰信誓旦旦地接过了照片。

    “谢谢了,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凤宝钗的眼中满是期待和感激。

    “不用谢,这是每个蔷薇岛市民应该做的,对了,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看照片他们好像很亲密的样子,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凌峰看着照片问了一句。

    “这位女孩是这位男子的未婚妻。”

    凌峰一直将凤宝钗送出了店门口,然后再目送她进入了coco店旁边的小超市,不一会儿,凌峰回到了店内,他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凌峰将凤宝钗给他的那张照片撕得粉碎。

    古钟的体型只能够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胖,大街上也许会有许多的胖子,但是胖得如此特别的倒是少有,说简单点古钟简直就是一个圆形,他身上几乎所有的部位给人的感觉都是圆圆的,不过他身上最为惹人注意的地方反倒是他脑袋后面那根小小的马尾辫,远远看去,那根小辫和肥猪身上的尾巴没有任何的区别。

    古钟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所以他不论走到哪里身上衣服的颜色或多或少都会带点红色,但是今天,他却穿了一件灰色的衣服,戴上了一顶黑色的帽子,一副黑色的眼镜,他这样打扮的目的就算是瞎子都看得出来是因为伪装的需要。

    现在古钟就在凌峰家的coco店对面,他不停地往coco店里面张望着,好像是想要从coco店里得到一些什么消息似的。但是为什么他不直接进入coco店打探个清楚呢?难道,他这样做是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

    “接电话,你给我快点接电话,你到底接还是不接电话!接电话,你跟我快点接电话,你到底接还是不接电话!接电话”在一阵急促的真人手机铃声的催促下,古钟接通了手机。

    “喂我办事您还不放心吗?这段时间不都是我一个人盯着的吗她现在很好嗯,林和那小子好像真的全都失忆了您放心,我请的可是蔷薇岛上最好的催眠师,没有他亲自动手,他们这辈子都不会记起以前的事情您说的是凤宝钗和那四个白痴?除了凤宝钗稍微清醒点,其他的几个都是傻子好的,好的,我知道怎么做了我办事您还不放心吗上次的车祸我策划了足足有半个月!我还亲自上车实验过,他们当然会没事好了,好了,到时候见,byebye。”说完,古钟挂上了电话。

    “她们已经走了吗?”林怀梳围着围裙从coco的工作间后面走了出来。

    “刚刚走。”凌峰尽力让自己保持镇静,刚刚他亲手撕掉的照片已经被他冲到了下水道里。

    “你没事吧?感觉看你好像很紧张的样子,怎么?身体不舒服吗?”林怀梳微笑着看着凌峰额头上的汗珠问道。

    “没,没事,可能是冷气开小了。”凌峰找理由。

    “咦?‘记忆’只剩下五块了?”林怀梳忽然问了一句。

    “嗯,刚刚那位美女吃了一块,还有四块被她随行的几个小子给偷了。”凌峰说话的时候好像有些愤怒。

    “偷了?没关系了,就算是偷吃的,也算是有缘人嘛。”林怀梳甜蜜地笑了笑,说道。

    “林林姑娘,你是从哪里来的?”凌峰战战兢兢地问了一句。

    “关于这个问题,我自己也记不太清楚了,我总感觉脑袋里有一块地方非常模糊,不过以后也许就会想起来的。”林怀梳好像对自己的记忆模糊并没有特别在意。

    “是吗?对了,林姑娘觉不觉得总和黛素儿在一起的那个小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凌峰追问了一句。

    “你是说那个看起来傻傻的,好像一天到晚都没有睡醒的男孩?”林怀梳反问了一句。

    “没错,就是他。”凌峰回答得很快,他似乎很想快些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没什么特别的啊,除了有点傻乎乎的,其他地方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林怀梳想了想,说道。

    “这就好。”凌峰小声说了一句。

    “你说什么?”林怀梳好像没有听清楚。

    “没,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凌峰满脸堆笑道。

    “对了,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什么事情?”林怀梳问了一句。

    “今天下午,没事。”凌峰几乎想都没想便答道,因为凌峰觉得只要可以和林怀梳待在一起,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因为像林怀梳这样的绝代美女,自己以后只怕一辈子都不会遇见。

    “那就好,我已经跟凌伯说了,要你今天下午陪我去国际会展中心。”

    “去做什么?”

