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初见_1

缪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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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乔菲

    四月,法文专业全国会考刚刚结束,我们都在等成绩。

    阳光很好,是明媚的春天。

    从图书馆巨大明亮的窗子望向外面,看得见远处碧蓝的海水,在春风中涨高的海面,张开翅膀的大海鸥,诱惑人偷懒。

    我坐在图书馆里,背书背得有些疲劳,随手翻翻字典,这是个老习惯了。看到的一个单词是,fatalité,阴性名词,宿命,命运,厄运。

    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是小丹,住我上铺的姐妹。我跟着她走出阅览室,小丹对我说,你怎么还坐在这里?报告会马上就开始了,快收拾东西跟我走啊。

    我一愣,这才想起来,今天下午系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报告会,是从巴黎三大口译员培训基地留学回来的学长做报告,一定是被午后的太阳晒迷糊了,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我赶快收拾了书本,跟小丹往法语系的报告厅跑。

    做报告的程家阳,在我们这个全国第一的外语学院也是鼎鼎大名。他现在身为外交部高官的父母亲,从业的最初都是本校毕业的高级翻译,父亲法文,母亲英文,程家阳从小就生活在三种语言的环境里。在关于程家阳的传奇里,除了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还有他的聪明、勤奋、谦虚和刻苦,可惜此人在我们入学的时候已经远赴巴黎三大留学了。老师们在课堂上说起他,女生们便托腮冥想,男生们就不服气地说,老师,那些是老掌故了,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啊。

    我跟小丹到的时候,报告厅里人挤得已经里三层外三层了。更让我气愤的是,本来我们法语系的同学位置都不够用,居然还有很多外系的学生。住我们对面的英语系的女生居然全寝驾到,我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她们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群花痴!

    远远听见微渺的声音喊我跟小丹的名字,人缝之中,我看见室友波波在报告厅的另一侧喊我们过去。好兄弟,她在众多的不齿和白眼中给我们占了座。可是这里的人比二食堂的丸子馅攒得还紧,我们怎么过得去?

    报告尚未开始,我顾不得许多,拉着小丹跳上一排桌子,在高处强行通过,其他人发出“啊,嘘,嗤,哼……”等各种声音表示鄙夷。我是学语言的人,我知道,语言的丰富,全都仰仗我们伟大祖国幅员辽阔,来自祖国各地的外语精英,同时带来家乡的语言精华。

    此路艰难,又颇漫长,行至途中,噪声消失,安静,很安静,然后掌声雷动。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做报告的“明星”,让大家翘首期待的程家阳到了。同时,在这个阶梯形的报告厅里,我跟小丹两个,在足够引起注目的高度上,低头,猫腰,几乎是在匍匐前进着。

    我们快走几步,最后几乎扑在屏气敛声的波波身上。我赶快坐下来,捋捋头发,整理衣服,气沉丹田,稳定心绪,然后充满信仰地睁开眼睛,看“明星”。

    原来这就是程家阳。

    我在心里也勾勒过他的形象,谦谦的君子,智慧的学者,老成的文人,或是俊俏的书生。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站在讲台前的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高,瘦,身上很随意地穿着质地柔软的白衣黑裤,却很有玉树临风的味道。一张脸孔很白,我离得远,看不太清他的五官,却只见一双眼,黑得发亮,微微露出笑意。他有过耳的黑色鬈发,这样的他,多多少少有一些阴柔的气质。

    我像这个报告厅里大部分的女生一样,眼不愿眨了,心飘得远了。

    然后听见他说:“我说中文,还是法文?”

    声音低沉而清冷,像是深潭中的水。

    我听见有人喃喃地说:“随你的便,小哥哥。”声音低迷,意识不良。

    我,是第一次见到程家阳的乔菲。

    那次报告会,在外系军团的要求下,程家阳到底用汉语做了报告。他介绍了在巴黎三大的留学经历,超强度的课程、考试,课外的礼仪培训、外交技巧,还有在布鲁塞尔和斯特拉斯堡几次大型会议同声传译的实习。接下来的环节,是同学自由提问。刚开始还是规规矩矩地提出一些关于巴黎三大课程设置、留学途径、翻译技巧等问题,可是不久,在一些花痴的引导下,就变了路子。她们居心叵测地从巴黎的生活入手,又问起风土人情这些旅游节目上都嚼烂了的话题。终于在起哄声中,不知谁在人浪里叫出来:“那学长你有没有抓住机会,找一个法国女郎当情人?!”我觉得真是生气,却又好奇得要死,心想,程家阳,你可千万不要不回答。

    程家阳笑了笑,话筒交到另一只手上,手指修长。

    他终于用法语说:“如果我说没有,是不是太对不起花都?”

