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xiaose_wh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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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猞猁,魔兽之王,偶尔出现在人界。性情凶猛;行动迅捷无声,最高速度可以与射出的利箭相媲美;爪尖牙利,可以抓裂品质为二级的盾牌和铠甲;皮坚硬无比,以猞猁皮制成的软甲,价值十万金以上,柔软,受到普通斗气及二级以下魔法攻击时,着甲者丝毫不会受伤;力大无穷,成年猞猁的力量可与九头牛再加两只虎相抗衡。擅长火系魔法,成年猞猁可使用火系四级魔法地狱烈焰,且施展魔法非常迅速。拥有令百兽畏惧的能力。是神界圣兽凤凰的天敌,一旦相见,双方相斗致死方休。懂人言,被拥有强大力量之人制服后,终身跟随,极忠诚。喜欢主人为之挠后背和肚皮。有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测:猞猁乐于认主,是因为它太过喜欢人类为它挠痒。

    附猞猁速描一张山海经。奇兽篇

    在塞斯复国战争中,兰特大帝拥有一只猞猁。这种情况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猞猁只服从力量比自己强大的生物。但在塞斯复国战的时候,兰特大帝表现出来的实力,根本不足以令猞猁服从。有部分人认为,当时大帝为了在战略上取得更大的利益,隐藏了自身真正的实力。但他们无法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为什么当兰特大帝与英格兰尼大军交战时,在身负重伤的危险情况下,仍旧不表现出真正的力量。

    帝国七大迷团之一

    派出的斥侯得到一个消息,一只两百余人的敌军后勤部队将在两个小时后从附近通过。我大喜过望。他们作为我取得第一次战斗胜利的祭品再好不过了。作为后勤部队,作战能力相对较低,我们以强击弱,以多打少,以有备攻无备,赢的不要太容易。而打胜之后,还可以取得大量的补给品,对于我们这样一只近来供给严重缺乏的队伍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对于我个人来说,取得第一场战斗的胜利,有利于加深在部下中的威望,提升他们的信心。虽然以我们的实力,特别是经过整编后,击溃一支普通混编大队(一般约千人左右)也并不困难。但那样一来会造成相当的人员损失,二来没有物资的刺激,效果就差多了。这支后勤部队简直可以说是英格兰尼人送给我作为这支部队总指挥的贺礼。

    伊莉昨天得到重感冒,我强行将她按在床上(差点就用绑了),对她说:“我的亲亲宝贝,这回你就老老实实躲在床上休息吧。如果外出被风吹,回重了病情,你忠诚的部下们会更担心的。你难道非要让他们为你更担心吗?”伊莉想了想,终于作出了在床上好好休息的承诺。但在她承诺之前,我被迫作出了两个承诺:一、毫发无伤地回来。二、打个大胜仗回来。

    迅速召集全体战斗人员。

    我站在一个搭起的简易木台上,开始了战前动员。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说完这句话后,我威严地向台下望了一眼。经过短短四十几天的训练,他们还不能做到天上下冰雹也无动于衷,但至少在我说过这句话后台下没有传来嗡嗡声。我满意地在心中给他们打了六分。嗯,这些天的军纪训练效果还不错。

    “有人为我们送补给品来了。”

    台下虽然没有人私下交谈,但多数人的眼神里都露出激动的神情。唉,也太小家子气了,不就是吃了四五天的野草和稀粥吗,至于这么激动吗!坏了,一想到抢到补给品后,可以大吃饱吃一顿,我的肚子也不听命令咕咕地私自发言了。靠,台下纪律这么好干什么?鸦雀无声的情况下,我肚子的抗议声被部下们听得清清楚楚。我尴尬地笑笑。这下真的坏了,台下发出了哄笑声。

    我暗自决定,打完这场战后,一定要特别加强对他们的训练,至少要让他们达到听到我肚子咕咕叫的声音时不许发笑的程度。其实我本来不必与战士们一样吃野草、喝稀粥,连特别行动队和各小队正副队长都享受特殊待遇,分配有足够的粮食。但大陆历1401年的饥荒,外公以自己的言行教育了我:想要得到他人真正的尊重,应该与他们同甘苦(虽然外公还没做到真正饿肚子的程度,但已经足以使外公成为塞斯公国最受领土人民爱戴的领主)。

    “送补给品的,是英格兰尼军队。你们说,我们应该对他们客气吗?”

    “不应该!”台下发出怒吼。“嗯,好的。既然大家都愿意接受英格兰人的礼物,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现在,准备出发!”

