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带

楚如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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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镇一九九五

    “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我们全中附小。各位都是从各小学选来的优秀分子,一起组成我们优秀的奥赛班。从此,我将引领大家走向更优秀的未来”

    中等身材略微发福的新班主任满腔豪情地给我们进行着入校的第一次讲话。

    这个老师和我家牵扯起来,还有一点迂回的亲戚关系,他差不多可算父亲的远房表亲。在我入学前彼此就打好了招呼。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一直被老师所重视的感觉会因为学校换了而暂停。满满的新鲜感使我不住地环视着我的新同学们。大家如我一般满眼懵懂新奇。眼神调皮而无辜。真真单纯无害。

    除了一起来的好友蓝夕,我不认识周围的任何人。然而很快我就在这个庄严的晚上确定了今后与我的人生会有诸多牵扯的三个人。

    是次日才知晓他们的名字。但我总觉得所有的开始都在这个应该新奇实则单调的晚上。

    阴晴,与我臭味相投的损友。在以后的整个学生时代我们一起看武侠一起逃课一起捉弄男生一起抵抗老师一起在每个毕业的晚上相拥而泣。如今我们不常见面,总是怀念的当初少不更事的小幸福。

    还有于岩,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后来所有的同学都如此公认。那时,我完全被震住了,没有什么恰切的词能描述当时的心情,只是又欢喜又恼怒。这种情绪要到很久以后回忆的时候才豁然开朗,原来,我是在自卑呢。因为从来都是被注目的对象,所以,不曾体会到,人心会有那样的一种婉曲。

    而程曦,竟然比我还猖狂。班主任在上面讲话,我虽然有些恃宠生娇,到底还是三成的好学生,基本的精神还是听进去了的。我是那种看起来无所畏惧风风火火其实内心懦弱胆小的家伙。总的来说不会堕落到什么不堪的地步。但像我这样的人所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在一个阶层里面比自己还拉风的人。这个叫程曦的家伙,却在我还残留着理智的时刻倒头睡觉。更令人忍无可忍的是,他阻挡班主任的视线所利用的屏障,正是我挺直的背脊。

    这所有的一切,使我的内心极不平衡。

    要知道那个时候,还不足十二岁的我是多么顽劣的小丫头,会千方百计地捉弄人。此时这大好机会,怎能轻易错过?

    于是,我朝那个小脸完全埋入桌底的瞌睡虫奸笑,开始剧烈的咳嗽,成功的吸引了班主任的注意。

    我自销身体不是很好,一旦身边有人感冒,那么我必定会在一天之类中招成为下一个患者。发作起来,不是流鼻涕头痛或发烧,只会无休止的咳嗽。据说这是慢性支气管肺炎。

    在入校前,爸爸曾对班主任一再叮咛,一但我咳嗽,决不是小事。这是我得以实施捉弄的法宝。

    我装得很像,咳得脸红脖子粗,活像刚经历一场伤肝动气的争吵,由不得班主任不从讲台下来关心关心。

    众人的视线也全部都集中过来了。我心想,后面的小子,真是送了你一份不同寻常的见面礼啊,让我如此牺牲自己的健康。心底升腾起诡计得逞的喜悦。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班主任的询问,只说肺部似乎有点微疼,喉咙很干,想喝水。班主任让我回宿舍休息,我拒绝了,说不要紧可以撑一下。

    接下来有我期待的好戏上场,我怎能错过我一手设计的戏剧?

    果然如我所料,班主任在准备回讲台的转身之际,突然停下了铿锵的脚步,他往后退了两步,盯着睡着的人,敲了敲对方的桌子。

    没反应。

    再敲。

    还是没反应。

    教师里连呼吸都似乎被冻住了,寂静如深海。

    程曦旁边的同学颤颤巍巍地把他推醒。这个后来成为我的初恋的此时才十二岁的男生缓缓抬起头,睡眼蒙胧,对眼前的状况还是云里雾里,嘴中还咕隆着,老师这么快就讲完了么?

    “程曦同学,站起来。”

    班主任恼怒地瞪着他,踱步回到讲台之上“同学们,现在大家虽然还只是六年级,但你们不是普通的六年级学生。你们是我们镇上26所中小学校里面最出色的六年级学生,对你们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六年级高得多。大家只有勤奋努力,才可能获得以前获得过的东西。希望你们有这个意识。”

    下晚自习后,程曦被单独留下训话,之后还得打扫教室。我故意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走,看着他拿着扫帚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内疚

    2、g城二零零七

    “那时,我还以为你之所以看我打扫,是同情心使然呢。所以,就觉得坐我前面那个神神经经的女生,其实内心良善而美好。”

    “完全错了吧!”

