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记得想我

深渊脑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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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来电显示,米蓝的心兀地一跳,肖加南很少打她电话,细数下来总共也就那么一两次。

    平时要么语音视频,要么发微信。

    现在突然打电话过来,估计是看了她的关注,找她算账来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她。

    见她不接电话,肖加南气的将揣在裤兜里的手紧紧握成了个拳,唇角紧抿成条直线。

    就在他以为要打第二通时,手机里传来女孩颤巍巍的一声‘喂’。

    明显的心虚和胆怯,就像是做错事等待老师训斥学生一样。

    想说的话瞬间凝滞在喉间,肖加南讥诮般地闭上了眼,还未开口他的心倒是先软了。

    “怎么现在才接电话?”他低声问了句。

    “怕你骂我啊。”米蓝老实巴交地回。

    肖加南闻言顿了下,说道:“不会。”

    米蓝才不信他所说,要是不生气怎么会打电话给她,明明还在聊微信。

    思索了下,她语气诚恳地解释:“这个号我用了很久,从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用了。”

    “我知道我关注了很多颜值主播,但这不是因为我好色,是因为我一看到帅哥美女心情就会变好。”

    “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不看了,你别生气,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

    听到她的解释,肖加南的唇角抽了一下,想笑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轻易地被她哄好。

    他知道米蓝对他没有二心,否则就不是打电话这么简单了。

    扯过椅子坐下,他跟旁边收拾桌子的店员重新要了杯咖啡,接她的话茬问道:“我不喜欢,你真的不去看?”

    “是……啊。”想起自己的那个小号,米蓝的声音微不可察地抖了一下。

    她不擅长撒谎,尤其是在肖加南这么精明的人面前撒谎,心理压力很大。

    “这话自己相信吗?”肖加南靠向身后的藤椅,“给我的是你的小号吧?”

    “哎?你这个人怎么不相信人啊……”米蓝连忙否认,顺便还倒打一耙,“说的是你自己?”

    肖加南眉梢微挑:“我只有一个号,如果我撒谎就让我成为秃子,敢跟我一起发誓吗?”

    米蓝当然不敢,这么恶毒的誓言她才不发。

    大脑飞速地运转发现无招可破,只好干笑着说:“我就是随口说说,不是怀疑你,别这么严肃嘛。”

    肖加南也不揭穿她,拿起店员新上的咖啡浅浅地抿了口,感到烫嘴将其放下,用银色的小勺子轻轻地搅动着。

    “这次出差,我可能要在这边待上一段时间,顾不上你。”他换了个话题,语气正经不少,“遇到什么事可以去找李东明。”

    米蓝低低地奥了一声。

    听出她不高兴的意味,肖加南浅浅地勾起唇,语调很温柔:“记得想我。”

    四点半的时候,米蓝接到李东明的电话,说他已经到了村口,让她直接过去。

    她并未联系李东明,当即愣住,然后就听对方说,老板叫的。

    雨一直断断续续地下着,时而大时而小,道路和天空呈一种深灰色。

    雨点很小,米蓝懒得打伞了,一路跑到村口。

    跑的急也就没怎么注意脚下,等李东明将车开了一段距离后,她才发现自己浅色的牛仔裤后边溅了黄黑色的泥水。

    秀气的眉顿时拧了起来,从包里翻出湿纸巾,弯下腰,扯过后面的布料擦拭。

    一直留神她的李东明说道:“老板娘,需要回去吗?”

    米蓝微抬起头,看他眼说:“不用。”

    顿了下,又说:“叫我米蓝就好。”

    李东明打着方向盘将车汇进大路,等平稳后才分出神说:“还是叫您老板娘吧,不然老板会不高兴。”

    老板没让他做这事,可凭借他多年的处事经验,这么叫他肯定高兴。

    “这有什么不高兴的,没事的。”米蓝低声回他,见白色的湿纸巾变脏,伸手又抽张继续擦。

    她的想法其实挺简单,她和肖加南在谈恋爱,‘老板娘’是结过婚才能叫的称呼,此时并不太适合。

    李东明瞥了眼后视镜,觉得这个小姑娘挺固执,放在别人身上半推半就也就认了。

    这也没什么,本来就是男女朋友,而且看老板那架势,估计是想有结果的。

    早点叫晚点叫也没什么区别。

    前方是个十字路口,按照导航应该要左拐,李东明却将车径直开了过去,他记得前面有家花店。

    “米小姐,我可以下车买束花吗?”他问。

    米蓝笑了起来,语气轻快地说:“李哥,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是肖加南,你想干嘛就去干。”

    车停在路边后,李东明去花店买花,米蓝将刚刚的脏掉的湿纸巾扔到垃圾桶。

    裤子的颜色太浅了,无论她怎么擦还是留下了污渍的痕迹,也只能这样了。

    李东明很快回来,手中拿着一束粉色玫瑰,米蓝有些好奇问道:“是送给女朋友的吗?”

    “我太太。”李东明回道,“她很喜欢花,平时想起来我就会给她买一束。”

    米蓝慕了,她也挺喜欢花的,又有几个人不喜欢花这么美好的东西呢?

    她细数了下她人生收到花的次数,第一次收到花是爸妈送的,作为她高考完的鼓励。

    第二次是上大学一个同系的男生送的,她不喜欢这个男生,没收。

    第三次是隔壁大学一个追她的男生送的,等了三天她才逮到人将花还给了对方。

    并说自己参加了火星移民计划,再过几年就要离开地球,让他不要再浪费精力和钱,不值得。

    这件事过后,再也没有男生追过她。

    第四次是同事送的,她还没来得及将花还回去,就被莫辰叫到办公室,说公司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

    花最后被男同事扔到了垃圾桶,说送错了。

    第五次是肖加南送的,是那种不带根茎的粉色玫瑰花朵。

    铺在盒子里和散着油墨气的百元大钞相得益彰,那个画面真是美极了,毕生难忘。

    “她是我的初恋,所以我总会送她粉色玫瑰。”说到这里李东明故作羞涩地说,“不好意思,让您看笑话了。”

    米蓝忽然怔了一下,像是想到什么她低头拿出手机,在浏览器上打了几个字——粉色玫瑰的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