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雪影霜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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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你这种爸爸。”

    硬梆梆地丢下这句话,秦笙就想绕过秦刚直接进大厦,却被他伸开双臂拦住,涎着脸笑道:“小笙,别这样,我好歹也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不认我也否认不了这个事实。”

    秦笙冷笑道:“你这种亲生父亲不要也罢。这些年你管过我吗?如果不是有奶奶,我早就饿死了。”

    秦刚强词夺理地说:“你奶奶是我亲妈,有她管你不就等于是我管你嘛。”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只认奶奶的养育之恩,至于你,我早就不当你是我爸了。还是那句话,我没有你这种爸爸。”

    “小笙,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到底是你亲爹,没有我就不会有你。生恩虽然没有养恩大,终究也还是一份恩情。这份生育之恩,你怎么也该报答我的。对吧?”

    早在三年前,秦刚就因为嫖-娼一事被福建那位寡妇赶了出来。然后他就一直东游西荡地打着散工,混着日子。今年实在混不下去了,他就灰溜溜地回了老家想让哥哥接济一下自己。他嫂子当然不愿意养着这么一个废物弟弟,便打发他去S市找秦笙。说是秦笙刚在那边找到了工作,还当了经理(其实是助理),养活他这个老爸应该不成问题。

    秦刚听得精神一振,女儿开始赚钱了,可以养自己这个老爸了,这是多好的事啊!但是他还有些担心女儿会拒绝她,所以特意去查了一下相关法律,还在网上找律师进行了免费在线咨询。咨询的结果让他心花怒放,马上就拿着嫂子给的几百块钱买火车票来S市找女儿来了。

    听出了父亲忽然找上门的真实来意,秦笙脸上的冷漠与厌恶之色更浓,直截了当地说:“听你这番话,你跑来找我并不是因为想我这个女儿,而是因为有所图而来。你知道我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开始赚钱了,所以来找我要钱的。是吧?”

    秦刚有些无赖地说:“是啊,你是我女儿,我是你爸爸。当年我生了你,现在你就得养我,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要求你每个月付我一笔赡养费。不要多了,给两千块钱就行。”

    秦笙气得浑身发抖,忍不住用手指笔直地指着秦刚的鼻子斥道:“你凭什么来找我要赡养费?你害死了我妈,又抛弃了我,这么多年对我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却在我刚一大学毕业有了工作就来找我要赡养费。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会摊上你这么一个不要脸的爸爸。”

    秦笙刚被秦刚拦住时,不远处坐在车子里的孟哲就注意到了这一幕,也敏锐地察觉到秦笙的神色有异。于是他马上下了车,走过去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一步步走近后,孟哲自然听到了秦笙与秦刚发生的争执,惊愕地明白了这个中年男人原来就是她恨透了的亲生父亲。当年只是从秦筝嘴里听来的一番转述,就让孟哲觉得秦刚其人实在很可恶。而这一刻亲眼见到他,再亲耳听到他说出来的那些无赖言语,他才发现这人何止是可恶,简直就是可恶之极。

    一开始,孟哲还觉得不方便介入他们父女俩的谈话。但是秦刚厚颜无耻索要赡养费的那段话,气得秦笙浑身直抖,也让他怒火中烧,忍不住冲过去声援她。

    “有没有搞错?你抛弃了女儿十几年,现在见她开始赚钱了就跑过来要钱。如果有不要脸比赛,你一定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对于这个半路上杀出来的程咬金,秦刚一脸不买账的表情说:“我和我女儿说话,你算哪根葱,跑过来搅局?”