    这是我们在g城的海边的对话。

    那么多年以后,风风雨雨地走着各自的人生路。有过纠缠、爱恋、错过,喜悦与伤感,无奈的叹气,愕然的重逢,岁月蹉跎,人事变迁。在最初的命运交叉之处,那些稚嫩刁钻的笑颜,记忆抖落尘埃,我们似乎可以释然,微笑,深呼吸。

    海浪一波波袭来,我脱了凉鞋,踩着柔软的沙子,任海水冲刷着脚板。他接过我手中的鞋子,说,盈光,没想到我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整个青春岁月呢。

    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低头朝前走。

    谁说不是呢,转眼就十几年了,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的日子都心照不宣地尽量不再提起。但此时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们都回不到过去了。

    儿时喜欢白雪公主,那么美丽那么善良,有可爱的小矮人和英俊的王子竭心守护。

    长大一点点后,到了梦幻的花季雨季,多少有了爱情的幻想,这时最想变成睡美人,即使沉睡百年,也有远方的英勇王子跋涉二来,骑士一样斩荆,唤醒爱人。

    而如今,爱过,伤过,痛过,经历了一些世事,看通了几场人生后,便想回到过去。最羡慕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那时的我们,单纯,稚嫩,不通人情世故,顽劣调皮,偶尔偷邻家果园的橘子与西瓜,幸福而满足。

    我是迷恋童话的,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千零一夜那个聪明的王后,用离奇好听的故事,让我的国王对我如痴如醉。

    所以,不断地编造各种各样的故事。

    但我知道,我的故事,只感动过我一个人。

    蓝夕总说我太异想天开,看不清摆在眼前的现实的路有多少荆棘与杂草。

    我总是傻傻地一笑而过。

    程曦,你呢?

    你可知道,这一切皆缘于你。平生的第一个晚自习,我对身后初次见面的男生开了场无伤大雅的玩笑,不曾想,却要用我余生的忧伤为之付出代价。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聪明狡黠的女子,可是我还是能分辨幻想与生活。对于生活,我曾努力过也曾妥协过,我很明白在它面前我要理性而且隐忍,收敛多余的放肆,掩藏过露的情绪,即使疲惫也尽力笑颜如花。

    我一直深谙生活的法则。

    可唯独在想起你的时候,我才会不像自己。蓝夕不喜欢你,看不得我如此沉湎于旧事。

    我跟自己说,那个离我而去的家伙,一定在夜深人静的窗前仰望着并不透彻的星空,也如我这般彻骨想念,只要不见面,只要屏蔽和他有关的所有消息,这就会是最让人在北风中依然不畏冷的事实。

    渐渐地,自然地信以为真。

    直到在人海里认出彼此,梦里的青烟终于散开。

    3、小镇一九九九

    我们的初中毕业聚会是在一个有座道观的山头。

    现在还记得,那山上有口不知深浅的深潭,深潭里有摇曳的水草和胖胖的娃娃鱼。而潭边有个小小的菜园子,是住在那里的道士种的。我和蓝夕及,偷摘了几根碧绿鲜嫩的黄瓜,引得众人一阵鄙薄。

    这场自发组成的告别旅行,我一直怀念。

    它宣告着我们进入青春之轨。

    当时去的山叫凤凰山,有很多梧桐树。如今它的风景已经记不大全,只有从当年合影上能窥见的野山椒,一片一片的,嫣然如火。现在想来,真的是一切皆有预兆。我怀念的那趟旅行是在凤凰山,在我给自己量身创作的武侠小说里女主人公姓楚,高中上地理课时,我的地图册上划了各色的圈,唯有一个地方被重重的做了记号。这一切都是无意识的,没有特别的故意。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与我渊源不小的小城。我注定要跟这个地方纠缠一阵子。那是后话。让我们还是把目光投向一九九九。在世人为千禧年即将到来而兴奋忐忑之时,在一个遥远的中原小镇,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如何挥洒他们的年华。

    聚餐之后,各自回家。在山脚我们相拥而别。那时侯,虽然同在一个镇,仍觉得再见艰难。毕竟这是初尝离别滋味,心里有些堵。

    “干吗呀这是?”程曦见我红着眼,不由跑过来打趣。

    我头一次不理会他的挤兑,仍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之中。这几年,我们竟然一直都在一个班,因为我在女生中不大算娇小的那一型,总是被老师编在里后面的男生不远的位置坐。我们总是吵架,不屑于对方的一切。我说过那时的我是爱捉弄人的角色,只要有机会,绝不轻易错过。程曦真不是个乖巧的男生。我们自从初次交锋就确定了死敌的关系。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在班主任面前说他坏话,比如上课吃东西,乱折学校花草,考试有做小抄的嫌疑,捉教学楼后边池塘的青蛙烤来吃等等。只要被我察觉的通通添油加醋地上报。他这家伙,本来就是让老师很头疼的学生,上课下课都不安分,我只不过是将老师视线之外的坏事给揭发出来了而已。

