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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雪儿忙着办出国手续,每天早出晚归。她渐渐习惯了每天听闹钟起床,那刺耳的“嘀嘀”声只要在寂静中一响起,她便会像木头人一般“咚”的一声坐起来,然后一动不动地静止二分钟之后,又“咚”的一声倒下去。
她妈妈看着有些心疼,就说:“太累的话就明天再去吧,反正那些办手续的地方每天都开门。”
雪儿再次坐起来,但还是闭着眼睛说:“妈,人家约好的,不去不行的。”
“那些手续怎么那么难办呀,不就是出个国吗?”
“不是你们一天到晚逼我出国吗?要不我才不受这个罪呢!”
听了雪儿的话,她妈妈有些不高兴地说:“怎么是我们逼你出国呢?前途是你自己的,我们是为了你将来好。你出不出国,我又得不到什么好处的!你看你这孩子,越来越不会说话了。我知道你有些舍不得走,舍不得你那个林适一。但是女儿呀,妈跟你说句心里话,这女孩子呢,结婚前想干什么都可以,但女人一结了婚就完了,就拿我来说吧”
谁知隔墙有耳,父亲在隔壁房间听到母女俩的谈话,红头涨脸地冲进来:“张茉莉,你给我听好,不许在女儿面前说我坏话!”
雪儿妈妈说:“我怎么说你的坏话了?于梦舟,你是不是老糊涂了?我跟女儿谈这些还不是为了她的前途着想,我是她妈,我不把丑话说在前头,将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你后悔什么呀?你后悔什么呀?你不就是嫌嫁给我的时候不够风光嘛,嫁给了一个穷艺术家,既没钱,又没地位,你后悔都后悔一辈子了,还没说够,现在又来说给女儿听,你什么意思呀你?”
“我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当初你是怎么追我的?两个女儿你又管过多少?还不是我辛辛苦苦把她俩拉扯大,你在外面搞七搞八,惹上那些烦人的事,还有那个姓花的女人”
“行了行了!你又来了,什么姓花姓草的女人,当着女儿的面,你注意点影响好不好!”“知道影响不好,当初就不要做那些事。当年你在江西”
“够了!我就知道你要翻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出来。你觉得你这样有意思吗?你说呀!你说呀!”
雪儿妈妈口中突然发出如同汽笛被拉响一般的哀号:“呜——呜——”
那尖锐刺耳的声音把雪儿吓了一跳,然后她才看到母亲由于哭泣而扭曲变形的脸。她厌恶地别过脸去,她只想尽快地逃离这个家,因为父母之间无休止的战争让她受够了,这也是她想早点结婚的原因。亲眼看到自己的父母吵架,如同被亲人用刀子割破皮肤一样,有时是割的是胳膊,有时割的是大腿,有时割的是心脏,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蜜雪儿和薇薇安虽然拥有甜美的名字和漂亮的外表,但她们从小到大是泡在眼泪中长大的。父母的吵闹声如同背景音,在她们是很小的时候就存在了,那声音忽小忽大,渐渐地变成了一种特定的噪音。有时雪儿甚至觉得她头脑里有一个收音机旋钮,在很安静的时候,它会忽然把旋钮调大,那种尖锐的、没完没了的争吵的声音,就会随时出现。
雪儿戴上一条围巾走出门,随手把门关上,把父母的争吵声关在那扇门里。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不停争吵?为什么不分开?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不能活得快乐些每当想起这些,雪儿就感到自己头痛欲裂。
外面的风很大,雪儿刚一出门头发就被风吹散了。那条粉绿色的长条围巾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像是被一个清晨的灵魂附了体。它独自舞动着,上蹿下跳,忽而伸直,忽而弯曲,最后,一个劲儿地升上去、升上去,挂到树杈上去了。
雪儿站在树下,愣愣地看着树上的围巾,没有任何表情。
“姐,大清早的,你站这儿干吗?”
有个声音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把蜜雪儿吓了一跳。她转过头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站在跟前。雪儿被这个人吓了一跳,她根本不认识这个人。然后她才看到从外国人身后跳出来一个脸颊红彤彤的漂亮女孩。雪儿定睛一看,原来是妹妹薇薇安。然后蜜雪儿跳起来跑过去打她,口中念念有词地说:
“臭薇薇,你吓死我啦!”