    我骑上闪电,面对部队进行最后的检阅。虽然大家这些天忍饥挨饿,对战斗力会有一定的影响,但他们的精神状况非常好。

    正准备转身前进,部队突然骚动起来,特别是骑兵部队,马匹惊恐地后退,骑兵的队形一片混乱。外公常常告诉我:处变不惊是身为名将所必备的品质。虽然出于本能,我有着极其强烈的向后看的**,因为以魔剑士的实力,我此时也察觉身后突然出现了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生物,拥有这样强大的实力的生物,不是魔兽就是神兽。

    闪电居然也不安起来,我差不多可以肯定身后出现的是魔兽。因为神兽不会让那些马匹如此害怕,居然连闪电也出现了罕见的不安情绪,但我仍旧用尽量平静的语气斥喝道:“不就是一只魔兽嘛,你们不要害怕。”说完,我缓缓拉到缰绳令闪电转过身。

    眼前的魔兽并不特别大,比马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危险气息让我感觉到,只要它扑向我,我未必能够躲过它的第一击。

    乔最先跑到我的身边,神情戒备地盯着那只魔兽,马迪尔也跳下马,与克洛斯一起到达我的身边。这时,乔低声对我说:“主公,你先退后几步,它是猞猁。如果它作出攻击,请主公先行撤退。”马迪尔和克洛斯听见了,坚定地分别站在我的左右护卫。

    身后传来阿拉斯抽气的声音“天啊,是魔兽猞猁!”队形更加混乱了。

    这时我倒不怪他动摇军心,任何人的心理都有承受极限。即便是所谓意志最坚定的人,也会遇上让他们害怕的事,只不过能够让他们害怕的事相对较少罢了。再说,传说中猞猁的实力,虽然不能说可以自身毫发无伤就消灭我们,但击溃我的部队也并非天方夜谭。

    按道理说不应该盯着动物的眼睛,因为那样会是软弱的动物不安,而有实力的动物将被激怒,但猞猁不在此例。因为传说中猞猁能听懂人言,对于它,不能以简单的动物看待。我望向它的眼睛,发现它正在仔细观察我,似乎眼里还带着一丝好奇。

    与猞猁对峙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部下向我靠过来。虽然他们没敢主动向猞猁攻击,但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还是让我感到很窝心。

    “主公,你先后退几步。”

    “首领,猞猁很危险,请您回去保护公爵大人。”

    “大人,请您后退几步观看我与猞猁的决斗。您站在这么前面,我怕施展不开。”

    我举起手,示意他们安静。

    据说猞猁性情凶猛,但它为什么与我对视这么半天仍旧不进行攻击呢?没听说过猞猁自己会对食物进行加工处理的,那它自然不是在思考红烧还是清蒸的问题。

    我跳下马,缓步向它走去。也许是猞猁并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意思,所以身后除了马匹惊恐的嘶叫声,没有部下说话声音。他们担心说话会刺激猞猁,毕竟猞猁能够听懂人言。

    本来外公也曾说过:为名将者,不可轻易涉险。无奈我才十八岁,再怎么克制,还是有一定的好奇心和冒险**。再说此时这种情况下,它如果想对我不利,早在突然出现时就从我背后袭击了,它可不管什么骑士道德。那样,我估计早就莫名其妙死掉了。所以我判断它对我并不怀有恶意。

    走到伸手可以摸到它的距离,它做了一个吓我一大跳的举动。它先是摇摇尾巴,然后躺在我的脚下,露出肚皮。这举动和上回冰狼臣服我时的举动一模一样,难道魔兽之王无缘无故要向我臣服?它疯了?!高智慧就是有一点不好,有发疯的可能。不过我还是试探地为它挠了挠肚皮,它从鼻子里发出高兴的声音。结果这声音让战马们更吓坏了,有的战马居然吓出屎来。它竟然眯上眼睛享受起来,更可恨的是,十几秒后,它还要求换地方挠,它站起身示意我为它挠后背。堂堂伯爵兼男爵大人难道沦落为挠痒工了吗?我的命不会那么苦吧。好在几分钟后,它终于爬起来,然后示意我坐到它背上。

    虽然内心战战兢兢,但我仍旧作出沉着的样子爬上猞猁,对马迪尔说:“马迪尔,闪电现在暂时由你骑。”

    仍旧是老一套,马迪尔高兴,乔羡慕。不过这回添了个猞猁。它侧过头,虽然不能正面看着我,但我还是明白它表示不满。

    听说高智慧魔兽、神兽以及龙臣服于人类后,极不喜欢主人拥有其它坐骑。我试着说:“嗯,马迪尔,你曾经偷偷骑过闪电好几次,你这么喜欢闪电,我干脆正式将闪电赐于你。”

    这回,马迪尔大喜,乔惊羡,而猞猁也露出满意的神情。可是,我好心疼。四万金币啊!想当初我为几百金币就愁得找不着北,现在四万金币在猞猁的淫威下一下子就离我远去了。

    部下们大多露出震惊的表情,也有一些热衷名剑宝马的人露出惊羡的神情。布莱克本伯爵好不容易将张大的嘴巴合拢,擦擦嘴边的口水问:“首领,你是这只猞猁的主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我是它的主人吗?我自己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语:对于起名字,向来是我最烦的问题。但主人公威风而又厉害的猞猁不能没个名字,而且又似乎不适合有个和人一样的名字。目前草拟将它叫为阿呆。有什么意见的可以提出。

    如此厉害的魔兽却有那么土的名字,感到有些对不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