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组团

欧小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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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事么?”血罗恩回过头来,望着拖着鞋滴答滴答跑过来的圣地亚科冷冷的问道。

    “我终于想明白了,虽然我为之付诸了二十年的时间,但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想通了,我应该去君士坦丁堡!我要去拼搏,在这个小地方,我永远都无法出人头地,我只有去帝都闯一闯才能东山再起,哪怕我会为之付出我生命!因为,理想,是永远高于生命的!”圣地亚科握着拳头一边用力挥舞一边坚毅的说道,如同传教士一般狂热。

    “可是,这跟我有关系吗?”血罗恩耸了耸肩膀,说道。

    “有,当然有,你看!我们是一起接任务的佣兵!”圣地亚科从背后掏出一张羊皮纸冲血罗恩一扬,说道。

    “这么快?”血罗恩摸了摸脑袋,有些纳闷的说道。

    “呵,这个先盖章就可以了,字等下再填!”圣地亚科快步走上前,用那只搓脚趾缝的手搭在血罗恩的肩膀上,接着说道:“走,我带你去驿站!”

    “你能把你的手放下来吗?而且我自己会去驿站,我刚刚就已经知道驿站的地址了。”血罗恩指了指放在自己自己肩膀上的那只散发着怪异味道的手冷冷的说道。

    圣地亚科连忙将手从血罗恩的肩膀上放下来,满脸堆笑的说道:“能,当然能!”笑完之后,圣地亚科又笑道:“你等下能说你跟我是一个团队的么?虽然我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但是体力活我实在是不行!”

    “为什么?”血罗恩脑袋一偏,冷冷的问道。

    “因为我有智慧,你有武力,我们两的组合肯定是所向披靡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扬名天下的!”圣地亚科充满诱惑的说道。

    “可是,我不想扬名天下!”血罗恩冷冷的说道,说完踏步便朝驿站那边走去。

    圣地亚科连忙追上,大声的说道:“你怎么会不想扬名天下呢?你一个青年人怎么不想扬名天下呢?你要有抱负,你要有雄心,你要壮志!知道吗?”

    血罗恩见圣地亚科发表学究式的讲演,撇撇嘴不置与否,继续前向。

    圣地亚科见血罗恩不理会他,连忙追上去问道“你答应我了么?”

    “那你告诉我,你都有哪些知识?我可不想跟一个废人组队!”血罗恩的语气仍旧非常淡薄,但是却没有了之前的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圣地亚科是二十年前帝都的第一幕僚,我上知天文地理,下知民生疾苦,整个世界上没有我不知道的!”圣地亚科拍着胸膛十分豪迈的说道。

    血罗恩见圣地亚科吹得有模有样,于是从怀里掏出一根干草,递给他,问道:“那么这个是什么?”

    圣地亚科仔细的看了看干草,然后又围着血罗恩打量了一番,啧啧称奇。

    “如果你不知道,那就不用跟着我走了!”血罗恩淡淡的说了一句,拔腿就要往前走。

    “您真的不是贵族吗?”圣地亚科一把拉住血罗恩十分恭敬的问道。

    “真的不是!”血罗恩没好气的回道,毕竟谁都不想回答一个已经回答过的问题。

    “那你怎么会有贵族才用的牵机草?”圣地亚科一脸不置信的问道。

    “牵机草一定要贵族才能有吗?我每件衣服里面都夹带一两根牵机草,用来防蚊虫的。”血罗恩从圣地亚科手中夺过牵机草,重新将它塞进衣服的里层,接着说了一句:“既然你知道牵机草的名字,想来你也应该有点见识,你就跟着我走吧!”

