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恶战

赤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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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随生下来二十多年,就从来没有骑过马。他本是武陵郡南部的蛮夷,惯于在山泽间纵横,有时候为赶远路,也勉强骑骑驴子,但战马对于江南地区,尤其是这些蛮子来说,彻底是奢侈品,有钱也没处买去,而且就算买来也养不活。

    但自从就任了营督之后,裴该便勒令他学习骑术。理由也很简单,一则身为军将,处于阵列之中,只有骑在马背上,才能视野开阔,更方便把握战局;二则也方便士卒们看清你的身影,容易接受指挥,心里也有主心骨啊。所以为将者岂可不会骑马?即便不要求你驰骋冲阵,起码阵中调动,得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吧。

    对于裴该所说的这些理由,甄随即便惯于找借口躲懒,却也无可辩驳,最终只好耍赖,说:“末将从未骑过马,恐不易学。且……我是蛮夷,腿短,天生骑不得马。”裴该朝他一瞪眼,说分明胡扯,你跟在我马屁股后面撒丫子追赶的时候,可是惯常炫耀自己腿长擅奔的,怎么一让你骑马,就说自己腿短了?咱们要不要取尺子来量一下啊?

    随即又安慰甄随,说骑术难精但易学,我也是花了不到两个月的功夫,便即学得似模似样了。而且我学骑术的时候还没有马镫,如今既然“发明”了马镫,那学会就更容易啦——“也予汝两个月,若是学不会骑马,便罢了营督之职,赶汝去做陆衍的护卫!”

    倘若只说罢免营督之职,不使将兵,还回来做自家部曲,甄随说不定打蛇随棍上,就真的答应了,但说要把他置于原本的部下的陆衍之下,甄随当即大感不忿。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去学骑术。

    甄随表面粗豪不文,其实是很机灵的一个人,只花了短短数日的时间,便能踞于马背,不至于滑落下来;又花几天,竟然能够催马小跑。终究他擅长格斗,而驭术与技击之间,也颇有共通之处。

    尤其是马镫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马镫在骑兵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种划时代的发明,但是一般人在认知中存在着两大误区。误区之一,是过于夸大马镫的作用,认为在马镫发明以前,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大规模的骑兵编制,就算有,也都只是骑马步兵而已,临阵必须下马作战,在马上是根本无法挥舞兵器的。这当然是扯淡,无数史书都能够搬出来打脸:早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西亚地区就有骑兵驰骋的记载,而在中国,秦穆公时代就已经有了“畴骑”——还不算史无可载的西北羌戎。

    第二个误区,是把马镫的范畴扩大化,从而人为地提前马镫产生的时期。地下考古发掘出的最早的马镫实物,是出现在辽宁北票西官营子的北燕冯素弗墓中,按理来说,真正的发明期应该比此为早,但在没有可靠依据的前提下,不大可能超出太多,比如提前到西晋,甚至两汉。

    最早在西汉的陶俑上,就似乎已有马镫的痕迹,但其实这并做不得数,因为一般都是单边镫,很可能是用来方便上下马的软镫。软镫是很难在骑马过程中踩踏,以稳定重心的——即便是双镫——而且一旦坠马,被缠住拖死的危险系数太大,所以踩着软镫上马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必然提腿脱镫了。

    只有硬镫——木质或金属质——才能够作为挥舞兵器和投射弓箭的稳定平台,但单镫依然没用,而且只有傻瓜才会在单腿踩镫觉得有效后,不会再在另一边也坠一个。目前出土的汉代陶俑都制作得很粗糙,无法判定是否有双镫,并且骑士的脚是否稳稳地踩踏在镫里。

    故此在裴该认为,很可能最早发明马镫的是汉魏之际的北方游牧民族,比方说鲜卑,并且随着“五胡乱华”而传入中原,很快普及开来。不过穿来此世后,他却并没有在中原发现马镫的痕迹——可能是没发明出来,也可能是还没能从草原上传过来,终究这年月鲜卑人不如匈奴、氐、羯,尚未深入黄河流域。

    故此他就抢先在中原地区“发明”出了木质马镫,用来装备自家骑兵。原本还曾想要传给祖逖,只可惜祖士稚瞟了一眼,并没有太当一回事儿,裴该也就不好意思上赶着献宝了。因为马镫对于真正骑术精湛之人来说,其实提升作用并不很大,只有对裴该和甄随这种二把刀,才能够产生脱胎换骨的效果。

    打个比方来说,骑术顶天了一百,那么祖逖是九十九,就算马镫能加值二十,在祖逖看来,这加一点的玩意儿有没有关系不大啊。但对于骑术六十的裴该和仅仅四十的甄随就不同了,甄随靠着这件逆天法宝,骑术竟然能够瞬间及格!

