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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晓菲,南山市市长的独女,年仅十八岁的她已经通过自修学会英、俄、法、德四国语言,且身怀古筝的九级技术证书,距离最顶峰只有一步之差,再加上她天生纯洁无瑕的面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可偏偏是这样一个女生,性格却十分内向,即便面对家人也是少言寡语。
在欧阳晓菲成为高中生的第一年,就被称作是校花候选,就在那时,她也面临了人生第一次被表白的局面,这个向她表白的人就是同年级的马浩博。
欧阳晓菲不知所措,最后因为拗不过马浩博的坚持而点头答应,即便她对马浩博没有丝毫的感觉。
再后来,欧阳晓菲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自己恋爱的事情,便和马浩博约定好:高中三年不公开两人的关系,等到上了大学再公开。
马浩博当然是满口答应,他有自信在三年的时间里“攻”下欧阳晓菲!
然而,接下来的交往就彻底超出马浩博的意料了:周末、节假日想邀请欧阳晓菲出来约会,却被告知家里人不让,在学校即便遇上也要当作陌生人,最让马浩博无法接受的就是,两人交往两年以来,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
再后来,马浩博注意到了欧阳晓菲的闺蜜·薛小双,因为后者似乎有勾引他的意思,已经被欧阳晓菲搞得灰头土脸的马浩博顿时在薛小双身上找回了感觉和自信,两人也就开始秘密地接触,只过了一个暑假,马浩博就觉得自己已经可以找“上垒”的机会了……
……
马浩博是高三一班班长、薛小双是高三二班学委,而欧阳晓菲是高三三班班长,高三年所有班级在一周之中,只有今天的下午第三节课是一班、二班同时上体育课,而三班是计算机课,所以马浩博不用担心这个时间段会在校园内被欧阳晓菲撞见。
然而,马浩博还是错算了两点:第一,欧阳晓菲是学霸,且身份不凡,只要她想,没有人能留住她;第二,他错算了薛小双接近他的目的。
“哎呀!有虫子!”
忽然,马浩博怀中的薛小双尖叫地站起身来,原来是一只毛虫从槐树上的树枝掉下,刚好掉在薛小双胸口的衣服上,吓得她起身连忙把毛虫拍掉,更是气得抬脚去踩地上的毛虫,可是又害怕太用力踩会让毛虫的残渣附着在鞋底,就轻轻地踩了一脚,可这一脚对毛虫而言,仍旧是致命的。
“小双别怕!”马浩博一阵心疼,赶忙上前将薛小双抱在怀中安慰,可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欧阳晓菲一脸寒霜地站在二十米之外,冷冷地看着他。
“晓菲……你怎么在这里……”马浩博呆呆地问道,抱着薛小双的双手顿时僵了,他对欧阳晓菲还是存有念想的,也没想过要和薛小双真正交往,顶多就是想在高三毕业前用薛小双来消消火罢了。
“怎么?我不该在这里吗?”欧阳晓菲的声音很冷,冷得毫无情感。
“不是……你听我解释,刚刚是有虫子掉在小双身上了,所以我就……”马浩博一把推开怀中的人,想要辩解,甚至不管薛小双就在旁边。
“哦?是吗?那刚刚坐在那里抱着她,是怕她冷了?你倒是真好心,那你们继续,我不打扰了。”欧阳晓菲冷笑道,而后转身离开,不管马浩博如何解释都不再回头……
“晓菲,你听我解释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马浩博直接追着欧阳晓菲离开了,只留薛小双一人留在原地。
槐树下,毫不相关的两人。
叶墨看书不语,薛小双静静地在原地占了足足五分钟,而后,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抬脚猛踹那张被马浩博坐过的石椅,然后在旁边的石椅坐下,完全没了刚刚的羞涩。
欧阳晓菲之所以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全是因为薛小双。
薛小双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从小就跟其父·薛富贵一起生活,可薛富贵非但不工作,还整日赌博、酗酒,还是薛小双自己从小到处给人当童工赚钱才活到现在,再后来,还要每个月给薛富贵一笔钱,如果给得少了,少不了要遭一顿毒打,也是因此,让薛小双十分内向自闭,在同龄人面前也总有着一丝自卑。
薛小双毫无希望地苟活着,她抱怨命运不公,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沉沦在无止尽的黑暗中,犹如行尸走肉……
“你好,我叫欧阳晓菲!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薛小双至今记得高一时,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欧阳晓菲的这句话就像是一缕阳光,闯入她黑暗的人生中。
两年来,薛小双和欧阳晓菲成为了闺蜜,两人几乎形影不离,薛小双也在欧阳晓菲的影响下走出了阴影,开始有了笑容和希望。
一直到那一天,欧阳晓菲将自己和马浩博隐藏了男女朋友关系的事情告诉了薛小双,从那一刻起,薛小双才发现:自己对欧阳晓菲已经萌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而这种情感让她不容许任何男人玷污欧阳晓菲!
