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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骑士团的驻地,位于耶路撒冷王宫东部的一个偏殿,这里有专门的祈祷室,休息室以及比武场。
但这里并非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在城内驻地那样的小型堡垒,并不适合依托此地进行防守。
随着洛萨踏入驻地,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您已激活新的里程碑:【一团之长】
作为王国内的高等贵族,你已肩负起一个骑士团的大团长之职,这是一个崭新的,愿你在这条路走得更远。
要求:成为一个骑士团的大团长,且该骑士团拥有的骑兵数目不少于一百人。(91/100)
...
洛萨微怔,有种意外之喜。
他可不记得自己之前设计过这样一个里程碑。
“一团之长”的里程碑其实很好完成,替麾下的翼骑兵们办理“入职”就好了。
王家骑士团是世俗骑士团,而非军事修会,不需要誓发终身愿,想要加入其中,也没有太严格的程序。
高弗雷男爵曾经在骑士团里,也有自己“私兵”,在他调离后,这些“私兵”也一同调入了耶路撒冷骑士团。
大殿前的院落里,新兵们正在集训。
洛萨在一旁观摩了片刻,收到消息的,穿着红白罩袍的监察官和财务官便一前一后,从宫殿里快步走出,前来迎接。
洛萨来之前,就找高弗雷男爵做过功课,基本算是弄清楚了王家骑士团的组织框架。
监察官和财务官作为骑士团最主要的后勤官员,是他要摸清骑士团现状,必须要首先接见的。
监察官,兼任制衣官,监督骑士团礼仪秩序,同时负责采购衣物,一般为制式罩衫,或仪式装扮。
此外还有整理阵亡骑士和军士的遗产,将其按照遗嘱,寄回家中的职责。
财务官,顾名思义,就是掌管骑士团的财务,包括但不限于从王领抽取税金,支付穷骑士的补贴(实际上就是薪水),以及一应支出。
“洛萨大团长,我是王家骑士团的监察官安德鲁·德·波尔蒂,来自高卢的瓦卢瓦,很荣幸受到您的接见。”
说话的,是个穿戴严整的骑士模样的中年男人。
“我是财务官,理查·德·回森,来自阿拉贡的加泰罗尼亚。”
这一个,就是明显的文职人员打扮了,没有着甲,只穿了件戴兜帽的红白法衣,气质也要显得更文雅一些,堪称这个时代的清流。
要知道,这时代里,许多神职人员,都是能扛着十字架,照敌人脑袋上招呼的勐人。
“抱歉,我的拉丁语不太好,我们可以用法语来交流。”
洛萨一边说着,一边道:“安德鲁,替我的属下们办理入团手续吧,再为他们订制能跟盔甲搭配的罩袍,在罩袍制作完成前,先让王家骑士团的铁匠,在他们的盔甲上烙上纹章作为识别身份的方式即可。”
安德鲁立刻领命:“请诸位跟我一起来吧。”
等众人离去,只剩下洛萨,般若和芙琳吉拉,他才询问道:
“理查,萨拉丁的大军即将到来,战争或许在明天就会打响,我得知道现在的王家骑士团,拥有多少战斗力。”
理查略加思索,便道:
“大团长,王家骑士团登记在册的骑士总计有八十四人,但一多半都已返回了欧陆,变为了荣誉成员。”
理查顿了顿,继续道:“目前在耶路撒冷的骑士,总计有三十四人,这包括您在内。他们的侍从数目不详,登记在册的只有50人,加起来大概能有八十余名骑兵。”
“还有部分骑士和他们的侍从,驻守在各个王领,不过应该也都收到了国王陛下的征召令,会在不久之后,向圣城赶来。”
“至于军士,王家骑士团登记在册的军士,共计有五百零四人,其中有两百人分散布置在各个王领,或许会随骑士一同召回,也或许不会,这一点我无从判断。”
洛萨点了点头,赞许道:“你对数字很敏感,可以看出,你是个很严谨的人。”
理查微微欠身:“我是家族次子,曾经在尚贝里的教会学校学习过三年,比起繁琐的经文和祷词,我更喜欢数字。”
“我也是家族次子,我甚至已经不记得我的那些被送往修道院的弟弟们的名字了。”
洛萨也有些感慨。
说完,不待理查回话,便继续道:“理查先生,如果刨除需要留守王宫的军士,随军出征,我最多能带多少人?”