妹妹说:“你怎么啦?这么一惊一乍的?噢,是不是围巾被刮到树上去了?杰米,快!来帮个忙。”
那个被叫做杰米的外国小伙儿说时迟那时快已双脚离地腾空而起,做了个漂亮的投篮动作,就把树上的围巾摘下来。杰米把围巾递还到蜜雪儿手里的时候,两人目光在无意间碰了一下,随即他俩很快就把目光错开,看到别的地方去。
不知为什么,杰米使蜜雪儿想起了林适一的舅舅——那个红鼻子的魔术师,舅舅和杰米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物在此刻重合在一处,他们使蜜雪儿想起了一个使她一再伤心的字眼儿:出国。
“出国,出国,出国”连雪儿自己都搞不懂她为什么要出国。“出国”已经变成一条冰冷如铁的信念,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她为这个坚硬的信念付出了太多,想想都会觉得心酸。她一个人走在北京冬天又冷又硬的街上,想想日日吵闹的父母,又想想日渐烦躁不安的林适一,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她怎么活成了这样了?跟妹妹和杰米分手之后,蜜雪儿又开始踏上办理出国手续的路程。她想反正还差最后一个章了,不管怎么说盖上之后她就可以出国了。这是最后的一搏,再怎么说也得咬牙坚持到底。
那天,那最后一个章到底还是没有盖上。主管那件事的人不在,她在那间偌大的办公室里苦苦等了一个下午。办公室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没人看她一眼。雪儿觉得自己就像一株沙漠里的怪异植物,无法和沙子融为一体。
她在黄昏的时候,离开那座高大而空洞的大厦,走在下班的人群中,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不可思议的微笑,只有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在办公大楼大门口那排巨大的斜坡楼梯上,许多人同时往下走,他们鞋跟哒哒地敲打着水泥地面,就像从一个洞中涌出的莫名生物。他们的脸有些类似,他们的穿着也有着某些相同之处,甚至连性别都变得含糊不清,他们是一群“办公室生物”每天早上来,晚上走,一生就这样消耗掉了。
雪儿想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她不想像一般人那样循规蹈矩地过一辈子,如果她不折腾一下,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机会了。如果自己一直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单位里待下去,她都能想象三十年后的样子: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了,新来的年轻人看她的眼光就像在看一个怪物。
“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她站在楼梯口喃喃自语道。
很多人都从她身边快速走过,只有她停在原地。一会儿的功夫所有人都不见了。她左右看看,心想:这是什么地方呀?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所有人都回家去了,而雪儿却哪儿都不想去。她一想到要回到父母那个吵闹不休的家,就感到脑袋像裂开一样,一跳一跳地痛。要回到她和林适一的那个家——那个有着崭新组合柜,就连油漆味儿还没散干净的家,她也觉得不舒服。因为林适一坚决反对她出国,所以两个人已变得互相不理,各住各的。双方都尽量避免在那个“油漆未干”的家里碰面。
天色渐渐黑下来,路灯一盏盏地亮起,照出一些昏黄的鬼影般的骑车人的身形。雪儿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来,她很想大哭一场可是眼睛里却干干的。
这时候,林适一恰好骑车从这里经过,远远的他就看到坐在路边的那个女孩儿有点像雪儿。一开始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捏了闸单脚点地,停在离雪儿大约有四五米的地方,朝那个坐在路边的女孩儿张望。雪儿低着头,并没有看到他的到来。
“雪儿!雪儿!你怎么坐这儿呀?”
雪儿抬起头,目光中有一些迷茫,她仿佛不认识林适一了似的,看了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林适一把蜜雪儿带回家,让她洗了个热水澡。他用大浴巾把她包裹起来,抱到床上。他俩互相看着对方,然后抱头痛哭。
“你别走了。”林适一竟然开始苦苦得哀求“不要离开我。”
雪儿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林适一一直哭。
那一夜哭过之后,他们长久地做ài,长久地抚摸,让他们对彼此的身体有了新的认识。他们脑子里同时都在想:“多么好啊!”他们希望这场“战争”永远不要停下来。因为他们太爱对方了,爱得恨不得把对方一口吞下去。
2
一天下午,林适一从外面采访回来,看到家里堆满大包小包,心里就有些慌了。他想,不会是又出什么事了吧?他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包脚步“咚咚”地往里走,看到到房间里到处都是东西,就是见不到雪儿的脸。
“雪儿!雪儿!你在哪儿呢?”