    圣地亚科见血罗恩答应跟他组队,不禁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忙跟着血罗恩走去,嘴里却仍旧喃喃自语质疑血罗恩的话:“不可能啊,牵机草怎么可能出现在民间呢?众所周知,牵机草是贵族高层才用的一种熏蚊虫散发香气的材料啊,而且这种牵机草极为难采,十分珍贵,一根普通的牵机草就最起码价值二十个金币,寻常百姓哪里用得起啊?不对,你肯定是贵族”

    血罗恩见圣地亚科嘴里念叨不停,然后停下脚步,回过头冲圣地亚科厉声说道:“如果你想跟着我,就闭嘴,我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卖弄学识,特别是糟老头!”

    血罗恩这样一说,圣地亚科立即捂上了嘴巴,毕竟在民间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往日的傲气早已经被那群粗鄙的佣兵用嘲笑的方式磨得差不多了,如今的他也仅仅是一个多点学识的糟老头而已,只不过这个糟老头还有一颗东山再起名扬天下的心而已。

    血罗恩见此,嘴角微微一翘,转身便快速的朝驿站走去,事实上他对这个老头挺有好感的,毕竟他从小就是跟一群怪老头长大的。

    而圣地亚科一边填写着羊皮纸上面的空格一边在心里对血罗恩泛起了迷思起来:“这小子,看上去十分粗鄙不近人情,但是却颇有气质,而且傲气十足,想来应该是某个贵族子弟了。是了,他肯定是来自君士坦丁堡的贵族子弟,不然他怎么说一口标准的官话,而且他还会写正体字,衣服里还夹有价值连城的牵机草。看来我必须要好好巴结他才对,也许我会因为他而再次辉煌也不一定,嗯,一定要取得他的信任,等我东山再起的时候,哼!古拉蒂,等着我圣地亚科疯狂的报复吧”

    不消一会儿,血罗恩与圣地亚科来到了威斯康星的官方驿站,威斯康星的驿站非常的大,甚至比城主府还要大上个两三倍,原因是因为这里曾经是囤放大军粮草的地方,这倒也算是亲征大军为威斯康星这座小渔城做的第二件好事了。

    两人来到大门口,便被外面两个身着劲装,十分魁梧的汉子给拦住了“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魁梧汉子的怒喝让血罗恩感到非常的不舒服,他非常不喜欢别人居高临下的对他喝令,眉头一皱,背过身去,并不搭理那两名魁梧汉子。

    “哦,两位大哥,我们是来应征的佣兵!”圣地亚科见血罗恩不搭理人,心道是贵族公子爷的傲气使然,于是大步向前,满脸堆笑的冲两位汉子回道:“我们是来应聘的佣兵!”

    “你?你这脏兮兮瘦干干的样子也来应聘当佣兵,别累死在路上了?”其中一个络腮胡大笑着嘲弄道,另外一个鼻子上长着个大痣的壮汉也跟着前仰后合的笑了起来。

    哪知道圣地亚科也不恼,反正他也是被嘲弄惯了的人,只见他跟着干笑了几句:“两位大爷,你们只需通报一声就行,至于你家主人要不要我们,那又另说了。”

    血罗恩听见这句话之后不由的扑哧一笑,肩膀剧烈的轻轻的颤抖了起来,圣地亚科嘴巴太毒了,摆明了就是告诉那两个嘲笑他的人——爷我就是再不济也不用你们管,你们就是两条看门狗而已!

    可惜,世界上的笨人太多了,两个肌肉长到脑子里的壮汉并没有听出圣地亚科言语里的嘲弄,笑了一阵之后,捂着肚子冲圣地亚科说道:“把你们的文书拿过来吧!大爷我去帮你们通传一下!”

    血罗恩听到这句话,不慌不忙的将文书递给圣地亚科,过程中甚至连正眼都没有瞧那两个笑的肚子都疼了的壮汉。圣地亚科恭恭敬敬的从血罗恩手中接过羊皮纸,然后叠在自己那张在路上刚写好的羊皮纸上递给那个络腮胡,络腮胡接过羊皮纸不屑的看了圣地亚科两眼,然后慢悠悠的走了进去。

    过了将近十来分钟,络腮胡一路小跑跑了出来,十分恭敬的冲两人说道:“我家主人请两位先生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