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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布拉德姑娘正半躺在床上,一只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在看。
“吱呀。”加文开门的声音让洛梦娜抬头。
“哦,主人。”洛梦娜看到加文现在穿的铠甲,“你可真精神。”
“看起来不错,不是么。”加文说。
“不觉得。”洛梦娜说。
“为什么?”加文有些奇怪。
“你冲入我们族内的营地,带来的骑士就穿这一套东西。”洛梦娜说。
“我可不希望你提那个时候的事情。”加文没想到洛梦娜会这么说。
“你说不提,我就不提。”洛梦娜说道。
加文和洛梦娜尴尬了一会,加文才重新找到了话题:“看的是什么书?”
“泰拉帝国大百科,很有意思的一本书。”洛梦娜说。
“真的很不错。”加文说。
这本书加文曾经在阿尔伯特伯爵的书架上看到过。
巴克斯和克瑞斯都建国了几百年了,然而它们还使用着大部分泰拉帝国尤金(Eugene)王朝所留下来的东西。巴克斯和克瑞斯在文化上的停滞几乎同时开始,而且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束。即便是在现在,无论是亚伯拉罕还是奥尔登,他们都不敢否认在泰拉帝国时期,文化确确实实是最繁盛的。
泰拉帝国大百科就是几百年前由宫廷画匠和许许多多的学者所编纂的百科全书,而直到现在还是巴克斯和克瑞斯上层精英最喜欢的书。
几百年的对峙造成的不光是文化和文明分裂所造成的隔阂,同时也造就了大批周游世界的吟游诗人,这也是这个时代特殊的文化产物,也是无数传奇的开始。
“以后你准备怎么办?”加文在洛梦娜身边坐下来,洛梦娜侧身让给了他位置。
“实际上你用不着这样的,一路上你不都是这样在我身边睡觉么?”加文看到洛梦娜略显不自然的动作,于是笑道。
“此时非彼时。”洛梦娜微笑说。
“嗨,我暂时对你还没有意思,你可不能多想。”加文说。
“那如果我想了,怎么办?”洛梦娜说。
“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加文说。
“我可不知道,我让你告诉我。”洛梦娜说。
“既然你自己都不知道,那怎么能够让我告诉你呢?”加文说,“这个问题现在陷入了一个怪圈,不过现在我所感兴趣的问题就是你以后该怎么办。”
“难道我还能替我自己打算么?”洛梦娜反问道,“你是我的主人,这个问题问的显然有些多余。”
“我一直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加的纯粹一些,不过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如果想要把你送人,那你会怎么做。”加文说。
洛梦娜抬头看着加文,双目相对。
“我被送给了别人,那么你就不是我的主人,我杀了你就不算是弑主,顶多我杀了你然后自杀。”洛梦娜说。
加文听的冷汗直冒。
洛梦娜却听出不对劲出来。
“怎么了,主人?难道你真的要把我送出去么?”
洛梦娜的用的声音非常的小,甚至可以说是动听,但是听了洛梦娜之前那句话的加文并不会这样想。
“放心放心,怎么可能呢。”加文连连摆手。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洛梦娜皱起了眉头。
“是这样的,蒂丝来了信,还专门问你的情况呢。”加文找到了一个理由。
“是这样啊。”洛梦娜合上了书,然后将手摊开,“信呢?”
“烧掉了。”加文实话实说。
洛梦娜用修长的手指撇着自己的下巴。
“真的烧掉了?格拉蒂丝姐姐的信你会烧掉?”洛梦娜一脸的不信。
“确确实实的,你爱信不信。”加文有些生气了,洛梦娜现在显然是抬杠。
“好啦好啦,都怪你吓我。”洛梦娜听见加文语气不太友好,于是连连的说。
“过几天带你出去玩。”加文摸了摸洛梦娜的脑袋,站了起来。
“我可不想多见别人。”洛梦娜揉着头上刚才被加文摸过的地方。
“那你想要见谁。”
“见你就够了。”洛梦娜说。
这句话让加文一时的神情恍惚。
“算了,算了,反正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到时候陪你出去就是了。”洛梦娜笑道。
加文暗自苦笑,竟然反客为主了。
“我现在要去觐见国王陛下了,你就在家里待着,别乱跑。”加文说道。
“放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洛梦娜说。
“唉,希望如此吧。”加文说,“你不去吃饭么?”