“哎,你回来啦?”
雪儿从衣服堆里探出了张红扑扑的脸来说:“一哥,回来了!我正要跟你说呢,我的事儿成了!”
林适一把肩上的大包卸下来,放在组合柜的写字台上。那超乎寻常的“咚”的一声巨响,让雪儿吓了一跳。她原本有一大堆话想跟林适一说的,但这“咚”的一声,似乎让她清醒了许多。她从“哗啦”、“哗啦”作响的堆满塑料袋的衣服堆里钻出来,脸上的表情由柔和一下子变得坚硬起来。
她说:“听说芝加哥是很冷的,所以我买了一些衣服准备带过去。一哥,你看看我买的羽绒服好看吗?”
林适一铁青着脸,什么也没说。他似乎明白了一切,那就是雪儿的出国手续已经办下来了,她到底还是要走的。整个晚上,林适一一句话也没说,匆匆洗了洗连晚饭都没有吃就躺下睡了。雪儿知道他心里不舒服,但出国的事她是一定要坚持的,况且出国手续又是好不容易才办下来了,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夜里,雪儿打开床头柜上那盏可调光的橘红色的灯,她下意识地扭动那开关,光线忽明忽暗,照着林适一那张熟睡中的脸。他的睡相很好看,在睡梦中显得纯真无邪,简直就像个孩子。雪儿忍不住伸手去摸他的脸,他显然是刚刚刮过胡子,短短的胡茬青青硬硬,十分扎手,那种麻酥酥的感觉令人心动。雪儿一直摸他,直到把他弄醒为止。
“你还没走啊?”林适一睁开眼睛说。
“我上哪儿呀?”
“出国呀,你不是出国了吗?我刚才做梦还梦见我到机场去送你,我向你拼命招手,拼命招手,可是我已经看不见你了。”
雪儿伏在林适一的被子上,呜呜地哭起来。林适一感到沉重的压力,他不知如何是好,一只本来想去安慰雪儿的手停在半空中,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按在雪儿一起一伏的后背上。
他们哭着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抱在一起不能分开,他们想象不出一旦真的分开了会怎么样。到了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才稍稍平静下来,又倦又累好想睡去,但脑子又清醒得要命。他们就这样搂着、抱着,整整说了一天的话,没吃一点东西,但并不觉得饿,渴了就喝床头的纯净水。他们觉得身体轻飘飘的,使他们忽然想到了死。
“哎,你想过死没有?”
“想过的。死,就是一种解脱。你说呢?”
“是啊,死就是解脱。有一天,我想走了,你会随我去吗?”
“会。”
“为什么?”
“因为爱你。”
林适一听了蜜雪儿的话,就放心地闭上眼睡去了。雪儿看着身边的林适一,越看越觉得喜欢。
3
蜜雪儿出国的事就这样定下来。那阵子,她像个花蝴蝶似的天天飞舞在各大百货商场,买这买那,仿佛这次她是要去沙漠中旅行,那里没有商店,没人,连衣服都得从国内带去。八十年代中后期出国的那些年轻人,没有一个不是带着大包小包出去的,可是到了国外一看,天哪,其实什么衣服也不用带,国外的衣服并非想象中的那么贵,相对来说甚至比国内还便宜。但那个时代的人,由于出国机会较少,消息都是以讹传讹,没有一个不是里外三层新买了一大堆衣服出国的。雪儿自然也不能免俗,虽说她不是一个俗气的女孩,但每个人都生活在他所处的时代,被周围的人所浸染,难免染上和同时代的人相同趣味。她就是一枚八十年代精致的果实,是个“标本”式的人物,而林适一比雪儿还要钟情于那个时代,因为那是他的黄金时代。
在八十年代中期,记者这种职业是“时代宠儿”他们自身或多或少地沾染上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特别是像林适一这种人。他是很炫的,帅气、大方、气质不俗。那个时代还没有“花样美男”这种称呼,但是当时人们都把他们称作“宠儿”但由于他们太受宠,内心实质上是脆弱的,只听得进去好话,逆耳的话一句也听不进。他们是没有经过磨练的人,他们漂浮在时代的泡沫之中,只顾得意,没有预感。其实他们的好日子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长久,但身处其中,他们无法预感到未来。他们只顾眼前,只顾“今朝有酒今朝醉”
顾凯歌的婚礼上,林适一喝醉了。
顾凯歌包了酒店的一个大厅,摆了50桌酒席,气派之大令当时的人羡慕不已。每个来宾都穿着体面的衣服,笑容满面。酒一杯接一杯地喝,菜虽然多但被筷子一夹已成糊里糊涂的一片,令人倒了胃口。不过酒是可以敞开喝的,特别是林适一和黄大卫他们这几个老哥们儿,只要一凑在一起,酒喝得不够就如同人没有充满电,说话的底气都不足。
三个大学时代的好朋友推杯换盏。顾凯歌的新娘子文娟好像觉得有些被冷落了,涂得红艳艳的嘴鼓鼓的,看上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蜜雪儿在一旁冷眼观察她,她听顾凯歌说文娟是一个公司里的会计,一个在家和单位里都戴着袖套的女人。
“瞧新娘子!”雪儿跟方琪说“穿婚纱还不如戴袖套好看呢。”
方琪用中指推了一下眼镜说:“你也太刻薄了吧?”