    他当然非草木之人,对我的挑战恨得咬牙,好几次都差点动手揍我——但都没有成功。因为我跑得比他的拳头快。

    我们彼此视对方为仇人。

    至于仇从何来,早已忘光了,就这样斗来斗去的。以至于现在,我对初中生活印象最深的是他要打我而我落荒而逃的情景。后来我问过他,为何不追上来,只要他真的追过来,我绝对是跑不过他的。他诡异地笑,说,你逃跑的样子很可爱,边跑边回头,像只受惊的小鹿。这是我们热恋时说的话。当时在傍晚的市政广场的喷泉边,我们手握着手,说会一生不变之类的誓言。

    他嘴里叼着棵狗尾巴草,见我不理会,继续调笑。

    “我们又到又到一个高中了,哎,这回千万不要把我们分到一个班。否则我的高中生活将会完全阴云密布。”

    “我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破天荒地和平相处了十分钟。看着高高的山冈,蓝天白云下,彼此静默。

    真是奇怪,以前看上去那么不共戴天的人,今天竟然可以如此平静。果真是离别的魅力。在离别的时候,我们容易真诚地袒露内心。也或许是,当人生进入另一个阶段,前一个阶段的恩怨请抽都可以告一段落,暂时放下。

    阴晴和我拥别。我和蓝夕在一个学校。我们这个铁三角也要各有各的去处。在不同的学校,演绎不同的故事。我知道,以后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圈子,会有其他的好友。我们不是对方的唯一,所共同经历过的都会成为一段段零星的片段。若无人提起,见面不多的话,就会永世沉寂甚至彻底遗忘。但拥有过快乐的日子,这是我们相识的永恒价值。当然,十五岁的我真的很单纯,这些是在上了大学以后才领悟到的。的确,自从此次告别之后,我和盈光便几乎没怎么见过面。但一直保持联络。高中是依靠信件,大学里反复发送短信,现在是偶尔一封电子邮件。当年那么多的人,能一直知晓近况的也就三三两两了。

    友情也是奢侈品,无法一一拥有,必定要在得到一些的同时失去另一些。

    比如,我和于岩。

    4、小镇二零零一

    这一年值得一写,是因为发生了两件对我影响至深的事。

    其一,我和漂亮女生于岩不再来往。

    于岩就是在六年级那个晚上我所主义到的那个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后来,所有的同学都认同了她的美丽。初三时,她成为我的同桌。我经常见她的书桌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卡片、零食、最新的杂志。我过生日的时候都没收到她那样马不停蹄的礼物与优待。想要沾光贪点小便宜什么的,跟在她身边,绝对不会落空。因为是她的同桌,我当然沾了不少这样的光,所有她收到的无法退回去的零食都最终落入了我的肚子。

    于岩是很认真的那一类人。对什么事都很认真,容易生气,大家都不轻易跟她开玩笑,怕一不小心就会让她当真。程曦就曾把她弄哭了一次,具体因为什么事,事隔多年已经忘了,但一直记得程曦的狼狈,那手足无措的样子被我良久拿来取笑。

    而这两个人,竟然开始了一场远距离的爱情。

    至于是如何开始的,我不很清楚。还是在高二的暑假中蓝夕告诉我的。起初我一点也不相信。怎么可能?一个那么认真,一个那么混帐,完全是公主与混混的组合,说服不了人是理所当然的。

    那时候,对于爱情,我并不是很懂。但潜意识里一直认为王子应该与公主相配才对。而程曦应该被配给那个施魔咒的巫婆。

    谁能想到,这样不靠谱的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呢?

    为此,整个暑假,我都处于郁闷当中。

    在回校的车上见到了程曦,也看到了随程曦一起进城的于岩。我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个莫名的事实。本来想追问来龙去脉的热望在他们一起出现的一刻降为冰点。

    我突然意识到,我是多么羡慕于岩。

    自从那年的初见,她的美丽,她的认真,她的好成绩,她的受欢迎,甚至她的瘦削与双眼皮,一直都让我自卑。

    自卑这个词,是在遇见她以后,才跟我有了联系的。

    而在高二暑假收假回校的那个小车站,我知道了,我还羡慕她能和我最讨厌的人在一起。

    这一年,十七岁,我的爱情种子终于发芽了,只是,它长在只有我一个人知晓的角落,娇弱,孤独,生不如死。

    我觉得爱情是件痛苦的勾当。喜欢上一直最讨厌的人,而且是在确认他正跟自己的好朋友交往的时刻,这样的一个开场,能不给以后的人生带来阴影和无尽的苦闷么?

