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洗衣

谭恩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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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闹钟一样,电话铃一到八点就响了起来。那已是连续第三个早晨邝在我正好给烤面包涂黄油的时刻就打来了电话。还没等我说出哈罗,她就已脱口而出:“利比—阿,问一下西蒙,立体声音响的修理店名字叫什么?”

    “你的立体声音响出什么毛病啦?”

    “毛病?啊声音太嘈杂了。对,对,我是在听电台广播,它就会嘶——嘶。”

    “你有没有试过调一下频率?”

    “试过,我经常调的。”

    “那站得高音响远一些怎么样?可能今天你带了太多的静电;说是天要下雨。”

    “好好,或许先试试这个。可是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你给西蒙去个电话,问问他修理店的名字。”

    我的情绪不错,我也想看看她到底能把她的诡计施展到什么程度“我知道那家店,”我说,同时绞尽脑汁找着听上去有可能的名字“对了,是伯格斯轰响音盒店,在市场街。”我几乎都能听见邝的脑子在飞转并喀哒地进入选择模式。

    最后她笑了起来,说:“嘿,你这个坏女人——撒谎!没有这样的店名。”

    “也没有这样的音响毛病。”我补充说。

    “好好,你给西蒙打个电话吧,告诉他邝祝他生日快乐。”

    “实际上我正要用同样的理由给他打电话呢。”

    “哦,你太坏了!为什么要折磨我,这样来让我难堪!”她发出一阵呼哧呼哧的大笑,接着喘息着说:“哦,还有,利比—阿,在给西蒙打过电话后,给妈妈去个电话。”

    “为什么?她的立体声音响也坏了吗?”

    “别开玩笑了,她的心脏不舒服。”

    我大为恐慌“是什么不好?严重吗?”

    “呣一嗯,太糟糕了。你还记得她新找的那个男朋友吗,我可自由挑?”

    “哦——够集——邮——吊,”我缓缓地发出音来“是贾米乔夫赖。”

    “我总是记得我可自由挑。而那正是他的所作所为!结果证明他早已结婚了,是个智利太大。她一露面,就拧着他的耳朵,把他给带回家去了。”

    “不会吧!”我的脸颊上泛过一丝高兴的涟漪,可内心里我又责怪自己不该这样。

    “没错,没错。妈简直要发疯了!上个星期她买了两张爱之船巡游票,自由挑说用你的信用卡吧,我会给你钱的。可现在没人给钱,没有出游,也没有补偿。啊!可怜的妈,总是找错男人嘿,或许我可以为她找找朋友,比起她自己挑来,我能为她挑选得更好。我就找了个好对象,给我带来了运气。”

    “如果不那么好怎么办呢?”

    “那么我就必须补救,使其完善。这是我的责任。”

    在挂了电话以后,我一直想着邝的责任。怪不得她把我那悬而未决的离婚看成是她个人和她专业的失败。她仍然相信她是我们精神上的红娘,是我们的无所不包的媒人。我几乎无法对她说她并不是这样的人,因为我过去曾要求她让西蒙深信我们是由命运的必然性连接着,注定要结合在一起的。

    我和西蒙毕晓普相遇于十七年以前。在我们生命的那段时光,我们都愿意把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些荒唐可笑的东西上——金字塔的力量、巴西人的护身符、甚至还有邝和她的鬼魂的告诫。我们两人都狂热地陷于爱情中——我爱的是西蒙,而他则是别的什么人。这个别的什么人碰巧在我遇到西蒙之前死了,不过一直要到三个月以后我才知道这件事。

    我是于1976年的春季学期,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院一个语言班上把目光投向西蒙的。因为他像我一样,也有个与他的亚裔特征不相吻合的名字,所以我立刻就注意到了他。欧亚混血的学生在那时不像现在这样普通。当我注视着他时,我有一种正看着我的活生生的男性幽灵的感觉。我开始疑惑基因是怎么相互作用的,为什么有着相同背景的人们在一个人身上是由这类种族特征所主宰,而在另一个人身上却不是如此。我曾碰到过一个姑娘,她姓张,但是长得金发碧眼。不,她厌倦地解释着,她并不是领养来的。她的父亲是个中国人。我估计她父亲的祖先们曾与在香港的英国人或者葡萄牙人有过秘密的风流韵事。我就像那个姑娘一样,总是必须解释我的姓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我看上去不像个拉贾尼。而我的弟兄则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意大利人,与他们的姓氏正相一致:脸比我的更有棱有角,淡棕色的头发,且又微微鬈曲。

