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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rg 沿着我工作的宾馆再往前走一点,有一条不太显眼的巷子,巷子后面就是一条小吃街,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小吃。
川城人的口味以麻辣为主,上千年的城市有着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美食,而且这里的消费从高到低都有,有时候只需要花上几块钱,就能吃到价格便宜,还好吃到赞不绝口的小吃,我想我之所以喜欢留在这座城市,或许也是因为割舍不下这里物美价廉的美食。
而宾馆不远处的这条小吃街就是我和小娟经常光顾的地方,有时候她上大夜班,我经常会给她带点宵夜回去解解馋,她最喜欢吃那家周婆婆做的酸辣凉粉和街边的串串,而我最喜欢吃夫妻肺片,我们是这条小吃街上的常客。
这一天正好是小娟上大夜班,排的我是上晚班,我十点钟一下班就想着给小娟买好宵夜,走到小吃街,正好我的肚子也有些饿了,就到我经常光顾的那家麻辣烫去吃点东西。
十点多钟,还不是小吃街人最多的时候,摊位上空出来的位置还有很多,我随意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来,喊了一句:“老板娘,五串素面筋,五串羊肉串,一碗酸辣凉粉打包,再给我来碗馄饨。”
“好咧,稍等会儿。”老板娘热情的应道。
她先乘好一碗酸辣凉粉,却不是先放到我面前,而是绕过我后面的桌子,放到那张桌上。
我这才顺着她的方向看了一眼那桌子上的人,那人背对着我,穿着一身浅色的旗袍,撑起一只手头朝下靠在桌上,显得有些落寞。
眼前顿时觉得一亮,忽然感觉那个女人有些眼熟,却没有想到红姐居然也转过头来,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相撞,她朝我笑了一下:“小帅哥,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上你,坐一块来吧。”
我不算是一个性格外向的人,但是从小不知道如何拒绝别人,红姐叫我过去时,我内心是有些抗拒的,却不知道如何拒绝她。
我木讷的站起身来,朝她的方向走去,然后转到跟她有点距离的桌子一角,慢慢的坐下来。
“噗嗤”一声,红姐却笑了,“怎么?还怕我吃了你呀?”
或许是我刚才扭扭捏捏的动作比较搞笑吧,居然把红姐给逗乐了,她笑起来眼眸流转,艳丽的口红抹得很浓,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看上去更是风情万种。
我只看了她一眼,心就莫名的颤动起来,十七岁的我其实跟女人接触的不多,虽然村子里面的男男女女从小就夸我长得俊,但我对“美”从来没有什么概念。
我娘长得好看,但人挺凶,而且整天跟我爹吵架,一天到晚没有个笑脸;而我姐长得一般,对我也严厉,所以我对女人并没有太多的认知;而小娟是我交往的第一个女朋友,她对我好,哪怕她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她对我笑的时候,我也觉得她是世上最漂亮的女人。
而眼前的这个红姐不一样,她是我十几年生涯中第一次见到的异样的女人,就像是黑白照片的相册里面突然出现一张色彩艳丽的大彩照,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一种不同寻常的魅力,像是有一种魔力映到我的心底,让我的心莫名的狂跳着。
不知不觉,我的两颊觉得有些发烫,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我可以肯定当时的我肯定是脸红了。
红姐笑着看看我,忽然对我说:“其实,我也是在这里长大的。”
“什么?你也在这里长大的?”我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她。
她那样一个女人,进进出出都有人照应着,坐着小汽车,穿着高档时装,住在高级套房,居然会是在这样的地方长大?
红姐的眼中掠过一丝忧伤,像是陷入回忆之中,慢慢的说:“小时候的我,家里很穷,姐妹三个就数我最小,那时候一大家子分吃一碗凉粉,我总是分到的最多。现在的我,赚的钱是不少,但回过头来想吃当年那样口味的凉粉,却再也不是当年的味道。”
红姐这话说得很感伤,我却呆头呆脑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桌子上除了凉粉,还有红姐点的其他东西,有棒棒鸡、夫妻肺片、麻辣烫、串串,红姐热情的叫我吃,我点点头,却只是吃着自己刚才点的馄饨。
“小帅哥呀,你在这宾馆里做多少钱一个月?”
