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九月寓言》

王安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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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讲九月寓言,作者是张炜。这是个寓言性质的故事,形式上接近童话。但这个童话世界和我们的现实世界不是直接对应象征的,它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独立的一个特定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

    再复杂的东西其实也是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现,九月寓言实际上是一个跑和停的故事。它发生在一个村庄,名为“小村”小村是从很远的地方迁徙过来的,不是那种土生土长、有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历史的村落,这是一个外来户组成的村庄。小村的居民被周围的人歧视。周围的人给他们起了个名叫“廷鲅”书中注解说这是一种剧毒的海鱼。所有的人都“廷鲅廷鲅”地这么叫他们,显然是一种蔑称。

    我怀疑这是“停吧”的谐音。因为这是一本寓言,张炜特别标明了它是九月寓言。我为什么把心灵史和九月寓言作为我开始讲的两篇?因为它们都给我证明我想法的一种方便。它们具有一种简单化的形式。心灵史的简单在于它使用的是现实世界原封不动的材料;九月寓言的简单则在于它具有着神话的外形,显示着“好小说就是好神话”的定义。就是说,假如我们称现实世界和心灵世界为此岸和彼岸,那么它们在这两岸中总有一岸是呈现原始状态,这使我们在初步进人时可轻松简便一些。好,话再说回来。“廷鲅”我认为是“停吧”的谐音,它表明了小村是一群外来人奔跑过来以后停留的状态。我们再来看看小村的生存环境。小村是在平原上,有着一望无际的红薯地,小村的人就是靠红薯来维持他们的生命,一代又一代。

    小村人的死于非命,往往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红薯歉收饿死,一个是给红薯噎死,这是他们的命运。最壮观的景象是丰收之年,红薯全都红了,那就是一个火红的世界。这是小村头一件宝物。

    小村里有一些非常奇特的人物。尽管别人都看不起他们,叫他们“廷鲅”用石头扔他们,可是有一样东西却足以使小村自豪,这是个大姑娘,叫赶鹦。她长得非常漂亮,黑黝黝的脸,腿很长,非常结实。她的漂亮使得没有一个小伙子会以为“我配得上她”她有几个特长:一、她很会唱数来宝,她如果喜欢谁,她就给谁唱数来宝;二、她非常善于奔跑。她是小村夜晚奔跑的孩子们的首领。由于她,小村的青年们晚上才有了事做——奔跑。我怀疑“赶鹦”的“赶”字是个动词,因为她老是领着大家在奔跑,好像在追赶着什么。小村的人则怀疑她是一匹宝驹投胎的,也是一个宝物。

    接下来的宝物源自于红小兵这个人物。他是赶鹦的爸爸,会用红薯的蔓子酿一种酒,使得整个小村充满醉醺醺的气氛,这种气氛使停留的状态令人迷恋。酒是用非常廉价的东西——地瓜蔓子酿成的,酿得非常之好,要么不喝,一喝就永远忘不了。这是他们第三个宝物。

    第四个宝物是白毛毛草,似乎是萝卜花或者蒲公英之类的东西。

    它是小村人御寒的东西。他们把这种白毛毛草采来以后,当作棉花做成棉袄、棉被、枕头。小村人吃的是红薯,盖的是白毛毛草,他们的生存就这么维持下来了。

    还有一样东西也是他们的宝物,那就是庄稼人的荤腥——猪肉冻。

    他们有个屠宰手,专门杀猪,劁猪。他把很多猪杀掉以后,把皮留下来,去了毛,就做成猪肉冻。这本是一个肮脏的东西,却被屠宰手方起制成非常鲜美的下酒的荤腥,这是小村人很大的享受。

    他们再有种特产就是煎饼。煎饼的来历也是很神奇的。小村的人虽然以红薯为生,但吃起来却没有多少办法,或者蒸了吃。蒸了吃的红薯特别容易噎死人,很多人就是被红薯噎死的。还有就是把它切成片、剪成片煮,那又非常容易发霉,也很难吃。他们成年到头的口粮,就处于一种很难处理的状态。忽然之间,他们有了一样宝物,就是煎饼。是一个逃荒过来的女人带给他们的煎饼技术,从此小村的食品更加完善了,生存也更加有保障了,他们停留的状态也日见美好了。

    小村有个长年不息的活动,就是忆苦思甜。这是小村人的夜生活,是他们的娱乐,他们的精神生活。忆苦思甜基本上由两个人来进行,一个叫金祥,一个叫闪婆,一男一女。他们的苦处都是怎么样从很远的地方奔跑而来,怎么怎么千难万险,然后提醒大家如今的停留状态是非常幸福的。这个忆苦思甜的场面非常有趣。

    从这几件事物,我们基本可以知道小村人的生活是怎样一种面貌,红薯是他们的命根子。红薯干吃下去很烧胃,很闹心。闹心的结果是丈夫打老婆,把女人的心火打掉;老婆则给丈夫拔火罐,把男人心里的火拔出来,所以小村妇女的绝活就是拔火罐;而年轻人就在黑夜里奔跑,漫无目的地跑来跑去,怀着很大的激情,很大的活力,很强的生命力。