    西蒙看上去没有任何特定的种族特征,他是完美而均衡的混合体:一半夏威夷——中国人的血统,一半英国人的血统,是不同种族基因的融合而非稀释。当我们的语言班形成学习小组时,西蒙和我渐渐地走到了一起,可我们并没有提到过我俩是如此明显地共同具有的东西。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提起他的女朋友的情景,因为我曾希望他并没有女朋友。当时我们五个人正在临时抱佛脚准备应付期中考试,我在罗列意大利伊特拉斯坎语的标志:一种已死亡的语言,也是一种孤立的、与其他语言没有联系的语言就在我概括的中间,西蒙脱口而说:“我的女朋友,艾尔萨,她参加过一次去意大利的学习旅游,看到过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伊特拉斯坎陵墓。”

    我们都看着他——像是,怎么说呢?你得注意,西蒙没有声明“我的女朋友,顺便说一句,就像这种语言一样,已经死了。”他附带地提起她来,仿佛她还好好地活着,正在欧洲铁道线上坐车旅游,从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寄回明信片。在经过几秒钟令人难堪的沉默以后,他显得局促不安并且像人们走在人行道上时陷于自我争论中一样地喃喃自语着。可怜的家伙,我心想,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的心弦被拨动了。

    在课后,我和西蒙经常在熊窝咖啡店轮流买咖啡请对方。在那儿,我们汇入了别的数百个人改变生活的交谈和领悟真谛所形成的嗡嗡声中。我们探讨著作为一个西方偏见概念的原始主义;长条术语血统混合化是对种族主义的唯一回答;反讽、讽刺、滑稽模仿则是作为了真理最深刻的形式。他告诉我他想创建他自己的哲学,一种将指导他的生活工作、将使他能对世界作出实质性改变的哲学。那个晚上我在词典上查看了实质性这个词,而后意识到我也需要一种实质性的生活。当我与他在一起时,我感觉到仿佛一个秘密和自我的优秀部分最终被放开了羁绊。我也曾与别的吸引我的家伙约会过,但是那些关系极少超越由彻夜的聚会、麻醉中的聊天以及有时是性所造成的那种一般性的美好时光,所有那一切很快就会变得像早晨的呼吸那样变了味。与西蒙在一起,我笑得更厉害,思考得更深刻,对于远在我自己那舒适的小窝之外的生活也感到更富有激情。我们能够把概念像职业网球手一样地来回传送,与对方的心灵进行角力,并把对方的过去用心理分析的热忱发掘出来。

    我觉得这是怪异的:我们竟有那么多的共同之处。我们两人在五岁之前都失去了双亲之一:他是母亲,我则是父亲;我们都曾拥有作为宠物的乌龟:他的乌龟在他偶然把它们掉进一个氯化处理过的游泳池后死去了;我们在童年时都很孤独,都被丢给过保姆——他被丢给了他母亲的两个未出嫁的姐妹,而我则是邝。

    “我的母亲把我留在了某个与鬼魂谈话的人手里!”我有一次告诉他。

    “上帝啊!我可真奇怪你居然没有比你现在更疯狂些。”我们都笑了起来,但我感到我们这样用那些曾经使我极其痛苦的事开玩笑有些轻率。

    “好心的老妈妈,”我补充说“她是最完美的社会工作者,完全沉溺于帮助陌生人,却忽略了大后方。她宁愿恪守与她的指甲修剪师的约定,也不愿抬起一根手指头来帮助她的孩子们。满嘴的假话!这倒不是说她有病,但是,你知道——”

    西蒙插嘴说:“是啊,即使是无心的疏忽也会造成一辈子的伤害。”这正是我所感觉到但却无法形诸以文字的东西。接着他又揪住了我的心“或许就是她对你的缺乏关心使得你像今天这样的坚强。”他继续往下说着,我则急切地点着头“我在想,因为我的女朋友——你知道的,艾尔萨——哦,她还是个婴儿时就失去了双亲。说到意志坚强——呜!”

    那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情形,在各个方面——甚至在每一点上都密切无间。我感觉到我们彼此吸引:就我这一端来说,这是一种强烈的性电荷;而在他那一端,则更像是一种静电的黏附——他轻易就可甩掉:“嘿,拉贾尼,”他会用他的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肩膀,说“我很疲倦,必须走了。但是如果这个周末你想温习一下笔记,就给我打电话。”带着这漠然的告别,我脚步沉重地走回我的公寓,在星期五的晚上却无所事事,因为我本是希望西蒙会邀请我出去的,故而拒绝了一个约会。那时我正陷于对西蒙的那种爱情愚蠢中——自作多情地眉来眼去、咯咯地傻笑、头脑轻飘飘地不知所向,糊涂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有那么多次,当我躺在床上时,我会假装自己正由于情欲未息而在抽搐。我感到奇怪:我是不是发疯了?我是这样变得兴奋的唯一者吗?当然了,他有个女朋友。那又怎样呢?正如人人都知道的,在你读大学并正在改变你对万物的看法时,当前的女朋友过个夜就会成了前女友。

    但是西蒙似乎并不知道我在与他调情。“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他问我“你就像一个好伙伴一样对待我。我们可以讨论任何问题而不会让别的事情夹杂进来。”

    “别的什么?”

