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拜金前女友(19)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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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一截断指滚落到地上。

    嗯?

    这么快就有好戏了?

    琳琅听到声音,想探身去看屏幕。

    眼前突然漆黑一片。

    男人伸手掩住了她的眼睛。

    即便是她是主谋,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如此血腥的一幕。

    “现在结果出来了。”他平静地说,“后续的事情,我来。”

    女孩纤长的睫毛颤动着,缱绻般扫过傅熙掌心,给他一种柔弱的、纤细的、需要人呵护的美感。

    “阿熙?”

    琳琅像是不解问了一句。

    她略微扬着脸,姣薄的唇红得润了,微微咬着出一道印子,就算是银夜下以歌声惑人的海妖,也比不上这半分的风情。

    他就这样捂住她的眼,低下头,与她亲吻。

    “啊!救命——”

    “杨露你这个贱人!”

    凄厉的呼救在耳边响起。

    而男人闭上眼,温柔舔舐着他怀里的共犯。

    郑思游废了。

    这个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大神,现实世界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承受了三天三夜的屈辱,绝望到一度想要自杀。

    而杨露连夜跑路。

    火车驶过大山开凿下的暗长隧道,明灭的光照在她憔悴苍白的脸上,眼里布满了红血丝,像是刚刚从鬼窟里逃出来。车上有个好心人看她太瘦弱了,怪可怜的,好心给她打了一盒饭。

    杨露看着红色的爪子,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哇的一声直接吐到对面乘客的身上,一股恶臭弥漫开来。

    在乘客愤怒不已的骂声中,逃亡的女主两眼一黑,咕咚一声栽倒下去,不省人事。

    在剧情崩盘到无法挽救的时候,顶着罪魁祸首的名头,琳琅穿着一身舒适的居家服,半靠在傅熙的身上,慵懒翻阅从不同地方送订过来的婚纱插画。

    她跟男主要结婚了呢。

    就在放了郑思游跟杨露的那一天晚上,这男人不声不响的,在荒郊野外,一个废弃破旧还死过人的工厂里,用最简陋的方式向她求了婚。

    琳琅答应了。

    书页被女孩轻轻翻动着,傅熙斜着身子靠在橘红色的坐垫上,他的手搁在她的肩膀上,指尖从她那绸缎般的秀发穿过,一遍又一遍的,不知厌倦,像是玩着什么有趣的游戏一样。

    明澈的落地窗折射过午后的阳光,细碎的光影在风中摇摇晃晃,映在琳琅纤细雪白的足踝。

    旁边是一盆翡翠欲滴的绿萝,是他跟琳琅逛市场的时候相中的。两人当时刚好经过花市,琳琅看得那盆绿萝生得精致可爱,便停留了一下,却并不打算买回去。

    老板看这男俊女俏的一对儿,还得知他们即将结婚了,这下好了,他立马就说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带回新家也算是增添一点儿情趣,为贺新婚,他还打了个八折。

    就冲着老板的祝福,傅熙二话不说就付钱了,打算搬过去装饰新居。

    琳琅就笑他,说他不像是一个成熟出色的商人,这么乖巧就被老板给套牢了。

    在人来人往的花市,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的一片,她就站在花海里边,湖绿色水鸟纹的系带长裙,露出纤细的肩头,然后歪着那张晒得红润诱人的脸,笑嘻嘻说,傅熙,你是不是傻。

    傻吗?

