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李重生

蓝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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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李重生是在茶楼,他遍裹红绫,灯光下,幽女婉歌。

    第二次见到李重生是在楼顶,他浑身素白,月光下,无比鬼魅。

    “那个人是谁?”

    “你不认识他,他叫李重生。”高山来收水电费,对一直扒在窗前,朝对面楼顶好奇观望的路名远说道。

    “我怎么会认识?”路名远翻了一下眼皮,顺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一张单子:“这是什么?”

    “你不认识字啊,收费单,水费47元,电费65元,一共112元,四个人平均摊。”高山说道。

    高山并不是房东,是这所名佳花园3幢26层262户的房客,同路名远一样的住家身份,之所以房东委派他收水电费,是因为他长得高大又彪悍,也是最老的一个住户,更主要的,他是某酒店的--保安。

    “我搬来没几天,四家人平均摊也摊不到我头上吧。”路名远叫屈道,满打满算,他搬来这所公寓七天零二十个小时,现在是夏夜整八点。

    “这不是事,等你搬走的那天抄表总计,多退少补不完了吗?明天我要去房东那儿缴这户的水电费了,赶紧的吧兄弟。”对于不明状况的新合租房客,高山耐着一百二十分的性子解释道。

    路名远不再跟他计较,从裤兜里翻出钱包付了费收了单,即而对转身就要出门的高山又追问了一句:“你认识李重生?”

    “和你一样,我也只是在楼顶上看到,听别人提起过,一个怪人。路作家,你要是对他有兴趣,也可以上楼顶啊。”高山呵呵笑了两声,转身出了门。

    “我对他有兴趣?神经病。”路名远走过去把房门关好,一边自言自语地摇头,慢慢走回到窗前,不自觉得又向楼顶望去,李重生已不在那里。

    路名远只好在窗前的写字台前坐下,夜风扶动窗帘,使他感到阵阵的爽意,不觉在电脑上敲下几个字:李重生,一个怪人......

    很快,路名远顺利地接到了时尚杂志社的聘书,他成了这家杂志社的撰稿人,专门负责社会动态栏目。早出晚归的采编和繁忙的撰稿工作,使他没有多少闲暇的时间来观望窗外的景象,以至于几乎把这个楼顶上的“怪人”完全丢到了脑后,直到有一天,他被总编叫到了办公室里。

    “总编,您找我?”

    “哦,名远啊。”总编姓章,圆圆的身材与鼻梁上的那副近视眼镜很配,见路名远走进来,便热情地招呼他坐下,然后亲自去倒了杯水递上:“是这样,我们杂志社准备新开僻一个献爱心专栏,你是负责社会动态栏目的,所以由你来担任这个板块的主编,没问题吧。”一双睿智的眼晴盯着路名远。

    “没问题总编。”路名远正了一下身子,一口喝干的杯里的水:“不过,你要给我配个助手。”

    “哈哈,就知道你有这个请求。”章总编哈哈地开心笑着:“知道你一个采编忙不过来,还要写稿子,早就想给你派个人了。”说着,拿起桌上的内线电话,对着话筒说了几句,搁下电话又道:“我把杂志社最得力的干将月月派给你,你看怎么样?”

    秦月月,标准的时尚美女,新闻系毕业,最主要的,她特能煽情,死的都能说活喽,啊啊啊?这么说吧,如果发生了一场死牌的采编活动,只要她一去,准能救活。

    这些不得不说的事儿,路名远是就职那天,全都听说了,而且他与月月在一个办公室,这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那太谢谢总编的关照了。”

    从总编室出来,路名远就想着去找月月,看怎么把这个献爱心的专栏办得有声有色,可走进社会动态栏目办公室,却是不见女采编的踪影。

    “有谁知道月月去哪儿了?”路名远一边坐下一边问办公室里的其它人。

    “她还能去哪儿?整天忙着采编呗,东奔四跑的没着落。”坐在对面椅子上的懒猫从电脑桌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道,他真名叫岚毛,所以得了懒猫这个外号。

    呃,白问了一句。“听说她这几天去跑献血站了。”还是坐在窗口旁的冯老编辑知情。

    “是嘛,哪个献血站?”这正对眼下的献爱心活动啊,路名远一下来了精神,急忙问道。

    “本市还有几个献血站啊?”老编辑笑呵呵地回答:“以月月大牌的风格,她一准去东口那家最大的献血中心了。”

    “我看不一定。”懒猫又两手当空一伸:“我敢打赌,她已经去过最大的那家献血中心了,今天啊,去西市口那个献血站了。”

    这一老一小的编编坐那儿,猜来猜去打着赌,而路名远一抹身,已出了办公室的房门,不管月月去了哪个献血站,找到她再说吧。

    可等他走出杂志社的大门,站在那儿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却不知该往哪里奔了?这妞到底去了哪个献血站了呢?

    拉嘟~咋唔~唔咋啊~路吗呃阻~唔~拉啊~呃阻`啊阻~咋纳~唔哦~路吆眯苏~唔~唔吆~......一阵《再见警察》的音乐声从手机里传来,可听了足有五分钟,就是没人接听。

    “接呀。”路名远喃喃地对着手机自语。但他忽然记起他们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自我约束,就是,在采编的过程中,不接听电话,以工作为大。

    这可有点难,路名远望着手机发呆。本市的献血站到是没几个,但东南西北跑起来也得老半天的功夫,这一天的时间也就搭上了。

    于是,他又赶紧发了一个信息,还在后面打了仨感叹号,表示十万火急呀。可是,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应。算了,路名远干脆放下手机,快步朝前面的大马路走去,即而一招手,一辆的士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你好,请问您要去哪里?”嘀嘀司机从车窗内伸出头,热情地向客人打招呼。

    “去西市口献血站。”同时拉开车门,路名远一头钻了进去,啪得又一声关上了车门,他准备按懒猫的猜测,去撞一下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