    “事实上我们是哦,你知道的,那些异性的事。”

    “真的吗?”我说,装出一副惊异的样子。“你的意思是,我是个女孩子而你则是个——我不知该怎么说!”然后我们俩都发自内心地大笑起来。

    但在夜晚我会忿忿地哭泣,告诉自己我是个傻瓜。多少次我发誓要放弃任何与西蒙有浪漫关系的希望——仿佛有可能用意志使自己避免陷于爱情之中!但至少我懂得了该怎么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架势:我继续扮演着快活的好伙伴的角色,脸上挂着笑容倾听他的说话,心中却阵阵难受。我预期着最坏的情形。完全能肯定的是,或迟或早,他将会带来艾尔萨,宛如他知道她也搁在我心上似的。

    经过三个月受虐狂似的倾听,我渐渐了解了她生活的细节:她居住在盐湖城,西蒙和她就是在那儿一起长大的,从五年级开始,他们一直在互相打打闹闹;在她的左膝后有一块两英寸的疤痕,样子和颜色都像一条蚯蚓,是孩提时代的神秘遗产;她是个运动员,划过皮划艇,负重徒步旅行过,也是个熟练的越野滑雪手;她很有音乐天赋,是个初露头角的作曲家,在缅因州布鲁山的一个著名的音乐夏令营里与阿瑟鲍尔塞姆一起学习过。她甚至还照戈德堡变奏曲写过自己的主题变奏曲。“真的吗?”对于他所讲的有关她的每一件值得赞赏的事,我都这样说“太令人惊异了。”

    奇怪的事是,他一直用现在时态谈起她,所以我很自然地就认为她现在还活着。有一次,西蒙指出我把唇膏弄到了牙齿上,当我急急忙忙地擦掉它时,他补充说:“艾尔萨不化妆,甚至连唇膏也不用。她不相信这些。”我想尖声大叫:有什么要相信的呢?你不化妆就是不化妆呵!到了此时我真的想掴她耳光:一个道德上如此无可挑剔的姑娘,必定是曾穿着非动物皮革的皮鞋行走在地球这颗行星上的最为可憎的原人了。即使艾尔萨曾经是可爱的或是令人乏味的,这也无关紧要,我仍然会看不起她。在我看来,艾尔萨不该得到西蒙。为什么她该拥有西蒙作为她的生活奖品之一呢?她理应得到的是一块奥林匹克女子铁饼金牌;她理应得到的是拯救智力迟钝的幼鲸的诺日尔和平奖;她理所当然的是该去为摩门教会合唱队演奏风琴。

    从另一方面来说,西蒙却应该得到我,得到一个能够帮助他去发现他的灵魂隐秘处——一条艾尔萨一直在用批评和反对设置着障碍的秘密通道——的人。如果我赞美西蒙——比如告诉他,他所说的什么是深刻的——他会说:“你是这样想的吗?艾尔萨说我的一个最大过错是附和随便什么美好和轻而易举的东西,却没能足够周到地彻底思考一下事物。”

    “你不能相信艾尔萨所说的一切。”

    “对了,那也是她所说的。她恨我随随便便就赞同那些作为真理给予我的东西。她相信人们要信任自己的直觉,有点儿像那个写沃尔登的家伙,他叫什么名字,索罗吧。总之,她觉得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争吵,以得到我们所相信的东西的精髓及其理由。”

    “我憎恨争吵。”

    “我说的争吵不是打闹的意思。主要是辩论,就像你和我做的那样。”

    我不喜欢被人比较以免失望。我竭力想说得轻松些“哦?那你们两人辩论些什么呢?”

    “诸如名人是否具有一种作为符号的责任而不是仅仅像常人一样。还记得那时穆罕默德阿里拒绝服兵役吗?”

    “当然记得。”我撒谎道。

    “艾尔萨和我两人都认为他很伟大,采取了一个像那样的个人立场来反对战争。但是随后他赢回了重量级冠军头衔,接着福特总统又邀请他到白宫去。艾尔萨说:‘你能相信这吗?’我说:‘见鬼,如果我被邀请,我也会去白宫的。’而她说:‘被一个共和国总统邀请吗?在选举年?’她给他写了一封信。”

    “给总统?”

    “不是,给穆罕默德阿里。”

    “哦,对,当然了。”

    “艾尔萨说你不能仅仅空谈政治或者就在电视上观看它的发生,你必须做些什么,否则你就成了它的一部分。”

    “一部分什么?”

