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排骨汤

渔小乖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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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

    圣诞节、情节人等泊来的洋节,其实都是小年青、小情侣们过的节日。上辈子一直单身且自觉得已经不年轻的沈旭辰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同学都这么激动,莫非就因为可以利用这些节日告白?他收到好几个节日苹果,都是用彩色玻璃纸包装好的,趁着没人的时候被放到了他的桌子上。问了半天,也没有人出来承认送了苹果。

    现在的小女生们都太羞涩了,远没有几年后的女生豪迈。蒋浩就曾吐槽过,他从小到大也收到不少情书了,但里面竟然有不少是没有署名的!话说,不敢署名你写毛情书啊!

    苹果倒是圆润可爱,散发着水果特有的清香。沈旭辰把苹果分给了自己周围的人,他自己一个都没留。不是他故意辜负别人的心意,实在是他吃惯了系统商店中买的苹果,嘴巴已经被养叼了,总觉得别的苹果都太难吃了。再说了,其实沈旭辰最喜欢的水果也不是苹果,他之所以总是用积分买苹果,仅仅是因为顾望舒喜欢而已。

    到了周日时,沈旭辰想到的那几份娱乐策划案已经写好了。他先在纸上列了大纲,然后用小黑屋中的电脑打出来,就存在u盘里。下午放假时,沈旭辰特意去了学校外面的打印店,把策划案打印了出来。

    沈旭辰把策划案交给了程以华,带着一点点玩笑地说:“你都拿去吧。兄弟我能赚多少钱就靠你了啊!”

    程以华翻了翻手上那一叠厚厚的稿子,很容易就瞧出了沈旭辰的用心,这些策划案写得非常详实。不仅创意非常好,而且可行度也非常高。程以华把稿子收好,深深地看了沈旭辰一眼,开口时却提起了别的:“大舅妈说家里买了排骨和莲藕,她出门前已经用高压锅煮上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喝排骨莲藕汤?”

    这个必须要啊!沈旭辰很兴奋:“走走,那就上你家去吧!”

    沈旭辰把策划案全部交给了程以华,完全没留后手。

    这一是因为沈旭辰的确很信任程以华。程以华这个人固然高冷、固执、小中二……但他其实是个非常真诚的人。只不过,世人需要先想办法敲开他那个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坚固的心门,才能看到他内里的柔软。

    沈旭辰的性格向来是“你信我一分我信你十分”、“你对我好一分我对你好十分”的。因此他不会也不愿意去怀疑程以华这个他已经认定的朋友。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沈旭辰是个好相处的人。恰恰相反,沈旭辰其实是那种比较薄凉的人。

    沈旭辰的原则其实是“来者不拒,去者不留”。别看他现在这么信任程以华,但说句真的,如果哪天程以华忽然离开了,那么沈旭辰也不会有多伤感。你对我好的时候,我可以百倍对你好;你想要离开了,好吧,那远走不送。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漠,偏偏世人都被蒙蔽了,以为沈旭辰又豪爽又义气。

    关于策划案,二来沈旭辰也没指望它们能换多少钱。

    即使沈旭辰结合后世的娱乐模式写出来的策划案可行性非常高,盈利前景也十分可观,但沈旭辰知道,每个大的集团公司内部都是有自己的优秀创意团队的。一个既没有人脉势力也没有金钱投资又不是他们公司内部职工高管的人,就好比说是他沈旭辰,他的策划案根本卖不动价格。也许看在程以华的面子上,新芽娱乐的那位堂姑姑愿意出个三五千,了不起就三五万,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

    除去共同创业的情况,人家作为一个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公司,让他们为你一个点子分出股份来,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吧,但绝对绝对不会常见。生活毕竟不是小说,不是你穿越异世之后做一套广播体操都会被视为天人的,也不是你重生之后就突生了王八之气从此各路豪侠都会拜服在你脚下供你差遣的。

    综上,沈旭辰很放心地把企划案交给程以华了,完全不担心程以华为着自家亲戚来坑他。

    再说……他们家炖的莲藕排骨汤也十分好喝呢。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想。

    “元旦怎么安排?”吃完饭以后,程以华忽然问。据说学校在元旦时会放一天假呢,虽然只有一天,但也是假期啊!蚊子腿再小也是块肉。学生嘛,不管有多成熟,或者有多中二,总是期待假期的。

    吃饱喝足的沈旭辰非常自觉地开始收拾桌子,听见程以华这话,他想了一会儿,说:“天气这么冷,不想出去玩,我还是待在学校里吧。”

    “中午还好吧?一般中午的阳光都挺暖和的。”程以华说。

    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学校方面也不给开空调,因此教室里也是冷的。

    平时上课时还好,毕竟人多,窗户和门都关起来,虽然不透风,闷着不舒服,但教室里多少能存住一些热气。可一到放假的日子,教室里没什么人了,空荡荡的,有时候真冷得叫人跺脚,即使你穿着羽绒服也没有用。反而屋子外面如果没有风而有阳光的话,会暖和一点。

    “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懒得动。”沈旭辰说,“有空闲时间不如多看看书呢,你上次给我推荐的那几本原版书就都很不错……不过,里面有一本是法语的,是你拿错了吗,我根本看不懂啊!”