    因为是陪着人去看新婚家具,傅熙对这件事很上心,当天穿了一身考究笔挺的西装,格外的帅气俊朗。

    只不过,当他手里多了一盆稍有重量的绿植,站在猛烈的太阳底下,这份翩翩风度就化成了泡影——他的后背全湿透了。

    车子是停在花市的另一边,距离还不远,两人是一路走过去的。

    那一天他狼狈惨了。

    回到车上,他发觉underwear也难以幸免。

    最尴尬的时候,偏偏琳琅还发现了,一直笑得乐不可支。

    傅熙又好气又好笑,就把人抓过来,用汗味熏了她一通,还微笑着威胁说,要是她再闹,他就当场将人就地正/法,然后再换新衣服,他也不亏。

    反正,最后她是住嘴了。

    傅熙漫不经心看了那枝叶缠绕的小玩意一眼。

    令他讶异的是,它居然开花了。

    绿萝是一种很难开花的植物。

    虽然那花并不算漂亮,甚至还有点儿丑,可他心里莫名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

    开花结果。

    瓜熟蒂落。

    他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些词。

    心里就柔软的一塌糊涂。

    他朦朦胧胧想着那个小身影,刚出生,脸蛋儿皱得像个猴子一样,红扑扑的,又小的可怜,软软的连脖子都立不起来。

    小脑袋瓜啊,就蹭呀蹭的,拱呀拱的,使劲儿要挨到他。

    “呐,琳琅,你喜欢孩子吗?”

    他将嘴唇贴在她的耳边,亲吻了一下。

    “怎么问这个问题?”琳琅从精美绝伦的婚纱插图里抬起头,仰着脸看着男人绝美出尘的轮廓,他的眼里盛着一种粼粼的柔情,像是撒了糖的蜜,已经溢出来了。

    “你先回答我。”男人说。

    “那当然是——”

    讨厌咯。

    一群麻烦的讨债鬼。

    就她家那个破系统,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一枚,胆子那么小,竟敢背着她离家出走,现在还下落不明。

    既然不回来,那就永远都别回来了。

    就当死了吧。

    “喜欢呢。”她报以微笑。

    喜欢的恨不得想要掐死。

    傅熙很高兴,“那我们以后生一个!”

    琳琅:“哈?”

    然后,这个高级精英型的男人兴致勃勃跟她讨论起了以后的养娃日常,比如说如何胎教,以后小公主的房间要怎么布置。他要当个全能爸爸,教她读书认字、穿衣吃饭,教会她足够生存的能力。

    “你就那么确定是个女孩儿?”琳琅挑眉。

    “我希望是个女孩,她必须是个女孩。”他无比严肃地说。

    这样,总有一天她长大了,要出嫁,去到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而琳琅,就是他的了。

    他可以尽情独占这个人一辈子。

    逃跑的杨露被郑家的人抓了回去,逼迫她嫁给郑思游。

    两人互相折磨,时常弄得伤痕累累的。

    郑思游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报复琳琅,是她毁了自己的一生,他也要这个恶毒女人尝尝他受到的耻辱!在长辈的痛心疾首下,他卖掉了郑家大部分的股份,花了重金去收集那天的绑架证据。

    但很明显,证据早被清理过了,人也死了。

    始终没找到是谁动手的。

    因为他消失的地方正好是摄像头的盲区。

    于是郑思游又四处搜寻那座山以及工厂。

    琳琅故意留了一丝破绽,在那家废弃的工厂里掉了一条手链。

    接受委托的警察找上门来了。

    他们没想到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她松松扎着一个丸子头,居家服上印着一只慵懒揉眼的小黑猫,一双纤细笔直的腿,正光脚踩在地板上。

    眼眸水雾朦胧的,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又不穿鞋,是想着凉么?你就这么喜欢惹我生气?”后头是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他俊秀的轮廓在逆光中若隐若现。

    男人宽肩瘦腰,低领的白色毛衣穿出了性感的味道,锁骨优美蜿蜒着,显得细长精致。

    然后,越过琳琅的肩膀,他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

    “麻烦先等一下。”

    傅熙说着,将琳琅抱起来安置在沙发上,单膝跪地,将她的小脚塞进那双毛绒绒的拖鞋里。

    “乖乖的,等我回来。”

    他倾尽所有的深情,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滚烫的。

    等我回来,我们就举行婚礼。

    就在你最喜欢的那个开满鲜花的小镇。

    你一定要替我生个女孩。

    她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傅不遇。

    然后,他去了。

    再没有回来。

    他杀了人。

    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