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希望

彼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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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上次张睿被王世杰深夜奔袭百里相救,她心中就一直磨灭不掉王世杰的影子,这次任务本来没她什么事儿,但她坚决要求来见见王世杰,也不知是处于感激还是其它什么因素,总之她来了。

    “呦呦呦,这还没开始喝呢,咱们这队花开始心疼王教官啦,今天王教官有队花相助,看来战斗力能更上一个层次啊。”雷鹏开始起哄。

    王世杰倒是处之淡然,部队里就这样,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儿永远都是令人兴奋不已的话题,末世王世杰的战斗们也喜欢这样起哄。张睿毕竟是个女人,脸上有点挂不住,刚想出言反击,王世杰却道:“这叫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可见你平时多招人厌。”

    “行!你们俩一唱一和的欺负我是吧,兄弟们,搞起!”雷鹏开始用起了群攻策略。

    接下来好一番劝酒词、祝酒歌,为了能让王世杰多喝酒,这帮特种兵们使出浑身解数,短短半个小时,十桶白酒就喝下去了五桶,光是王世杰一个人就喝下去二十五斤。

    张睿倒是只跟王世杰碰了一碗,剩下的时间都是趁着喝酒的间隙不停的给王世杰弄菜倒水,希望能帮王世杰压压酒,但她不知道的是,王世杰这二十五斤下去才刚刚喝出点兴奋的感觉。

    自打王世杰离开了猎人中队,很久都没有如此畅快过,闲来无事三五战友聚在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若不是有更加沉重的担子加身,王世杰可能就会留在猎人中队了。此番重聚,王世杰也喝的兴起,也不管这帮人都已经酒量不支,开始对他们发起了一轮又一轮的“进攻”。

    喝过酒的都知道,喝酒到了一定量整个人就“嗨”起来了,对于别人的敬酒是来者不拒,所以王世杰往往端起酒碗递给一个人,那人就必然一饮而尽。

    夜深了,酒喝完了,满桌的菜肴却没吃多少,雷鹏早就喝趴下了,他手下那帮人也没有一个能逃的掉,钻桌子的钻桌子,搂凳子的搂凳子,没有一个还清醒着的。连王世杰都喝到最后都头重脚轻,意识模糊。

    一桌人只有一个还保持清醒,那就是张睿,她也没管雷鹏那群人的死活,只是扶着王世杰去往了早就安排好的住处,把他扶到了床边躺下,准备了一大茶缸的热水放在桌子上,又弄了一盆温水沾湿毛巾,细心给王世杰擦去脸上的风尘。看着熟睡中王世杰那张俊朗的脸,张睿瞧了好久,慢慢的,慢慢的把自己的唇向王世杰的唇上印去。

    就在张睿的脸距离王世杰还有不到五公分的时候,王世杰忽然一声咳嗽,迷糊的来了一句,“来,我陪你再干一碗。”

    这个动静把张睿吓得犹如受惊的小鹿,忙不迭的起身跑出了王世杰的房间,连门都忘了关。等到张睿离开后,王世杰让在床上睁开双眼,一双眼睛之中已经凝聚了不少神采,比起刚才充满醉意的样子清醒了不少。

    对,他刚才是故意通过那种方式来阻止张睿要做的事,他到现在还没有理清怎么去对待方晓雅和黛丽丝二人,这情债是不怎么敢再去背负了,或许张睿只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表达救命之恩,不过王世杰也不敢冒险。

    起身关上了房门,王世杰回身呼呼大睡,他虽然清醒了一些,但体内的寄存那么多的酒精要完全分解完毕,还需要一段时间。

    回到房间的张睿则是满脸通红,坐在自己的床上好一会儿也没有平复自己的心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想要亲王教官,难道我喜欢上他了?就算喜欢他也不能这么主动啊,太不要脸了!但是他真的好有男人味儿,看来我真的有点喜欢他……”

    张睿陷入到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所有女孩儿其实都一样,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容易胡思乱想,就连“霸王花”也不例外,这是女人的生物特性。

    天色蒙蒙亮,部队的农场吹起了起床号,餐厅那帮家伙虽说是宿醉,但对军营的号声反应还是很敏感的,一个个迷迷糊糊的扶桌子、扶凳子起来了。

    昨夜马劲夫喝的不算多,所以清醒点的最快,顺手扶起了自己的分队长雷鹏,看了看周围战友的“惨状”,苦笑着说:“队长,咱们昨天晚上被王教官一个人给喝的全军覆没了。”

    雷鹏晃了晃脑袋,首先就看见了被喝空的十个大桶,又看看东倒西歪的一众队员,一拍桌子,大声道:“我今天给咱们分队立个规矩,今后咱们分队永远不许跟王教官拼酒,下次要是再冲动,我就全副武装跑一百公里!!”