    大家“哄”地一下又议论了起来,身边学西班牙语的丫头问:“他说什么?他说什么?”

    我看着这好事者,没好气地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之后我想一想,程家阳,是出身高贵、气质优雅、白雪青葱一样的男子,真是让人向往。

    我这样想起他的时候,正坐在一面大镜子前,化妆。

    脸孔涂得雪白,眉毛画得修长,在小小的脸孔上,几乎飞入鬓角,嘴唇上抹着鲜艳的红,因而显得头发乌黑得几乎发青,头发被高高地竖起,露出颈子——外国人喜欢这样的东方女子。

    换上金色的裙子,紧紧包裹住年轻的身体。对着镜子,笑一笑,又笑一笑,样子妩媚。

    推开门,便见灯红酒绿,浮光掠影。

    这里是城中最红火的夜总会——“倾城”,我是这里众多妖艳女郎中的一个,名叫飞飞。

    名叫“卡萨布兰卡”的包房里,有客人点陪酒的姑娘。我款款摇摆着推门进去,四五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中间有一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见我颇满意,招招手让我过去。我觉得这一天运气蛮好。我喜欢年轻的客人,斯文,不龌龊,把自己当情圣,没有太过下流的手段。

    我喜欢唱歌,喝得半醉的时候,尤其投入。学王菲,唱《流年》,学莫文蔚,唱《盛夏的果实》,都有声有色。情到浓时,微蹙眉头,有客人说,这个女孩,心里有事啊。望他一眼,不说话,有钱的男人在这一夜,眼里便有了你。我是不*过夜的,却总赚得小费满满。

    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会用九种语言说“我爱你”,曾经有越南的客人看着我,说像家里的小妹,我用越南话叫“阿哥”,满屋子的人都被我逗得笑起来。

    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有天陪着外省的地产商喝酒,没弄清对方的来历,扮斯文,结果差点被赶出包房。我赶快弥补,说:“叔叔,叔叔,我讲个笑话,好不好?

    “大象问骆驼:‘你的咪咪为什么长在背上?’骆驼说:‘我不跟*长在脸上的人说话。’大象对笑得前仰后合的蛇说:‘*长在脸上,总比脸长在*上好。’”男人笑起来,我松一口气。

    我每周有一晚的时间来“倾城”*,赚到的钱足够自己平时的开销,还可以往家里寄回一些。

    我想我不是唯一一个过这种日子的女大学生,实际上像我这种人并不算少。我觉得这样的日子还算富足,我又懂得一定的自我保护,因而没有吃过太大的亏——我的意思是,“太大”的亏。

    我养活自己,我热爱生活。

    程家阳

    我从法国回来,父亲和母亲却出访摩洛哥,哥哥的手机像往常一样不开。这巨大的屋子,来来回回,一家人总聚不齐。

    我回到学校办手续,做报告。因为我已经拿到法国的文凭,六月份之前将硕士论文交给国内的导师就可以毕业。校园别来无恙,学弟学妹对我热情高涨,我想起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也曾如此迷恋某人。

    她知不知道?

    傅明芳老师的英文精读课,在3号教学楼的402房间。我到的时候,学生不多,我便坐在后排,靠窗边的位置上。陆续有别的学生进来,好像有人认识我。女孩子们看看我,又跟同伴交头接耳,我向她们笑一笑,她们兴高采烈地喊:“程家阳学长好!”看样子不像英语系,倒像是日韩语系的人。

    我说:“嗨。”

    在上课铃响之前,明芳,傅明芳走进教室。

    她现在梳着过耳的直发,穿着淡蓝色的针织衫和米色的长裤——非常适合她的颜色和款式,更显得身材苗条。她用英文问她的学生:“你们看完《老人与海》了?喜欢吗?”然后,她终于看见了我。

    她下课之后,我们在学院附近的咖啡厅小坐。

    “我听学生说起你的报告会。家阳,你从来都是风云人物。书念得好吗?辛苦吗?”

