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董晓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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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楼时我很意外地遇到了老许同班的一群女生,大概刚洗完澡,一个一个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她们中有几个和我不错,大家平时见了面也互相点头问候。今天我心情不顺,沿着墙跟走,笑了一笑就算完了,谁想走在最后那女生猛然一抬头,我俩竟看了个大对眼。

    我倒吸一口冷气,靠,傅萍!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装没看见继续往下走的工夫,她已经冷笑了一下低下头去。嘿!新鲜!小样儿的还横到我头上来了啊?

    干脆一脸奸笑迎上去,"傅姐姐好客气,买那么贵的巧克力送老许!老许上火不敢吃留我这儿了,味道蛮正的,谢傅姐了啊!"

    旁边女生彼此使眼色,她脸上立刻变得铁青。我做天真甜蜜小师妹状,一口一个姐姐喊得她睚呲俱裂,周围的女生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全身充满报复的快感,老黄瓜了还跟我较劲?你以为我怕你呐?女人啊真的是很简单的动物。算她聪明没有动作,不然陈魁以前和我说起过他在建院那群死党:“就一群流氓!妹子谁敢欺负你就告诉哥哥,削不死他的?”

    对女人动用武力未免有失原则,好自为之吧,老姐姐!

    转天是个好天气,我在食堂见到老许,似乎又憔悴了几分,不会吧?这等人物也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小蓓”他在我旁边坐下“明天我们学生会换届改选,我心很乱,你能来吗?”

    “我有事,你叫傅萍去吧。”

    “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我和傅苹之间绝对没什么。”

    我扭头看他,心平气和笑靥如花“那也不必,希望你们在一起快乐就好。”

    “我们只是朋友!”

    我冷笑,傅苹所为已是最大的反证。现在还拿这话来蒙我,真当我弱智儿童?老许,你未免太轻敌。

    “只怕傅苹不这样想。”

    “不不不,她其实真的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在一起就是聊聊天。她以前还说要陪你去买衣服,说想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一惊,好厉害的傅苹。先我一步已把路铺平。陪我买衣服?是吗?只怕是先若有若无地攻击林晓蓓审美不够吧?傅苹未必看上他倒是有可能的。好歹也是一员能征善战的骁将,怎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地盘向别人交保护费?追了玩玩了扔,从别人手里挖墙角尤其过瘾,因为可获得双重满足感,抢来的糖方甜。有那入戏的,自己也玩得投入,情浓时亦会泪水涟涟,这种把戏,不说也罢。情场哪是讲道理的地方?

    我抬了抬头“朋友也好,情人也好,现在都不关我事,我不是傻子。衷心祝愿你们幸福美满。”

    老许脸上极其难看。

    我看着,心里舒服了许多“对了,昨天我见到你的朋友。”朋友两字音放得很重“她差一点杀了我,呵呵。”

    “你一定要这么说吗?你误会她也误会我了!”

    “不够?那再祝许哥傅姐白头偕老,子孙满堂喽?”我自信笑容温和柔婉,不带一丝戾气。“晓蓓会照顾自己的,不麻烦许哥哥了。今后各自珍重吧。”

    我走出食堂时仍是笑吟吟地款摆腰肢,像往常一样吸引许多目光,不管怎样我仍是烟视媚行的女子。若是从前,他必来追我,这次居然放我走,可见傅苹并非像他说的那样没有影响。

    要走就痛痛快快地走,不要回头。失去的已经失去了,既然保不住一段短暂情缘,至少要保住尊严。

    虽然心里并非真的快乐。

    一个有过牵连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拱手相让给别人,虽然在过去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无足轻重。就这样也好,就这样吧,她也无法完全占有他。

    他刻板,她随便,两人在一起可以彼此迷惑一段时期,但最终不是一路人。他们将会彼此了解,然后厌倦,最后分手。即使不分手,也只是彼此忍耐,还不如分开。

    我知道,全都知道,所以心里那丝丝缕缕的不快一定只是幻觉。等杨琼来了,都会好的。

    谁离了谁活不成呢?

    校园广播站放着淡淡的蔡健雅。

    “他的样子已改变

    有新伴侣的气味

    那一瞬间

    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

    早在告别的那天

    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

    我走在阳光明媚的大道上微笑,尽管脸上的肌肉僵硬。

    杨琼的机票订在明天。所以我可供准备的时间并不多。

    挨个通知了在长春的几个同学,大家听到以后都吃惊地说“他啊?”然后赶紧补笑说那很好,又可以聚一聚了。我听着脸红,忙补说他是来看学校,说完又后悔,欲盖弥彰的几句反而显得做贼心虚。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周边的旅馆问了一遍,暗暗捉摸着他的口味,在哪里住,在哪里吃,吃些什么?长春的好吃的蛮多,但实在不是个好玩的地方。伪皇宫?算了我们连故宫都去过两遍了。再说那是满州国的遗迹,小日本能搞出什么好东西来?净月潭?人太多,况且北方的水色总是失之凝涩,不够灵动妩媚。名人故居?更是扯淡。好象历史上长春就出过俩名人,一个是慈禧太后一个李洪志,不说也罢。真给文化城市丢人。