    “我是秦笙的朋友。”

    “只是朋友啊,我还以为是男朋友呢。如果你是未来女婿,我还有兴趣和你聊一聊,如果不是就一旁呆着去。这是我们父女俩的事,轮不到你一个朋友来管。”

    “我还偏偏就管定了。秦笙,你回公司去上班,不用理他。我会通知保安部的人来赶走他。”

    孟哲虽然不在孟氏企业任职,但他可是孟氏企业的继承人之一,号令保安部来赶走一个人那是不在话下的事。

    秦刚知道今天是讨不到便宜了,很识趣后退一步说:“行了,不用赶,我自己会走。不过小笙,你是我女儿,我是你爸爸,法律规定了你有赡养我的义务,这一点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今天来找你是想好好跟你商量,你既然不同意给钱,那咱们就到时候法庭见吧。”

    秦刚转身离开后,恨恨地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秦笙眸中既有泪水又有怒火,声音无限苍凉悲愤地说:“还说什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说这话的人,真应该来看看我这位生父的无耻嘴脸。”

    孟哲也由衷地觉得秦笙这位生父堪称极品中的极品,奇葩中的奇葩,也由衷地觉得秦笙真是可怜,摊上了这么一个老爸。看着她泫然欲泣的柔弱模样,他的手微微一动,想要温柔地替她拭去泪水,最终却只能无奈地停在胸前……

    秦刚厚颜无耻地找来S市,向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的女儿秦笙索要赡养费的事,孟哲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联系了孟氏企业的法律顾问,询问他秦刚的这种做法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顾问的答复是能。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尽管秦刚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秦笙依然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这个回答听得孟哲简直要暴走,冲着话筒直嚷嚷:“有没有搞错,父亲都没有尽到抚养子女到成年的义务,抛家弃女十几年,到头来居然还能理直气壮地回来让女儿养他。这条法律会不会太不讲理了?”

    “孟先生,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只要秦小姐与她父亲没有脱离法律上的父女关系,她就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孟哲想了想又问:“那付这个赡养费有没有年龄限制?秦小姐的父亲还是一位中年人,并没有老得不能工作,完全有能力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这样子也可以要求女儿每个月付钱给他吗?是不是可以等到六十岁的退休年龄时再付呢?”

    “父母要求子女付赡养费的条件与年龄无关,只要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即可,无须一定要年满六十岁。如果秦小姐的父亲可以证明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养活自己,就可以依法向秦小姐要求支付赡养费。”

    孟哲愤然不已:“OK,既然他想要钱,那就让他先证明自己没有劳动能力再说吧。”

    与律师通完电话后,孟哲又打电话给时承平,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整件事,打算和他一块商量对策。

    这一天,时承平带着章可贞,两个人特意一大早就赶到高尔夫球场进行拍摄。

    晨曦初露的早晨,高尔夫球场空无一人,唯有轻纱似的薄雾在茵茵绿野间飘浮着,忽浓忽浓。远远近近的青翠山林氤氲成一片浅黛色,在雾色中忽隐忽现。雾散后,碧山绿野皆如新沐,一轮初升的红日再为它们添上胭脂妆,妆出一派格外清幽美好的晨光美景。

    置身于这样的优美景色中,时承平全神贯注地操作着手中的摄影像,定格着镜头里的一幕幕美好画面。章可贞站在他身旁,一边熟练地配合他,一边偷偷欣赏着他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模样——她觉得他专注的样子是最有味道,最有魅力,也最迷人的时候,怎么看都看不够。

    从天光初白,到红日高升,时承平利用手中的摄影像完成了想要拍摄的景色,可以休息一会儿了。他和章可贞一起在碧茵青青的草地上席地坐下,开始吃起了带来充当早餐的三明治和牛奶。

    一块三明治还没有吃完,时承平就接到了孟哲打来的电话,他一边吃一边接听。

    “喂,孟哲,什么事……啊,秦笙的爸爸跑来找她了。他们父女俩已经超过十年没有联系,他怎么会突然来找她……什么,他想要她每个月付两千块赡养费给他……天底下居然还有这样的爸爸?简直无法想像,太了……律师真这么说?看来要准备帮秦笙打官司了……行,先这样,回头我们一起找秦笙再谈吧。Bye。”

    虽然只能听到时承平单方面的讲话,但是章可贞不难从他的话语中拼出事情的来龙去脉。而时承平接完电话后,一转头看见她满脸询问的神色,也作了简洁的说明,让她大致了解了秦笙与父亲秦刚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