    小村附近有个工区。这是个煤矿,逐步向小村的方向开掘过来。

    矿井在小村的地下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和上面的世界很不相同。首先,它非常黑,靠灯光照亮,没有日光。其次,他们不吃红薯,他们的食品是黑面肉馅饼。再则,工区的人都有个很奇怪的特征,他们说话用语非常意识形态化,像报纸上的话一样。其中有个工程师,他非常喜欢女人,他到小村来,看见一个妇女,高高大大的,他很想上去摸她的手,他就说:“我和你握个手。”当他握着手,就不肯放了,他仔细握着人家的手说:“真是劳动人民的手啊!”小村是一种非常自然的状态,吃的是红薯,最多加工成一张煎饼,白毛毛草采来了就放在棉袄里面,也是他们最大的文明了。工区的生态却是另外一种状态,是加工过的,进化了的,也就是文明的,正与小村相反。

    现在,我们把小村和它周围的情况作了一些基本的了解。然后我分三个部分来叙述这本书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停和跑的故事。小村处于“停”的状态,而“跑”则延伸于“停”的两头:一头,小村的人是从外面跑过来的;另一头,小村的人最终又跑出去了。所以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停留的故事,我把它命名为“现在时的故事”;跑过来和跑出去,我命名为“过去时”和“将来时”可能我的命名不是太准确,我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

    小村“现在时事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小村和工区人的关系。这一类事件比较普遍的就是偷鸡。工区慢慢向小村靠近过来以后,小村的鸡就少掉了。鸡少掉以后,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工区的人来偷鸡了,所以他们很讽刺地称人家工人阶级为“工人捡鸡儿”后来,小村的年轻人说:“我们也去偷他们的鸡。他们偷我们的鸡,工人捡鸡儿,我们也是农民捡鸡儿。”他们跑到工区偷鸡,鸡没偷成,发生了一场纠纷,就此出现了一个人物叫挺芳,是工程师的儿子。这个工程师就是我先前提过的,说“我和你握手”的那个,他一生中犯了无数次生活作风的错误,因为这些错误,他老是在不断地迁徙。现在,他带着妻子——一个四川女人和儿子挺芳到了这个偏僻的工区,是带了些惩罚的意思,但他还是很不老实的。他的儿子在这次小村人偷鸡的行动中,注意到了小村的姑娘肥,我怀疑肥的各字是“飞”的谐音。

    挺芳看见肥,就死死地盯着她,死死地跟着她,结果是被小村的年轻人揍了一顿,揍得非常之惨,皮开肉绽,浑身是血,几乎要死过去。

    这实际上是挺芳和肥的关系的一个萌芽,也预示了后来的跑的故事。

    小村和工区还有什么故事呢?还有赶鹦和工程师。赶鹦这个女孩子,非常非常漂亮,没有男朋友。别的女孩子都有对象也就是婆家,比如肥就有,叫龙眼。唯独赶鹦是孤独的一人,就她自己。她那么崇高,那么美,大家都喜欢她,都跟随她,可是没有一个人会对她有那样的想法。而这个女孩子爱上了挺芳的父亲,就是工程师。工程师是那样的一种男人,他一到工区,就发现小村的女人很美。他频频光顾小村,首先去的是村长家,就和村长的妻子——她的名字也很奇怪,叫大脚肥肩——勾搭上了。他和大脚肥肩握手,企图和她做笔交易,他说:“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是讲物质第一的,你重视不重视物质?”然后就把钱拿出来。当他一看见赶鹦,立刻被她迷住了,为了能经常去赶鹦家,他和赶鹦的父亲红小兵打得火热。这个红小兵,非常具有挑战性,是小村的一个卫道士这样的人物,给他取名“红小兵”也是有用心的。他能看出工程师来干什么的——他就是来勾搭赶鹦的,他已经有这种防备。但是他觉得和工程师进行那种唇舌的斗争,那种智斗非常令人激动和兴奋,因此内心实际上很欢迎他来。

    他们之间的对话非常有意思,比如,工程师说:“你们的酒非常好喝。”“当然我的酒非常好喝了,是我自己酿的私酒。”红小兵说。

    工程师马上就问了一句:“赶鹦也喝吗?”话就扯到赶鹦身上去了。

    红小兵也很机智,说:“喝,不过好酒不能让癞蛤蟆沾了嘴。”工程师也听懂了他的话,说:“您老也不能这么谈话嘛,说东搭西的。你这叫偷换概念。”他很会来这一套的。红小兵就大笑起来,他说:“偷换锅盖?不错,锅里煮了不同的东西,一锅肉,一锅菜,有心眼的人偷偷摸摸换了锅盖,你就不知道了。”非常之聪明。

