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岂敢以妾室相辱

陶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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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鬼?有什么鬼?”

    金秀玉眯起眼睛思忖,杨婶和花婶平白无故都来送东西,虽说这鲜果活鱼,平日里也有送个一回两回的,但并没有这样特特送上门来的先例。今儿不止一个,两个人都前后脚来,神色还都奇奇怪怪

    金林氏走出厨房,问道:“是谁来了?”

    金秀玉回过神,答道:“是杨婶子和花婶子,一个送了时鲜的葡萄,一个送了两条活鱼。”

    “耶?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人人来送礼。与我瞧瞧。”

    金林氏接过她手里的活鱼,又捡了一个葡萄放进嘴里。

    “鱼不怎么肥,葡萄倒还甜。”她砸吧着嘴,“正好午饭加菜,回头给她们一人送对蜡烛罢了。”

    她自言自语合计着,拎了鱼,正要回身,见李承之提着一篮子葡萄站在水盆边上,顿时有些不快。

    “豆儿,不是娘说你,大少爷是客人,怎好让他干活儿?”

    金秀玉忙抢过李承之手里的藤篮,一叠声道:“放着我来。放着我来。”

    金林氏拿手指点了点她,转身拎着鱼进了厨房。

    金秀玉提了个小板凳坐着,将葡萄放进水里清洗,抬起头歪着脑袋看李承之。

    李承之背着手,点点头,道:“洗得仔细些。”

    “是,谨遵大少爷之命。”金秀玉一面说一面弯腰点头,好似一听话的奴才。

    李承之嘴角上扬,慢悠悠踱到阴凉地方,拖了把竹椅坐了,椅上原有把葵扇,他拿在手里摇着风。

    金秀玉拿眼睛看了他几次。

    李承之身量修长,坐在椅上,腿还伸得老长,一只胳膊曲着,横放在膝上,另一只摇着葵扇,侧着脸,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着。

    坐得倒好看!金秀玉暗暗嘀咕。

    刚把葡萄洗好,她用藤篮子装了,端到堂屋桌上放着。

    只见金老六站在厨房门口,扬声道:“蜡烛已成形,只剩一道改红,大少爷可有兴趣一观?”

    李承之站起身来,应道:“自然要看。”

    两人先后进了厨房,只见桌面上整整齐齐放着一板一板白色的蜡烛,金林氏正将锅里多余的油都舀出来盛到原来放乌桕脂的木桶里。

    金老六则提了一桶红色的乌桕脂过来,倒进锅里,金林氏到灶口添柴加火,不一会,便是一锅子大红色的乌桕油。

    专门又有一个陶缸,金林氏将化开的红油舀进陶缸里。

    只见金老六提了一块木板在手上,往陶缸里一伸,又重复着浸油的步骤,这回沾了油膏的蜡烛,外表就变成了红色。

    这才是平常所用的蜡烛呢。白色的只能丧事用,这红色的才能用在红事,或者祭祖,或者祈福等用途上。

    已经完成最后一道工艺“改红”的蜡烛,尚在等待冷却凝固,一排排的木板整整齐齐放在桌上,有高有低,蜡烛也有粗有细,四根钉的木板,蜡烛就粗些长些,九根钉的就细些短些,若有十六钉的,自然更加细小。

    金老六一样一样指给李承之看,一一介绍着哪个是足斤,哪个是行斤,哪些又是大四两、小四两。小四两已经是十六对才能有一斤重,还有一种比它更加小巧的,看形状只怕与金秀玉的小指头差不多大小。

    李承之疑问道:“这样小巧的蜡烛,却是做什么用的?”

    金老六笑了笑,道:“大少爷生在富贵人家,所取所用都是最上等的,自然从未见过这样的蜡烛。它的名字叫做三拜烛,常做扫墓祭奠之用,因着穷人家舍不得用大蜡烛祭奠,只要这般小巧即可。也是因着这小蜡烛多用在祭奠拜祖先上,才得了个三拜烛的名儿。”

    李承之捏了一支三拜烛在指头上,问道:“这三拜烛只怕要几十对才能有一斤重。”

    金老六点头道:“是,按咱们家的大小,是四十五对一斤。”

    李承之点点头,暗叹原来平民老百姓还有如此拮据的情形,竟是连祭祖都舍不得多花费一点。

    “听说金伯父有门独家手艺,便是能描绘龙凤烛,淮安城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不知今日承之可有幸见识?”

    金老六笑了笑。

    这时候,金林氏已收拾完了锅,眼看着午时将至,她提了菜篮子出去。

    厨房里只剩下李承之和金老六,两个人都不说话,听着院里的动静。

    金林氏一到院子里便开始叫嚷:“豆儿,快来与我洗菜,午饭等着下锅呢。”

    只听金豆儿不满地道:“一天不得安生,我便是想做件绣活也做不成。”

    “啊呀!说的倒是,你那绣活,实在拙劣得很,将来嫁了人,定要被婆婆妯娌嫌弃,你还是与我回去练习绣活的好。”

    “那菜不叫我洗了?”

    “这活儿不要你掺和,你快与我去做女红,这家事里头,单单就一手绣活见不得人,便是将来成亲了,难不成还要你老子娘与你做鸳鸯盖头不成?”

