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冠军骑士

疯狂的石头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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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仍在继续。

    时不时有骑士和战马的尸体被抬出比武场。

    洛萨第二轮的对手,就是之前看到的那位,曾在场下,与看台上的贵族小姐眉目传情的穷苦骑士。

    他不仅头上戴的是便宜的嵴盔,罩衫也被浆洗得发白,甲胃上的环片上,甚至隐隐露出斑斑锈迹。

    尽管他的武艺还算不错,但洛萨依旧很干脆地击败了他。

    他并没有成人之美的想法,因为他很确信,即使自己故意输给这位贫苦骑士,这人依旧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出局。

    下一场的对手,可未必有自己这么仁慈。

    这位贫苦骑士血洒当场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

    他很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诚恳道谢:“感谢您的手下留情。”

    洛萨摇了摇头:“不必客气,但恕我直言,你至少要先搞一身过得去的盔甲再来参加竞技大赛,。”

    贫苦骑士满脸苦涩:“我本来寄希望于能在第一轮击败个富裕骑士,好使用对方的盔甲的,但可惜对手也是个像我这样的无地骑士。”

    “总之,还是不要这样冒险了,比武场对你而言,有时候比战场还要更加残酷。”

    “在混乱的战场上,即使是一个穿着布衣,拿着粪叉的农兵,也有可能杀死高贵的骑士,但在比武场上,这是永远都做不到的。”

    贫苦骑士长叹了一口气,这番话把他比作卑贱的农兵,在一些自视甚高的骑士眼中,无异于羞辱。

    但他是能理解其中善意的规劝的。

    更何况,对一个没有封邑,穷困潦倒的骑士而言,他从不认为自己就真的比田野里劳作的农兵高贵多少。

    “感谢您的规劝,我是来自荷尔施泰因的奈德·史塔克,在比武过后,我会将赎金交给你的侍从的。”

    洛萨摆了摆手:“不必了,这些钱你还是自己留着,置办身像样的盔甲吧,你的武艺不错,是装备拖累了你。”

    他瞥了一眼看台上,满脸担忧攥着手绢的贵族小姐,满怀深意道:“愿天父保佑你,心想事成。”

    这样一个对手,虽然容易解决,但也榨不到什么油水。

    非逼得人家倾其所有,挤出那么丁点钱财来充当赎金,这不符合他的价值观。

    “感谢您的康慨。”

    奈德满脸感激:“愿天父能庇佑您这样的道德高尚之士,使您建功立业,诸事顺遂。”

    洛萨摆了摆手,径直离开了比武场。

    ...

    随着时间推移,天色反而越发明亮。

    天空中的阴云逐渐散去,露出耀眼夺目的太阳。

    洛萨又经历了很多对手。

    来自科隆的教会骑士,某小骑士团的僧侣骑士,还有如阿韦拉多这种追求荣誉,腰包很鼓的贵族骑士。

    他们来自伦巴第,高卢,阿尔比恩,日耳曼尼亚...此次骑士竞技大赛,几乎云集了大半个基督世界的骑士品类。

    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怀着跟洛萨一样的目标,准备经此,去往威尼斯乘船,或者走陆路经东帝国,去往圣地参加东征。

    唯独没有尹比利亚的骑士们,那里仍处于再征服运动的前线。

    摩尔人的势力虽然已经有些萎靡不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加上背后摩洛哥等国的支持。

    那里本就是十字军前线,再抽调多少力量去往圣地,也不现实。

    几轮战斗和观战下来,洛萨不得不承认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有钱的骑士实力便越强。

    有两位来自伦巴第的富裕骑士,甚至已经穿上了这个时代十分稀罕的半身板甲(非史实),对手连破他们的防都难。

    即使刨除装备的因素,富裕骑士依旧普遍更厉害。

    一方面他们平时吃的肉食更多,体质更强。

    另一方面,他们还能请更优秀也更昂贵的骑士教练和剑术教练,或者干脆就是家学源远,具备某种武技传承。

    穷文富武,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道理。

    好在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本就是个武艺高强的骑士,再加上他从十字军战争中夺得了不少财富,使得洛萨也勉强能归属于“富骑士”的范畴。

    ...