“现在还不是怎么想吃,等到你们喝下午茶的时候我再去。”洛梦娜说。
“别忘了,我现在要出门,等回来要是我发现你要是还没吃饭,我可是要处罚你的。”
“哼,休想。”洛梦娜说。
加文没有再理会洛梦娜,而是走了出去,把门关上。
刚刚走到一侧的楼梯的时候,老约翰气喘吁吁的正向上走。
“男爵大人,我刚刚知道您在这里,国王陛下派人来传召了,他现在要见您。”老约翰说。
“我下午本来就是要去见他的。”加文说。
“可是国王陛下可能是等不及了,现在是刚过午饭,还没有到下午茶的时间,恐怕会见就会在这段时间内。”老约翰说道。
“既然国王陛下这个时候传召我,那么还不得不去。”加文说道。
“马已经给您准备好了,王宫的位置在东北部,那里的建筑很明显,您可以轻易的找到地方,陛下的问题有可能会很简单,有可能会很难,不过相信身为一个贵族魔法师的男爵,您一定会获得陛下青睐的。”老约翰说。
“那可说不准。”加文心下其实也是忐忑不安。
“国王陛下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您放心吧。”老约翰说。
说着,老约翰就领着加文去马厩了。
好在加文的全身的行头在一早晨就准备好了,要不然这个时候免不了的要手忙脚乱。
加文的白星黑马没有随着他一起来首都,不过这里的马厩里好马也有不少。
“这里的马都很不错,穿着铠甲,骑着马,这才是最好的搭配么。”老约翰说。
加文挑了一匹看起来很漂亮的白马,牵了出来。
老约翰上前给马披上了披布,披布是蓝色的,相间的大格子里面纹有狼头纹章。
“您要把外套套上。”老约翰给马披上披布之后,从一旁架子上拿起了一个外套。
“您也看见了,板甲外面要套外套的,上面是您的纹章。”老约翰说。
加文看到了外套的边也是蓝色的,中间分成了四个方块,从左手到右肩的两个是蓝色,而从右手到左肩的两个则是白色,外套看起来非常的漂亮,就是上面的那个狼头让他想起了在大森林里和格拉蒂丝一起碰到的那些吸血狼。
虽然这上面的狼头的样子看起来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野狼而已。
“有机会一定要把它给换掉。”加文说。
“什么换掉?”老约翰没有听明白。
“这个狼头。”加文说,他指着自己外套上的图案。“
“男爵大人,如果您能够升爵,向国王陛下或者纹章局提出更换纹章的要求都是可以的。”老约翰说。
“那您有什么对于图案方面的高见?”加文问道。
“如果让我来看,百合和蔷薇是有品味的贵族们最喜欢用的,不过用的太多就容易混淆,相比之下,火鸟和金山羊倒是不错的选择。”老约翰提出自己的建议。
“那还不如用狼头。”加文郁闷的说,老约翰所说的山羊和火鸟他都不是很喜欢。
说实在的,加文的狼头纹章并不是怎么太丑,狼头是正面的,带有为了美观而增加的鬃毛,如果镶嵌在板甲前方,比起各种花卉纹章在可看性上也不逊色。
纹章比起那些画家所画的油画来说,自然是比不上的,因为它需要制作成各种标识,为了雕刻方便,所以一般都不追求与纹章内代表的真实事物形状上有什么相似,而是用比较艺术化或者抽象化的手法来改造,将其变成一种特有的标识。
每个骑士所拥有的纹章都不一样,他们爵位如果提高,那么其纹章的价值也会升值。
就是说,纹章本身是不会变的,所变的仅仅是身份和地位,然后连带着纹章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起变化。
加文一方面是因为在大森林里被那些吸血狼追的发疯,另外一个方面也觉得这种狼头纹章代表着一种与和平相悖的意思,所以他才有这样的一种心理作用。
“我觉得这种图案实在是有些嚣张了。”加文说。
“实际上不是您所想象的那样的,您的纹章代表的意思是智慧,在泰拉寓言里,狼总是扮演着睿智的角色。”老约翰说。
“这是什么时候的故事?”
“几千年前。”老约翰说。
“几千年前?”
“是的,几千年前。”老约翰说,“曾经有一个绝顶美女居住在森林之中,这个森林所处的国家的王子慕名而来,想要娶她为妻,那女子同意了,但是她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让她成为这个国家的公主而不是成为王子的妹妹和女儿,第二个条件就是让全世界的男人爱她,第三个条件就是从这些爱她的人里将她顺利的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