    听到沈旭辰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似乎颇觉失望,说:“你可以学习一下法语,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挺有意思的。”

    在程以华心中,他隐约把沈旭辰和自己归为了一类人。毕竟从小到大这么些年,还少有人能跟上程以华的思路呢,所以沈旭辰是个非常难得的存在。于是,程以华自己会的东西,他总下意识地认为沈旭辰也是会的。

    程以华的妈妈老打趣他,说这儿子估计还没学会说话时就敢在心中诽谤“一群愚蠢的人类”了。由此可见,幼年的程以华是多么不可爱。不过,儿子太聪明虽说让父母少了很多乐趣,但程爸程妈对着孩子的关爱也不是假的。正是因为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程以华才养成了如今这样的性子,看似高冷,其实是个心软的孩子呢。

    当然,因为智商颇高的缘故,大概程以华这辈子都脱离不了中二期了,也很难有什么知心朋友——成为朋友的前提是有共同语言吧。

    要不是沈旭辰忽然出现,大概在程以华的人际关系列表中,依然没有点亮“知己”这一栏吧。

    而现在,身为灵魂之友的万能的知己,竟然说他不会法语……程以华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说句实话,法语又不难学,果然还是该督促一下知己,让他多学一门技能吧?

    但,要是知己反过来督促自己写作文怎么办?

    天才的程以华永远都弄不明白,他的语文作文为什么从来都是42分不会再高了啊,明明写得有理有据不能更严谨了啊!求改卷老师你们好好看一看啊!

    关于程以华心中的想法,沈旭辰其实并没有琢磨得那么透,他哪知道自己竟然会有这个荣幸让程以华觉得棋逢对手啊,毕竟沈旭辰脱离中二期很久了,身为成年人的他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个很接地气的凡人呢。

    所以,沈旭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带着对天才的怨念,说:“据说法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你这么说,我觉得压力好大啊!”

    程以华诧异地看了沈旭辰一眼,说:“你中文学得那么好,文言文都不在话下,难道还怕法语?”

    “这是两码事!我从小生活在中文环境里,母语学起来当然简单了!”

    “对我而言是一样的。”程以华说。

    “像你这样才不正常吧。”沈旭辰无奈地叹气。

    程以华抱着笔记本倒在了沙发上,一边查找着资料,一边说:“不管怎么说,学校里的功课,你完全应付得来。剩下那么多时间,你不会觉得无聊吗?所以,你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再学一门语言。说不定等你高中毕业时,就又会有一门精通语言了……嗯,这已经是比较保守的估计了。两年才学一门新语言,啧。”

    “您真高看我啊,谢谢您嘿!”沈旭辰把洗干净的碗碟放回柜子里。

    沈旭辰走回客厅,见程以华那张脸都快黏在屏幕上了,赶紧说:“喂,你注意些用眼卫生吧,坐直了看!”

    程以华孩子气地撇了撇嘴,果然坐直了。

    沈旭辰把垃圾都装进垃圾袋里,朝大门走去。

    站在鞋架处,沈旭辰回身看着程以华,说:“谢谢你的招待,我得先回学校了。”

    “哦。”程以华的目光都没有从他的电脑屏幕上移开。沈旭辰先回学校也没关系,反正他们很快又会在学校里见面的。程以华才不觉得自己其实有一点点喜欢粘着沈旭辰呢。

    沈旭辰拎着垃圾袋下了楼,他把垃圾丢进大垃圾桶里,就朝小区大门走去。他之所以要提前回学校,是因为寝室阳台上正晒着被子,得趁着下午四点钟气温回落之前把被子收进来,不然被子就白晒了。

    南方就是有这点不好,气候比较潮湿,如果不时常晒晒被子,再厚的被子也不暖和。湿气渗进被子里,还容易让人得皮肤病,比如说疥疮。沈旭辰虽然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但他上辈子在北方生活了很久,都变得不怎么习惯南方湿冷而又没有暖气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