    在高中的两年,我跟程曦开始都很兴奋,果然不在一个班。每次在哪里遇到,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互相挑衅,以攻击对方为乐。

    可这兴奋没持续多久。

    我渐渐很不平衡,内心颇不平静了。

    因为我们两个班的语数外老师几乎完全一样。但他在理科的火箭班教室就在校长室旁边,而我们文科班被安排在人气在全校最低的与卫生间毗邻的那个教室。全年级20个班,仅有一个文科班,我们的存在令校长无奈而头疼。

    由此可见,这其中的差距有多明显。

    而比较更是不可避免。一次次,语文老师说你们学文的怎么这么随意作文完全没逻辑,数学老师也吼你们的脑袋都什么构造只看得到平面,还有该死的英语老师不断地批评女生的穿着。

    火箭班是被放在温室里细心呵护的祖国的花朵,而我们呢?好比人人都可践踏的杂草。

    偏偏那个我深恶痛绝的家伙就是所谓的花朵。

    我们比了解对方比了解自己还要多。无比熟稔又无比希望看到对方出丑倒霉。

    现如今,我不得不憎恶自己这不良的嗜好了。

      于岩跟我们不在一个学校,她被一所私立高中给重金录过去了,那所学校,离我们一中不过五百米。但我们不常见面,总是写信。平均一个星期一封。她说,这样的交流方式比较好,有些话,连见面都讲不出来,却可以在信件里畅所欲言。希望可以一生都用信件交流。无论身在何方。我虽然觉得矫情,还是配合她的想法。谁能拒绝得了于岩这样的女生呢?

    可是在确认了她的恋情之后,我再也无法给她写什么了。在展开的信纸上,全是我失神画下的星星。与我曾亲如姐妹无话不谈的于岩同学被我抛弃了。她来见我,我只淡淡打招呼。

    渐渐地,就这样失去了彼此手中那条牵引友谊的线。

    从这个事件里,我知道了自己有多差劲。对于难过的事,宁愿选择遗忘。

    接下来的一件事,我永生不想提起。

    我的母亲在一个清冷的早晨悄然选择与所有的亲人彻底告别。

    朋友们都来陪我。蓝夕甚至搬去我的宿舍。

    而程曦,本该在抛弃于岩的友谊同时忘掉的程曦,因着这个悲痛的机缘,始终占据在我的生命里。

    只是,在二零零一年的这个夏末,我所有的骄傲与任性全被消耗磨光了。

    再也没有回来过。

    5、古城二零零二

    在高考中我大失水准,结果,来了荆州,历史中有名的古城。前面说过,这是一直以来的预兆,只是那时不知道缘分会如此安排。

    这个城市的边缘有一望无际的荷叶与原野。除了白桦树还是白桦树。

    古城墙犹在,青苔滋生于满是历史记忆的墙缝里,让人迷惑而怅惘。

    我最喜欢它大片大片灰色的天空,那些密布的阴云不禁令人联想起历史的尘埃,水泽里的楚地,战火中的三国,南北朝时的风流,历历在浮想中萦绕。

    我一直把在古城的四年当作被命运放逐。可能注定有这样的一场安排,必须要有如此的沉寂与流放,远离繁华和熟悉,与过去难以发生联系。只有在这样伶仃的环境里,才能再次微笑。用忘却来交换失去的生气和安宁。

    所以我彷徨失落而来,安宁不悔而走。

    只是穿插其中的简短爱恋至今想起来就无限伤感。

    在古城的第一个十一,班里没有回家没有出去旅游的同学组织环城观光活动。来这里一个月,却一直在军训,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古城的风景。因为还有新鲜感,所以大家都很踊跃参与。

    我也随室友一起报了名。可是,程曦却事先没打招呼,一声不想地跑了过来。

    程曦在武汉。我的很多同学都选择了省会的学校。程曦是那个以樱花著称全国的高校的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他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一切,说我不联络他,他就自己跑过来了——当然,主要是旅行。

    在高三的一整年,我都士气不振,情绪低落,完全不在那种高三的状态里。程曦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我的教导。这个一向每次见我必会损我一番的玩世男生依然从不顺着我。所有的人都只安慰不让我回忆。而他,却总是训斥我嘲笑我的颓唐和厌世,不让我睡午觉,不让我在露台发呆,不让我装病闲逛。无论我怎么强烈地表达我的愤怒与抗拒,劈头盖脸地骂过,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过,他就是可以在下一刻以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的状态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敌对在这样的对抗与不懈中不知不觉演变成了彼此生活里的一部分。

    尽管不想承认,但还是得接受这样的事实:我的情绪在那段时间渐渐安稳下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和于岩出现了矛盾。

    在上了大学的第二年我才知道,他们的分手是因我而起。

    可能是于岩风闻了程曦对我的“纠缠”他反常的做法令她接受不了,认为那是变心的委婉表示。而且,我又反常地不与她联系了,她这样想也有她的道理。

    可是,她不知道,对于她提出的分手,程曦有多难过。

    我亲眼见他在漆黑的运动场边偷偷抽烟。那时我第一次见熟悉的同学抽烟。没想到,明灭的烟火中,抽烟人的脸竟然可以让人心疼到不觉泪落。在运动场外围花丛中的我,面对此情此景,好不容易平复的心又起伏不定了。

