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小镇四

九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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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瑟琳有言在先,撒沙对弥撒之后的马戏也没什么很大的兴趣,弥撒结束之后两人就一起回到了阿兰太太的旅社。

    简单的吃过了晚餐,凯瑟琳需要继续看守店面直至晚上八点,而撒沙则回到自己的阁楼里用阅读和绘画来消磨时间,投入阁楼的光线一开始是金黄色的,而后逐渐转变为石榴红色,玫瑰色、丁香色,孔雀蓝色,鳝鱼青色,鸽子灰色,牡蛎白色小房间里的灯感应到外界光线的变化,自己打开并慢慢亮了起来,光线柔和,且明亮。

    撒沙拿出一根铬黄色的油画棒,在纹理粗糙恶劣的市售画纸上略略摩擦了几下,然后拿着它和自己的肤色作了下对比——结果很令他满意,和储存在大脑中的标准色相比,差别很小,无论是灯光还是画笔。

    画什么呢?撒沙闭上眼睛,凯瑟琳,当然是凯瑟琳。

    他先用铅笔打了底稿,然后紧贴画纸反复擦拭油画棒,让它形成黏土状。然后慢吞吞地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蘸上颜料。

    四周十分寂静,撒沙差不多将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绘画上,所以当天窗上响起清脆急促的敲打声时,他的手指一斜,凯瑟琳的嘴歪了。

    他抬起头,拉兰太太最小的男孩正趴在阁楼的窗户上,他眼神涣散,满头大汗,双手攥起拳头,使劲儿敲打着玻璃,撒沙不得已丢下画板,跳上自己的临时床铺,踮高脚尖,打开位于窗户内侧的插销,慢慢地——他可不希望把这个正趴在玻璃窗上的男孩推出屋顶——倒不是说他没想过这么做,只是要想在这里做到完美的善后几乎是不可能的。

    窗户打开了不过四分之一的时候,男孩灵活地钻了进来。他的红头发间杂着无法计数的稻草,额头上流下的汗水在布满灰尘的脸上划出痕迹,撒沙注意到他没有穿鞋子,而且脚和手一样乌黑肮脏,膝盖上也磨破了一大块,衬衫上粘着只有尘土里的番茄酱才会有的,那种红褐色的厚实污垢,撒沙记得这一身还是阿兰太太为了今天的弥撒而特意让他换上的——看来她的一番心意已经全都报销了。

    “你不是去看马戏了吗?”撒沙问道。他不太记得这个男孩的名字了,汤姆,彼得,还是约瑟?

    小男孩胡乱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抿紧了嘴唇,一个字都不说,径直爬进撒沙的小床和被褥里,把枕头和铺盖全都拉过来盖在头上,就算隔着厚厚的毛毯,撒沙都能感觉到他在拼命地发抖。

    男孩在黑暗中闭起眼睛,各种花里胡哨的线条和影像在他眼前划过——起初什么都很好。

    最开头是三匹一组的白色小马,在驯兽师的鞭子声中从幔里冲出来,它们围着干燥的草场奔跑,表演各种旋转和急转动作,或是一个挨一个地将自己的前蹄搭在同伴的马鞍子上,像人那样走路,之后又列成一排,用后腿站立着,依次退场;紧接着小丑冲了出来,在场子里旋风般地翻跟斗,和乐队的指挥插科打诨一番之后,他跑进幔里,换出柔体演员,柔体演员的表演不怎么刺激,但也已经足够让孩子们睁大眼睛——这个人居然就像他们平时玩得橡皮泥小人那样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的身体扭成任何一个样子,用手走路,用脚戴帽子;然后小丑第二次跳了出来,这次他邀请了一位漂亮的女性和他共演,他和那个穿着芭蕾舞裙的女孩在蹦床上不断地跳来跳去,在空中作出各种各样让人难以置信的动作;之后出场的是卷毛狗,它们钻火圈和跳横竿,还有猴子,它们裹着印度人的头巾,穿着小背心坐在骆驼和斑马的脊背上,它们之后是大象,它们用长鼻子卷着刮胡子刀和热毛巾准备给人刮脸,驯兽师一再邀请观众们下场充任大象理发店的顾客,但应者寥寥,最后只得让他们的大力士出场救急。

    这时候,节目已经过去一大半,最激动人心的场面终于出现了,一个年轻的男人挥舞着鞭子,四头狮子跟着他跑进了场内,铁栅栏随即在它们身后关上。

    短暂的沉默后,男人开始说话,他的情绪非常激动,吐词有些不清,不过他的企图倒是很明确,在他的指挥下,这四只健壮巨大的猛兽眨眼间就跳上了二米多高的隔离栏,隔离栏上没有防护网,只要它们轻轻一跳,就会掉进密集的人群里。

