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三章:另一片天地

雨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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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域浩土,纵横不知百万余里,期间之大小门派,数不胜数,各大势力在这一片磅礴辽阔之地,争夺着有限的各种资源,或为名,或为利。

    而至易远于飘渺宫前一战,已经结束好几个月的时间,不过,这场关于这个颇有争议的年轻人的话题,却从来不曾停止。

    这是一个几个月前,方才出现的神秘年轻人,背负着夜行者一脉的无上荣誉,至金榜之战进入人们的视线。

    于云海之上,一剑成名,成为整个北域最耀眼的新星。

    而后,在接下来的一途,他的轨迹,开始有了很大的改变,有人说,他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堕入魔道,成为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也有人说,银面依旧是银面,做事有着属于自己的风格与个性。

    陨神之地中,这个叱咤风云的年轻人,在其风头真旺的时候,却突然来了一个惊人之逆转,将其同辈的好几人全部斩杀,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最终也将自己埋葬在那个天才的埋葬场。

    当众人,以看着热闹的态度,看着这一场繁华的故事谢幕之时,更加疯狂的风暴,席卷了整个北域,甚至连周围的其他两域都有所涉及。

    神一样的增长速度,带着一个真的的神族女子,为了一个朋友,一个女人,杀向北域的最强大的存在,杀入了飘渺宫之中。

    当别人皆以为这个年轻人没有办法离开那个钢铁牢笼的时候,这个充满争议的魔性年轻人,却以一己之力,挑战五方实力,最终拼着半残的身体,将飘渺宫所在的地方,化成一片血海战场。

    以中天期初期的修为,配上中天后期的元气,最终大杀四方,死在其手上的中天期武者,没有三十,不不少于二十。

    最为传奇的是,这个年轻人,却在那样被层层力量包围的环境之中,杀了众多高一个等级的破天期的武者,甚至其中还包括一对破天中期的兄弟。

    这份战绩,从前没有,以后的有没有能够打破,也绝对是一个问题。

    先不论,这个年轻人,到底为了朋友将大大义而出现,还是如同飘渺宫所说,已经彻底的堕入魔道,与妖孽为伍,就其结果而言,这份令整个北域年轻人一代仰望的战绩,就可以让人铭记,即使多年过去,也难以忘记。

    而因为易远引起的,席卷整个北域的风波,这仅仅才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各大势力寻找这个神秘受伤的年轻人,才是真正动荡的开始。

    飘渺黑榜之上,这个实力不是最强的一个,其排名,却为第一,也只有易远,才能但此重任。

    而由飘渺宫为首,其他四大实力联合相应的北域级别的通缉之战,也正是拉开的序幕。

    当各大势力,纷纷为着这个高额悬赏而疯狂寻找了一个月后,那可狂热的心也渐渐的冷了下来,苦苦的搜寻无果,众人甚至有理由相信,这个年轻人已经死在那片空间之中。

    别说众人不知道现在的易远到底身处何方,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外界已经过却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至于具体的时间,易远不知道,因为这个地方,也没有具体的时间概念,这里的人们只是知道,太阳则是他们的一切。

    当清晨的太阳,从东方世界升起,他们就该起床,下田干活,中午的时候,婆娘们就会给他们的男人送些吃的,休息休息,等落日的黄昏降临,这些劳累了一天的人们男人们就会回到自己的家中,结束这简单而平凡的一天。

    至于易远,他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之中醒来,到底他为什么出现在这个地方,没有人知道理由,只是听说好像是被一个中年汉子,在田里干活的时候发现的,而后救回家中。

    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小山村,背山靠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都是过着简单的生活。

    田是他们的一切,仅仅是指偶尔有几个健壮的小伙子,喜欢偷懒,不愿意长时间的劳动,悄悄的跑进后方那苍茫的小山,用着一些特殊的工具,捕捉一些野兽,作为食物,与人交换粮食。

    当易远这里醒来的几天之中,他的身体,尚未恢复,可是在这几天的时间之中,其体内破坏的力量,也好了许多,中天后期的实力没有,初期的实力,却相当的稳固。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开始就从来没有接触过凡人是世界,易远虽然先天不能修炼,却一直在一个修士家族长大,像这样一点元气都没有的地方,除了在那个遗族之地,他从来都没有见过,所以对这样的小山村格外的好奇。