“一千二。”我抬头应了一句。
“哟,工资这么低?你要是到我那里做,我至少每个月给你开五千。”红姐许诺道。
我微微发愣,以为她在跟我开玩笑,这年头本科学历毕业的大学生都不一定能拿到五千块一个月的工资,我一个高中都没有毕业的辍学生,凭什么拿这么多的钱?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我没有理她,低着头吃完了碗里的馄饨,却发现红姐正双手交叉的放在胸前,看着我慢慢的吃完,似乎还在等我回话。
我是有些愣头青,但还不至于很傻很天真,拎得清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笑一笑回答红姐:“谢谢红姐,可是我在这里做得很开心。”
红姐微微眯起眼睛,眼神中闪烁着莫测的光芒:“难道一千块钱一个月的工作会比一个月五千块的工作做得更开心,小帅哥,我还真的有些不相信呢。”
“我没有骗你,因为我女朋友就在这家宾馆做事,我们一起上班。”我有些羞涩的说出答案。
红姐轻轻的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呀,那能跟女朋友在一起,是比赚钱更开心。人各有所志吧,姐姐我就不挖你过去了,如果哪天你改变主意,还是可以来找我。”
“谢谢红姐。”
“嗯,买单。小帅哥,你慢慢吃哈,我先走一步了。”她笑着从钱包里面掏出一张毛爷爷,都没叫老板娘找钱,就拎着手提袋一扭一扭的走了。
红姐嘴上说得不在乎,但我知道我拒绝她她肯定不开心。
不过她不开心是她的事情,而我只想跟小娟在一起,况且那个女人穿得那样妖艳,就像是传说中的那种富婆,以前做服务生的时候,我是听有人开玩笑说到广州的一些地方做男公关。
那时候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男公关”,后来又听说有个新鲜词叫做“鸭”,更是对男公关戏谑的称呼,等到接触社会长一点,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我虽然念书不多,但家教还是很严厉的,我们姐弟两个虽然穷,但从来没有因为穷而犯错误。我爹从小就教我们做人要正直,不要走歪门邪道,做男公关或许可以赚到许多钱,但却不是我想要的生存方式,这种钱就算赚得再多,心里面也会不安,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走到那一步的。
所以,当红姐跟我说五千块一个月的工作时,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吸引人的诱惑,但是我一没学历,二没啥本事,除了长得好看一点,凭什么赚人家那么高的工资,自知之明还是有一点的。
红姐离开后,桌上还留着她没有吃完的许多东西,有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动,这有钱人吃东西就是爱浪费,但浪费归浪费,我是不会吃她剩下的东西的,书上不是说嘛,不吃‘嗟来之食’,我也不会稀罕有钱人吃剩下的东西。
吃完馄饨,叫老板娘把我叫的东西打好包,我就打算回到宾馆去,我我一抬腿,脚下好像踩到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居然有意外的发现。
脚底下踩到的不是别的,是一个长方形的真皮钱包,这钱包我瞅着有些眼熟,忽然恍然大悟,这不是刚才红姐的钱包吗?
我打开钱包一看,嚯,好家伙!厚厚的一大摞,全部是红灿灿的毛爷爷,估计有七八千吧。
这个女人可真有钱,带着这么多的钱上街,也不怕别人抢?我第一次看到钱包里面有这么多的钱,心情有一些小小的激动,这些钱足有我小半年的工资那么多。
怎么办?是趁着现在没人发现藏起来,反正其他人也不知道,就算那个女人回头找过来,大不了不认帐就是,她又能拿我怎么样?
我的心里头有些小纠结,一时拿不定主意,感觉这沉甸甸的钱包是个致命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