薛小双并不认识马浩博,也不知道他的为人性格,只是,从小在薛富贵的影响下,让薛小双的潜意识厌恶所有男性,将所有男人归为懒赌酗酒、充斥暴力的恶棍,她不希望欧阳晓菲有一天遭遇和自己一样的困境。
在这样的念头下,薛小双萌生了一个计划:勾引马浩博,将他从欧阳晓菲的身边赶走!
也好在马浩博是个对女色几乎没有免疫力的货色,这才让薛小双的计划得以顺利进行,而终于在这一天,薛小双看时机成熟,便在中午跟欧阳晓菲说,让她在第三节课的时候到东南角的槐树下……
“晓菲应该不会原谅我了吧……也是,我这样的人根本高攀不起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薛小双喃喃自语道,不一会儿,落下了难过的泪水,那话语中充斥着绝望、决绝。
【你还活着,但它却快死了。】
一直默不作声的叶墨却在此时开口了,只见他将唐诗三百首盖在石桌上,然后起身,将地上那只被薛小双踩了一脚的毛虫捡起,那毛虫已经半死,但还在努力地爬动着。
叶墨将毛虫放在掌心上,水之灵力同时没入毛虫体内,不断地运转着,将毛虫自身自愈能力提升到极致,转瞬之后,毛虫
身上的伤口已经复原了,但还欠缺些活力。
此时的叶墨是站着的,所以正坐着的薛小双并没有看到前者掌心上的一幕。
叶墨走到槐树前,将手中的毛虫放在槐树下的草上,随后回到原位坐下,重新看起书来。
“你懂什么……我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从小就没有妈妈,我的爸爸还是个赌徒,整天不工作,就知道打牌喝酒……晓菲是我唯一的朋友,只有她理解我,如果没有她……那我活着就是煎熬!”薛小双就像是找到了宣泄的出口,起身朝着叶墨怒吼道,泪水更是止不住地溢出。
“呵……这是我的命运……是老天爷在耍我……”
发泄过后,薛小双惨笑着坐回石椅,一边摇头,一边喃喃着。
【天意不可违,而命运,是你自己选择的结果。】
薛小双一愣,这才认真地将目光落到叶墨身上,仔细地观察起来。
【现在的你还不是真正的你,因为你还不曾为自己而活,唯有真正的自己活着,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正如鱼需要水、鸟需要天空、树木需要阳光,而你遇到了鱼却没能成为水,遇到了鸟却作不了天空,遇到了树木却只有黑暗。】
【现在,你放弃了选择,放弃了成为水、成为天空、成为阳光,然后将这一切的过错归咎在命运上,未免愚蠢。】
叶墨伸手指了指槐树,薛小双顺着手指的方向望去:那只毛虫正在槐树的树干上一点一点地向上攀爬,寻找能够苟且的安全之所。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呢?】
薛小双整个人犹如醍醐灌顶,一扫心中阴霾,呆愣地望着毛虫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只留下“谢谢”两字,便奔跑着离开……
叶墨摇了摇头,继续沉浸在诗海之中,他之所以开口点醒薛小双,是因为看到了薛小双的面相中透着一股死气,心知此女有心寻死,虽说他不愿意多牵涉因果,但几句话能化解的死劫,又何需吝啬?
至于叶墨出手救那只毛虫,一方面是为了给薛小双做正面的材料,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再加上拯救一只毛虫也不用担心牵涉什么因果,便也随手而为了。
而那毛虫在树干上爬了一会儿便停了下来,身体开始以极慢的速度被细丝包裹住,在大难不死之后,开始了新一轮的生命演变……
……
近几天来,有两件事情一直萦绕在叶墨心头,不能释怀。
其一,就是刘芳曾经提到的那个要收她为徒的“萧瑟秋风”,之后的三四天里,刘芳每天都会遇到这个人,对方反复地提出要收徒的事情;
其二,便是之前在书店偶遇到的孩童,自从上次在路边随手以灵力帮其温养身体之后,那孩童便蹲守在一中的南门外,每天看到叶墨放学出来,便跟着他回到新华社区,然后改蹲守在社区外,次日再跟着叶墨去学校蹲守。
终于,在这一天中午,刘芳带回一名二十五六十岁模样的青年。
“你好,我叫萧瑟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