    “你也知道,就是虚伪。它像腐败一样。”

    我想象艾尔萨看上去就像帕蒂赫斯特一样,戴着贝雷帽,穿着野战服,臀部挂着一支自动步枪。

    “她相信所有的人在生活中都应该采取一种积极的道德立场,否则这个世界在三十年里或者不到三十年就要完蛋了。许多我们的朋友说她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她却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乐观主义者,因为她想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做些事来改变这个世界。如果你考虑到这一点,那她是对的。”

    当西蒙更多地唠叨着艾尔萨那荒唐可笑的观点时,我会梦幻似地分析着他的形貌特征,它们是那么地像变色龙:他的脸会变化——从夏威夷人的脸变成阿兹台克人的脸,从孟加拉人的脸变成巴厘人的脸。

    “毕晓普是什么样的姓名?”有一天我问道。

    “来自于我父亲的一方,是传教士的一种偏执吧。我是毕晓普们——你知道吗,是瓦胡岛著名的家族?——的后裔。他们于一百八十年前来到夏威夷去感化那些放逐者和异教徒,然后以与皇室成婚和拥有半个岛屿作为结局。”

    “你在骗人。”

    “不幸的是,我也是没有继承任何遗产的家庭的后人,没有一个菠萝果园或者高尔夫球场。在我母亲那一方,我们是华裔夏威夷人,有几个皇家公主在基因池里游泳。但与海滩胜地的地产同样又是无缘。”然后他大笑起来“艾尔萨曾说我从我家族的传教士这一方继承了盲目信仰的那种懒惰性,而从我的皇家夏威夷人这一方,则继承了役使他人来照料我的需要而不是直接动手完成的倾向。”

    “我认为关于继承本性的说法并不可信,那仿佛是说我们毫无选择地注定要成为某种人。我的意思是,难道艾尔萨从没有听说过宿命论吗?”

    西蒙看上去感到困惑“呣,”他思索着说。在那片刻里,我感到了一种以一个微妙而熟练的动作征服一个竞争者的满足。

    但是随后他评论说:“宿命论认为所有的事件甚至人类的抉择都遵循自然的规律。那不就意味着它与艾尔萨的说法有些类同吗?”

    “我的意思是,”我开始结结巴巴地说,同时试图回忆起在哲学课上我所浏览过的东西“我是说,我们怎么去界定自然呢?谁来说这是自然的和这不是自然的呢?”我胡乱地抓着稻草,试图不让可怜的自我掉到水里。“此外,她的背景是什么样的?”

    “她的家人都是摩门教徒,不过她是他们在她一岁时收养的,给她取了个艾尔茜的名字。她并不知道自己的亲身父母是谁。但自她六岁以来,在她还不知道怎么读乐谱之前,她就能把一首歌只听一次,然后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确切无误地演奏出来。而且她特别喜欢肖邦、巴德瑞夫斯基、门德尔松、格什温、科普兰——我忘了其他的了。后来她发现他们每一个人不是波兰人就是犹太人。那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所以那使得她认为自己可能是个波兰犹太人,并开始叫自己艾尔萨而不是艾尔茜。”

    “我喜欢巴赫、贝多芬以及舒曼,”我巧妙地说“但那并没有使我成为一个德国人。”

    “还不仅如此呢。当她十岁时,发生了些事,听起来真的奇异万分,但我发誓这是真实的,因为我亲眼目睹了其中的一部分事。她在学校图书馆,正翻看着一本百科全书;她看到一张某个在哭泣的孩子和他的家庭被一群士兵围着的照片,解说词说他们是犹太人,正被带到奥斯威辛集中营去。她不知道奥斯威辛在哪儿,甚至也不知道它是个集中营。但是她确实嗅到了什么可怕的味儿,使得她发抖和噤口不语。接着她跪了下来,开始哼吟着:‘奥嘘——文——辛,奥嘘——文——辛,’一类的话语。图书馆馆员摇晃着她的身子,可艾尔萨没有停止哼吟——她无法停止下来。于是他们把她拽到学校护士施内鲍姆夫人那儿。施内鲍姆夫人是个波兰人,听到艾尔萨在哼唱‘奥嘘——文——辛’而且行为反常,以为艾尔萨这样说是在开她的玩笑。嘿,听着:你这是在用波兰语说‘奥斯威辛’。在艾尔萨摆脱了她的那种恍惚状态以后,她知道了她的父母亲是奥斯威辛集中营中幸存下来的波兰犹太人。”

    “你说什么,她知道了?”