    金秀玉大约是往回走,脚步踢踢踏踏的,只听水声响,大约是金林氏开始洗菜,她嗓门大,即使是自个儿嘀咕,厨房里也能听个大概。

    李承之竖着耳朵,听着内容,大约就是抱怨金秀玉去年便已及笄,直到现今,与女儿家的操守品德上头仍是一点不上心,只有叫她这做娘的操心云云。

    他听得只觉好笑,就听旁边金老六开了腔。

    “承之。”

    李承之忙回过头。

    金老六面色庄重,说道:“虽是家世天差地别,不过同为平头百姓,我便托个大,叫你承之罢。”

    李承之恭敬地应了声:“是。”

    “这制蜡烛的一色流程,不过是微末技艺,虽能傍身立命,却难得大富大贵,然你可知,我为何要将这雕虫小技细细说与你听?”

    李承之道:“承之虽能猜测,仍恭听伯父教导。”

    他不以首富自大,不曾看不起这蝇头小技,金老六对此十分满意。

    “你年纪轻轻,已是李家家主,可见前途无量,而豆儿不过是一小小蜡烛匠女儿,既无过人美貌,也无财富傍身,虽无失行败德,也不敢以贤良自居。你李家高门大宅,若非赤字诚信,我绝不敢将女儿往府里送。”

    他越说脸色越是严肃,李承之虽是商场历练已久,此时也不敢掉以轻心。

    “今日教你这家传技艺,对你李家万贯家财来说,虽是不值一提,却是我试探之心。加上前几日相处之感,你胸襟朗朗,正直无方,不骄不傲,确是个好男儿。”

    李承之微微低着头,全然谦逊之态。

    金老六道:“我如今便是要你一句话,你可是真心求我豆儿为妇?”

    李承之正色道:“真心诚意,绝无虚假。”

    金老六目光凌厉,即使以李承之这般历经磨练的心性,也觉压力陡增。

    点了点头,金老六反而脸色更加凝重,凝声道:“既是真心,可是求我豆儿为妻?”

    李承之躬身道:“正是求为正妻,岂敢以妾室相辱!”

    金老六紧紧盯着他,李承之也不卑不亢,垂目正色。

    “如此,甚好。”

    金老六淡淡吐出四个字,李承之脸上不显,心内却大喜过望,晓得对方是真正认同自己这个女婿了。

    他正面朝着金老六,大大地做了一个揖,道:“多谢伯父。”

    金老六笑了笑,这回倒是又起了开玩笑的心思,说道:“但愿这‘伯父’不日便能成为‘岳父’,哈哈。”

    李承之也绽开笑容,转过身大步出了房门。

    他前脚一出,金林氏提着湿嗒嗒的菜篮子,轻手轻脚跳进来,猫儿一般悄无声息。

    “如何?可是应了?”

    她问话语速极快,显见得心中雀跃疑惑。

    金老六也不应她,只老神在在,笑眯眯道:“佳婿难得,你等着做丈母娘罢。”

    金林氏一张脸顿时跟百花盛开一般。

    西厢房门内,金秀玉正端坐在凳上,膝上放了一只针线篮子,手上拿着个绣绷,牵着绿色的丝线,正在上下引针。

    她本是现代人,哪里做过这样精细的针线,别说这般传统的绣活,便是最常见的十字绣,也只能绣个简单的挂件,若是抱枕之流手艺便显得粗糙拙劣。

    只是如今忝为古代大允朝人士,入乡随俗,尤其女儿家若想将来嫁人后生活和乐美满,一手针线活真是少不得。凡是丈夫公婆小姑,所穿衣物鞋袜,总得媳妇张罗,若是不会做针线活,或者手艺粗鄙,只怕与这一事上头,便让婆家不喜。

    经过三年的历练,金秀玉如今的针线已是大为改观了,偶尔也有能现世之作,只是在土生土长的古代妇女金林氏眼中,仍然需要大大的进步。

    此刻她正埋头苦练,绣着一只石边竹的荷包,只觉光线一暗,抬头看去,却是李承之挡住了门口。

    “做什么拦在我房门口?”

    李承之心内大大雀跃着,脸上却神色如常,只是眼睛比平时更加亮了一些,灿如星辰。

    “这荷包,用色淡雅,又是石边竹的图案,不知是做给哪一个?”

    金秀玉正想回答,是做给自个儿用的,话到嘴边才发觉不妥。这石边竹的图案,她用的是鸦青色、翠绿色的丝线,底下布料则是素白的。原本觉着眼色优雅素净,不曾想到其他,如今李承之特特一问,她才发现,这样的用色图案,通常都是男人用的,女子尤其是少女多用花儿朵儿的图案,颜色也是鲜艳粉嫩为主;而这荷包,也不适合金老六这样上了年纪的男人使用,况且他是个手艺人,本来就不大用荷包这样精细的事物;金沐生么更加不可能,正是调皮跳脱的时候,浑身上下恨不得雪洞一般干净,金林氏可不敢给他加上丝毫累赘。

    这荷包,合该是给年轻男子使用的,比如,李承之这样的男子。

    金秀玉垂着头,正想着如何回答,只听李承之淡淡地开了口。

    “南湘一带,民间习俗,女子议亲之后,便要为未婚夫绣好一只荷包,成亲之时挂与新郎身上,意味今后家有牵绊,望新郎从此收心敛性,勤做活,积钱财,养家立业。”

    他嗓音低沉,略显沙哑,一字一字慢慢从口中吐出,金秀玉只觉如听书一般,渐渐入了迷。

    忆及前世云南之地有民谣,名“绣荷包”,词儿是这么唱的:

    小小荷包,双丝双线飘,妹绣荷包么挂郎腰;妹绣荷包么,挂在郎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