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商议

寻找失落的爱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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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绣先是一楞,继而笑了起来:“娘,我才十三岁,你想的也太遥远了吧!”怎么话题一下子就跑到嫁人上去了,有点不适应。

    照着陆府的规矩,至少也得再过上三四年才会谈到这些话题吧!

    丽娘嗔怪道:“你都十三了,再过两年就成年了。怎么遥远了?”古时女子十五六岁出嫁实属常事,丽娘当年就是十五岁嫁给了金大恒。

    锦绣笑道:“我们府里的丫鬟,基本上都得过了十六岁之后才会谈到婚配的事情。正常的情况下,都是十七八岁出嫁。迟一些的,像挽虹姐那样的,二十岁出嫁也是有的。”

    丽娘听到这些又开始唉声叹气,只觉得是自己和金大恒耽误了女儿的终身。别人家的女儿都是十四五岁就有人上门提亲了。可锦绣呢,得多等上几年。还不知道那个夫人会为锦绣挑个什么样的亲事……

    一想到这些,丽娘的心就纠痛不已。目光里深深的自责和歉意流露无遗。

    锦绣的心软了下来,微笑着说道:“娘,夫人对我很好的。我现在已经做了二等丫鬟了,日后说不准还能做上一等丫鬟。夫人不会亏待我的。日后定会为我找一门好亲事的。”

    事在人为,谁也不能坐等着天上掉下馅饼来。只要好好的经营筹谋,她还是有很大的机会如愿出府的。

    这些想法在锦绣的心里转来转去,却没有在丽娘面前提起。这些想法太过实际成熟,不太像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想法。还是不要早早的说出来吓到丽娘比较好。

    丽娘心下稍安,安慰的看了一眼亭亭玉立的锦绣。心想女儿这么聪明有主见,又整天在富贵人家里待着。见识和想法都和普通的乡下女孩子不一样了。那周身的气质和涵养,就是中等人家的养在闺阁里的小姐也比不了啊!

    这话题暂时告一段落,还是回到盖房子的问题上来好了。

    锦绣直截了当的说道:“娘,你和爹好好的商量看看,若是将所有的房子都推倒了重盖大约需要多少钱。我身边还有不少的私房钱,都拿来给你们吧!”压箱底的家当至少也有好几两银子,再加上几样值钱的首饰,一定够家里盖房子吧!

    丽娘一开始坚决不同意,禁不住锦绣再三劝说,只好犹豫的去喊了金大恒出来商议。

    金大恒先是一楞,后来果断的拒绝:“这怎么行,阿秀把所有的月钱都拿了回家。就算身边还有点私房钱,我们也不能再要了。女孩子在外做事,手里没钱可不行。”

    只有穷怕了的人,才能体会到钱是何等的重要。一文钱也能憋倒英雄汉的。

    锦绣只好在父母面前稍稍透了底:“爹,娘,你们放心吧!我在府里伺候夫人,常常得些赏赐。过年的时候光是红包就发了二两银子呢!我身边的钱比你们想象中的要多的多。你们不用为我操心,我会量力而行的。还有,家里盖了新房子,我出的力气最多。日后你们可得留一间给我住,千万不能都给了阿亮。”

    金大恒和丽娘被逗笑了。

    既然锦绣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份上,夫妻俩也就不再多推辞了。心里一致的想道:现在用了女儿的钱盖了房子,日后一定要好好的做事,多积攒一些钱,留着将来给阿秀做嫁妆就是了。

    合计了半天,将所有的工钱和材料钱都算上,至少也得七八两银子。金大恒夫妻俩也算两个主要的劳动力。

    家里的余钱大概二两左右。

    锦绣立刻有了数,将荷包里带回来的一千文钱先给了丽娘收好。另外还有一些银锭子和首饰都收在府里没带回来。

    “娘,你把这些钱先拿着,先买些材料回来,喊上些人来收拾屋子再说。等正式开工的时候,我一定再拿钱回来。放心,我存的私房足够你们盖房子了。”五两银子在以前的锦绣眼里是天文数字,可现在锦绣还算小有身家,没把这些钱放在眼底。

    金大恒和丽娘面面相觑,又惊又喜。

    喜的是盖房子的钱有了着落,惊的是没想到锦绣随随便便就能拿出这么多钱来。

    金大恒忍不住问道:“阿秀,怎的从来没听你提起过有这么多的进项?这么多的钱都是主子赏给你的么?可千万不要因为钱做出什么不当的事情来。”

    曾经听说过大户人家里有丫鬟手脚不干净,结果被人逮到了,痛打一顿又送进了衙门里发落……

    锦绣又好气又好笑:“爹,你别乱想。我这钱来路都很正当。大多是夫人赏赐给我的,还有一些是别的主子赏赐的,总之,没有任何的问题。我们陆府里对丫鬟们管束的紧着呢!”