    他们两人的智斗写得非常有意思。工程师说的都是意识形态化的语言,对方回过来的话则是充满生活经验的,而且有些像谶语一样。

    比如当工程师一连串概念化的语言说出来后,红小兵回答他说:“看哪,一只大鸭飞回来了。”又说:“俺看见过老猴捉虱子,萝卜丝包饺子,不用放肉了。”它没什么逻辑,可是这就是小村的逻辑,往往把工程师打得一败涂地。可是依然挡了住赶鹦对工程师有好感,她对工区的生活也有好感。她到工程师家里去玩,工程师让她在他家洗澡,这也叫她高兴。她爸爸红小兵想了很多办法去阻扰他们来往。他发动人在工程师来小村的路上挖陷阱。但工程师很聪明,他总是绕过陷阱。

    最后没有办法了,就把赶鹦锁在屋里边。赶鹦就和她年轻的崇拜者里应外合地挖地道,然后跑也会。这却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她跑到了工区的地下巷道,发现了另外一个小村,可是这个村庄没有太阳,没有月光。她在黑暗的巷道里到处跑,可是她找不到工程师,她没有一个熟悉的人,有的只是非常粗鲁的工人的声音,最后她只能顺着原路跑了回来。从此以后,赶鹦就收心了,她也不跑了,经过了很长的一段养息的时间以后才继续奔跑。

    再说三兰子的故事。三兰子是个女孩子,长得没有赶鹦漂亮,可是照我们流行的话来说,蛮性感的,一双眼睛特别勾人。当她很小的时候,她有一个习惯就是挎着篮子到工区去拾东西。她不是拾蘑菇,她是去拾工区的螺丝帽什么的。这时候工区比较小,周围还有些杂树林子,她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个小男人。这个男人的形象其实就是那种獐头鼠目的,但是她把他描述得非常可爱,说他眼睫毛是白色的,小胸脯瘦瘦的,特别灵巧,可是很有力,很像鼹鼠。她就老和那个小男人一块玩,玩到后来,小男人就把她培养成一个很刁蛮很放荡的女子。

    小村男人都说:“三兰子行了。”有一日三兰子再到工区捡螺丝帽时,发现那片杂树林已经被砍掉了,造了新的房子,工区在慢慢扩大、延伸。就在她彷徨、寻找、等待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新人,叫语言学家。

    听听名字也晓得,这个人说话是怎么样的腔调,他比工程师还要厉害。

    他穿了一身制服,别了支金星牌金笔,就这么个形象。三兰子玩得高兴了,就拿大顶、翻跟务、打滚,然后裤子就撕开一个口子,这个语言学家心里很骚动,看她裤子上的口子看了半天,忽然说了句:“要注意安全。”他说话全是这类腔调。三兰子和他好了,结局就像我们在很多小说中看到的:语言学家是个有家庭的人,三兰子在他那儿吃了大亏,然后只能回到小村去,她母亲去找语言学家算帐,意思是:“你把我女儿弄成这个样,你下面怎么说?”语言学家沉默了半天,回答这么句话:“我倾其所有。”这句话除了语言上的意义,实际上一无所用。

    还有个小豆,是金友的媳妇。金友是小村里的恶霸,一个很坏的色鬼,凡是女人他都要败负的,姑娘也好,媳妇也好,甚至上了岁数的他都要欺负。小豆这个媳妇是从南山过来的,小村里的媳妇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自从来了工区后,有件事非常吸引她们,就是洗澡,到工区澡堂里去洗澡。工区烧锅炉的工人叫小驴,他很欢迎小村的女人去洗澡,因为整个工区只有一个女的,是个理发师,又小,又特别喜欢哭,说话稍微冒昧点她就要哭,很惹不起的。每天工人洗过澡后小驴就请这些女人来洗。他在澡堂里面走来走去,也不回避,说:“我试试水温。我要一去的话,你们就洗不成了。”这些媳妇都听他的,并不计较他的在场。小豆特别喜欢洗澡,她觉得身上有几千年的土渣全都洗掉了。然后,小驴和小豆就有了一手,金友联合起全村的男人,活活把小驴打了个半死。从此以后,洗澡这个活动就不可能再有了。肥、赶鹦、三兰子、小豆的故事都属“现在时”里那类和工区有关系的事件,虽然发生在“停”的状态,却为“跑”埋下了前因。