    “她只是知道——就像老鹰知道翱翔在气流上方,兔子由于恐惧而呆住一样。这是无法教授的知识。她说她母亲的记忆从心里传送到子宫,它们现在就难以擦掉地印在她的脑皮层上。”

    “得了!”我轻蔑地说“她听起来就像我的姐姐邝。”

    “怎么会这样呢?”

    “哦,她就会把各种各样的旧理论乔装打扮一番来迎合她所相信的任何东西。不管怎么说,生物的本能和情感的记忆并不是同样的东西。或许艾尔萨以前读过或者听说过奥斯威辛,但没有记住。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人们看过旧照片或者电影后,过了一段时间却认为它们是自己的记忆。或者他们具有似曾经历过的经验——而它却仅是坏了的神经突触把直接的感知传输给了长期的记忆。我这话的意思是,她看起来像波兰人或犹太人吗?”而且就在我说完这话后,我又有了个危险的念头“你有她的照片吗?”我尽可能地装着是偶然地问道。

    当西蒙掏他的钱包时,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脏就像一辆赛车似地在加速,准备面对我的竞争者。我害怕她会具有压倒性的美貌——犹如横在被机场跑道灯光照亮的英格里德伯格曼与阴沉着脸呆在烟雾腾腾的酒巴里的劳伦巴考尔之间的一条鸿沟。

    照片上显现的是一个爱好野外活动的女孩儿,背景是暮色时分的霞光,一头鬈发映衬着一张闷闷不乐的脸。她的鼻子很长,脸颊则孩子气地瘦小,下唇因发音发到一半而翘出来,所以看上去就像一条哈叭狗。她正站在一座野营帐篷旁,双手叉腰,手掌搁在结实的臀部上。她穿的毛边牛仔裤太紧,以至于在腹股部深深地皱褶起来。她穿的短袖圆领运动衫也荒唐可笑:以粗拙的字体书写的“问题权威”横贯在她隆起而肥硕的rx房上。

    我自忖:怎么,她并不漂亮嘛,她甚至也没有逗人喜爱的扁而圆的小鼻子,平平常常得就像一条没有热情的波兰狗。我竭力想抑制住笑容,但我是那么的快乐,本该是舞上一曲波尔卡的。我深知把自己与她那样相比是肤浅和离谱的,但我无法不开心地感受到一种优越感,相信自己要漂亮些,个子要高一些,身材要苗条一些,更有风度。你不必喜欢上肖邦或者巴德瑞夫斯基以便认出艾尔萨是斯拉夫农家的后裔。我越看照片,就越高兴:最后终于看到了威胁我的魔鬼,结果却不比她那娃娃脸的护膝更为吓人。

    西蒙在她身上到底看到了什么?我试图客观些,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她。她体格健壮,那是明摆着的;她肯定给人以精明的印象——但是同时也给人一种恫吓感和讨厌感;她的rx房比我的大多了,它们或许对她有利——倘若西蒙居然蠢到喜欢那肉鼓鼓的、某一天将会垂到她肚脐眼上的圆球的话;你可能会说她的眼睛令人感兴趣:眉梢吊起,晶莹有神。但第二眼看去,却会发现它们是令人困扰的,而且黑得空空洞洞的。她笔直地注视着照相机,目光既锐利又空虚。她的神情暗示着她知悉过去和未来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却全是令人哀伤的。

    我的结论是西蒙把忠诚和爱情给混淆起来了。他毕竟从童年就认识了艾尔萨。从某方面来说,你还得为此而佩服他呢。我把照片递还给他,试图不让自己显得沾沾自喜“她看上去极其地严肃。那是作为一个犹太人所继承下来的东西吗?”

    西蒙端详着照片“当她需要时,她能够变得很有趣。她能够模仿任何人——姿势、说话方式、外国口音。她是快活的,她有时很能使自己快活。但是,”他停顿了一下,勉强地说“但是你说得对,她耽溺于思考事物怎样能变得更好,为什么它们会这样,直至把自己弄到意志消沉。她老是那个样子:闷闷不乐,一本正经,我猜你甚至会说是沮丧。我不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有时她会变得,你知道,是如此地不讲道理。”他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看来很困惑,似乎他现在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去审视她,而她的面貌则显得极其平庸。

    我把他的这些珍贵的评说作为将来可使用的武器而藏在心底。我不像艾尔萨,我会是个真正的乐观主义者,我将采取行动。与她的悲悲戚戚相反,我会是开朗活泼的;我会钦佩西蒙的眼光,而不是成为挑剔的镜子;我也将采取积极的政治立场,但是我会经常笑容满面而且向西蒙显示:有个精神灵魂伴侣的生活并不必就是那样整天的愁眉不展和大难临头似的。我决心去做无论什么必要的事,以便从西蒙的心里挪走她。

