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豪雄之胆

天魔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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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早就会离开仙云观。请你帮我转告丁姑娘,就说她的恩惠,我王默将来有机会一定报答。”

    “灵儿虽是出身邪门,但比正派中人还要正派,她根本不需要你报答。”

    “那么你呢?”

    “我?”杨修见王默并未忘记自己对他“有恩”,觉得这小子是个可造之才,只是可惜资质平庸,再怎么调教也无法成为真正的武道高手,“如果你真想感谢我,就听我一句劝。”

    “你想让我远离武当?”

    “不错。”

    “武当真要这么可怕,为什么你们还要来这里?”

    杨修原本可以不必回答,但他见王默诚心请教,稍微想了下,就对王默说道:“可怕的不是武当,而是人心。我这次到武当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代表殿主与武当派的人商谈。不过这绝不代表武当派与我万象殿已是同处一个阵营。我只能这么说,人有好有坏,不会因为出身而决定。武当派乃名门正派,肯定有许多好人,但只要有一个人心怀歹念,恰好你又不幸遇到他,你再本事也会倒霉。明白吗?”

    王默当然明白。

    丁灵不就是最好的反面列子吗?

    武当作为武林势力,确实是名门正派,但谁又敢保证武当门下个个都是正人君子?

    如果进入正道就是好人,那正道不就是坏人的避难所?

    王默突然有点想通了。

    只不过他年纪还小,经历的事还很少,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想通与深刻认识还是有很大差别。

    对于目前的他来说,自是还不会大彻大悟。

    “杨前辈,多谢你的教导,我会记住你说过的这番话。将来我们要是还能再见,我希望我们可以像朋友那样一起坐下来喝酒,聊聊这无情而又多情的世间百态。”

    闻言,杨修不由心神一凛,直觉此子绝非池中物!

    难怪那个人会为了此子而与他动武。

    或许对于那个人来说,资质并非重要,天才、人才、庸才都一样,那个人所看重的,唯独只有气质。

    气质是个很玄的东西,不一定就出现在天才身上。

    他竟然看走眼了!

    不过他没有不服气。

    那个人的眼界,原本就该胜过他,甚至不是一星半点,而是一大截。

    “好,我也记住你说过的话。日后有机会,我们定当把酒言欢,畅谈天下大小之事。”

    这时的杨修,不再把王默当做是后生小子,而是一位身份、地位不在自己自己之下的同道中人!

    次日一早,天刚亮,王默便独自一人离开了仙云观。

    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不过他知道自己应当远离武当。

    武当原本是他的“故乡”,然而现在,他必须离开。

    不为别的,就为报仇,他也得离开!

    有朝一日,他肯定还会回来。

    不到那时候,他相信自己绝对不再是庸庸无为的棺材子,而是王者天下的王默。

    咕咕,咕咕……

    半天之后,王默被老天打回了凡人,因为肚子不争气的叫了。

    人呐,还是现实点好。

    理想能当吃饭吗?

    还是先找家饭馆填饱五脏庙再说吧。

    一顿饱餐后,王默精神复振。

    说来也怪,他以前很壮,但自从遭遇变故后,人突然一下子瘦了几十斤。

    而养伤这段期间,身体渐渐康复,可也只能说是正常,距离壮还很远。

    可能是错觉吧,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居然胖了七八斤。

    “我也就是吃了十个馒头,八个包子,五碗米饭,三个小菜,怎么会认为自己胖了这么多?一定是错觉。”

    他想。

    从饭馆里出来,因为只想尽早远离武当山,所以就没个方向,反正一直走就是。

    三天后。

    黄昏时分,王默来到了一座院墙高深的庄园外。

    眼见前后无店可投,若是继续往前走,也不知什么时候能遇到客栈,便动了在此借住一宿的念头。

    他伸手摸摸怀中钱袋子,觉得还不错,就朝庄园大门走了过去。

    忽听“吱呀”一声,大门从里被人打开,走出几个人来。

    为首那位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华服公子,英朗气派,腰间挂着一块宝玉,少说也值上千两白花花的银子。

    “老柴,告诉我爹,就说我明天中午才能回来,叫他莫要惦记。”华服公子说着,目光扫了一眼王默,并未放在心上。

    “少爷,都这么晚了,我看还是等明早再上路吧。”老柴六十多岁,一副管家打扮,建议道。

    “今晚是个好日子,我可不能错过。好了,我得走了,夜里机警点,别睡得太沉。”

    华服公子说完,身形矫健的上了一匹骏马。

    与他一起出来的人中,除了老柴之外,也都上了马。

    转眼之间,几人快马加鞭,风驰电掣而去。

    王默走上前去,朝老柴一拱手,说道:“老丈,在下打扰。”

    “你是?”