    他从不在人前表现伤感,我也如什么也不知道一样照常生活。那时太过自我,对周围的事很不敏感。哪曾想曾在不经意间掐断了一条通向美满的红线。

    日子就这样欢喜惆怅地过着。四月过去,五月过去,六月也终于过去了。

    我在程曦的鞭策以及众多好友的支持下勉强积极地应付完了高考。

    最终,来了这个在历史中辉煌过显赫过的古城。

    和程曦,没有过正式的告白。母亲的悲剧让我明白了一件事。爱,我们可以期望,但不要轻易陷入。尤其是那个人的心里你不是居于首位的时候。对于程曦来说,我只是一起走来的别别扭扭的损友,他可以任我揶揄,也可以随意揶揄我,偶尔见面,不会想念。他喜欢的是美丽如女神的于岩。那样优雅而认真的女生,才是他理想的守侯。即便于岩走了,还有于岩一样的女生来填补空白。

    黄金假期的七天,程曦混在我们班的观光团里,与大家轻易打成一片。他是善于交往的人,即使一个人被丢在无人的荒岛,大概蚂蚁也会听他的指挥列阵而行。大家将他默认为我的男友。出于一瞬间自私的念头,我对同学投来的暧昧笑意并不急于澄清。

    那时想,享受几天虚有的关系,日后,在回忆的时候,会当真有过一段倾心交往的日子。

    那样回忆起来必定会幸福。

    6、g城二零零七

    我的文章仍然总是石沉大海。

    那些故事,都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所幻化出来的肥皂泡。当我用文字把它们固定下来,总是不由自主地信笔由疆,不按文章章法结构来。明明想做好的,可是一旦开始,就把那些东西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如果说在这几年里我还有什么一直没有改变的话,那就是这样了写跑题的立意不明的故事的能力一直未消失。

    若是我像当初在大学想的那样,不去找工作,用文字来养活自己,恐怕早就饿死街头了。梦想,始终只是梦,供幻想用的。小时候喜欢的武侠与童话故事,是造成我始终对生活充满幻想的潜因。不知不觉,就将是生活与幻想弄混淆了。不知道哪是真哪是假哪是实哪是虚。我迷醉于自己的幻想之中。

    对程曦,也不过是一场幻想。

    自那天在海边分别,就再也没有联系。

    我知道他还在g城,为了工作的事很忙。那次见面也是偶然。彼此连联系方式都没留一个。从一开始就没想到还有见面的必要与可能。

    在一起,只能回忆往事,而那些往事,我们已经都不愿意再去再三回首。

    但依然再见了。没有期约,再次相遇于人海。g城的人海,比北京上海深圳一样汹涌,在这样繁忙的背景下,一次次这样的不寻常的机缘,要将未完成的旋律坚持下去。

    这次是在书店。我们拿了同样的书。那本书,是我们的家乡小镇的旅游介绍。

    多年在外,那个原以为寻常平淡的小镇正游人如织,成为风光的旅游胜地,吸引一拨又一拨找寻自由与田园诗意的城市游民前往,繁荣而面目全非地以图片加美文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

    “有想过回去看看么?”程曦笑问。“你家的树林子都上了旅游推荐图册了。如今要称你为暴发户的女儿了。”

    “那你呢?”据我所知,他也有两年没回过家了。

    “要不十一一起回去看看?”他突然建议。

    我怔住。

    “你假期已有计划?”

    “没有,不过——”

    我的工作一般在节假日比较繁忙。当然要是调班的话还是有办法解决冲突。

    不过——

    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这话怎么能当面说出来?我只得顿住。

    “正好一去一回去。我一直想回去看看,但总是忙。没有好的缘由去推掉其实可以推掉的忙碌。这回,一起回去的话,总算有非回不可的决心。”

    我为难得拨弄着书架,想拒绝又隐隐有期待,只得以随意掩饰不安。

    还是会不安的。

    纵使过了那么久,我仍是无法从初恋的梦中侧身而出。

    这个以前令我无比嫌恶的男生已长成深沉稳重的男子,如今,他的眼神如夜色一样深不见底,我从未真正释怀过。

    7、小镇一九九五

    许是我做的坏事太多,在导致程曦扫教室的次日,我真的被感冒击中,咳嗽得令全班同学都不得安宁。

    “赶快吃了!别打扰我睡觉。”程曦扔来一把枇杷,闷闷不乐地倒头便睡。

    没办法,病猫嘛!能怎么发威?

    我恨恨地发誓与此人誓不两立。并再次觉得自己前晚对他的惩戒实在太应该了,还抱怨老师下手忒轻了点。

    三天后,咳嗽终于渐渐平息。同学都知道我有这个老大不小的毛病,纷纷表示同情,什么都让着我,众老师也是特别照顾我。他们一起让我放肆跋扈无法无天。

    唯有他,从不把我放在眼里,总是说话很冲,不附和我的意见,和我吵架。我们是从互相攻击中了解对方的。

    我的成绩一直是中等偏上一点,很发奋也不可能常保好运,而能令我发奋的契机是极少的。

    但我之所以能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却是被程曦给激出来的。

    在摸底考中,我的数学竟然没有及格。而深厚的程曦拿下了全班最高分。可气的是,这家伙根本一点都不曾努力,整天就知道睡觉。考试前几天还跑去和高年级的人打篮球。我感到极端愤怒不平,发誓要在下次考试中超过他,证明我并不比他差。

