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爱了!……愉悦妈妈

柳暗花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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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牙戒指与狼牙戒指,太有爱了!BY愉悦妈妈

    居然没注意到怎么发长评的,再写一长评,支持66!

    “血族和狼族的两大宝物,鬼牙戒指和狼牙戒指,多少人窥觑,却都在你这里了……”

    把一个鬼头、一个狼头戒指都“仔细的放入领口”,把那些“细碎的心情”全部抛开……

    太有爱了啊!

    这情节,活生生的三角啊,虽然里昂不在旁边。

    话说里昂和师兄,都是大大的有魅力的男人,都长相英俊,法力高深实力雄厚(很能保护人),而且对小乙其实都是很温柔体贴的,都是小乙的“对的人”。只不过,师兄是错误的时间出现的对的人,而里昂是对的时间出现的对的人。如果遇见师兄的时候,他已经把狼族内部的矛盾解决好了,说不定他们间会有不同的发展;如果遇见里昂的时候,正是小乙和师兄一起深爱着师兄的时候,里昂怕也没戏。但是现在,对师兄的爱差不多转化成了亲情,又危机四伏,里昂又恰是那个最适合保护小乙的人。

    想当初,师兄那句“我怕你疼”,不知迷倒了多少书友!但更让咱感动的是里昂那隐藏在利益纠葛下的润物细无声的关怀。那么珍贵的宝物,是在为了帮主小乙控制小丁的时候,不经意间,给带上去的,谁说这不是里昂为了保护生活在血族群里的小乙早就预谋好了的呢,不然,等小丁喜欢上小乙且能控制自己的时候怎么不记得要回去?里昂最让人感动并且充满爱意的一件事,咱以为应该是想尽办法制造理由把小乙留在身边,并且护她周全,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如用身体为小乙抵挡攻击,如不惜晒伤帮小乙抢回在日光下受伤的小丁……里昂不是用嘴,而是用他最具体的行动在表达他的爱意。而且,里昂现在越来越“忠贞”了呢,这么好的机会都不自己上金秀儿,而是让手下来!

    额,本来想,师兄写写,里昂写写的,但咱真是太爱里昂了,写着写着又成了写里昂得了……大概是因为咱始终觉得,相爱,就是要在一起,2个人想尽办法的在一起,互相保护、互相温柔对待,才是真正的爱对方吧。

    Ps:最爱吸血鬼的高贵优雅,他们的邪恶孤独也有致命诱惑力(看故事的时候,实际遇到当然害怕);狼人么,他们高达强健的体魄、的腹肌,大爱啊(看《月光之城》的时候,咱最爱的不是霍华德,他不是咱心目中的吸血鬼,咱爱看的是雅克布,一集比一集帅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