    长春的火锅和烧烤倒真的不错,只可惜大夏天的有些不应景。好在上学路上那家冷饮店环境很好,莲子抹茶冰更是做的出神入化,余香满口。若是两人独对,不失为一个好去处。万福居的酥晶鱼也不错。最麻烦的倒是我自己。自到长春一直穿得随意,往好里说,不拘一格;用老马话说,忒埋汰。老马不止一次骂我给中国妇女界丢尽了脸——“就不能别穿那个全是窟窿的麻袋裤子啊?!大姐!你行乞也不用打扮这么惨吧!”我仍然套上麻袋裤子招摇过市,旧是旧点,但一条要三百多,想必真正的乞丐不会喜欢。况且,古人云“女为悦己者容”穿衣服是取悦别人的眼睛,悦我的那个已经从人间蒸发,我去取悦谁?故此一直是一副懒梳妆的样子。现在仓促上阵,极其痛苦的发现过去珍藏着舍不得穿的好衣服已经落伍,那条镶蕾丝的牛仔裙是去年夏天选的,当时只顾郁闷将它压了箱底。今天试穿却意外地发现搭扣合不上去?!衣裙本是女人最放心的情人,竟连它都背叛我?我抱着裙子颓然坐在床上,陷入苦闷的深渊。

    “胖了?嘿嘿。”老马落井下石打落水狗。

    我翻一个白眼“不!缩水了!”

    “这都能缩水?呵呵”不理她,自顾自继续努力。扔得一床狼籍却仍拿不定主意。黑色的中国鱼t-shirt搭配牛仔裤是我这一季的习惯搭配,眼下是非常时期,这般中性的男人婆装束自然万万不可。浅米色高领无袖背心不错,可是收衣服时没叠好,一身褶子沟壑起伏像环境生态学课上看到的黄土高坡。淡蓝的短袄长裙看起来像我妈那辈人穿的。浅粉背带裙怎么看都有装嫩的嫌疑,况且不衬肤色对了,要命还有皮肤,从知道他要来以后我就告别了楼下那家四川小店,虽然它的麻辣烫是真的好吃,可是脸上的痘痘也是这美食逼出来的。算了,舍身取义吧。

    还有眼睛!眼睛!长期在书桌前的疲惫使它呆滞无神,还有黑眼圈!天啊!黑眼圈!我发狠地涂了二两眼霜都没用。只是眼睛周围肿了一上午——大概是营养太多了接受不了——唉,旱时旱死,涝时又涝死啊!

    偏是心烦时许磊又来添乱,一个接一个的短信。我关了手机,他便打到寝室坐机上,我叮嘱室友“就说我不在。”

    看来看去还是那条纯白的运动裙派得上用场,搭配一双同色球鞋,仍可以冒充清纯小女生。菲薄的短发随意拢在耳后,脸上仍是一张素面,只唇上微现水晶般闪亮色泽。呵呵,既是天生丽质,多了脂粉反污颜色。寻思一下,摸出手链带上。这条小小的链子被我扔了又捡捡了又扔,却终是舍不得真的扔在人多的地方。那一次半夜在床上发懵,左思右想还是溜到水房窗台上把它捡了回来,方才睡得安心。

    “这次呢?”我怯怯征求老马的意见。

    “哎——呀——”这厮嗓子憋得尖尖的“果然不愧是六必居——最——红——的——姑——娘——。”

    “去死!”我扔个靠枕过去“好好说。”

    “不错,不过是不是短点?”

    我低头,裙子不紧,下摆在膝盖上方飘飞,比起我以往的风格是短了许多。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老四贼眉鼠眼的笑。

    “没那么短吧?算了不管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拉起门。

    “上哪套狼啊你?”老马的声音。

    “水房!”水房的镜子大,爱怎么照怎么照。

    想想又杀个回马枪“老马?遮暇膏还我,我要用。”

    “我靠,行了行了已经挺妖了。死人也能让你套活过来。”

    我走出房间还听到她说哪个良家妇男又撞枪口上了,我们应该立个殉难者纪念碑云云。算了,懒得和她一般见识,没点小心眼不叫女人。

    呆呆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已然是另一副模样。

    惊艳!

    偷来梅花三分白,借得梨蕊一缕魂。冰雪聪明,顾盼流转,自是一片风景。

    险些得意忘形。

    切莫忘了要谨慎再谨慎,审视再审视。纵然水如眼波横,山如眉峰聚。于我来看,已经山不是山,水不是水,这一切都变了,只为一个目的。

    这已不是红妆,是战袍。

    西谚有云:失掉一块马蹄铁,输掉一场战争。每一个小纰漏都是可能是我的死穴。而我,已经输不起了。

    只许胜,不许败。

    我忽然想起高三模拟考时那一道作文题:想爬过一面高墙,你会怎么办?

    我说,我会先把自己的帽子扔过去。

    扔了帽子,便势成骑虎,不得不背水一战。潜力因此激发到最大。胜算也就多了。

    当年那位已经花白头发的老教师没有一如既往地给我最高分。反而问道“你真那样想的?”

    “当然。”我看着满篇红波浪却得分平平的卷子,觉得很不公平。

    老师叹了口气离开了。并没有按我的希望加分。

    很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了那声叹息的含义,可惜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