    其余队员们一个个爬起来,纷纷开始埋怨雷鹏。其实一开始他们就不同意跟王世杰拼酒,上次在魔都训练基地时,这帮人都见识过王世杰的酒神风采,上次几十个人都没有喝翻王世杰,这次十几个人就想报仇,不是异想天开吗。结果雷鹏就讥讽他们怂,还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这次拿的酒绝对牛,只要速战速决,一定能喝翻王世杰。可惜,理想是丰满的,事实是骨干的,他们再一次的全军覆没,而且还是在兄弟部队的农场里,这要是传出去,他们估计要没脸见人了。

    他们前天来的时候,驻扎在农场的连长招待他们,十几个人跟一个连的战士拼酒都不落下风,被这里的战士惊为神人,那骄傲,那风采,那洋洋得意就甭提了,可惜好景不长,一天之后,这帮被当地战士惊为神人的家伙们就被“酒神”王世杰给团灭了。

    一帮人从小餐厅走出来,正巧看见王世杰正在农场上跟骑着马的张睿赛跑,一个个马上忘记了刚才的沮丧,冲过去给张睿加油打气。

    王世杰也是闲极无聊,早晨五点多就醒了,就想在农场溜达溜达,结果碰见了张睿起来洗漱,二人没事儿做,张睿好奇王世杰的速度能有多快,就有了这一出人马赛跑的场面。

    世界上最快的马时速也不过是70公里/小时,况且农场的马多数是用来劳作的,根本跑不了那么快,能达到50公里就撑死了,这种速度对于王世杰来说没有丝毫的难度,如果换成是一头猎豹的话,短距离竞速还能比比看。

    那边比赛的王世杰和张睿一听有人起哄,都停了下来,张睿骑着马来到雷鹏这帮人身前,面带鄙夷的说道:“还好意思起哄,昨天晚上一个个都醉的不省人事的,丢人。”

    这话一说,一帮人又垂头丧气,王世杰也小跑着过来,说道:“你们醒啦?刚刚有人过来通知,早饭已经好了,咱们吃完饭赶紧干正事儿吧,我这边赶时间呢。”

    王世杰嘴里的正事就是进入沙漠,这件事儿目前只有雷鹏一个人知道,所以吃早饭的时候,雷鹏把王世杰叫到一边,“你真的要一个人进沙漠?”

    “嗯!”

    “你会开‘黑鹰’?”雷鹏问道。

    王世杰道:“废话,我不会开我敢提这样的要求吗?”

    “那行,周大哥给我交代了,说你的事儿好像很急,你自己悠着点就是了,你有卫星电话,一旦有什么紧急的状况立刻通知我,我这次来也带了一部卫星电话,等下把号码给你,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背囊,里面东西很全,食物、饮水、武器、药物和应急充电电瓶都有,还有备用的两桶航空煤油应该已经装机了,背囊我等下给你扔到直升机上。”

    二人一阵商议,飞快的吃完早饭,雷鹏带着自己的队员登上了直升机,驾驶员是王世杰,副驾驶和机师都是马劲夫,原先的机组成员不参与此次任务,他们会在中午的时候返回蓉城,等直升机用完了,由周志国安排人把直升机还回去。

    张睿不能参与此次任务,她之所以跑来就是为了见见王世杰,目的已经达到,她也会在中午离开。

    王世杰真的会驾驶直升机吗?不会,但他有S-PAD,带上耳麦之后,他按照S-PAD的提示开始有模有样的操控直升机,除了有点生疏外,身为副驾驶的马劲夫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尤其是直升机上天后,S-PAD接管直升机后,飞的更加平稳。

    飞了半个小时,就达到了雷鹏提前准备宿营的地点,这个营地有一辆油罐车、三辆大卡车和两个大军用帐篷,同时,还有‘猎刀’分队另外三名士兵看守,卡车里的物资可以保障‘猎刀’分队这帮人毫无压力的在沙漠边缘生存一个月。

    直升机落在营地后,马劲夫按照王世杰的吩咐利索的开始给直升机加油。趁着这会儿功夫,王世杰把早已经准备好的两个木盒子交给雷鹏,说道:“这是我送给你和周大哥的礼物,希望你们会喜欢。”

    雷鹏直接就打开了其中一个,惊道:“嚯,这么长的狼牙?那只狼得多大?你在哪儿杀的?”

    “前不久在阿拉套山脉碰到一只狼王,比普通的狼大了一倍。原本是想打磨好后送你们的,但时间上来不及,所以就提前送你们。”

    “没关系,要的就是粗狂的风格,说起来这么大的狼王,它手下得多少只狼?”雷鹏好奇的问道。

    这时,不远处的马劲夫大声喊道:“王教官,油加满了。”

    “等有机会再告诉你吧,我先走了。”王世杰冲这雷鹏摆摆手,上了驾驶舱开始发动直升机。

    雷鹏他们都被强大的气流吹的退后很远,马劲夫好奇的问道:“队长,教官这是去哪儿?”

    “不该问的不要问。”雷鹏看着渐渐飞起的直升机,心中默默的说:“兄弟,你可一定要多保重啊。”

    直升机爬升到1500米后,王世杰从作战服里掏出了S-PAD,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说道:“S-PAD,运行智能模式,标记出此次目的地坐标,投影模拟地图,计算到达长度及到达时间,运行磁吸附功能固定S-PAD机身。”

    S-PAD金属表面红光一闪,变为了显示屏,紧接着驾驶舱一阵彩光闪过,精卫出现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仍旧是那身宫装。王世杰面前的挡风玻璃上出现了一幅虚拟地图,其中一个三角形的红点正在闪烁,一个圆形的红点在远处,精卫说道:“王世杰上尉,三角标代表我们当前位置,圆点代表目的地位置,目前我们距离目的地坐标有二百七十五点三公里,按目前直升机速度,预计飞行一小时十三分钟后,到达目的地坐标。”

    直升机发出震耳的轰鸣朝着一望无垠的沙海深处飞去,王世杰将去为黛丽丝的生命寻求最后一丝生机,王世杰究竟能不能顺利的找到地外文明飞行器?飞行器中又会出现什么意料不到的状况?一切尽在第三卷“惕龙无咎”。

    【本卷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