雪儿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她们两个女人在大学里就是好朋友,虽然现在都工作了,但凑在一起时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变成了两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乐得要命,贫得要命。
“你说他们的婚姻会长久吗?”雪儿用吸管吸着杯中的可乐问。
“长久不长久,在婚礼上是看不出来的。”
“猜猜嘛!”
“依我看还行。”
“为什么呢?依我看这个戴袖套的女人可降不住咱们凯歌。”
“no,你不了解。”方琪摇晃着一根手指说“其实,像他们这样的组合才是真正稳定的。你笑什么?”
“我笑你说话的腔调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了。”
方琪又扶了下眼镜说:“我就是个学究嘛。”
“你现在还那么忙呀?对了,你跟大卫也快结婚了吧?”
“快了吧!谁知道呢,谁知道大卫是怎么想的。他一会儿说想要结婚,一会儿又说不想结,我都被他搞糊涂了,反正现在也无所谓了,我对工作更感兴趣一些,个人的事晚一点考虑也好。”
就在两个女人说着话的时候,一个打扮得十分妖娆的女人在几个男人的簇拥下有说有笑地走进大厅。她穿了一件带粉红色毛领的紧身外套,很多男人都围在她周围。她看上去就像个公主似的骄傲,举手投足都和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以至于雪儿根本就没认出她是谁。
“那女的是谁呀?”
方琪说:“怎么,你没认出来呀?她就是你在大学时代的情敌呀,那个爱找你们家林适一跳舞的蓓蓓。”
“蓓蓓?噢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我倒把她忘了。”
“你要小心哦,特别特别小心才行。”
一向说话严谨的方琪突然说出这样一句“特别特别”的话,让雪儿心里“哒”地动了一下。这“哒”的一下就像被人用生命的杠杆在内心深处撬了一下,雪儿心中的那堵墙“哗啦哗啦”地倒塌了。
蓓蓓摇摆着她的好身材蛇一样地前行。周围的男人都自然地让出一条路,她直奔林适一的方向走过去。所有人都在喝酒、吃菜、说话,甚至大声喧哗,只有蜜雪儿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冷眼旁观,远远地看着那个妖冶的女人如何跟自己的男友接上了火,有说有笑,放荡至极。
这一刻,雪儿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
这一刻,是雪儿生命的一个转折点。
这一刻,很多事都发生了,有些重要,有些不重要。唯有这件事是影响她一生、让她今后耿耿于怀的,那就是她决定放弃去美国进修的机会,要跟林适一正式结婚。
4
婚前体检时,林适一出了点小状况。蜜雪儿没想到人高马大的林适一竟然晕血。据说晕血的男人胆子小,也有一种说法说晕血的男人比较自恋,各种各样的想法都是雪儿事后才听到的。可当时却把她吓坏了,因为林适一在几秒钟之前还有说有笑,后来就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了。
“一哥,你怎么了?”