    “现在时事件”的第二类是小村内部的关系,主要的情节就是刘干挣的造反。这个人在小村里是个家世渊源的人物。他的儿子叫龙眼,是书中很重要的人物。他怎么会造反呢?有两个原因。第一,刘干挣的父亲是第一个逃荒到小村,第一个扎下窝棚的人,可是后来刘干挣出去当兵了,小村的权利落到另一人手里,就是赖牙,当了村长。刘干挣自然很不服气赖牙。他在外面的世界里闯荡过,有不少见识,说话也是非常意识形态化,比如,他探亲回到小村,小村的最高领导赖牙出来迎接他,很热烈,刘干挣却挥手把他一赶,说:“你太不卫生了。”从此以后,他们两人就结下了仇。赖牙为报复他,时常当众不给他面子,这就是他要造反的第二个原因。刘干挣被仇恨折磨着,一天到晚就是喝酒,吃猪皮冻,然后打老婆。因为猪皮冻是屠宰手方起的拿手绝活,所以刘干挣和方起就成了知己,好到对坐之间没有话可说,不是用眼睛对视而是用心对视。方起看到刘干挣的肺已经烧焦掉了,知道这个人是有钢火的。刘干挣能看见方起的肠子,肠子里没有油水,像树叶一样苍白,他知道这是个知苦的人。刘干挣给方起看他的宝贝,他从部队里带来的子弹、皮带,表示他特别想造反的心情,方起则热烈响应他。他们在一起商量造反的时候说:“我们一定要有武装,没有武装是不行的。”方起就向刘干挣介绍了一个人物,小村的民兵头子,然后他们三个人就一起喝酒。想不到这个民兵头子是赖牙的人,一下子把他们出卖了。他们的造反失败了,结局非常惨,两人都受尽了折磨。方起因为把一个奸细引进来过于自责,用劁猪刀把自己劁了,然后死去。这些就是小村“现在时的事件”接着再说小村“过去时事件”首先要说的就是龙眼家。他的父亲是刘干挣。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他爷爷带着他的伯父——一个大头娃娃,还有他的奶奶一路逃荒过来。在雪地上跋涉,雪的反光把爷爷的眼睛刺瞎了,是大头娃娃牵着爷爷的手,跑到了小村。奶奶在小村里生下了刘干挣,龙眼的父亲。后来,他伯父死了,他爷爷奶奶也死了,留下他们一家三口——刘干挣,龙眼妈,和龙眼。龙眼的头发是全白的,他一出生就是个白头发。书里写他是个愁根,几辈子受罪的源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们一家人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走过了绵绵无尽的丘陵,最早吸引他们住下来、扎下窝棚的是白毛毛花。白毛毛花,它是多么好,多么温暖,他们从雪地里来,特别需要暖和的东西,就用白毛毛花做了棉被,做了窝棚,做了床铺,然后安下他们的家。他们是小村最早的居民。那时小村还没有红薯,只有一片白毛毛花。

    然后是大脚肥肩。她是赖牙的老婆,是个很结实、很丰满,照我们现代的说法很性感的女人。她精力极其旺盛,可是她不生孩子。因为她丈夫的势力,她在庄上很跋扈。她是个健康的女人,像铁塔似的,很吸引男人。那个工程师一见她就迷上她了。她的来历很神秘,我们一直不知道她的来历。有一天,小村边上忽然来了一群流浪汉,他们非常快乐。女人怀里抱着鸡,鸡就在女人怀里下蛋。他们破衣烂衫,喝着酒。在沟里烧起篝火烤东西吃。这些流浪汉非常吸引小村的人,首先吸引了光棍。小村安于停留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红薯,另一个就是结亲,如果男人有了媳妇,就可以安心地停下来,让媳妇拔火罐来发泄心里的奔跑欲望,否则就会骚动不安。已经过了奔跑的年龄,夜里不能再和年轻人去奔跑的光棍汉,便会闯下很多祸事。这些光棍汉一看见流浪汉马上就跑过去和他们汇合了,和他们一块儿喝酒,把家里的咸菜拿过去会餐。还有一些人也非常喜欢流浪汉,就是年轻人。

    流浪汉在小村的日子就像是小村的节日。可是他们很快又走了。流浪汉是从来不停步的。他们走的时候,小村人都觉得非常惋惜,留恋地看着他们留下一大堆破衣烂衫,还留下一个老头。这老头是个独眼,他没走,晒着太阳睡了一觉,然后拍拍身上的土,走到赖牙家去了。

    他会针灸,进了赖牙家就给他扎针。因为他扎针技术非常好,比拔火罐效果棒多了,赖牙就让他在村里住下了。每天这个独眼都到赖牙家去,而且总是挑赖于不在家的日子去。从他和大脚肥肩的对话里,你能看出他们好像有点认识。后来,当老头眼看着快要死的时候,他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了。他说他是从很远的地方往这儿跑的,为了找一个负心的姑娘——这个姑娘是因为吃不饱负心跑掉的。他一辈子就在找这个女孩,走过了很多穷山沟,吃的苦简直没法儿说。曾经有一次跑到一个山沟,这个山沟穷得没法子,他被人硬拖住,绑到这个村庄里德高望重的一个老太婆家里,问他:“由你选,你愿意做她的儿子呢还是做她的男人了?”他看到这个老太婆的年龄实在太大了,说:“你必须要我选一样,我就选做她的儿子。”从此,他就等于伺候她了,为她种地挑水,还要给她抓痒痒,什么都要干。他实在忘不了那个负心姑娘,就从那个老太婆家里逃出来了。可是村庄里的人把很多关口都卡住了,要过关口就会被抓住,所以他夜里不敢找客栈宿店,白天不敢跑路,就在夜里赶路。可是他还是不屈不挠,还是拼命地往一个方向跑,其实是很盲目的,他根本不知道该跑到哪儿去找他的负心女人。曾经有一次,他夜里走过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房子亮着灯,里面坐着个女人,特别像他的负心姑娘。他不由看出了神,结果被那个女人发现,用针戳他的眼睛,把他的眼睛戳瞎了。他找了个乡间医生把他的瞎眼取出来,从此以后就变成了一个独眼。他跑啊跑啊,最后跑到了一群流浪汉里面,加人了他们流浪的队伍。他对大脚肥肩说,当我跑到你们小村,看到你们这儿大片的红薯,正好是9月,9月是红薯丰收的季节,红薯蔓子一垄一垄的,一直连到天边,火红火红的,我一看见平原,一看见这么肥的红薯,心里想:“女人你跑不远,你肯定就在这儿。”他说完这句话就死了,大脚肥肩不由嚎啕大哭,其时我们也看出来了,大脚肥肩就是他要找的负心姑娘。大脚肥肩就是从独眼龙来的路上来的,他走了多远,大脚肥后就走了多远,她也是从远处奔跑而来的女人。

