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疯癫

菲硕莫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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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山侯府位于泰康坊,此时侯府外乱的如同一锅粥。

    三十多个书生装扮的公子哥,在季元思的带领下将岚山侯府围了个水泄不通。

    读书人不多,三十五六个,问题是这些读书人身后还跟着随从,一人至少三四个,这也就说此时岚山侯府外聚集了上百号人。

    不得不说,这种事季元思还是有经验的,前段时间他就在幽王府门口这么干过。

    问题来了,为什么季元思前脚从京兆府出来,为什么后脚就能聚集这么多读书人?

    答案显而易见,早有预谋。

    京中有很多书楼、诗社、棋阁、画舍之类的去处,多聚集于读书人。

    肉分五花三层,人分三六九等,读书人也是如此。

    比如棋阁、画舍,多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儒聚集之地,衙署休沐时也偶有一些文臣邀上三五好友小聚一番。

    像是书楼、诗社,则多为年轻的读书人。

    京中大大小小的书楼、诗社足有三十余处,季元思作为太子少师府的大少爷,平日里闲暇时也会出入这种场所,不能说是知己好友无数吧,总之和许多读书人能聊上了两句,加之身份在那摆着,很多人都上赶着去舔他。

    今日一大早,季元思就去了两处诗社。

    相比九溪,季元思才是真正的演员,到了书社,那叫一个悲愤交加,那叫一个双目赤红,那叫一个嫉恶如仇,总之就是添油加醋的将九溪的事说了一遍。

    在季元思的口中,九溪是个读书人,是个有着远大志向熟读四书五经的“好孩子”,就等着科考入朝为官报效家国了,谁知竟被岚山侯府的马存仁给“看上”了,抓到抱央楼中进行没日没夜的蹂躏。

    最令人愤慨的是,儿子玩完了,爷爷接着玩,比父子齐上阵都变态,都隔辈亲了,变态程度仅次于小日子。

    读书人嘛,尤其是年轻的读书人,最是受不得激,立马引起了共鸣。

    季元思按照他姐交代的话术三言两语这么一说,整件事的性质就上升到了一个很严重的层面上,那就是马家在羞辱天下读书人!

    季元思嘛,太子少师府大少爷,老爹是京中士林领袖,振臂一挥,读书人上头了,最后约好先去京兆府状告马存仁,再去岚山侯府找马岐山给个公道!

    还是那句话,读书人就是如此,脑子热,容易上头,要是让他们自己去得罪马家,那肯定是不敢的,可人多势众,领头的又是“太子少师府”,岂能不好好闹上一番。

    其实古代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读书人,和后世许多文艺小青年很相似,敢想敢做,做了再说,就比如青春没有售价,花呗干到拉萨,许巍一首蓝莲花,差点饿死在三一八,比比皆是。

    “公道!”

    “公道!”

    “公道!”

    一声声“公道”整齐划一,几个跟着季元思的季家下人还挎着竹篮,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等一身华服老态龙钟的马岐山走出来的时候,麻爪了。

    他刚得知京兆府那边发生的事,还没想出个对策,一群读书人就给他家围了。

    一看都是读书人,还是一群表情近乎狰狞的读书人,马家人面面相觑。

    见到马岐山带着管家、管事以及一群家丁出来了,站在人群中的季元思喊上了。

    “好哇,老狗马岐山,大康京中,天子脚下,你带着一群鹰犬手持棍棒,莫不是要打我们不成!”

    马岐山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险些骂娘,自己身后倒是有不少人,可并没有人手持棍棒,这明显是激化矛盾。

    历经两朝,从一个小小的商贾变成了当朝侯爷,马岐山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自己被算计了。

    “老夫岚山侯马岐山。”

    马岐山也是大风大浪闯过来的,并没有太过慌乱,中气十足。

    “诸位休要胡闹,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倘若我岚山侯府当真作奸犯科触了康律,无论是我马家何人,老夫自会大义灭亲给天下人一个交代!”