    至今也没听说过有谁手脚不干净的。据说几年前倒是曾出过一个,后来被发现了,打的半死扔进牢里关了半年,然后就打发牙婆子卖到了别人家去。有前车之鉴在,哪还有丫鬟敢做出这些事来?

    再说了,陆府待下人一向不薄。衣食住行样样都不差,虽说是丫鬟,可锦绣吃穿用度月钱都跟上一个普通富户的小姐了。

    金大恒这才放下心来:“这就好,这就好。”

    夫妻俩热烈的讨论起盖房子的各项事宜,锦绣坐在一边微笑倾听。

    她终于有了能力帮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了。哪怕为此她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她也心甘情愿。盖房子只是第一步罢了,日后,她一定要一步步的让家人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

    锦绣,我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你的在天之灵安心吧……

    到了下午,顺子果然准时的来送锦绣回去。

    金大恒早已习惯了顺子的勤快,笑着打趣道:“顺子常来替我们家劈柴担水,帮了好多的忙呢!我看,干脆认了来做干儿子吧!”

    顺子却笑着不肯接茬。

    他可不愿意做什么干儿子,若是和阿秀做了兄妹,日后又该怎么办?古人最重名分只说,若是做了干兄妹,想再谈婚论嫁就会遭来非议了。

    丽娘白了金大恒一眼,抱怨了几句:“尽是胡说,顺子他爹要是听到了,非生气不可。”顺子又不是没有爹,怎么稀罕来做别人的干儿子。

    金大恒讪讪的解释:“我不是喜欢顺子嘛,随口说说罢了。”

    顺子乖巧的接道:“金叔,在我心里,一直都把你当初爹一样看待的。婶子对我那么好,常替我缝缝补补的,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回报才好。挑水劈柴这些粗活重活日后就都交给我了,你们不用担心。”

    阿亮凑趣的一把抱住顺子:“顺子哥哥最好了。”

    锦绣看着顺子亲热的和家人说话,心里涌过一阵莫名的温暖。

    顺子送锦绣回去,一路上有说有笑。

    说来也奇怪,以前也曾独处过,那个时候总有些拘束和不自然,往往是说了几句话便没了下文。可这次感觉却截然不同。很多话自然的从锦绣的口中冒了出来。

    顺子入神的听着锦绣在陆府的丫鬟生活,时不时的插上一两句。

    “阿秀,你在里面的日子过的真是辛苦。”顺子有感而发,怜惜的看了身边的锦绣一眼。

    锦绣淡淡的一笑:“也谈不上什么辛苦,每天都这么过来,也就习惯了。再说了,不缺吃不少穿的,比起很多人家的女孩子来要强多了。”

    顺子不以为然的反驳:“你看看阿玲,天天在家里有父母疼着宠着,说话从不要再三掂量,更不要思前想后。想说什么便脱口而出,这样的日子过的才叫舒心。你在陆府里倒是好吃好穿,月钱拿的又多,只是这日子实在是憋屈的慌。一年两年倒也罢了,可三年五年十年该如何忍受?所以我才说你辛苦。”

    锦绣一楞,很是意外顺子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是否她一直小看了这个憨厚的少年?

    怎么也没想到他看待事情如此通透明白……

    顺子又接着说道:“阿秀,金叔那个时候生了大病,婶子也是实在没法子了,才会将你卖到府里做丫鬟。你千万不要记恨他们,其实,他们常常提起你,老是担心你日子过的不好。”

    锦绣微笑道:“放心,我从没有记恨过他们。”若是没有锦绣的卖身进府,没有锦绣无意中的跌了一跤,又哪里来现在的她呢?

    相处日子久了,锦绣早察觉出金大恒和丽娘对女儿的呵护和疼爱,若不是实在了没了法子,定然舍不得将女儿就这么卖进了府里的。

    顺子思忖了半晌,鼓起勇气问道:“阿秀,你……”

    锦绣不自觉的侧过脸来。白皙秀气的脸颊投出一抹淡淡的红晕,宛如上佳的白玉般散发出诱人的光泽。

    顺子呼吸一顿,期期艾艾的问道:“婶子当时将你卖进了陆府的时候,签的是什么样的卖身契?”

    锦绣抿着嘴唇,吐出了轻轻的几个字:“卖断终身的死契。”

    顺子早意料到这个答案,却依然不由自主的白了脸。(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