    还有个女人叫庆余。从“庆余”这个名字来看,她大约有过非常富庶的生活。就是她带来了煎饼的技术,这也暗示她来自一个文明的地方。她最早出现在小村的时候是一个破衣烂衫的讨饭女人,牵着一条黄狗。她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是很奇怪的外来语言。别人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她的来历非常神秘。到了晚上,她就被坏蛋金友强奸了。也因此得以留在小村。后来给一个叫金祥的光棍汉做了媳妇。这个光棍已经50多岁了,他那种奔跑的欲望还在烧着他的心,他有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地嚎叫,需要很多人捆住他,揍他,把他的心火给打掉。他没有女人帮他拔火罐,所以他心里的火就特别旺。自从他娶了庆余以后,便安静下来了。他就是小村忆苦思甜能手的那个金祥,他的忆苦思甜非常火爆,就是说很有激情。自从他结婚以后,忆苦思甜起来就温和多了。女人是能把一个奔跑的人的火气消融掉的。他和庆余结婚后不久,庆余就生下个孩子,这孩子不晓得是谁的,说不定是金友的。这一年,他们的红薯丰收以后又受到雨打,都发霉了,全年的口粮处在了困难之中。想不到庆余居然在一块破了的水缸瓦片上烙了煎饼,这煎饼简直是个大发明。金祥成了小村最受羡慕的人了,大家觉得他能吃上煎饼,能把红薯做成这样好吃、这样旱涝保收的东西,非常羡慕。随后,煎饼的技术开始在小村蔓延开了。这时候,庆余说:“我们那儿的煎饼是在鏊子上煎的,不是在瓦片上煎的,这瓦片实在是因陋就简,是很难用的。”那么到哪儿去找这个鏊子?金祥在他的晚年做了件大壮举,就是去找鏊子。他翻山越岭,走过的路不知有多少,终于看到树底下有一个老头在吃煎饼,旁边放着一个鏊子。他虽然从没见过鏊子,但他认识煎饼,他一看见煎饼就知道这是鏊子了。他简直乐疯了,鏊子是他最亲爱的亲人。这一路上,昏死、饿死、渴死好几回,九死一生,终于把这鏊子捧回小村。金祥背鏊子的路,其实就是庆余来小村的路,庆余就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庆余到了小村后,先后嫁了两个光棍汉,第一个叫金祥,第二个叫牛赶。庆余很奇怪,嫁谁谁死。金祥背回鏊子不久就死了,然后她由村头赖牙作主嫁给了牛赶。牛赶是个放牛的,也是个老光棍。

    她和牛赶结婚以后,牛赶也死了。她到了小村以后接连送走了两个男人,可她自己越来越壮实了。这种女人是不能停的,一停就有毒的,她是又一个从外边跑来的人。再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叫闪婆,一个叫露筋。我怀疑“露筋”也是谐音,它其实是“鹿精”露筋是个男人,也是小村人。他的形象像开发美国西部的牛仔,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那种人物。隆鼻深目,个子瘦高,他的习性类似“垮掉的一代”不干活,喜欢喝酒,捣蛋,作恶。当他喝了酒以后,就对人好得不得了,特别喜欢帮人家做事情,推车呀,抱孩子呀,什么都干。可是他坏起来的话可以破口骂他们的族长。他们就说:如果露筋在别的村,他早就被处于族法,死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他对田地、农活没有感情,他老是往野地里跑。但是他不知怎么总是饿不着,总是有吃有穿的。他父亲不要他这个儿子了,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流浪。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了一片丘陵上,看见一个小房子,房子里面好像没有人似的。他在外面喊,忽然窗口露出一张女人的脸,这女人是闭着眼睛的,很启皙的皮肤。他一看见这个女人,就走不动了,他的魂好像被她抓住了,这个女人叫闪婆。她为什么叫闪婆呢?很奇怪的,她是个瞎子,并不是说她没有视力,只是她的视力非常短暂,短暂得睁开一下眼睛赶紧闭上了,就只一眼,她就把世界全都看清了。