    终于,参赛者越来越少。

    洛萨的休息时间也越来越短,往往他刚击败对手退场后不久,过个两三轮,就又要重返战场。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张弓,弓弦绷得越发紧了。

    汉斯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虽然属性不弱,仍在击败了三名对手后,遗憾告负。

    所幸对手也没占据太大的优势,将其击败后没能乘胜追击,只能勉强保持站立,所以也没索要赎金的余地。

    汉斯三胜,赢得了三十枚成色不一的苏勒德斯金币,败者身家都还算不菲,决定掏钱来赎回自己心意相通的坐骑和宝贵的盔甲。

    而洛萨的运气就差远了。

    他的对手大多数都是些穷鬼,靠着武艺和运气,一路跌跌撞撞闯进来,即使胜了,能挣取的赎金也十分有限。

    洛萨甚至收到了成色发黑的第纳尔银币,这说明其中的银含量简直少得可怜。

    不过他最终还是接受了对方的报价。

    他也不想太过悭吝,非要把对手身上,那质量一般的陈旧铠甲扒下来,把场面弄得太难看。

    康慨的名声对于一位骑士而言是很重要的。

    太过锱铢必较,很容易被在场的骑士和吟游诗人们,传颂出“阿尔高的犹太人”“阿尔高的夏洛克”这样的绰号。

    当然,现在还未到文艺复兴时代,还没有经典的“威尼斯商人”一书发行。

    …

    到了倒数第二场的时候,无论是洛萨还是对手,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

    受限于体能的消耗,两人都失去了速战速决的把握,只能一次次进行武器,盾牌,甚至是身体的碰撞。

    终于,洛萨捕捉到对手的一个疏忽。

    一记盾击,撞开了对手的盾牌。

    反手用剑柄砸在对方的头盔上,震得对手七荤八素之际,直接摘下了他的头盔,一记头锤,将对手击晕当场。

    终于赢了啊!

    大概是因为没见血,洛萨击败这些骑士获得的经验值少的可怜。

    但他距离二级本身就不远了。

    击败这人,成功将经验条往上推了最后一步。

    顷刻间,他感觉自己原本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再度变得充盈。

    整个人的状态瞬间被补满。

    就连几天辛苦赶路积攒的疲惫也被宣泄一空。

    洛萨举起手中的剑,向观战的人们致意。

    人们也报以热烈的掌声。

    他们对这个一路连胜,闯进决赛,且十分康慨,减免了不少穷困骑士赎金的年轻人充满了好感。

    此次竞技大赛过后,即使洛萨没能摘取冠军骑士的头衔,也将成功使阿尔高的洛萨之名,响彻东欧边境。

    他日,若是洛萨在耶路撒冷受封领主,虽不说振臂一呼便有无数骑士前来投效,但也比无名之辈要强太多了。

    至于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

    洛萨肯定不会考虑加在精神上,虽然增加精神也能提高他的反射神经,精神抗性,但最主要的还是蓝条。

    他一个主动技能都没有,要蓝条也没用。

    此外,力量也被排除在外。

    作为骑士,他冲锋时主要借助的是马力,攻击力是绰绰有余的,而步战时,即使力气再增大些,也很难砍破敌人的盔甲。

    左右他战斗下去的,一方面是体力,另一方面就是耐力。

    但耐力主要提升的还是防御力。

    即使洛萨将三个属性点统统加到耐力上,皮肤的坚韧程度也很难比得上坚固的盔甲。

    而且现在洛萨没能抽取到治疗扈从,以这个时代糟糕的医疗水平,可能一场感冒,或是一场瘟疫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眼下最主要的,还是保命!

    所以他将新获得的三个属性点尽数投入到了体力一栏。

    如果说之前的洛萨,体力有8点,只能说是符合一个强大骑士的基本水平,那么现在的十一点,就说明他已经开始超过人类的范畴了。

    一般的疫病,已经无法对他生效,换作常人能丧命的伤势,换他也就是重创罢了。

    不仅如此,高达十一点的体力,使他感觉自己的精力变得越发澎湃,浑身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气,想要立刻宣泄出来。

    看台上,利奥波德伯爵身旁的女巫顾问深深看了洛萨一眼。

    嘴角微微翘起,但也没说什么,而是将目光投向了般若。

    她将洛萨身上的变化,归功于了般若这个她认为跟她处于同一水平的强大女巫头上了。

    她倒也不疑惑一个如此强大的女巫,为何会委身于一个小小骑士的麾下。

    因为女巫本就是情绪化的动物。

    为了爱情,变得盲目的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