    那以后的一段日子,我废寝忘食地学习。班主任也说,继续坚持的话,定前途无量。

    我才没想过什么前途。只要用一次超越证明我和那家伙并没有什么差距就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少年意气,那不服输的精神真值得怀念。

    终于,在期末考试中,我考了一个令家人惊讶的名次。比程曦高1。5分,越过他三个名次,给我的一九九五一个接近完美的收束。

    许多所谓的愤怒、得意、颓唐、兴奋,在时隔多年以后来看,总是让人不甚唏嘘,怪嗔自己为何会那样斤斤计较无休无止地记恨报复。当时不知道这些日后都会如灰散去,根本不值一提。

    但那时候,却是生活的全部内容。

    不容置疑的是,若这漫长的学生时代没有程曦和我斗法,我定会乖巧得多。

    至少,不会让人觉得前后反差太大。

    8、小镇二零零七

    我们长大的地方到处一片繁荣发展之势。酒旗迎风,招牌林立。最让我不敢相信的是,小时候同伙伴在河边树林搭茅草屋避雨的地方,现今变成里连片的别墅。

    我和程曦在镇上便分开了。像以前一起去城里一样,只是不知道,会不会与从前一样同去同归?

    我们的交通工具愈来愈便捷,联系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可是能见面的机会却与之成反比。每次约定的碰面也总是忐忑谨慎的,无法像当年一样随意自在,一句话、一个动作甚或是一个眼神,都可能会2产生尴尬的误会。

    家里一切安好。果真如程曦所言,我成了暴发户的女儿。我家曾有一个种满黄花的山头,经过这几年旅游上的经营,它已经变成小镇特有的一景。又因为离那片别墅区很近,每至假日,游人如织。

    确实是听说不如亲眼来看,面对实地实物,才陡然开起一些震撼与茫然。

    我的家乡,我已如此不熟悉。

    去学校的那天下着雨,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

    学校不知什么时候被修葺一新了。

    树木葱笼,草坪柔软,以前被我们用来打闹的花坛,十月依然姹紫嫣红,像塑料做的,一点也不真实。我找了很久,每找到当年在墙上留下的涂鸦。

    洁白的墙也是重新刷了的,自然将昔日的痕迹全部掩盖了。

    “现在在哪儿?”程曦给我打来了回家后的首个电话。

    我淡淡一笑“我们的母校。”

    “那里变了很多吧?听说都重新装修了。”

    “是啊。比以前漂亮多了。让我想在这里再呆几年了。不大相信是曾带过的地方。我不认识它,它似乎也不认识我。感觉真是奇怪。”

    校园也是又记忆的。如同人的记忆,有的并不能长久,甚至可以在转身的片刻便荡然无存。我们无奈就是那些无情的过客,不是可以随便停下的脚长在身上,便身不由己地前进,一站又一站,永难停歇。

    “去那里,是需要勇气的。”他兀地沉郁。

    “你是还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么?比起我,这样的你,有些不可思议呢。总算在这一点上,我赢了你。”

    那边长长的叹息传了过来“盈光,你一直都是赢着我的。”

    “我怎么不知道?”从小到大,无论是考试还是生活,在他的面前,我常常是亦步亦随,更多时候,不得不低头。不服气也没有办法。

    也许这也是僵持了那么久的原因。我无法忍受和一个只会让我又自卑感的人离我太近。从一开始,他就是以对手的身份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的。不管世事如何变迁,这样无形的竞争从未间断过。即便后来知道自己在世上的卑微渺小,有诸多无可奈何得面对和接受,但最让人耿耿于怀的,仍然是和他有关的一切。

    我们都沉默着,电话没有挂断,听到的是风过的声音。

    “盈光,我,决定结婚了。”

    9、古城二零零二

    送走程曦,不免惆怅了几番。

    而才刚平息下来,就得知程曦在学校打篮球时受了伤。左腿骨折。在电话里,他可怜兮兮地向我诉苦。

    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我坐车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并不单是为了看他,也因为一个比赛。赛事结束后,我从辅导员那里要了一天假期,去了程曦的学校。在那个美丽得令我自卑的校园里,我彷徨又犹豫。

    这样不请自来,会不会太过唐突?

    踌躇良久,还是往程曦的宿舍打了电话,我听到他的室友喊他来接。他懒洋洋地问候,我说我也许就在你的宿舍楼下。他以为我开玩笑,说,那是女朋友才会做的事。盈光,你呀,才不会让我有这个福分。我怯笑,呵呵笑道,那可不一定,虽然不知道这里到底是哪里,但可以看到我面前的草坪里有块石头上刻着鲜红的樱园二字。

    一刻钟后,程曦在一室友的搀扶下,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真是让人吃惊啊。他兴奋地责怪。

    虽然行动不便,他的精神一点都不消沉,我倒比较像哪个受伤的人,愈是见他说没事愈是难过。

    看着我神情委顿的样子,他不由笑道,你这个样子,莫非真的已经对我情根深种?