    “不辛苦,我都应付得来。明芳,我的论文和毕业翻译实践,法国老师都给了A。”

    “我知道。我并不惊讶。你从小在任何集体里都是最优秀的学生。”

    “我的E-mail你从来不回。”

    “你给我发到哪个信箱里了?啊,对了。Hotmail系统调整,我忘了自己的用户名,就再不用那个了。”

    “你只给了我那个信箱。”

    明芳笑一笑,白皙的脸孔在阳光下几乎透明。

    “我也给你寄了信。”

    “我不是回了吗?”

    “是啊。我写十封,你回一封,内容还长不过明信片。”

    “算了,家阳。你好像又成了小孩子,我是怕你功课太重啊。现在不是好了,你回来了,我们能经常见面。对了,你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听我爸爸说,你爸爸已经给你安排到外交部的高翻局了?”

    “否则我能去哪里?除了做翻译,别的事情又都不会。”

    我在巴黎两年,因为课业繁重,实习太忙,中间不曾回国。我给明芳发了无数电子邮件,都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两年中,我给她写了十封厚厚的信,她在去年圣诞,回复我一封,叮嘱我认真念书,注意身体,长不过两百余字。

    她不是不知道我的心意,只是如此吝啬。

    不过,好在,我回来这里,而明芳,她也在这里。我此刻面对她,忘了之前的委屈,心里有柔软的情绪,看见她放在桌上的手,我轻轻按在上面。

    “明芳。”

    “啊?”

    “明芳。”

    “啊?”

    “就是想喊你。”

    她微微笑,真是漂亮。

    “家阳,今天去我家吃晚饭吧。”

    “好啊。”

    我的父亲与明芳的父亲是当年出国留学时的同窗,乘同一班飞机,坐同一艘轮船,租同一家人的房子,后来回了国,我父亲留在外交部,明芳的父亲去了教育部。青年时代的友谊维系了一生,又一直到我、哥哥与明芳这一辈。

    知道我来,明芳的妈妈特意让保姆做了我从小喜欢吃的西芹和红烧鲫鱼。她的爸爸在外地调研,可是我想,至少明芳的妈妈不像我妈那样忙碌,比起我家,这里让人倍感温馨。

    饭菜香甜,我吃了很多。

    明芳的妈妈知道家里现在只有我自己和保姆,就让我干脆天天来这里吃饭,我说好啊,看看明芳,她此时正从饭厅出去接电话。不知道是同谁,聊得颇久,我听见她在阳台上隐隐的温柔笑声。

    八点多钟的时候,我告辞。

    明芳送我下楼,叮嘱我小心开车,我将要启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敲我的车窗:“对了,我忘了告诉你,家阳,我快要结婚了。”

    四月,春天的夜晚,应该是暖风习习。我也没有喝酒啊,为什么觉得冷,觉得握紧了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我的第一个反应,便是大声地问她:“你怎么了?你为什么要结婚?怎么回事?你才多大?”

    “什么怎么回事,”她依然微笑,“你忘了,我比你大四岁,已经二十九了,难道还不结婚吗?”

    “我,我要走了……”

    我迅速地发动车子,我看见明芳闪了一下。

    我开得飞快,脑袋里一片空白。

    都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我呆呆地坐在黑暗的书房里。

    明芳说,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要结婚了。她费尽心机地轻描淡写。我但愿自己刚才做得不是十分明显,但愿下次再面对她的时候,能够泰然处之,否则就辜负了明芳的良苦用心。

    可是,我只觉得心脏钝钝地疼痛,总得有一个办法止痛吧。

    我回到自己房间,在酒橱的深处摸出一小包特制的香烟,棕色的烟纸,修长如艳女的手指,我点上一支,深吸一口,口腔,内脏,还有大脑便浸淫在这香醇的烟雾里,疼痛仿佛消失了。

    仿佛回到从前,不可回的从前,明芳抚弄我的头发,温润的唇印在我的额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