当一根抽血的针管插入林适一的胳膊,林适一感觉还一切正常,可是当针管慢慢地变红,他的脸一下子就变白了。蜜雪儿大声惊叫起来,医生护士立刻警觉,他们救火般地冲进来,把林适一抬到急救病床上。
雪儿听到楼道里急骤的脚步声,很多人都在奔跑,她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想林适一要是突然就这么走了,她该怎么办呀?可她越想越觉得可怕,她浑身冰凉地站在大理石铺成地面的楼道上,地面上倒映着一个细细瘦瘦的人影,她低头看到与自己对称的另一个女人,仿佛看到了站在地球另一端的“她”她想,要不是为了林适一,她现在已经身在大洋彼岸了。
“哎,你没事儿吧?”
雪儿听到一个恍若隔世的声音,那声音把她拉回到现实中来。她看到一个白衣白帽带着白色口罩的护士站在她面前,她只露两只个眼睛。
“哎,你没事吧?”护士把这句话又说了一遍,就像个自动播放机,连语调也是相同的。
“啊?”雪儿说“你在跟我说话吗?”
“是呀,不是你是谁呀?这儿又没别人。”
“他他怎么样了?”
“你别紧张,他没事儿,已经醒过来了。真没见过这么大小伙子晕血的。”
雪儿昏头昏脑地跟着护士往里走,看到白屏风后面平放着一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床。这是后来在雪儿梦里多次出现的场景:那张床上先是空的,后来多了一个人,再后来又空了。雪儿用手使劲地揉着眼睛,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不清楚床上那个人。
这时从白棉被中伸出一只手来,雪儿认得那只手,那是林适一的手。雪儿扑上去,去拉林适一的手,可是他的手往回一抽,让她落了空。她的身体晃了一下就一头栽下去,栽倒在白棉被上。待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看到林适一笑盈盈的双睛。
“你刚才怎么了?”
“没怎么,不过是睡了一小觉。”
“你呀你”雪儿伏在林适一身上哭起来。林适一从病床上坐起来,用手捋了捋雪儿的头发,搂住她的肩说:“走,咱们回家。”
5
领到结婚证的那天晚上,蜜雪儿拿着那两个小红本本看了半天,像是在看一件宝贝。
林适一走过来说:“行了,别看了。”
雪儿抬起头来,冲他莞尔一笑:“看看怎么了?咱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合法不合法,洗洗睡了吧!”林适一用幽默的口吻对她说。
说着,他开始抚摸她的脖子,从后面摸到前面,又把手探到她领口里抚摸她的乳房。雪儿推开他的手,不让他摸。林适一说:“你刚才还说合法呢,现在怎么又不让摸了?”
雪儿一听他这么说就笑,笑得傻傻的。
林适一说:“瞧你那傻样儿!”
说着他不由分说就把她抱到床上去了。
林适一脱掉她身上的衣服,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用手去扯她的小内裤,她扭动着身子配合着,很快他们就皮肤贴着皮肤肉贴着肉了。就在他们亲热的时候,雪儿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蓓蓓来,对在她身上的林适一说:“哎!如果现在我变成蓓蓓会怎么样?”
林适一说:“你怎么那么讨厌啊!”“谁讨厌啊?你心里想的是她,对吧?”
“谁是蓓蓓啊?”
“又装又装,谁是蓓蓓你不知道呀?就是在凯歌的婚礼上,打扮得花红柳绿的那个女的呀!就是跟你有说有笑的那个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两个是一对呢!”
“噢,那个人呀,那人不是你也认识吗?咱们大学同学,你不说我还忘了,原来她叫蓓蓓呀!”
雪儿在被窝里格格地笑,然后说:“你骗人!你会不知道她的名字?”
林适一抱住她,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我真不知道。好了,别闹了,咱们睡觉吧。”
“抱抱我!”雪儿咬住林适一的耳朵小声说“再做一次吧?”
“记住,以后再也不许提蓓蓓这个名字了!”
“瞧你凶的!”
在刚结婚的第一个星期里,林适一和雪儿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用来做ài。七天的时间,他们昏昏沉沉一直呆在床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上的一切。在他们眼中只有对方的亲吻、抚摸,还有年轻结实的身体。他们爱呀爱,爱死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们哭一阵笑一阵,停一阵干一阵,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醉生梦死。
他们说:“醉生梦死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结婚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有家真好。”
6
刚结婚那阵子,林适一这个文坛大才子、文学副刊名编辑应邀到电台文学星空栏目做嘉宾,每周有两个晚上都要回来得很晚。蜜雪儿有些不愿意,她总说:“人家还是新娘子呢,你就让人家这样独守空房呀?”
