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捕快

寸草心198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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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河镇来左溪村的路上,三匹骏马上骑着四个人,四蹄翻飞,在干燥的泥道上扬起一阵阵灰土,径直朝左溪村疾驰而来。

    为首的是一匹黑马,神俊异常,上面竟然骑着两个人依然一马当先,仔细一看,竟有一人就是王富贵。而骑在他身后的是一个身着皂衣,一脸坚毅的中年男子,他左手揽着王富贵,右手握着缰绳,轻轻一抖,黑色骏马便好似听到主人的命令一般,一脚快似一脚,风一般向前奔去。

    王富贵虽说身材不够高大,但也不是矮小之人,此刻却像小鸡子一样被别人抱着,脸色苍白,动也不敢动一下。

    马上中年男子突然口中“吁”了一声,随即三匹骏马都慢了下来。中年男子右手指着前面说道:“小五小六你们看,前面追逐的二人是谁?”

    后面的两匹骏马上的人约莫二十四五的样子,同样身穿皂衣,听见中年男子的话语,连忙停下抬眼望去,只见前方隐约有两个人,正在路上分分合合,你追我赶,不时传来叮当之声。

    “就是他们!”王富贵顾不上难受,立刻对着中年男子说道:“张捕头,就是他们。”

    张捕头眼睛一眯,立刻对着其他人说:“走,我们上去!”

    双腿一夹,首当其冲地奔了过去,剩余两人对视一眼,也毫不犹豫地紧紧跟上。

    老乞丐苟欢此时心中郁闷至极,从马家院子逃出后,原以为胡明会去照看马云飞伤势,而他趁机逃脱。却不料这个胡明一直如影跟随,且因自己肩头受伤的缘故,几场小战下来不但没占上风,反而后背和右手都被划伤。现在是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掉,只得边打边退,如果没有其他意外发生的话,自己说不定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他心中暗叹一声,难道真的要使用那个东西了么?就是想要用出来,现在招招危急也腾不出手啊。

    胡明可管不了苟欢心中是如何的想法,此时正一剑快似一剑,绝不给他有喘息的时间,从十多年前的心慈手软,到今日的再一次家破人亡,他心中实在有太多的恨,只不过他一向是一个喜欢将所有事情藏在心底的人,不愿意轻易向外表露。而此时此刻,他确实彻底愤怒了,今日必杀眼前之人,以泄心头之恨。

    就在二人趋势越发明显,苟欢已经陷入朝不保夕的危急时刻,突然听见官道上传来一阵马蹄,二人都是武学高手,自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瞥见三匹黑色骏马略一停顿后又从不远处向他们这里奔来,这让二人的心境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很明显,这些人是冲着他们来的,胡明心中略有不安,他把手中双剑一紧,更加迅疾地攻向苟欢,不管来人是谁,他都想在别人到来之前把苟欢杀了,这样即使来人是对方的帮手,也改变不了苟欢必死的命运。

    苟欢心中却是另外一番想法,原本求生无望,自己的保命东西一直没有时间取出,而如今在这人烟稀少的村子外,居然有外人闯来,不管是敌是友,只要对方稍一松懈,也许就是自己唯一的逃命机会啦。

    无论何人在真正面对死亡时,都会产生强烈的恐惧,只要不是突然的毫不防备的到来。那种给了你思考的时间,让你去体会生命的美好之后,又让你感受死亡的黑暗,有几个人能够勇敢地面对?

    本能的求生意识会让每个人都不可思议的发挥自身的潜能,可以做到自己原本做不到的事情,就像现在的苟欢一样,在胡明发起的更凌厉的攻势下,早就岌岌可危的他居然还是拼命躲了下来,只不过大腿外侧又添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住手!”张捕头一声厉喝,其身形从马上一跃而起,竟在胡明手中银丝剑堪堪递到苟欢胸前时,用一柄五环大背刀挡住了。

    苟欢心中叫了一声侥幸,一个懒驴打滚避开,然后躺在泥道上起不来了,一只独眼望向众人,眼中满是凶狠。

    胡明心中也暗叹了一声,随即双手一晃,将银丝剑收了起来,同时也十分不善地望着来的几个人。不过从对方的服饰上,他已判断出应该是镇上军巡捕的人,只是心中疑惑,不知道这些官兵如何会来到这里?