    在见过艾尔萨的照片后,我觉得她是很容易被取代的。我真是够蠢的,不知道我所需要的只是把西蒙从一个鬼魂的掌握下摆脱出来。但是那天我是那样的高兴,以至于接受了邝的邀请去吃饭。我随身带去了我要洗的衣服,而且仅仅是为了令人愉快,我假装听从了她的劝告。

    利比—阿,让我来做吧,你不知道怎么使用我的洗衣机的。不用太多的肥皂粉,也不用太多的热水,始终要把口袋翻出来

    利比—阿,啊呀,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黑衣服?你应该穿色彩漂亮的衣服呵!小花朵,圆点花纹,紫色是适合你的色彩。白色,我不喜欢。倒不是由于迷信,有的人认为白色意味着死亡,没这样的事的。在阴间,有着许多许多你甚至都不知道的色彩,因为你无法用你的眼睛看到它们。你不得不使用你内心的感觉,在你满是真实的情感和记忆时想象着它们,既感到快乐又觉得悲伤。快乐和悲伤有时出自于同样的事物,你知道这吗?

    不管怎么说,我不喜欢白色是因为它太容易搞脏了,太难以洗干净了。它不实用。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我的前一生里,我不得不洗很多的白色衣服——一大堆,一大堆,一大堆。那是我在鬼商大屋里挣得一席容身之地的方式。

    每个星期的第一天我就必须洗衣,在第二天熨烫所洗过的衣服,第三天是擦亮皮鞋和缝补衣服,第四天打扫院子和走道,第五天是拖地板和擦拭教堂里的家具,第六天则是用于做重要的事。

    我最喜欢第六天。班纳小姐和我穿行在村子里,散发着被称为“好消息”的小册子。即使这些纸张里印着的英语字眼儿已变成了中文,我也无法读懂它们。由于我无法阅读,我也无法教班纳小姐阅读。而在我们走过的这个村子的穷困区域,也没有人知道怎么读书识字。但是人们都很高兴地接受了那些小册子。他们用它们来作冬服的充填物,把它们覆在饭碗上来遮挡苍蝇,拿它们糊在墙壁的裂缝上。每隔几个月,就会有船从广州过来,带来一箱箱更多的小册子。所以每个星期的第六天,我们总有很多小册子要散发出去。可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真正给予他们的却是大量未来的麻烦。

    当我们空着双手开心地回到鬼商大屋后,老鲁会为我们搞点儿小表演:他从一根柱子爬上去,然后迅速地行走在屋檐边上,而我们则透不过气来地叫喊着:“别摔下来!”接着他会转过身去,拣起一块砖头,放在他的头顶,然后在上面再搁一只茶杯、一只碗、一只盆子——各种各样不同尺寸和重量的东西。他会再度沿着那薄薄的屋檐行走,与此同时我们则尖声叫着笑着。我认为这始终是他在想方设法从他与班纳小姐和她的箱子一起掉进河里这事中捞回面子。

    第七天,当然了,是要去教堂的,然后下午就休息了:在院子里聊天、观看日落、观察星星或者雷雨天。有时我从长在院子里的一棵灌木上摘树叶,老鲁总是来纠正我:“那不是灌木,那是圣树。看这儿,”他会笔直地伸出手臂站在那儿,就像在黑夜里行走的鬼一样,声称那自然的精气现在正从树枝流向他“你吃了那树叶,”他说“你就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与平衡,对每个人都不屑一顾了。”所以每个星期天我都用那些树叶沏成茶;像个致谢礼物似地送给作了表演的老鲁。班纳小姐总也要来喝一些。每个星期,我都会说:“嘿,老鲁,你是正确的,从这棵灌木搞出来的茶是使人感到宁静。”然后他会说:“那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狗屎树,那是棵圣树。”所以你看,那些叶子一点儿没有治好他的咒骂毛病,太糟糕了。

    在第七天以后,就再次是第一天了,也就是我现在将谈论的那个日子。正如我已说过的,我必须洗涤脏衣服。

    我是在紧挨厨房的大过道上洗衣的。这过道的地是石头铺起来的,上面没有篷盖,但有一棵大树遮荫。整个早晨,我一直让两大锅石灰水煮开着——用两只锅是因为传教士们不许我让男人和女士的衣服在同样的热水里一起游泳。一只锅里我撒进了樟脑,另一只里则撒进了桂皮——闻起来就像樟属植物似的。两者都对防备在蠹有用。在樟脑水里,我烫的是白色衬衫及阿门牧师和“太迟了”医生的贴身内衣,我也烫他们的床上用品和他们通常用来擦鼻子和额头的布块。在那只桂皮锅里,我烫的是夫人们的罩衫、贴身内衣,她们的床上用品和她们用来擦鼻子的布块。