    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是非常明亮而且美丽的,所以大家就叫她闪婆。

    露筋爱上闪婆,他离不开她了,就每天坐在她的小房子前。闪婆被她的父亲保护得非常好,给了她一杆枪,让她对着窗洞,这样她家的房子就成了一座碉堡。有一天,露筋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在小屋前放声大哭,他心里又是爱又是抑郁,简直说不出来的难过。闪婆的父亲走过去说:“小伙子,你哭什么?”他说不出话来。闪婆父亲就把他带到家里去,他们两个终于接上火了。露筋要带她走,闪婆很害怕,最后露筋就几乎是把她抢走的。两个人在野地里奔跑,跑到了小村。露筋的父亲不让进门,说:“我们家不要瞎子。”让他们走。他们俩再回到小山坡上闪婆的家,闪婆的父亲拿着枪在门口对他们开枪。他们又只能掉头跑。这时,他们两个无家可归,只能在野地里生活。他们在野地里过着像野兽一样的生活,喝的是露水,吃的是野果,住就在茅草堆里。一直到露筋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们才回到小村,住进房子里去。这时候,露筋安静下来,他开始糊房子,把房子糊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不透。糊好房子后,他们便生下了孩子,取名叫欢业,这也是个重要人物,后面要说的。又过了两年,露筋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他和闪婆说:“我一定要死了,现在就由这个孩子欢业来保护你。”这个露筋也是个不能停的,一停下来就要死。他把这个家安顿好,把儿子生下来,然后就死了。

    在“过去时”里还有一个故事形态,就是忆苦思甜。忆苦思甜,闪婆和金祥是两个好手,他们忆苦思甜就是围绕一个中心——跑。他们老是往平原上跑,被人抓住就苦苦哀求说:“你放了我吧,我跑了一辈子还没看见平原,还没看见红薯。”他们忆的是他们跑来的苦处。

    在这群跑来的人中还有一批人物,她们全是南山上嫁过来的媳妇,这里面有小豆,还有龙眼妈和憨人妈。憨人妈到小村几十年了,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还保持一个习惯,就是每到9月收获了红薯,一定要回到南山去,和她的一个旧相好住几天。就是这么撒野的几天帮助她在小村维持着停滞的生活。她每次到南山去会过她的相好回来,都会显得壮实一点,滋润一点,快活一点。在小村的停滞生活中,憨人妈和龙眼妈是很要好的姊妹,经常讲真不该嫁到小村来。她们都是奔跑的人,觉得在这儿不行,人都枯竭了。

    现在我们说“将来时事件”那就是小村往外跑,往外飞的人物和故事。最重要的人是欢业,就是露筋和闪婆的儿子。这个男孩子有个特别的地方,他长了一头黄头发,他父亲也是黄头发,但不是他那样的黄,他是金灿灿的黄。这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子,他很严肃,很漂亮,瘦高,不说话,绝对不近女色。可他是那么漂亮,很多女孩子想和他好,却遭到拒绝。他只和老人在一起,和老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温暖。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当他很小,还不懂得什么的时候,他就亲眼目睹金友欺负他妈妈,他那时就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要杀死金友。”他时时防备着金友,发生过很多激烈的争执。闪婆死了以后,欢业一点都没哭,他只是拿块白布把他的金色头发包裹起来。有几个女孩子在欢业面前哭,表示同情,欢业把其中一个女孩子的下巴托起来,很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牙齿,然后把她一拨,还是不哭。把他妈妈埋葬掉,接着就去杀金友了。杀金友时,金友正在打老婆小豆。前面说过。小村里,最日常的活动就是丈夫打老婆,这是给女人去火的,就像倒过来老婆给丈夫拔火罐,也是给男人去火的。这儿的人都吃红薯,非常烧胃,浑身说不出来的热情,精力也没地方发泄,必须打老婆和拔火罐。欢业把金友杀了,杀金友这一段小说写得特别痛快:“他脖子上面有许多青筋,就像许多根须纠缠在一起,他毫不费劲地把这些根须都割断了。”他杀了金友后,小豆就大声喊起来:“欢业杀人了!”然后全庄都喊了起来。这时欢业早就准备好了,他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收拾干净了,这时夹了包裹就跑。他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的两只脚掌一接触到地面,自己就会跑,而且当他跑起来时,浑身是那么有力,那么轻快,那么欢乐。因为他杀了人了,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得跑,他别无选择。一直往前跑,他就想起了他的爸爸妈妈,想起了他妈妈以前总是和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接我们的班。”他没有想到接班是这个意思,他刚刚明白接班是接这个奔跑的班。他这才发现他实际上是真正的野地人,他爸爸妈妈都是野地人,他也是野地人。他到了野地,觉得这才是他的家。他没有伤心,没有悲痛,甚至很高兴被人追着,非常快乐地就这么跑。这是从小村跑走的人,是叫一件命案逼跑的。他跑上了丘陵,一走上丘陵,他就觉得这丘陵上布满了脚印,这脚印都是小村先人的脚印,他其实就跑在他们跑过来的路上。后来他碰到一群流浪汉,里头有个小女孩特别喜欢他,给他做了媳妇。这个时候,他忽然非常强烈地怀念起他的小村,渴望回小村去看一看,那个媳妇怎么都留他不住。不知道最终他去了还是没去,其实这时,小村已经没有了。