    中原地区大多数平民百姓,半路出家,即便再怎么勤练马术,也肯定没法和打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相提并论,那么马镫的作用也便能够极大凸显出来了。虽说马镫很可能是游牧民族的发明,但它真正加强的是农耕民族,使得农耕民族有机会组建起相当数量和质量的骑兵队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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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随跨马上了前线,当即率领“劫火”三营先发,随着擂鼓的节奏,数个方阵齐步而前,紧迫敌阵。荆州兵以弓箭拦阻,徐州军也射箭反击——弓箭手就排列在步兵方阵之后,同样随着鼓声,齐走五步,然后拉弓投射,收弓后再走五步,再射,如此循环往复,渐行渐前。

    反正距离还很遥远,不必要特意瞄准目标,只需按照大致方位、角度,朝空中射箭就成了,箭矢自然会循着抛物线落入敌阵之中。

    荆州兵弓箭不多,射得是稀稀拉拉的,对徐州步兵方阵造成的伤害很小。虽然偶有数人中箭,但若是轻伤,都不敢停,依然奋勇向前;若是重伤,或者射中腿脚,难以前进,那就按照操典的规定,暂且蹲伏于地,等待后面的士卒上来补位。方阵严整,大有一往无前之势。

    裴该这些兵确实还没有经历过什么苦战,但就这么点点伤损,完全不可能动摇将兵的心志。队列训练也在这会儿发挥出功效来了,士卒们几乎出于本能地按照鼓点列队而前,不会因为身旁有袍泽倒下,便即惊惶错步。

    要知道队列训练的时候,冒着箭雨前行,那也是一大重要项目。虽说训练时候都是发的无簇之箭,不大会伤着人,而且因为箭支头轻脚重,往往轻飘飘的,不知道会掉到什么地方去,但终究那时候数千箭齐发,天空中乌压压一片,瞧着就挺吓人啊,比如今荆州兵的箭雨要密集多了。大场面都见惯了,还在乎这些小花样吗?

    徐州兵阵列丝毫不乱,倒引发荆州阵中一片恐慌——他们就没见过这样的队伍啊。当即前两排的就不由自主往后缩,后几排不知轻重,仍然端立原地,阵势随即开始动摇……

    要说荆州兵的中坚力量,那也是追随杜曾作乱,四处攻掠达数年之久的老兵了,说不上百战精锐,但论胆量、战技,恐怕都不是徐州新兵所可比拟的。但问题是按照这年月惯常的部队组织度来说,军法并不严明——走一路抢一路的士卒,怎么可能用严令来加以约束?所以越是老兵,后面越要加上“油子”二字,保命之心比奋战之意更为炽烈。

    而且越是老兵油子,越是见多识广,见到徐州兵冒着箭矢而前,阵列丝毫不乱,就知道自己今天撞见强敌了——不是强在装具、武器精良上面;若是小孩子手持利刃,大人毫无可惧,相反还会琢磨着尽快宰了那孩子,把好东西全都抢过来装备自己吧。因而眼见得徐州方阵即将近身,荆州兵的前军就开始骚动起来。

    杜曾严令前线各将吏稳守阵线,下令后退一步者,必斩不饶!几刀下去,举起几颗人头来,这才勉强算是稳住了阵脚。但随即徐州兵也杀到面前了,长矛如林,中杂刀盾兵贴近防护,有如一只披甲的刺猬一般,直接就撞进了荆州阵中。

    金铁交磕声当即响彻四野,嘶喊惨叫声也随之越来越密。徐州兵的前阵多为披甲之卒,那些硬皮甲防护范围很窄,也就仅仅前胸而已,胳膊腿还都露着;防护力也较弱,百步之外的流矢或许难以射穿,百步以内直射或者投射,就有很大可能性透甲而入;至于枪矛捅刺,皮甲是基本上防不住的,刀斧劈砍,倒有一定几率可以减轻伤害。

    但问题对面荆州军的步兵当中,披甲者还不到五分之一,不必要真的动手,即便正面相对,荆州兵就自然会心生怯意啊。

    裴该不实际养兵的时候,总难免轻看军费开销,觉得冷兵器时代嘛,养兵的大头都应该花在饭费上,正经装备不必每日提供新的,这一平摊,又能费得几何?石勒胜兵十万,裴该是研究过他军中“匠器营”账本的,感觉总额也没有多可怕嘛。

    但等实际养兵、练兵,才知道打仗果然是费钱的买卖。石勒军中除少数精锐外,大多数士卒的武器装备都是自筹,将吏根本不管,所以装具普遍很差,锈箭钝矛比比皆是——大家伙儿都盼望着可以到战场上去抢敌人的好兵器和铠甲来用。非止石勒军,其实这也是当时绝大多数军队的常态。

    乱世之中,人命不值钱,死了可以再找地方拉伕;相比之下,装具可是笔大开销,怎可能让普通士卒用好物?

    裴该在徐州兵,尤其是那一万战兵的装具上,抛掷了无数金钱,若非夺占了铁矿,更有铜矿铸钱牟取暴利,估计装备也跟眼前的荆州兵不会差得太多。但是他能够保证人手一柄锋锐的长矛或者利刀,却不能保证人手一领皮甲——制甲费料又费工,简直比制弓也差不到哪里去……

    无奈之下,只能优先保证前阵的所谓“选锋”了。

    正经搏杀之时,这些披甲“选锋”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即便他们的战技和经验不如当面很多荆州老卒,但仗着装具精良,也很快便将荆州兵的阵列撕开了数处。因为在大军鏖战之际,个人战技真的不是很重要,即便你有通天彻地之能,力敌百人之勇,一旦矛刺入肉,刀劈入骨,伤到了敌人,都难免会产生短暂的“硬直”时间,很容易被他敌趁虚而入。这就需要你身边的袍泽帮忙分担一部分防护功能,而同时你也必须要在袍泽伤敌时,帮他挡住来袭之兵。战阵的作用由此便得以发挥,所以说千人作战和百人械斗,所必须的技能点完全不同。

    战场之上,阵列越完整,则战斗力越强,阵列一旦散乱,导致各自为战,战斗力将会直线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