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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王宫。
李自成觉得温柔乡里的时间过得太快了,每一夜,都太短暂了。他看着怀里的费旭,白嫩的肌肤似乎弹指可破,丰韵的肢体柔软性感,她那对秀乳挺拔圆润。李自成轻柔了无数遍,他好像很着迷这对秀峰。
李自成的大手仍然放在这对秀峰上。费旭在睡梦中,睡的很香。她昨晚销魂了很多遍,有这样的男人,很幸福。这种男人很厉害,他可以给女人得到足够的满足感。
当然,费旭也知道,自己与普通的女人不同,她在这方面很能让男人着迷,他可以征服最强悍的男人。她之所以没有被襄王临幸,是因为王妃发现了她的天质,王妃知道,一旦费旭和王爷睡上一晚,他会“三千宠爱在一身”,所以,王妃雪藏了费旭。
但是,费旭是人,是女人,是极品女人,她需要男人。现在,她不但有了男人,也有了极品的男人。他们俩棋逢对手将遇良材,见面那天起到现在,半个月过去了,李自成仍然每夜要在床上大展雄风,费旭来者不拒,必让李自成筋疲力尽,最后酣然大睡。
今天,李自成必须启程,李来亨的前锋已经迫近潼关。昨晚的军事会议已经做出决定,襄阳改为襄京,由大将袁宗第镇守,并适时出击武汉、合肥。刘芳亮东出河南东和山东,机动作战,阻止崇祯南下南京,并且在时机成熟时北上进攻北京。其他将领,和李自成一同北上,进攻潼关。
昨晚很晚才睡,费旭知道李自成就要北上了,她当然也会要北上,她已经正式册封为妃。晚上,在舒适的王宫内狠狠地缠绵了一夜,今后,李自成南征北战,会遇见多少美人,她不知道,但她知道的是,一定会很多。
李自成昨晚在床上告诉她,打下西安,他就要称帝了。费旭做梦也没想到,她这辈子还能做皇妃。
清晨,李自成醒来,他就忙着大军启动之事去了。数十万大军,是个庞大的群体,移动这个庞然大物,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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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曾经来过,在这里,李来亨成了另一个李来亨,他在这里成了耀眼的明星。
上次来潼关,他们是从陕西来的,目标是去河南。这一次,他们是从河南来,目标是陕西。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方向反过来了,局势也反过来了。
李自成以优势兵力向陕西发起进攻。
李来亨接到了李自成的指令,他要求李来亨在李自成主力到达潼关之前,攻克潼关。
潼关守敌只有一万三千多。
拿下潼关不难。但李来亨决心阵前斩杀孙传庭,他已经阴魂一样缠绕李自成数年之久了。
“王四、罗虎,你们的骑兵交给郝摇旗吧,我们再在一起干一场,把孙传庭斩了。谷英,你的攻坚师,明天打主力,我、王四、罗虎为你开路,你的一万人随即紧跟上城,全歼潼关守敌。谷可诚,你的山地师大有作为了,一万多溃兵,都会往山上跑,你尽量多活捉,我们今后需要大量兵力,攻北京,没几十万人攻不下的。”李来亨交代任务很轻松,似乎明天就是过家家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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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闷坐在议事厅里,他已经无路可逃,潼关是他最后一站,要是他的数千标营守不住潼关,他不准备再逃了。惊魂的日子受够了。李来亨像阴魂缠着他,崇祯皇帝的催命符也是一次次催促他出战,他拿什么战?拿自己的命!
“督师,风闻西安官员有些人准备向李贼投诚,陕西很难保全了。”一个幕僚对孙传庭说。
“嗯,这是必然的。他们都可以投诚,投诚还是开国元勋,而我,不能投,也不会投。我和闯贼不两立,破关之时,我定然自刎以谢皇恩。”孙传庭说。
“没这么严重。潼关险峻,虽然敌强我弱,但我军背水一战,必然众志成城,破关,没这么容易。”幕僚们挣饭吃的本领之一就是甜言蜜语,博得主人的欢心。
“唉!”孙传庭没有再多说什么,他心里何尝不清楚。李来亨攻击潼关有两个方法都必破此关,一,以他八百精锐突击,攻进关内并不太难;二,李来亨有一支特别训练的山地战师,潼关两侧就是高山,能挡住别人,可挡不住李来亨的山地师。所以,他知道,他已经成了待宰的羊羔。
但是,他不准备投降,所以他决不放弃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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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开始。
李来亨一马当先,他在盾牌的掩护下,和近三百人同时顺着钩索上了城墙,第一批敌人倒下之后,第二批敌人还没上来,他自己的另外五百多人也已经上了城墙。
八百精锐,无人可挡。等谷英的一万人上了潼关,他们已经无事可做。
主力,成了摆设,关内的一万多人一哄而散,可是,等待他们的是谷可诚的山地师。
李来亨看见了孙传庭。
孙传庭也看见了李来亨。他身边的标营已经溃散,但是,他身边有数百死士。他准备击杀李来亨。张十七长时期没有追杀到的目标,现在由他孙传庭亲自击杀。
李来亨想,好吧,你想决战,很好,就此了结,省得你再东藏西躲。还有,张十七,肯定也在这里,今天也做个了结吧。
孙传庭不再抱有胜利的希望,但是,他有信心杀了李来亨,张十七昨晚赶来,给了他足够的信心。
“杀!”