    接下来要说龙眼。龙眼是个白头发,这白头发是一辈子的愁,他生出来就知道发愁。他们是从逃荒路上过来的,这一路的艰辛全都传续和积蓄在他心里。生活很悲苦,他父亲刘干挣是一个心怀仇恨的人,心里火爆,没有地方去发泄,最大的乐事就是揍他妈妈。他母亲一生就担心龙眼的白头发,很想把他的白头发治好,所以她有次昏了头,把丈夫叫她去买酒的钱买了一种药丸,给她儿子治白头发,可是没有用,他的头发还是白的,永远治不好。龙眼总是在发愁,他的名字也是有意思的,他就是龙的眼睛,他好像总是在暗中注视小村的动静,他目睹了小村很多的犯罪。庆余被金友强奸,小村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龙眼。龙眼是个很孤独的人,从来不和年轻人一起奔跑,总是落单的。他一个人看着小村的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犯罪,还看着别人手拉手在那儿恋爱,他从来不说,埋藏在心底。他的心属于一个人,就是肥,他们从小定下亲事,所以有一天晚上,在一种很冲动的情况下,龙眼强迫着肥和他做了爱。我想他渴望占有肥,是因为他意识到肥是可能飞出小村的人。当肥和工程师的儿子挺芳走了以后,龙眼非常消沉,去工区做了一名矿工。工区越来越扩展,就到小村来招工,憨人一批小伙子都一同被招去。龙眼在底下挖矿,心里想的是上面的小村。

    他觉得快挖到小村了,他是亲手把他们小村挖塌掉的人,是小村的罪人,可是他又不能不挖。所以在别的工友嬉笑玩闹时,他总是一个人在巷道里茫然地走。我们感觉到,他好像在小村的心里走。他边走边想,这是树林子了,这是村道了,这是大碾盘子了,他就这么茫茫然地走。当他受伤了,工长把他调到地面上来,龙眼还是要求下井挖矿。

    大家都觉得很奇怪,因为大家都巴不得在地面上工作,他却要下井。

    好像是一种宿命,他觉得小村的地底是非得由他自己去挖塌挖空的,他满怀着痛苦又满怀着热情在挖矿。他每挖一锹煤,听到那种轰隆隆的声音,他就感到小村在慢慢消失,无可阻挡,没办法避免。他必须来挖,好像自我惩罚又好像自我安慰。有一次他孤独地走到一个炮区里去——龙眼在小村时老是在地上走,到了矿区后,他老是在地下走,好像要把小村心里的角角落落都摸清楚一样——这个炮区正好是小村的底下。最后塌方了,把他活活埋在里面。在最后一刻,他听见母亲在喊:“我孩儿快跑快跑!”他的祖上是来到小村的头一人,他必须亲手摧毁小村,才可以奔跑出去,结局却是同归于尽。

    然后就是肥,最后成功地一去不回的唯一的人就是肥。刚才我说过,我怀疑她的名字是“飞”的谐音。她最后能成功地走出去,有很多条件:第一,她没爹没妈,这里的爹妈都是很强的牵挂,尤其是妈。

    她的爹叫老转儿,是饿死的,死了以后魂还经常回小村来看看,有很多人在村口碰到他。她的妈是给红薯噎死的。第二,她心里的火力非常大,比赶鹦还强烈。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得了一种病,她的母亲给她从外村请来一个赤脚医生治病。这个赤脚医生戴了一到没有镜片的眼镜,手里的针简像擀面杖那么粗,锈迹斑斑。她拒绝治疗,参加到夜晚奔跑的人群里去,可是奔跑仍然不能使她泄火。她心里的火力总是不可抑止,龙眼把她按在大碾盘上,强行使她做了他媳妇,还是不能使她安分,她心里的火力还是不能消除,她还是要跑。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她和挺芳的爱情。挺劳和他父亲完全不同,他父亲是个泛爱主义者,他母亲这个四川小女人,受够了他的罪,她教给了挺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这个世界上你什么都可以抛弃,可是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学会,就是钟情。”他学会了钟情,他对肥非常钟情,永远不会忘记肥。他被别人打成这样子,还是牢牢地追着肥。小村的人都是成帮结伙,他在一种非常危险的境地里,紧紧跟随着肥。最后他成功地把肥带了出去。整个小说结束于肥和挺芳将要离开的时候回到这个小村。当他们走进这个小村,他们说:这是一个多么缠绵的村庄。其时小村已经夷为平地,非常荒凉。工区挖空了下面的煤,已经撤退,上面的村庄迁走了,只剩下一个大碾盘子。看着大碾盘子,肥是热泪涟涟。小村这种停滞的状态是那样使人痛苦,可是它给人情感上的牵挂真是无穷无尽的,要跑出去是那么困难,那么不可能,直要到无路可走,无家可归。肥是和挺芳坐着汽车跑的,终于离开这里。

