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红粉仙子爱好怪【一更】

高楼大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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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煤黑的秦浩轩回到营帐,立刻舒服的冲了个热水澡。

    换了身干净的衣衫,秦浩轩拿出凡人符,把玩一会儿叹气道:“五百颗灵石啊!五百颗啊!这个凡人符的设计太不合理的,用不到一天也按一天算!不需要用时还不能停止。”

    刑毫不客气的笑道:“它虽然类似于法宝,可以多次使用,但也不是真正的法宝,想用时候用,想停时候停,怎么可能给你按时计费呢?”

    收起凡人符,秦浩轩开始翻起徐长生的日记本,揣摩下一个来人的弱点。

    刑在一旁笑嘻嘻的说道:“杀一个人就有这么大的收获,感觉很爽吧?你在太初教老老实实种地,一百年都赚不到这么多灵石啊!想赚大钱还得杀人越货!”

    秦浩轩再次用沉默来认同刑的观点,只是他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样,可……既然散修鼓动王爷造反,那么杀掉这些人,自己心中却也没有说很么不适应。

    刑对秦浩轩的不以为然很是头疼,苦口婆心的说道:“修仙修仙,比的就是谁资源多,你没有资源来源,又不去抢资源,最终就跟你们自然堂的师兄弟,跟你师父一样,修炼这么多年还这么弱鸡!”

    秦浩轩听到自然堂,心中一动,若是将通天观的资源都搬回到自然堂去,那自然堂是否便得到了一次大发展的机会?

    只是……秦浩轩再次头疼,通天观中也有不少的散修,自己现在修为挣扎的活着都已经很难,通天观?根本没什么可能……

    “老秦,想什么呢?”刑手托下巴说道:“我们先研究下下一个?”

    两人翻着日记,研究着下一个来到的红粉仙子金燕玲的资料。

    红粉仙子本是红粉骷髅之意,因为凡是和金燕玲上过床的男人,都会被采阳补阴成为一具干尸,秦浩轩合上日记本,对刑道:“下一个修仙者叫金燕玲,自称红粉仙子,仙苗境十六叶的实力。按照徐长生的日记记载,她以前是山贼强盗出身,一身武艺非比寻常,后来得到一个采阳补阴的残篇,她按照残篇修炼到如今的地步,这人是纯粹的散修,连师父都没有,后来偶然碰到徐长生他师父,感觉在修仙界有个师父比较好混,所以就拜在徐长生师父门下,只是依旧修炼她的采阳补阴的功夫!并且这女人的战斗力很强,她将凡间武学融合灵法,近身战斗比同等境界的修仙者都要强,如果正面对决的话,我们可能不是她的对手。”

    “不过红粉仙子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极爱美男,她碰到的任何美男都不会放过,而且事后都会将那男人的阳气吸干!”

    秦浩轩将日记中总结出来的红粉仙子资料说出来,然后望着刑。

    刑则玩味的望着秦浩轩,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啧啧,红粉仙子喜欢帅哥美男是致命的弱点,完全可以利用,可是你不是帅哥啊!看来得另外想办法了!”

    猎户人家出身的秦浩轩继承了父辈的彪悍气息,壮实的他面部轮廓比较粗犷,虽然长得不错,但绝对称不上美男。

    秦浩轩也不在意,道:“我不是帅哥没关系啊,又不一定要我去勾引她!你看你长得这么帅,而且你还会【真魔变】,还可以变得更加美男,勾引红粉仙子的任务非你莫属啊!”

    被秦浩轩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刑大惊,像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起来,大声道:“不行,不行,坚决不行!”

    “怎么不行?”秦浩轩笑道:“以你的美貌姿色,肯定将她迷得神魂颠倒,而且有送上来的女人都不享用?我想去她还看不上我呢!”

    刑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道:“不可能,我绝不会牺牲色相的!”

    秦浩轩玩味一笑,道:“莫非你还是纯情小处魔?”

    “我靠!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刑急得跳起来,大声道:“我是幽泉冥界最有潜力的天才魔,我在幽泉冥界时,那些投怀送抱的女魔不知道有多少,别的魔因为嫉妒我,送我一堆绰号,比如风流小浪子啊魔女之友啊!像我这么风流的美男,怎么可能会是处魔呢?”

    秦浩轩一拍掌,道:“那就更好了,以你丰富的经验,风流的外表,无比的魅力去征服她吧!如果你不出马我们就只能硬碰硬了,以她的战斗力可能杀不了你,但是杀死我是没问题的呀!我要是死了,你的【道心种魔大法】怎么办?”