    季元思嘿嘿一笑,冲着身旁随从打了个眼色。

    …………

    此时的齐烨与季渃嫣正走在南市之中,后面是刘旺与红袖,他俩后面是十二个衙役。

    “你的意思是说,陛下既想低调的处理贪墨官粮之事,又不想大张旗鼓。”

    齐烨侧目看了眼一身大红裙的季渃嫣:“抓还是要抓,抓的还是那些人,只是不能用贪墨管理的罪名,对吧?”

    季渃嫣一路走着,根本不老实,东瞧瞧西看看,哪里像个大家闺秀。

    “不错,陛下是要他们获罪或是身死族灭,不要去想贪墨官粮啦。”

    齐烨苦笑连连。

    既抓,还要编个莫须有的罪名,总不能说人家寻衅滋…说人家走路先迈左脚吧?

    “你还没有说你弟去岚山侯府干什么去了。”

    “都说了捉马岐山去了。”

    “怎么捉?”

    “去了就捉。”

    “哦。”

    齐烨摸了摸鼻子,云里雾里。

    刚刚在京兆府公堂的时候,季渃嫣和他大致说了一下“计划”。

    计划简单明了,抓人,以除了贪墨官粮以外的罪名抓人。

    不打着贪墨官粮的由头抓人,看似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与官粮无关,那么就和游飞鸾无关,更与太子少师府无关。

    问题是不以贪墨官粮的罪名,如何抓人?

    齐烨懂了,也没完全懂。

    季渃嫣说带着十二个衙役去岚山侯府抓人就好,至于其他的,没说,说是说了齐烨也理解不了。

    齐烨很奇怪,询问季渃嫣为何如此笃定自己理解不了。

    季渃嫣给出的答案无懈可击,如果能理解的话,齐烨早就这么干了,为何要拖延到现在。

    齐烨很不喜欢这种感觉,被别人牵着鼻子的感觉。

    他承认,季渃嫣很聪明,拥有寻常女子没有的智慧与果断,不,包括男子,应该是说拥有大部分人没有的智慧与果断。

    集美貌、智慧、大长腿于一身的女人,齐烨觉得自己驾驭不了,只有真正的屌丝才会自以为是凭借纯爱战士的人设可以打动这种女人。

    齐烨收回了注视季渃嫣的目光,心中有了决定,现在自己暂时是与太子少师府同乘一条船了,自己也算是与季渃嫣“共事”了。

    如果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能够证明季渃嫣拥有比着极为高超的手段与智慧,他齐烨绝对会敬而远之。

    当然,齐烨也有自知之明,这种女人岂会看得上自己,如果自认为对方看上了自己,那么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已经中套了,被利用而不自知。

    这世界上一共有三种人很惨。

    一种是舔狗,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贷款还了七八年。

    还有一种是恋爱脑,眼里只有心上人,吃饭只配和狗做一桌。

    最后一种最惨,那就是既能舔,又舔不到,舔不到吧,还总对人家念念不忘,闹到最后,连蝙蝠侠都不想抓了他,只求他在马戏团里好好找个班上,再不济去麦当劳外面站站岗也行。

    齐烨做人历来是有宗旨的,自己可以拥有屌丝身份,色批的气质,哪怕为了占便宜当当舔狗,但是,绝对不当小丑,永远不!

    没有任何损失的齐烨及时止损了,只顾向前赶路,不再看季渃嫣的面容或是两条大长腿,如同进入了贤者模式。

    季渃嫣并没有注意到了齐烨的“异常”,笑吟吟的问道:“你怎么不问了,就不好奇如何捉到马岐山吗?”

    齐烨刚要说开口,一名巡街武卒匆匆跑来,惊慌失措。

    “大人,大人出事了,岚山侯府打人了,打了数十个手无寸铁的读书人,可谓是惨绝人寰丧心病狂!”

    “他疯了,殴打数十个读书人?”齐烨瞠目结舌:“难道他也有个在西关当大帅的爹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