    “原来是胡掌柜,想不到在这里能遇见你!”张捕头看见胡明,脸色一愣,眸光一闪,拱了拱手。

    “哦,这位官爷是。。。?”胡明同样一愣。

    “我叫张彪,现在在军巡捕做事,偶尔休息时也去你的酒楼喝上一盅,不过胡掌柜你常常不在柜前,虽听别人说起,不过只是远远地看见你几回,没有搭语。想不到胡掌柜竟是真人不露相,使得一手好剑法。”张彪瞥了瞥胡明手中的银丝剑,似笑非笑。

    “原来是张爷,失敬失敬。”胡明也客气地拱了拱手。

    就在此时,苟欢从身上摸出一物,看似一个鞭炮,不过却没有引信,不知到底有何作用。

    “原来你们蛇鼠一窝,看来我今日在劫难逃啦,就不知这位官爷,是不是也敢草菅人命?”老乞丐见二人竟然搭上了言语,脸上不由得冷冷一笑,将手中之物单手举天,往此物的尾部使劲一捏。

    张彪和胡明虽说寒暄客套之时,也未放松对苟欢的监视,不过由于他腿上中剑,已不可能逃脱,故也并未放在心上。

    只听砰地一声,苟欢手中之物突然向天空弹射出去,竟还真是一枚烟花。只见该物冲天而起,发出一声尖啸,在离地千尺高空砰然炸裂,随即在空中爆出一股黑烟。哪知从黑烟中还有一节烟花又向上冲去十来米,同时也是爆裂一声,不过这一声比第一次小了许多,最后竟然还有一小节又上冲了几米,然后再次爆炸一下,同时周围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璀璨烟花,虽然声音不大,但烟花却是灿若星辰。

    “千里鸣!”

    “窜天猴?”

    待三响过后,烟花在白晃晃的天空中依然灿烂夺目,胡明和张彪竟然同时惊呼出声。

    苟欢听见二人的惊呼,看见二人难以置信的表情,心里不由得得意至极,甚至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什么鬼东西,还有点好看。”王富贵始终是个乡下人,烟花见得少,平日里逢年过节能有一串鞭炮便已经算是富裕人家了,哪里见过这等烟花。

    就连镇上土生土长的小五小六,算是见过世面的人,此刻看着空中的烟花,也是一脸茫然,其中一个嘀咕道:“烟花虽然稀少,但我也见过一两回,怎地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能够响三次的烟花,真是够稀奇的。”

    唯独胡明和张彪的脸上难看之极,而张彪的脸上更是现出一丝惊恐之色。

    听见手下小六的话,张彪心神一紧,自己可不是像他们两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想当年也是在江湖上刀头舔血的日子里摸爬滚打过来的,这窜天猴对他来说,虽然没有见过,但江湖上的传说历来已久,且当年师父也叮嘱过他,千万不要和他们结仇,否则别说个人生死,就连家人也会受到牵连。

    胡明听见张彪喊出“窜天猴”的时候,就知道眼前的这个捕快不是一般人,至少也和江湖有着丝丝缕缕的关系,虽然心中惊讶,但毕竟自己曾经的身份和地位远远不是一般江湖人能够比肩的,不至于像张彪那样现出惊恐之色。不过既然事已至此,他觉得倒是有必要打探清楚。

    他冷冷地看了一眼苟欢,后者同样看着他不发一言。胡明心中恼怒,不过也未表现出来,而是又一拱手,对着张彪说到:“听闻张爷刚才喊出窜天猴来,莫非张爷也是江湖中人?”

    张彪闻言苦笑一声:“一言难尽,我不过是曾经在江湖上混过一段日子,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这窜天猴的来历倒是听过。不过刚才胡掌柜喊出千里鸣,我想这个称呼一定是窜天猴的雅称吧,看来胡掌柜在江湖上应该是有一定来历,不知为何在我三河镇落脚啊?”

    “唉,我也是苦不堪言,不足为外人道也。只是如今张爷你刚刚到来,还不了解情况,此贼刚刚在我亲家马三炮家中持刀杀人,毫无人性。我女儿竟在今天大婚之日惨遭此贼毒手,实在令人心寒,整个左溪村村民皆可作证。故此,待我将此贼杀了,先慰我儿在天之灵。”胡明突然剑指苟欢,一招飞羽逐燕迅疾无比地向老乞丐刺去。

    苟欢此刻大腿伤势最重,几乎不能站立,眼见胡明一剑刺来,不由得又是一个打滚,避开此剑,口中大喊:“你疯了,竟然还敢杀我?”

    只听叮的一声,胡明的银丝剑和一口五环大背刀碰在一起,绽放几点星火。

    “且慢,胡掌柜,既然我到了这里,就应该让我来处置这件事情,你觉得呢?”张彪缓缓收回手中的刀,并且语气慎重地加了一句:“而且你就真的不考虑窜天猴带来的后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