“杀!”
李来亨和孙传庭同时喊出了惊鬼神的一个字。
孙传庭的死士蜂拥而上。李来亨一马当先,呈尖刀状的阵形再一次彰显威力,他的精锐快速地冲进了孙传庭的死士里。
死士死得太快,李来亨没有想到,孙传庭更没有想到。
孙传庭想逃。他的战马太优良,李来亨没有多想,飞身而起,剑光一闪,孙传庭的头应声而落!
斩杀了孙传庭。
“嗖!”尖啸的空气撕裂声近在眼前,二十步之内的距离,李来亨无法反应的时间,时间上最精良的利箭呈一个黑点射向李来亨的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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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神箭终于扑捉到了一次最佳机会,也就是李来亨击杀孙传庭那一瞬间的聚精会神的时刻。
南神箭嫉妒地朝北神箭看了一眼,他只好悻悻地收回自己那支箭。
他自己那支箭稍一犹豫,没有再射出。
他这一箭没有射出,今后永远也没发射出了,因为,怒火和悲愤已经达到极限的罗虎,连人带刀都砸上南神箭的身上。他矮胖的身子只剩下半截冬瓜似的,脑袋和上半身还没死透,在地上胡乱挣扎。
王四年轻清秀的面孔上,深深插着一支箭杆,他静静地躺在李来亨的怀里。李来亨的右手抱着王四,左手,提着北神箭的人头。
张十七在逃跑,已经在五十步开外。他知道,李来亨失去了他的一个最好的兄弟,陪葬的人除了南北神箭之外,下一个必定就是他。
他的计划功亏一篑,最后的致命之箭被王四挡住了。王四,他也许早知道今天会有这么一箭,所以他做好了为李来亨挡此一箭的打算。
“兄弟,你等着,张十七想逃,我把他的魂魄勾回来,到了阴间,永远供你驱使。”李来亨说完,不急不缓,取出一支利箭,搭在弓弦上,拉满,瞄准,放。
“嘣!”
“嗖!”
利箭直插张十七后颈,穿过颈椎,透过食道、气管、和所有的组织,从前颈部露出半支箭身。
“杀!”
这一声是罗虎喊出的,八百骑兵红了眼,他们见人就杀,见人就砍。
潼关,一片血海。
李来亨仍然站在原地。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王四这么年轻就走了。
他的八百骑已经往前冲去了,他身边,连一个亲兵也没有留下,他们都杀红了眼,他们为王四报仇去了。
很久了,李来亨就这么站着,怀里,抱着王四。一队队后续部队经过这里,他们没有人惊动他。李来亨也没有注意,从他身边又过去了数万人马。
“是王四?”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悲哀的声音问。
是总哨刘爷。
李来亨没有回答。
刘宗敏摸了摸王四的眼皮,让他闭上了眼睛,“来亨,放下来吧,让士兵抬回去,选个好地方葬了吧。”
不,我的兄弟王四没有死,他会活过来的。
从前,也就是几年前,他李来亨也死了,但又活过来了。李来亨相信,王四也会活过来的,虽然不一定是他自己,但他一定会活过来的。
王四终究没有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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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南原,李来亨的八百将士为王四举行葬礼。罗虎和另外七个头目为王四抬着灵柩。
八百将士同唱《无衣》,诗经中秦风中著名的《无衣》,凄凉、伤感、悲壮:“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遍又一遍。山呼海啸。
李来亨静静地坐在一个高地上,他看着他的八百精锐在唱同一首歌。
很久很久,月亮都已经下了山坡。篝火仍然把大地照得通明。
终于,李来亨缓缓站起来。今天,他固定于一个姿势的时间太久了,他站起来。
八百人的声音立止,顿时,寂静的一丝声音也没有。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李来亨突然吼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又是一片山呼海啸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