    “在下是路过的,姓王名默,只因赶路,错过了宿头,所以想求住一晚,只要能遮挡风雨,任何地方都行。”

    老柴听后,上下打量了一会王默,见王默身体虚胖,块头不大,自己挺直了腰板也要比王默高些,况且庄园里有十几个护院打手,区区一个小子,还能真是强盗不成?

    再说这几年来,老爷年纪大了,身体不怎么好,为求多活几年,没少做善事。

    此刻有人求住,若是拒绝,不等于是破了老爷的善功?

    于是,老柴笑道:“出门在外,总有不方便的时候,王小弟既然无处可住,那就在我家老爷府上住一晚吧,我家老爷最爱做善事了。”

    王默赶紧表示感谢。

    很快,老柴亲自将王默带入了庄园内的一间客房,还叫人给王默送来吃的喝的,很是热情。

    王默顿时有种泪流满面的感觉。

    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闲聊之时,王默得知此处属于一个名叫谷城的地方,而县城距离此地也就不到十五里路。

    他没听说过谷城,只知道襄阳。

    老柴问他要去何地时,他就说是襄阳城,同时也借机打听清楚了如何去襄阳。

    “对了,老丈,我之前见贵庄的少爷纵马而去,都这么晚了,不知贵庄少爷要去何地啊?”

    “县城最近有个灯会,来了不少人。听说有个美人儿,叫什么紫牡丹,艳丽无比,人人都想一亲芳泽。我家少爷从小习武,本事很大,所以就想去县城碰碰运气,兴许能见到这位紫牡丹。”

    “原来如此。”

    对于王默来说,再美的人都比不上丁灵。

    丁灵之美,堪称无敌。

    因为善良才是最美的。

    可不知怎么回事,他眼前真正浮现出来的人,居然不是丁灵,而是丁灵的姐姐丁凤。

    丁凤的胸,丁凤的腰,丁凤的臀,丁凤的大长腿,甚至是丁凤那双黑色长靴,每样都充满了无限魔力,简直就是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充满了致命诱惑,光是想想都会使人血脉偾张。

    见鬼!

    我怎么会想起这个凶残无比,毒辣无双的黑蜘蛛,我还不想死在她的灵蛇鞭下!

    王默甩甩头,将丁凤的影子强行驱散,不让她扰乱自己的心神。

    ……

    是夜,距离庄园不到三里外的一座土丘上,不知何时多了位庄稼汉般的大汉。

    梅逴龙!

    他确实是梅逴龙。

    不过此时他的,看上去土里土气,完全像个乡下粗汉,俗称“乡巴佬”。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相信再过几天,王默就会变成一个大胖子。

    届时,他将会施展无上真功,为王默洗尽真阳。

    “张太岳,你以为老夫不知道你想做什么吗?老夫年长你二十多岁,纵横天下长达三十余年,岂能看不出棺材子自幼身患绝症,活不过十六岁?

    当然,若非你这等功力已入化境之人,时常以武当真功的内气为他强行消解体内阳毒,除非他熬得住阳毒之苦,不然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看来此子与你关系匪浅,为了他,你竟可以吃这种哑巴亏。倘若不是老夫并不在乎,定要查个明白!”

    梅逴龙心念转动,面上却是波澜不惊。

    “此子根骨平凡,资质愚鲁,难登大雅之堂,唯一可取之处便是有恩必报,有仇必了。似这样的人,换做他时,根本不入老夫法眼。

    你让老夫到武当山来,比武只是其次,真正用意在于让老夫遇见棺材子,好让老夫收他为徒,传授他玄阴之术,化解其体内阳毒。

    这一步棋可谓瞒天过海,不留痕迹。可惜你的对手不是别人,正是我邪尊梅逴龙。此举早已被老夫识破。

    然而,老夫不得不佩服你的魄力。

    因为,你明知老夫很有可能看破这一层,一怒之下,随时一掌劈了棺材子,断了你的所有计划。但你却仍是勇往直前,将棺材子推出,想借我之手为他改命,助他为王。

    此乃豪雄之胆,天下无出其右。

    好!

    我就与你赌这一把!

    看是你对他有信心走英雄路,还是老夫让他走出一条枭雄路!”

    想罢,梅逴龙便欲离去。

    可是这时,他听到了衣袂飘动之声,尽管极为微弱,但又怎么能瞒得过他的天耳神通?

    他并未真的避开,而是卓立如故。

    很快,一道黑影迅速朝土丘这边过来,显然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什么人?”

    来人娇叱一声,身如灵蛇,落在土丘上,距离梅逴龙不过十六七尺。

    梅逴龙双目微微眯起,目中陡然闪过一道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