    当他们走出去时,看见了一匹马驹,这其实是赶鹦的化身。赶鹦是没有结局的人,可是她主持了这个村庄的奔跑,她使小村永远保持了奔跑的活力。

    故事讲完了,就此可以看出九月寓言是怎样一个心灵世界。

    我以为它是一个奔跑的世界。这里的人必须要奔跑,这个世界必须要奔跑,一奔跑就有生命,一停下来就没有生命。可是为了跑,却要付出身心两方面的代价,这种代价几乎是九死一生,牵肠挂肚的,但它必须奔跑,不奔跑就要死亡,牺牲是无可避免的。九月寓言就是这么一个火热的、奔腾的世界。

    然后我想谈谈这一个心灵世界的建筑方法,也就是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我感到有两点:一、我们都知道张炜在此之前有部小说叫古船,非常轰动,大家都很认可的。我对古船的看法是一般,当然很好,可是不是那么超乎我意料。我当面和张炜说过我的看法,他非常赞同,我说:“古船和九月寓言比较,古船是用人物、情节、故事讲述历史,九月寓言却是用历史作材料创造了另一个世界。”二、大家也都不会忘记,前几年有个寻根运动,产生了很多乡土化的小说,就是文化小说。究根问底,其实就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到人类生存的原初状态中去寻找材料,以期建构一个和现存的固定的世界别样的天地。可是我们细细看来,寻根小说是什么样的景观呢?是用非意识形态的情节、人物,就是那种非常乡土化原始性的材料,最后做成的还是个意识形态化的小说,就是说,它依然是现实世界的再现。而九月寓言正相反,它用意识形态化的语言创造出的却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一个世界。它绝对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公认的现存世界,它是独立的,有自己的逻辑,这个逻辑顺理成章,但不是我们这个现存社会的逻辑,而它所使用的材料非常具体。比如它使用我们的历史,刘干挣的造反,实际上借用了我们的“文化大革命”还有忆苦思甜,也是使用了现实生活里的概念和形式。另外,工区和小村的关系,也是用了现实社会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形态。它使用一些非常政治化的用语,很有意思,比如,肥想自己是那样的又白又肥,而她父母是吃不饱的,自己怎么能够这么胖的?想了许久,她想起了一句歌词,帮她解决了问题,就是我们经常唱的一句革命歌曲:“阳光雨露,抚育我们茁壮成长。”在露筋临死时终于回想起他们在野地里奔跑的时候,耳边始终响起的一句旋律,这是什么旋律呢?“我们都是飞行军”我一定要提醒你们注意,他不是讽刺,这本书绝对不企图象征什么,讽刺什么,对应什么,批评什么,它绝对不是那么狭隘的。它就是用我们的现存世界来创造一个特殊的东西,为此采取了童话式的手法。你会觉得小村和工区的人都非常孩子气,或者说是动物化。比如憨人爸弯口的形象:“他的脸长得非常可爱,他的五官好像前面有只无形的手把它用力揪了一下。他吃煎饼的样子是那么专注,再在自己的嘴上插一杆葱,看上去像只老兔子。”三兰子不是看到过一个鼹鼠一样的小男人吗?他非常灵活,非常可爱,她老是忘不了他。当她和语言学家好的时候,她向语言学家描绘了这个小男人,语言学家的话很有意思,他说:“这是一个侏儒。”这句话的意义何在?这是一个意识形态,他是在为小男人定义,这个定义很简单“是个侏儒”可是在三兰子眼里,他没有名字,他是一种状态,非常可爱,非常自然。九月寓言所描绘的一切都带有一种奇异的状态,但这些状态的细节却是我们所认识的具体现实的细节,只是到了这里,一切都改观了。张炜把这些已经成型的东西重新打碎,再重新组织起一个寓言世界。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建议你们好好读一读。这种建筑方法实际也反映了张炜的一种世界观和艺术观,像我第一堂课所说的,这个世界已经是一个固定的世界,一个意识形态的世界了,我们伸手都已经是成品,拿不到最最原初的东西了,所以他只能用我们已经用过的东西,把旧房子拆成了砖,用这个砖再建新房子。这已经是砖,不是土了,他不可能再重新烧砖,只能这么做。

    九月寓言和心灵史是我大纲里仅选的两部中国当代的作品。我为什么要求来这里上课呢?我特别希望你们以后能够懂得什么叫好书。这两本书命运都很奇怪,心灵史没发表就直接成书了,说明刊物不能认定它好还是不好。九月寓言则经过退稿,最终被接受时,出版社对它不得不抱了怀疑态度,不知道它好还是不好。我心里很难过,好和不好是那么清楚地放在我们的面前,可是很多人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