    “去了你就知道了。”

    38

    每天早上贵叔总会第一个来到蔷薇岛888号,打扫,整理,补货,不过随着贵叔的渐渐衰老,他做这些事情的时间比以前也要慢上不少,不过每当他看到店门口那两面整条街上最为宽大明亮的落地式玻璃橱窗时,他的什么烦恼都会消失,因为毕竟这间旅游品纪念商店是他的事业,虽然这个事业也许在别人的眼里微不足道,但是它却养活了黛素儿,养活了贵叔自己。

    人要学会知足,知足了,人才会感到快乐,人类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当你拥有一百万,你就会想要拥有五百万,当你拥有了五百万,你便会觉得一千万正在向你招手。钱是赚不完的,就好像女人,如果你见一个爱一个,到了最后,你还是会变得一无所有。

    “要素儿给我买包烟丝怎么去了这么久?”贵叔此刻正坐在店中的躺椅上抽着旱烟,窗外的朝阳已透过玻璃橱窗照到了贵叔的身上。

    “小女生都是这样,路上捕个蝴蝶采个小花什么的,一下子时间就过去了。”为了不让贵叔担心,我随口说道,其实黛素儿早就跟我说了,她肯定是要空手而归的,因为她最讨厌的就是贵叔抽烟了。

    “贵叔,您每天都起得这么早,累不累?”我在整理橱窗里展示架上的明信片时随口问了一句。

    “要是你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你累不累?”贵叔缓缓地反问了一句。

    “当然不累了!每天都有美女看怎么会累呢?”我笑了笑,幻想道。

    “如果你最爱的那个人不是美女呢?”贵叔又问了一句。

    “不是美女?那我可还真的没有考虑过。”就算幻想,我都不会将丑女和自己靠边。

    “傻小子,这世上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终生与美女相伴的,就算是美女,也有老去的一天,我年轻的时候还是一个帅哥呢。”贵叔抽了口旱烟,笑道。

    “一看您就知道您年轻的时候是个帅哥!”我拍马屁的功夫虽谈不上超群,但也算得上得心应手。

    “嘿嘿,还是你小子会说话。”马屁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就算明知道别人是骗你的,但你还是一样会听得很爽。

    “但是贵叔,您说的最爱的人和你每天早上起得早、累不累,有什么关系?”我还是想知道我刚刚那个问题的答案。

    “徐小弟,你知道吗?这间旅游品商店是我在四十多岁的时候一对夫妇送给我的。”说话间贵叔的眼中好像闪过了一些什么,如果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回忆。

    “送给您的?黛素儿不是跟我说这间店是这条街上唯一的一家百年老字号吗?”我不太敢相信地问道。

    “是那个傻丫头骗你的。”每当贵叔提起黛素儿的时候总是笑得特别开心。

    “不是吧?但是我可真信了!”我苦笑了一下,也打消了追究的念头,小女生就是小女生,骗死你了也属于可爱范围以内的。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水手,没有钱,没有房子,又刚刚被女人甩,简直就是什么都没有,更可怕的是我那个时候还刚刚被吊销了海员执照,你不会知道失去一切对于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意味着什么,不过就在我已经走投无路准备跳海的时候,那对年轻可爱的夫妇出现了。”老人在追忆往事的时候总是显得特别开心,不论那些往事或悲或喜,老人都回味得津津有味,也许人就是这样,到老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世界上真正留得住的只有记忆。

    “不是吧?您还有过自杀的念头?”贵叔总是可以让我感到意外。

    “那个时候年轻,什么都不懂,以为死才是唯一的选择,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可笑。”贵叔的笑容中透露着丝丝的沧桑。

    “没什么,没什么,这个世界上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跳海,您没跳,那算是大海的不幸。”这句话刚刚说完我就扇了自己一巴掌,因为我知道自己说的这句不是人话。

    “当那对夫妇将这间店的钥匙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贵叔为自己加了一些烟丝,继续缓缓道“这间店铺改变了我的整个人生,也使我重拾了做人的信心。”

    “如果有人让我也重拾做人的信心就好了!”我上下左右看了看,幻想道。

    “刚刚开始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那对年轻的夫妇要将这样一间贵重的店铺白白送给我,不过在我后来以拒绝为威胁的追问下,他们才说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救过他们其中一位的父亲,虽然我不信,但这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但事情并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就在我接受这间店铺八个月之后,那对夫妇又送给了我一份礼物。”说到这里,贵叔忽然停了下来,他的思绪再次飘向远方。

    “不会是那对夫妇又送了您一间店铺吧?您告诉我那对夫妇现在哪里,我去找他们报仇!”我极度嫉妒地愤愤道。

    “那份礼物就是当时刚刚出生不久的素儿。”贵叔犹豫了一下,最终,他还是说了出来。

    “这个”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接。

    “你是不是有些意外?”说话间贵叔的脸上写满了无奈。

    “这个”我继续语塞。

    “虽然素儿不是我亲生的,但是我对她的感情,却比亲生的还要亲上一千倍,一万倍。”贵叔说得很认真“就是因为有了素儿,我才感觉到了人生的色彩,我才找到了做人的乐趣,如果没有她,我也只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罢了。”贵叔的这口旱烟抽得很深,深到就连记忆都在燃烧。

    “贵叔其实无所谓了,夫妻之间结婚之前还不是不认识吗?到了后来还不成了亲人,再说黛素儿如果没有您,也不可能过上这么幸福的生活,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考上大学。”我想安慰贵叔,但却又找不到更为合适的字眼。

    “你知道为什么我今天会忽然跟你说这些吗?”贵叔忽然问了一句。

    “不知道。”

    “因为我的肝癌已经到了晚期,我要将这间店和素儿全都交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