理查思索了片刻,道:“大人,王宫很大,需要的守卫数目并不小,平时轮值的话,每天都要有一百五十人守在各处。”
“您若是想要带领骑士团出征,最多抽调三百名军士,这还是在那分散在各个王领的军士们都被骑士带来的前提下。”
“也就是说,三百军士和一百名骑兵,对吗?”
理查点头道:“是的,这得算上您带来的那些骑兵。”
“我明白了。”
“理查,跟我说说咱们骑士团的司令官吧,我还没见过他,但愿这是位好相处的同僚。”
司令官是骑士团的副手,高弗雷男爵就是被调任到了耶路撒冷骑士团,作为摄政王雷蒙德的副手。
一般情况下,司令官是无法挑战大团长的权威的。
但洛萨属于空降者,司令官若是跟他不配合,不说给他架空成空头大团长,也会给他添不少麻烦。
理查犹豫了下,还是道:“司令官阁下的名字是菲利普·冯·韦尔夫,他是个还不错的人,对待属下信赖有加,脾气...脾气也还过得去,我不知道他在军事上的才能是否出众。但在内政上,高弗雷男爵还是大团长的时候,也有许多事务要交给他处理。”
“韦尔夫?”
洛萨饶有兴致道:“萨克森公爵,狮子亨利的那个韦尔夫家族吗?”
理查点头道:“对,菲利普阁下是萨克森公爵的叔叔,他是效忠于大日耳曼尼亚皇帝的封臣,在萨克森拥有一片伯爵领,目前只是出任司令官的职责,并未向鲍德温陛下宣誓效忠。”
看来,这位菲利普司令官,在骑士团的地位很超然啊。
原来竟是个伯爵吗?
“我明白了,你先下去吧。”
洛萨目送着理查·德·回森离去,他将房门关紧,麾下的翼骑兵们的“入职”应当是很顺利,他已经得到了里程碑已完成的提示。
获得的奖励,是一张四星道具抽奖券。
洛萨没有丝毫犹豫,便选择使用了。
屋内,青色的光芒闪烁,片刻后,一瓶泛着青色光芒,里面盛满了暗红色液体的水晶瓶,出现在洛萨的手心里。
暗红色的血液很粘稠,在水晶瓶中轻轻摇曳,有种果冻般的晶莹。
它的名字是狼人血脉强化药剂。
品级:超凡。
服用后,能使服用者获得狼人的血脉,如果是普通品质的扈从,有极大可能跃升至四星级,获得随机天赋与技能。
和洛萨曾经在骑士竞技大赛解决的,名叫阿韦拉多的狼人不同。
洛萨创造的游戏世界观里,狼人是一种丝毫不逊于吸血鬼,甚至可以说是鲜血王庭的宿敌的强悍魔法生物。
他们栖居于两西西里,隐藏于人类社会,却又高于人类社会,宛如高高在上,主宰芸芸众生的操控者。
各行各业,都有他们的势力涉足。
这是一种具有高度智慧,上限也算不错的超凡生命。
相较于自己每次升级都只能获得三个属性点,相当于三星的水准,自己服用这瓶药剂似乎也不是不行。
但血脉这种东西,一听就是具有唯一性的,自己这次能抽到狼人,自然也能抽到更强,也更具潜力,副作用也更小的血脉。
所以洛萨只是稍稍动心了一下,就立刻打消了自己服用这瓶药剂的念头。
他考虑的是,要不要把这瓶药剂送给鲍德温四世,狼人作为长生种,想来也不至于被麻风病给杀死。
这也算变相治愈鲍德温四世的恶疾了。
只是他又有些犹豫,他知道鲍德温四世不是那种古板的神学家,更非那种已经走火入魔,看谁都像异端的宗教疯子。
但狼人到底不是女巫。
在教会的宣传下,狼人可是彻头彻尾的魔物,任何人,不论是公教徒还是正教徒,科普特教徒,人人得而诛之。
良久,洛萨长叹了一口气:
“还是试试看吧,鲍德温四世待我不错,投我以桃,我自然要报之以李,若是能将他从罹患麻风病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也算是一件好事。”
“而且,耶路撒冷需要一个健康的国王,重新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