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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一个魔法师(本章免费)
我是一个魔法师。我在海边的悬崖上用木头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小法师塔,门前有草地和木头凉棚。
沿着我所在的悬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绿草地上上必定长年盛开着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条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约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从远方的奇岩城走来的旅人经过。他们之间有吟游诗人,为我带来远方的故事;有游走的小贩,为我带来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时候运气好,甚至还能买到秘苏里合金或者月长石。
当然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们穿着亚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备着可能从草地里忽然跳出来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欢成群打劫人类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兽人。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晚风就开始刮起来。我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面容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着有某一个人从路的尽头走过,然后逐渐清晰。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很无聊,魔法实验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闲暇时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还没有结款,于是我会无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会回到悬崖上我的法师塔里,在门口燃起幽绿色的风灯。这种魔法灯光可以吓跑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或物,确保我不被任何不受欢迎的客人打扰。
我在我宽敞的厨房里点燃火焰,在平底锅里放一块牛油,等它化开,就加一个鸡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后我会洒几粒盐,而现在盐也越来越难买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这样的鸡蛋煎牛肉和一块粗糙的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平底锅里的油很难用清水洗得干净,而我又不舍得浪费更多的水去洗锅,于是大多数时候就用干草擦干净,然后涮一涮。
蜡烛也是很贵的,于是我一般只点一根,然后端着烛台看门窗有没有锁好。再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在晚上19点的时候睡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于是我又开始觉得无所事事,并且习惯性地走去悬崖下的路边看看有没有新的人走过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好,人们吃得也不是很饱,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个魔法师,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书,我每天最多只能记忆三个魔法,一个是彩虹喷射,一个是泥泞术,一个是真实之眼。其他的魔法,强迫自己去看的话,就会头痛欲裂。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我这里很少有人经过,是因为在我所在的古鲁丁海岸附近有这样一个传言——
在海岸边的悬崖上,住着一个脾气很坏的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喜欢将人变成蜥蜴,并且把他们风干了之后挂在屋檐下。
我想我今年大约有二十几岁——因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能够清晰地记得过往的事情的时候大约只有三四岁的模样。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灵魂忽然灌注进了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里,然后一切从原点开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并不仅止于此,从那以后我的记忆里就时常浮现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给我奇异的熟悉感,令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思想被它们撕扯分裂为另外一个人,而后带给我一种难以言表的空虚——就像是灵魂里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这些零碎的记忆与空虚感终于在某一天驱使着我离开了自己的法师塔,想要做一次长途旅行。我总觉得前方会有些什么东西等待着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运。
这个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运戒指货款到手以后被我付诸实践,然而我从没有独自旅行的经历,于是为我代售物品的小贩赠送给我一件牛皮的披风和一个亚麻布袋子,说是披风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装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东西。
在那个年代,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我要带的东西很少,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魔法书,一柄柳木手杖,两条自制的黑面包,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一个木头杯子,一条绒麻毛巾,一些诸如蝙蝠耳朵、三叶草、老马的眼泪、月长石粉末、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一个是古鲁丁村庄,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
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
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为他的奴隶。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意思是,空灵之月。
这里靠近海边,路上并不尘土飞扬,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名字叫吸取生命。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陷阱中的储存的魔力就会发挥作用,,让那人死掉。当然,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
走了一个上午之后,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后望去,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
我叹了一口气,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
我吃掉了半个面包,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分解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