    男孩吓得大声尖叫,而抱着他的阿兰太太却放声大笑,好像看到了什么挺可笑的事情,不仅如此,她还抓着小儿子的脸,让他将视线投进马戏场。

    男孩看到了蓝白色的电光,隔离栏外每隔一两米就有一个成年男人站着,他们手里拿着闪烁着电光的棍子,棍子搭在隔离栏上,那四只可怕的动物被烧得吱吱作响,它们摔了回去,凄惨的吼叫声此起彼伏。

    剧烈的疼痛让这些野兽彻彻底底的失去了被人类强行灌注在扁圆颅骨里的理性与温柔,那个男人被自己驯养的猛兽攻击了。

    但这个节目还不算结束,马戏团的人被小镇上的人抓了起来,从老板到帐篷员一个不漏,人们临时举行了一个会议,投票决定直接在这儿审讯和审判他们——这些“罪犯”被一个个地扔进了隔离栏,那儿有着四头已经尝过了人类血肉味儿的猛兽正等待着他们。

    那个男人在狮子的獠牙下嘶吼和诅咒,男孩能够听懂的不多,但他隐约记得,其中有着一个他颇为熟悉的女性名字,还有一个单词“报仇”

    圣经里说:“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

    这句话还是那个被临死的男人喊着的女人教给他的,她和撒沙的妈妈凯瑟琳那样,孤身一人来到镇子上,她到这里存求庇护,为此要付出很多钱,因为镇子里的人不能免费保护她“若有所求,必有所失。”男孩的妈妈阿兰太太这样说过。

    男孩不是很明白,他只知道,他曾经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到过得的衣服,首饰,包很快出现镇子其他女人的身上,就连自己的母亲阿兰太太都戴着她的一只手表,她纤细的脖子与手腕上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从黑奴时期遗留下来,锈迹斑斑的镣铐,而且她还得不停的干活,收割熏衣草,采摘葡萄和多刺的橄榄,晚上还得教镇子里的孩子写字和读书,他曾经尊敬地叫她老师,却被阿兰太太好好地训斥了一顿,因为这是她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她还是个“娼妇”

    他的哥哥说,她是镇子上男人们共有的“娼妇”还说,如果他们足够大的话,她也会是他们的“娼妇”

    他不想要“娼妇”他只想要“老师”那个温柔的,耐心的,会摸他头发说好孩子的老师。

    她消失的和到来时一样突兀,某天晚上,男孩问起她为什么还没有来上课的时候,阿兰太太告诉他,通过全镇人的投票,他们决定不再庇护这个“娼妇”了。他们打了电话,她被一直追猎着她的人带走了,而镇子里的每个家庭都得到了一笔免息贷款。

    男孩无法继续看下去,被他的哥哥们嘲笑,他们叫他“奶娃娃”他乘着自己的妈妈又一次跑去投票的时候滑下椅子,在座位下面爬行,逃出了那个地狱般的帐篷。

    他跑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因为镇上所有的人都去了马戏团。最后他想起了这里,他答应过,看完马戏后会原原本本地和撒沙描述一番,还允诺给他带上一包爆米花。

    男孩把头埋进松软的羊毛里,痛苦地啜泣起来。

    ***

    撒沙闭上眼睛,他能够清晰地嗅见那股血腥味儿,活生生的,滚热的,鲜红的血,只有人类才能有这种血,带着特殊的,令人作呕的味儿。

    曾经有不止一个医生研究过撒沙的父亲安东尼。霍普金斯,从生理到心理,其中也不乏有人提出一些愚蠢的问题,譬如:“你如何解决人肉与人血中的催吐激素?”——霍普金斯医生对此的回答是在越狱后拿他做了一次现场论证,从血到肉,从焗烤到蒸煮,成功地说明,人类的身体中并不含有所谓的“催吐激素”之所以会感到恶心,想要呕吐,纯粹是心理作用,譬如实例之一:在不知道咀嚼的对象正是自己的脊条时,这位老兄吃得挺欢;而霍普金斯医生品尝他的肝脏时,所有的心理波动也不比吞吃一只鸡蛋更大一些。

    人类所谓“怜悯”“歉疚”“伤感”等等情绪与随之而来的生理反应是会区别对象的,哪怕这个对象在生理与心理方面均与其同属一个纲目种群。

    安东尼。霍普金斯在吃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什么心理障碍,即便上一刻他还在吻对方的手或与对方讨论某个深刻的哲学问题——虽然在有了撒沙之后他已经不吃人了,但偶尔还是会露出那种眼神,而被那种眼神凝视的人多半命不久矣。

    这个小镇上的人,也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凯瑟琳的。

    撒沙的大拇指轻轻地在画纸上摩挲,想了一会,他从一边准备好的矿泉水瓶盖里蘸了点水涂上去,鲑鱼红的颜色陡然加深,凯瑟琳的面颊原本只是血气旺盛,现在看上去却像是受了伤。

    很重的伤。

    撒沙举起手指,鲜红的颜色从指尖流了下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