    一边是为了养伤,一边也是比较喜欢这个环境,所以,易远并没有选择离开这个地方,而且,他明明记得姚夕是和自己一起进入进入山河图的传送之中,为什么在他醒来之后,却没有发现对方,这一点,让他也没有直接离开这个地方,而是偶尔的寻找看看,能不能发现对方的身影。

    “狗娃,快出来帮助你老死鬼老头去干活,这么大个人,还天天窝在房间里睡觉,你还想不想娶妞儿。”

    “哼,俺才不干了,老爹自己都在偷懒,还偏偏让我去,俺又不是后娘养的,凭什么让俺去翻地。”

    “好啊,狗娃,你长本事了,老娘的话,你也敢当耳旁风,再这样下去,老娘可不准备将我们家那几十贯钱,给你去买婆娘,让你一辈子光棍。”

    “哼哼,不给就不给,俺还不稀罕,就几十贯钱,能买什么样的婆娘,一定比隔壁的那个阿花还丑,要是这样的女人,俺宁愿不要,打一辈子光棍。”

    易远所在的小草屋,一对母子二人,一大早就在嚷嚷着,为了一点小事,吵个没完没了。

    他也正是被这户人家的汉子带回来的,现在就寄居在他们家的那个小茅草屋中,当然,也不是这户人家不地道,让他一个受伤的人住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而是这里的环境都这样,一眼看去,易远就没有看见一个像样的房子。

    “大妈,还是我去帮大伯去干一会儿吧,至于狗娃,就让多睡一会儿吧。”

    易远笑了笑,对于狗娃,这个名字,他的确有点不敢恭维,不过,在这样一个小山村,能识字的就没有几个,让他们取名字,完全是为难这些人。

    而且,在这些看来,狗娃,这个名字起得也相当的有水平。

    其一,这个名字读起来,朗朗上口,也不容易忘记。

    其二,但凡带狗字的,也比较容易养,所以在这里的人,名字都差不多,什么狗娃、狗蛋,什么猫屎、大熊一类的,比比皆是,甚至其中,多数没有名字,也就这么过完一辈子。

    反而,像易远这样的名字,在这里,倒是一个奇葩。

    出来茅草屋,易远顺着记忆之中的方向,向着远方的田间走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些事情。

    在他手上的这段期间内,都没有怎么修炼,一身的武技,都被其抛在身后,用着使剑的双手,却拿起了锄头,在这农家之地干活,这不是的说,是一个非常奇葩之事,可能在很久以前,连他自己,都想不到这样的情况会发生在他自己身上。

    如果被北域的那个那些天才的年轻人看见,又不知道要吓死多少人,惊掉多少下巴。

    当初的这个年轻人,可没少杀人,而且,杀的不是一方巅峰天才,就是那些位高权重的高级武者,这让他在北域那些人的眼中,还存在着一个闻风丧胆的名号——修罗银面。

    现在这个修罗,放弃了手中的剑,拿起了没有一点元气的锄头,一脸认真的锄着干巴巴的田地,还表现出一幅怡然自得的样子,这还是那个修罗银面么。

    “小远啊,我家狗娃要是有你一半省心,我就放心了,哎,老头人老了,也没有几年可活的,可是狗娃却一天到晚,不务正业,今年已经快十五岁,连个婆娘都没有找到,真的太不让人省心。”

    年纪不算太大的中年汉子,坐在田的旁边,一面看这易远,一边叹息的说着,似乎已经忘了,他眼前这个年轻人,比他儿子还大几岁,不是同样是一个光棍么。

    “阿伯,你不用着急,我看狗蛋一看就是有志向的人,不会这般不懂事的,至于娶婆娘,这个也不用着急,该有的,会有的。”

    易远笑着说着,其实他也在心理吐槽,这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还真不好,女的一个个长得特别的寒颤,而且娶老婆,还需要花钱去买,太不厚道,这恐怕也是他认为这里唯一不好的地方。

    事实上,这里的女子,也没有易远认为的那般惨不忍睹,而是他的他的眼界比较高。

    从前,在其身边出现的女子,那一个不是倾国倾城的女子,叶幻雪、清苑以及姚夕和他的妹妹。几人就不用说了,就是李秀秀、诗雨公主、林菲,都是整个北域都难得一见的存在。

    现在一下反差太大,让他的感觉,这里的女子,才如此的貌不惊人,或者说惨不忍睹。

    “咦,好像有情况!”

    就在易远认认真真的锄地之时,一点元气的波动,被其敏锐的神识所探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