    我怔住。随即不安地用白眼否认。

    难道真的是喜欢上他了?他受了伤我比他还难过,在他面前,总是不由自主地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想什么。想他看着我的眼中能时刻充满温暖的宠爱,就像在一年以前,为了令我开心,甚至一直掩饰着失恋的落寞。那个时候,我曾为自己有过欢喜而自责。现在才意识到,昔日自私而狭隘的心胸,其实就是对今日的暗示。

    也许我的不安,是想在这一刻向他求证爱情的允许。这出自本能的心意大概早就在心底落第生根。它再也不能忍受长久的涌动,想要破土而出了。

    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这些一旦出口就会改变很多事的想法。

    然而我的身体比我的心更诚实勇敢,对这样的状况做了无意识的准确反应。当暂时的混沌渐渐澄明,此时与他面对面,我似乎终于清楚自己的企图。

    在我扶他坐下之时,我的手臂变很自然地勾住他的手,直到白眼之后,我才觉得这状况有多尴尬有多暧昧。

    为了表彰比你远道来看我,我把自己送给你如何?他揽过我的肩膀,故做轻佻。

    那不是表彰,是惩罚好不好!我没好气地鼻哼。

    他自讨没趣地长叹。

    我看着远处湖水,忍不住认真起来,侧头盯着他,厚起脸皮说:不过,我宁愿接受惩罚,如果你愿意的话。

    10、小镇二零零三

    我向蓝夕描述这段所谓的告白时,她笑翻了天。

    那时,和程曦交往才过百日,几乎每天都在通电话,回家路过武汉时才匆匆见了一面,因为他们还在考试,我不想耽搁他,自己先回来了。

    各家各户都在为春节做准备。购物,储菜,扫尘,蒸糕,磨豆腐,炸丸子,焚香祈福。

    家里只有父亲和我。为了我他尽力像别家一样做着各种准备。但看得出来那压抑的难过。我不能说已经完全原谅旧事,但亦满怀愧疚。当初,若不是我的旁观,若能想办法去劝解,那些伤心事说不定就能安然避免。

    人的崩溃不是一瞬间的。

    但我没想到,一向什么都迁就我的父亲会对程曦那么反感。他对程曦的冷淡让一边的我无地自容。程曦的初次拜访完全失败,大家不欢而散,再也无法心平气和地面对面。

    “为什么?”我质问父亲。

    父亲不语,径自做自己的事,完全不理会我。

    “我已经十九岁了,我的事我要自己做主。程曦哪里让你不满意了?你要我别和他来往也要说出一个可以让我服气的理由!”

    “我不喜欢他。”父亲直截了当。

    “他将来又不是跟你结婚。”我反驳。

    “你还多大就想到要结婚?听我的话,你和他在一起不合适的。你母亲若知道也不会同意。”

    “你怎么知道?”

    “盈光,你不要任性。我是为你好。你还有很广阔的世界去发现,不要把自己拘囿于这个小地方。我只有你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利于你的幸福的。”

    破坏才刚发芽的爱情,这就是为我好!我愤愤地把自己关在自己房间,不再和父亲做无用的理论。

    春节过后,一群友人皆去城里走动,我和程曦也夹杂其中。我不打算遵从父亲的任何劝阻。那样无理由的压迫求我觉得没必要去遵守。而在家里,父亲每日对我的一言一行都过问着,根本找不到机会和程曦见面。

    终于可以单独相处了。我们拖手逛街,在市中心的喷泉边,完成了期待已久的初吻。

    11、小镇二零零七

    没想到,又见到于岩了。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即使完全不上妆,随便穿一件衣服,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都是美的标本。

    虽多年未联系,我还是知道她的一些情况。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她作为它们学校的交流生去了伦敦。不过才二十四岁的年轻女子,已是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当年她是我的同桌时,就喜欢画人物简笔。没料到,这是其职业生涯的无意识启蒙。因为她曾告诉过我,梦想成为杂志里的插画师。如今,她拾起的是另一条路上的梦,而且,她还做得那么出色。

    无论是程曦还是于岩,都觉得他们是衣锦还乡。我们这个小镇,从没有出过什么很有名的人。几年前,打部分人还是以务农为生,生活简朴。

    至于我,倒还是一事无成。理想是成为网络小说家。现实是一个阴森的博物馆的解说员。每天迎来送往,笑意盈盈,对着一件件出土人物,共渡岁月。

    不得不打从心底承认,于岩是我们小镇当之无愧的最受人喜爱的人。她的认真、随和、美丽、还有才华与取得的成就都让人咂咂赞叹。而且,她的未婚夫还是个非常好看的英国人,引起了全镇的好奇。前往观赏者一拨接着一拨。除了六、七十年前日本人入侵中国时,小镇有过外国人的足迹以外,这个年轻的英国小伙子是首个和平踏入小镇的老外,自然会引起话题无数。