    我把湿衣服摊在一只旧石磨的磨面上,然后转动石磨滚子挤出衣服里的水。我把挤干的衣服放在两只篮子里,男人和女人的衣服依然分开;把剩下来的樟脑水泼在厨房地上,又把剩余的桂皮水倒在过道的地上,然后挎着篮子穿过门口进到后院。那儿沿着墙有两个棚子,一个养着一头骡子,另一个则养着一头水牛。在两个棚子的之间紧紧地绷系着一条绳子,那就是我晾晒这些洗于净的衣服的所在。

    在我的左边是另一堵墙,墙上有扇门通向一个供散步用的大花园,花园的四周围着高高的石墙。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一度曾由许多花匠加以料理,现在则被疏忽和荒废了。那石桥和假山依然矗立在那儿,但是下面的池塘却已干涸,没有鱼虾,只有野草。花园里的一切——绽开着花朵的灌木、树木的枝条、野草和藤蔓——都缠绕在一起。园里的小路上厚厚地覆盖着二十个年头的树叶和花瓣,在我的脚下是那样的柔软和凉爽。那小路以令人惊奇的布局绕上盘下,让我梦想自己正在攀登回蓟山呢。那些小丘中有一个的顶部,大小刚好能容下一个小亭子,在亭子里有覆盖着青苔的石椅,在石头地面的中央是个火坑。从这个亭子,我的视线可以越过高墙看到村子,看到溶岩石峰和进入下一个山谷的拱道。每个星期,在我洗完衣服后,我就把鸭蛋浸在剩下的石灰里,然后把它们埋到花园里进行腌制。在干完这活儿后,我会站在亭子里,心中幻想着自己所看到的墙外的世界是属于我的。我这样胡思乱想了几年,直到有一天老鲁看到我站在那儿,他说:“哎,女怒目,别再到那上面去了,这是那个本地商人死的地方,就在那亭子里。”

    老鲁说,有天晚上,那个商人站在那儿,他的四个妻子则等在小丘下。他注视天空,看见有一群乌云似的黑鸟。那商人诅咒着它们,随后身上就冒出火焰来。哇!那火焰呼呼作响,商人身上的脂肪则嘶嘶地四处飞溅,亭子下面,他的四个吓坏了的妻子闻到了刺鼻的油炸辣椒和大蒜味儿。就那么一瞬间,火焰熄灭,烟雾以那个商人的形状升腾上去,被风吹散了。当他的妻子们蹑手蹑脚地上到亭子里时,她们发现没有灰烬,只有他的双脚和鞋子留在那儿,留下的还有可怕和芬芳的气味儿。

    在老鲁给我讲了这故事后,每次当我去挂晒洗过的衣服,去花园里埋放我的鸭蛋,我都为那气味心神不定。我闻到了樟脑味、桂皮的味儿、枯萎的树叶味以及开花的灌木味儿。但是在我现在正谈沦的那一天,我觉得我闻到了那个鬼商人的气味,闻到了他对死亡的恐惧,非常地强烈,是辣椒和大蒜的味儿,或许也有点儿醋的味道。那天的天气酷热难熬,正是知了在土里躲藏了四年以后破上而出的月份。知了在鸣唱:雄知了尖叫着在呼唤雌知了,每一只都试图叫得比谁都响。我的一只眼睛一直瞄看着门口,以防万一那个鬼商人出现在那儿,来寻找他的脚。我听到一阵瑟瑟声,有干枯树叶碎裂声、小树枝折断声、黑鸟从灌木丛里急促地腾飞上来、四下散去的声音,知了也沉寂下来。

    我的骨头都颤抖起来。我想逃走,但是我听到我内心的土匪婆鬼魂在说:“吓坏了?你怎么能被一个没有脚的本地商人吓坏呢?进去看看他在哪儿。”我现在是既吓得魂不附体,又为此而感到羞愧。我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往里面窥视着。当知了开始鸣唱起来时,我跑进了花园,我的脚踩在枯萎的树叶上咯吱咯吱地响着。我冲过石桥,经过干涸的池塘,翻上起伏的小丘。当知了的鸣唱声转了调子时,我停住了脚步,因为我知道那些知了马上就会因耗尽了力气而沉寂下来。我就这样利用它们的鸣唱奔跑,停下,再奔跑,再停下,直到我站在了那座大得足以建造一个小亭子的山坡脚下。当知了的鸣唱停止时,我一边绕着小丘转圈子,一边注视着一个坐在一张石椅上、正在吃一只小香蕉的男人。我从未听说过有吃香蕉的鬼。当然了,自那以后,别的鬼告诉过我,他们有时会假装在吃香蕉,但是从来不会用那种有着很多黑色斑点的香蕉——而这正被眼前这个男人拿着。