林适一在镜子前面摆弄着他的新领带:“这也不算独守空房吧?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可是你光顾跑到电台自己过瘾,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呀!”
“怎么能说是过瘾呢,这也是工作啊!你看啊,你丈夫特有才是吧?有才就得展示出来,要展示出来就得有个平台,这个平台就是电台这个文艺节目。现在热爱文学的人这么多,无论是在我们报社还是电台,多少人都盯着我、嫉妒我呢,所以我得好好干,加油!你得支持我,明白了?”
雪儿说:“你可真能说,死人都让你给说活了。”
林适一系好领带,穿上西服,拿上自行车钥匙走出家门。
雪儿追出来站在门口叫他:“你忘了拿一样东西。”
林适一说:“知道了。”
于是,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回到雪儿身边,捧住她的脸亲了一口,亲得“滋滋”有声。
邻居出来倒垃圾,见这小俩口亲热样子,吐了吐舌头退了回去。
“早点儿回来,等你!”雪儿说。
林适一骑着自行车,走在黑漆漆的街上。这个时候的城市,有一些人已经进入梦乡,还有一些人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林适一的节目。那时候,年轻人热爱文学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热爱周杰伦——文学无处不在。青工、学生、售货员,人手一册人民文学,几乎每个人都熟读班主任、伤痕、灵与肉,那时的人精神处于饥渴状态,太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和滋养。文学在当时就起到了“创可贴”的作用。
电台距离林适一住的地方较远,由于倒车不方便,再加上节目做到半夜三更,所有车到那个点也该停了,所以林适一就干脆骑车去。对于他感觉兴趣的事情,再苦再累他也觉得乐呵。
林适一是个性情中人,兴致来了就是三匹马也拉不回。他骑着自行车,像书中的堂吉诃德似的手拿长矛向前冲。文学就是他手中的长矛,他四处征战,降服了无数人。他见解独特,口才又好,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融古今中外优点于一炉,简直是一个天生的“说话机器”由于效果很好,电台拿他当宝贝,三番五次邀他来做节目。他也乐得四处游说,表达自我。
他把自行车停在电台门口,导播小潘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林老师,您好!终于见到您了!”小潘很激动地冲上来跟林适一握手“早就听人说您是京城的大才子,才华横溢啊!”“哪里,哪里,别听他们瞎传,我也是普通人嘛!”林适一适当地开了个玩笑。这玩笑效果很好,在场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唯独林适一心里清楚这玩笑并不好笑。
灯光亮起来,一只话筒和头顶的一盏灯使林适一感慨颇多。他想,话筒这东西好神奇,细细的一根线就连着千家万户。他把这种感觉记在一张纸上,后来写成一首夜晚被声音催眠的诗,记录的就是这种夜与声音的感觉。
这档节目的主持人陶正东也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他在直播间里遇到林适一,真可谓棋逢对手。陶正东大学也是学中文的,从小做着作家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电台主持文学星空,没时间写东西,倒有了大把的时间说,用他的话说叫做“过嘴瘾”林适一也属于“过嘴瘾”一族,说得多,写得少,但他编辑的那个文学副刊,在全国还是很有影响的。
陶正东第一次见林适一就激动得不得了。
“你是一哥?久闻大名,我从中学起就订你们的报纸,还一直给文学版投稿呢。”
“是吗?不过那时我还没到文学版当编辑呢!我只比你早毕业一年。”
“噢,对了对了,总之我很崇拜你们编的报纸。”
“我也崇拜你的节目!嗨,你说咱俩互相吹捧,虚伪不虚伪啊?”
节目正式开始了,陶正东示意他戴上耳机。林适一在耳机里听自己的声音很不习惯,那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外星球,但他很快就谈笑自如了。那天他们主谈张贤亮的小说灵与肉,林适一的口才被陶正东戏称为是来抢饭碗的。他们谈得观点出新,高潮迭起,直到两人下节目之后,他们还陶醉在那种氛围里,久久不能自拔。
“一哥,你讲得太好了!”
“你也听了?”
“当然听了,激动得睡不着觉,所以坐在这儿一直等你回来。”
林适一赶夜路回到家,老婆还坐在书桌前手托下巴等着他。这一幕让他很受震动,心想男人一定要有事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