    有的人天生就是要引起旁人的羡慕与赞赏的,她生就就天鹅,即便不刻意表现,仍然自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反观一下自己,只有可悲。

    12、古城二零零三

    寒假归来,所有的好心情全部告罄。

    原来,他也不过如此。我在向父亲苦苦哀求的同时,程曦却轻易地妥协了。在嘈杂的车站,我们即将各上各车之时,他突然就低头,说,我们分手吧,盈光。

    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他便跳上正要启动的客车。

    如此短暂的爱情,不足半年的坚持,还没仔细品尝甜蜜,它就莫名报销了。被程曦甩掉这个事实从此就是我心上的一个伤口。回校后。我还是做过一些努力试图挽回的。给他打个电话发过邮件也写过信,质问原因,寻求解释。但那边没有丁点回音。我真想当面给他耳光,掐着他的脖子大喊。

    可是,在经过那些日子的痛心疾首之后,还是可以慢慢恢复正常的生活的。

    一段时间以后,大概是两三个月后,我想,我不过是失去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友。我们的相处,的确是像朋友的时候比较多。他从没有过要将我们的关系作了个固定的结论的暗示。我也没有想过到底我是真的喜欢还是不过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性依赖。

    或许,他也是这么想的。从朋友变成情侣,并非想象中那么称心如意。

    而刚好,双方父母的反对,为此提供了最好的台阶。

    以为很了解很认识的人,其实心底是怎么想的,谁又能真的明白你?

    二零零三年我就是以这样的状态开始生活的。吧那个最好的朋友彻底列入了人生的黑名单,更开始了庸庸碌碌的大学生活。从没有一个出彩的时刻。

    失去了他,好像受伤的心也失去了某些激动人心的功能。我告诉自己,或许这样并不值得。可是,却没办法对一些事坦然妥协。自己在坚持什么,其实并不很清楚,可是,对于爱情,偏偏再没有热望。

    蓝夕曾当着我的面打电话质问程曦,那边没有过多的言语,很干脆地肯定那分手的坚决。

    “盈光,不要这样。”她抹去我脸上的泪水。

    那天,下了雨,是开春的首场雷阵雨。雷电划破夜幕,轰轰而过,也同时碾碎了我雄心勃勃的爱情梦想。

    13、g城二零零七

    我是一个人回来的。

    在家收拾东西时,竟然无意间在多年前的家庭相册上发现了母亲的手迹。

    母亲不知道,自她走后,我再也不敢翻看昔日的相册。所以那些本该多年前就知道的旧事到如今才得重见天日,呈现在我的眼前。而那里的秘密,正式当年促使我和程曦分手的隐形杀手。

    父亲见了我的询问,终于沙哑地追述了那段隐藏的往事。他平静地回忆与叙说,不带深情,也并不严谨。我无法用一个准确的词语来形容那种语调与姿态。或许这就是老人忆旧年的样子,过去时光里的事,无论是轰轰烈烈还是寻寻觅觅,无论是美好欢喜还是丑恶悲怆,事隔多年以后,我们都可以平静地当那个讲故事的人。

    “我知道,你会怨我。可是面我不想再歉疚,让你和我的错有任何的牵连,都是你的母亲所不愿见到的。盈光,我对不起你。可是,若时光倒流,我依然会那么做。”

    我一直以为父母只是单纯的性格不合,没想但会牵扯进奇特的情事。

    “那位什么,为什么你喜欢的另有其人,却还要与母亲结婚?若坚持了自己所爱,你的悲剧我的遗憾均不存在。而既然你选择了责任,又为何不坚持到底?”

    “其实并没有后续发展。是你母亲发现了我婚前不曾寄出的情书而多疑。无论我怎么解释,她都不肯听。”

    不错,母亲的性情向来是刚烈蛮横的。小时候,我惹她生气了,她提着扫帚就打。我跑得比她快,她不追上我就不罢手。她一直是执拗的人。

    我应该是相信父亲的。可是,却始终无法郑重其事地面对面。我并不是顽固任性的人,却总是禁不住一些回忆的提醒。无法吧各种埋怨全部抛掉,又不忍心却责怪。

    程曦应该是早就知道那段故事的吧?

    我有时不禁想,当初他要分手是不是就是出于这个原因?这个故事让他联想到我母亲的死,自然是惊骇的。

    是不不是,都不重要了。我们早已退回到朋友之下。过去,渐渐不再清晰。对于离现实越来越远的东西,一件要花时间才能想起那零星的一幕幕。

    往事,总会有些随风,有些长留在心中。

    我记下这些零散的思绪与回忆,只是想给我的初恋我的青春我的怀念来一个告一段落。这么多年以来,很多事都在改变,很多风景都在变迁,很多人也面目全非。我不知道如今的我与那一年一年里的我还有哪些相同之处,也不知道多年里发生过哪些变化和一直或明或暗的坚持是对是错。无法评判,只用这样的方法来让自己看看自己。究竟是自私的人,我舍不得时光里那一个个有何盈光在的画面。

    这些私有回忆,也只倾诉给自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