    秦浩轩就像一个淳淳善诱的怪叔叔,最后总结道:“我活着对你有好处,我死了你也没便宜占了!再说,你不是号称我的好兄弟嘛?好兄弟有难,你不出马谁出马?”

    刑苦着脸,道:“好吧好吧,认识你真倒霉,为你趋吉避凶挡灾挡难的,现在还要我牺牲色相,这是逼良为娼啊!既然是你要我色诱人家,那在她要强上我的时候,你必须马上出现把她杀了,我可不想和这种人尽可夫的女人有什么关系啊!”

    秦浩轩十分认真的点点头,道:“好兄弟,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贞的!”

    ……

    一条荒无人烟的小道上,变作文弱书生美男子的刑拿着一把折扇,时不时打开扇几下风,扇面上画着几个仕女图,而刑变成的美男子俊俏文弱,眉目清秀,鼻梁挺拔,肤色洁白,好一个风流俊俏的少年。

    在刑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仆人,这仆人正是秦浩轩,秦浩轩不会像刑那样可以变化,所以完全是本色演出,古铜色肤色,面目粗犷,虽然算不上美男但也极有男人味,他背着一个大书篓,跟在刑的背后。

    他们两人化身上京赶考的读书人,一路风尘仆仆,变了模样的刑完全掩盖了自己的气息,而秦浩轩也借用凡人符变成一个凡人,即便是修仙者看到也只会以为这是博取功名的凡人。

    按照秦浩轩的计算,他们果然在路上碰到骑马经过,穿着一身粉红色劲装,披着紫红披风的红粉仙子。

    这红粉仙子虽然极擅采阳补阴,但本身长得不算漂亮,平凡的五官搭配起来只能说不算丑,而且因为杀人过多相由心生的缘故,她身上透出一股极重的煞气,看上去凶神恶煞,寻常人根本不敢接近。

    她骑马过去时,看到这种小道上竟然有两个年轻男子,尤其目光在刑和秦浩轩脸上扫过后,两眼放光,一脸饥渴,淫心大起,立刻从马上翻下来,径直走向刑和秦浩轩二人。

    看到红粉仙子走过来,刑装作大惊,朝后面蹬蹬蹬退了几步,躲到背着大书篓的秦浩轩身后。

    红粉仙子嘿嘿淫笑一声,径直将躲在秦浩轩身后的刑拖出来,右手抓着他的下巴,嘴唇更是凑过去嗅了嗅。

    被红粉仙子抓住,刑装作动弹不得,大惊道:“大王,女大王,使不得,使不得啊!这有辱斯文啊,小生是读书人,是读书人!”

    谁知红粉仙子揪着刑,把他往后面一推,斥道:“滚蛋,谁想要你来着,一副文弱胭脂气,半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

    将刑推到一边后,红粉仙子又凑到秦浩轩面前,淫笑着打量他,将秦浩轩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被红粉仙子推到一边的刑装出一副瑟瑟发抖的模样,其实心里乐开了花,原来这女魔竟然对自己没兴趣,反而对秦浩轩有兴趣!哈哈,秦浩轩这次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秦浩轩的心里已经骂翻天了,早知道这娘们喜欢这一口,就该让刑也变这么一款出来啊!

    看到周围没人,红粉仙子直接将自己紫红色的披风脱下来铺到地上,然后将一脸惊恐的秦浩轩压倒披风上。

    秦浩轩这惊恐可不是装出来的,他完全没想到这女魔对刑这种美男子没兴趣,反而更钟意有男人气概的自己。

    “弟弟,你看姐姐漂亮不!”红粉仙子几乎凑到秦浩轩身上了,这个长相普通的女人胸前那一对肉实在惊人,软绵绵的不停**着摩挲着秦浩轩胸口。

    秦浩轩装出一副惊恐的样子,面对红粉仙子的提问,他哆哆嗦嗦回答:“漂……漂亮……”

    “漂亮还等什么,姐姐赶时间呢,快点脱衣服吧!”红粉仙子将自己身上粉红色劲装一扯,露出粉红色的胸衣,同时,秦浩轩鼻端还闻到一股令人血脉喷张的香味。

    红粉仙子的采阳补阴之术有诱惑男人的手段,这种手段一旦使出来,道心不是特别坚定的修仙者都会忍不住,而红粉仙子将秦浩轩当成一个普通人,所以根本没有使用那手段,只是她本身的魅惑就已经让人面红耳赤了。

    好在秦浩轩是道心极为坚定的那种,若是普通人早就喷着鼻血上了,但秦浩轩也不能表现得太特殊啊,否则被她看出来,自己偷袭暗杀的计划就落空了。

    所以秦浩轩装出一副痴迷的样子,开始脱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