    当那个男人看到我时,他急忙站立起来。他有着一张优雅而特别的脸孔,不像是中国人的,也不像是外国人的脸。他穿着绅士的服饰。我以前见过这个男人,对此我确信无疑。随后我听到从小丘的另一边传来了响声:一阵水流打在岩石上的飞溅声;一个男人的叹气声;踩在二十年积叶上的脚步声。我看到了一根手杖银色杖尖的闪光,以及拥有这手杖的男人那凹陷进去的脸。他的手正忙着扣上他裤子上的许多纽扣。他就是凯普将军,而吃着香蕉的优雅男人则是那个名叫一半的混血儿。

    哇!眼前就是我曾祈祷其回到班纳小姐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后来则是祈祷他离得远远的,不过一定是向上帝祈求的次数不够,所以没有应验。

    凯普向一半吼叫了什么,随后一半向我说:“木小姐,这位先生是个著名的美国将军。这幢房子是不是拜上帝教徒住的地方?”

    我没有回答。我记起了回到蓟山的那个男人曾说过:凯普将军已变成了反对客家人的叛徒。我看到凯普将军注视着我的鞋,他又开口说话,然后一半翻译道:“那位给你这双皮鞋的夫人是将军极好的朋友,她正急于见到他呢。”

    就这样,那双有我的脚在里面的皮鞋把这两个男人领到了班纳小姐面前。一半说得没错,她正急着要见凯普将军。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让他把自己抛到了空中。这一切就发生在阿门牧师和阿门夫人眼前。阿门牧师和夫人虽然是丈夫和妻子,却从未碰过对方,甚至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也不会动手动脚的——这是老鲁告诉我的。后来在深夜,当所有人都该睡觉而实际上却没有睡时,班纳小姐打开了她的房间门,凯普将军迅速地从他的房间走进了她的房间。所有的人都听到了这动静:因为我们没有窗户,只有木头的屏风。

    我知道班纳小姐会叫将军到她的房间来的。在那天夜里的早些时候,我曾告诉她凯普是客家人的叛徒,而他同样也会对她不忠心的。她对我非常生气,仿佛我说这些事是在诅咒她似的。她说凯普将军是个英雄,他把她留在广州只是为了去帮助拜上帝会。这样我就接着告诉了她那个回到蓟山的男人所说的话:凯普将军为了金子已经娶了一个中国银行家的女儿。她说我的心是烂肉,而我的话则是流言养肥的蛆虫。她说如果我相信这些关于凯普将军的事,那么我就不再是她的忠实朋友了。

    我对她说:“如果你早就对某件事深信无疑,你怎么能突然停止相信呢?如果你是个忠实的朋友,你又怎么会不再是呢?”她没有回答。

    夜深时分,我听到了音乐盒——就是当班纳小姐还是个年轻姑娘时她父亲给她的那个音乐盒——演奏的音乐。我听到了使得阿门夫人热泪从眼里夺眶而出的乐曲,但是现在这音乐却使得一个男人去吻一个姑娘。我一次又一次地听到班纳小姐的叹气声,她的快乐是如此之多,以至于都溢了出来,渗入我的房间,变成了悲伤的眼泪。

    我又在邝的住宅里开始洗我的衣服。过去通常是西蒙来照料洗涤——那是嫁给他的好处之一。他喜欢清理房间,抖开干净的床单,把它平平整整地铺在床上。自从他离开以后,我不得不洗涤自己的衣服。投币洗衣机在我住的大楼的地下室里,而那儿的霉味儿和昏暗的灯光使我的神经高度紧张,那种氛围激发起了我的想象力。不过邝也是同样。

    我总是要等到我的干净内衣都穿完了,然后我把三大包要洗的衣服扔进汽车里,往巴尔博亚街开去。即使是现在,当我把我的衣服塞进邝的干衣机里,我还在想着她在我对爱情充满希望的那一天所告诉我的故事。当她讲到快乐变成悲伤的那一部分时,我说:“邝,我再也不想听这些了。”

    “啊?为什么?”

    “它使我不开心。而现在,我却想保持良好的情绪。”

    “也许我再给你多讲一些,就不会不开心了。你知道班纳小姐犯的错误——”

    “邝,”我说“我不想再听有关班纳小姐的事了,再不想听了。”

    多大的力量!多么的让人宽慰呵!西蒙使我觉得自己这么强大,这真让我感到惊奇。我能够与邝抗衡了。我能够决定自己应该听从谁的以及为什么要听,我能够与某个和西蒙一样的人——实实在在、有条不紊、合情合理——呆在一起了。

    我从未想到他也会用鬼魂来填补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