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较量1

永远吃不胖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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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施针了,这样才行将淤血输散。

    这古代就是麻烦,要是在现代像这种颅内损伤存有淤血的,直接拉去手术室开一刀便完事儿了。

    不过那样的后遗症也非常严重就是。

    时间紧迫,花雾赶紧动用意识从空间里面取出了一包消过毒的银针。

    然后将容城的头摆正,分别在头部颈部的几个穴位扎入银针。

    不多时,皮层表面便渗出了血珠,那血珠颜色都是黑色的。

    看着容尘原本因痛苦痛苦而扭曲的面容渐渐平和下来,她才开始停止扎针。

    收起银针后,又给他喂了几粒特制的中成药。

    这一类的药对于淤血滞留有十分好的疏散作用,过了一会儿容尘才悠悠转醒。

    可是此刻此时此刻却脸色苍白虚弱的像一个无助的孩子。

    他醒来张开眼,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花雾,只是此时他还有点儿晕,眼睛看东西带着一些朦胧感。

    此刻花雾的样子在朦胧中和他记忆片段里的那个女孩子别重叠在一起…

    他艰难的动了动嘴,说出的第一句话并不是谢谢你救了我,而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我们是不是以前在哪里有见过?”

    花雾微微一怔,脸上的表情也有片刻的僵硬,但很快的就恢复了平静。

    笑了笑回道,“殿下许是看着姜小姐久了,便也觉得我这张脸也熟悉起来,这兴许是错觉吧。”

    容尘微微皱了皱眉头,但转念一想,似乎他说的也不无道理。

    他可能真的是把她当成了语嫣吧…

    “谢谢你救了我。”

    他知道这个时候有无数双眼睛都盯着他,即使是今天跟他来的这些侍卫当中。

    也都是来自各方势力的眼线,没有一个是他的心腹。

    若不是皇爷爷下了死命令不许他再出事了,宁王又为了辟邪,只怕自己早就已经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眼前这个女孩,她明明是宁王找来的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容尘打心底里的对她有一种信任感。

    虽然他嘴上说着刻薄的话,可是心里却笃定,这世上或许谁都会害他,皇爷爷喜怒无常能逼死父王。

    说不定哪天再又听信了谁的逆言,也可以将他杀死。

    可是他却有一种直觉,眼前这个女孩儿绝对不会害她。

    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

    花雾莞尔一笑,“殿下无需谢我,我既然是殿下您的大夫,这便是我的分内之事。

    这地上凉,我还是先扶着殿下回屋吧。”

    容尘点了点头,在花雾的搀扶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之后后花雾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可是却是整宿无眠,她现在可以确定。

    容尘就是在桃花村的那个大牛,他们的一举一动皆一模一样。

    或许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相似的人,比如她和姜语嫣,可是也终究只有七分相似。

    熟悉的人,不熟悉的人仔细一看都能将两人分辨的出来,可是容尘和大牛不一样。

    他们除了如今身上穿的那身衣裳以外,其他地方,哪怕是神韵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个时候,花雾的心情其实很复杂,一方面,他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一直以来担心着大牛的生死,担心他是否安好。

    即使在见到了如今的容尘之后,他也还是抱着一丝怀疑,不太确定容尘就是大牛。

    可是经过了今天的事,看到他那样的反应之后。

    花雾可以断定,他就是那个在桃花村的大牛!

    是啊…她找到了他。

    可是,他也永远的离她而去了。

    花雾在心里微微有一些愁肠,还有一些伤感。

    她想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好伤感的,本来自己跟大牛之间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而已。

    顶多,多了一些患难与共的经历。

    如今,容尘得以回到他自己原来的世界生活,身边还有了出生金贵的姜小姐,作为朋友来说,难道不应该替他高兴吗?

    但不知为何花雾,却觉得自己始终高兴不起来。

    她甚至只要一想到如今的容尘,心里就会感到一阵莫名的难过。

    为了避免这种情绪的滋生,花雾做了一个决定。

    要尽快替他治好病,然后她早点回到桃花村。

    在接下来的两天路程里,花雾也每天规规矩矩的给容尘号脉,准备让他吃药。

    也不去慕林夕那边省的这家伙又在那叽歪。

    而对于花雾这几天都对自己一心一意的这种表现,容尘也是很受用的。

    这两天里也没怎么故意的刁难她,和她斗嘴。

    相反,有时候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跟她聊到她的家乡。

    “你的家乡一定是个美的地方吧?”他说道,因为他觉得只有人杰地灵的地方才出生这样的“奇葩。”

    花雾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非漂亮没错,在我们村子后边是延绵万里的群山,奇珍异兽无奇不有.

    只是那儿的百姓穷了一点.“

    穷,乡野当中无富户,这句话是没错的。

    提到这个穷字,容尘突然遐想翩翩,心道,难怪她这么爱钱,原来都是从小穷怕了。

    她能为了两千两银子,千里迢迢的赶来洛阳参加厨艺比赛。

    能为了银子来到自己身边给自己治病,目的够纯粹。

    可容尘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一方面他觉得,她的目的纯粹的有些可爱,一方面又会在怀疑,如果有一天,宁王拿出一闭巨款来让她想办法弄死自己,她会不会也答应。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你问吧。”花雾不以为然的说道。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银子?”他问道。

    花雾答,”因为怕穷啊。”

    “可是如今你已经有很多钱了,“

    “很多钱?”花雾诧异的挑了挑眉,她算了一下,她现在浑身上下也就不到一万两银子而已。

    虽说,若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消费来说,这些钱也够她花一辈子了。

    可是谁会嫌弃钱多呢?

    她用挣来的钱去做慈善也行啊!

    所以说,这挣钱这种事,是没个头的。

    “因为我还想要做很多事,我需要很多钱。”她十分认真的回答道。

    容尘觉得她说的倒也真诚,想了想又开口道,“既然你这么喜欢钱,那这样,只要你从此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随身大夫,我就给你很多钱怎么样?“

    “噗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