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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分明是刁难!”萧晴还是看不下去了,她站了出来对王鹏说:“这个时间大家都在打卡上班,谁会有空来这里听人唱歌,就算是要考验,也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啊!”萧晴很不服气王鹏提出来的问题。
但王鹏自己可是不会这么觉得的,他反而引以自豪的说:“就是这样才更能体验出他的专业水平啊,怎么?小子,你敢迎战吗?”王鹏的话中充满了挑衅的味道。
“有何不敢?”吴华说的很霸气,这种非常自信的语气倒是让王鹏吓了一跳,只见吴华很自信的从背后拿出一个大包,包里面放着的,正是那把白色的吉他。
萧晴看到那把白色吉他的时候,眉眼迷到了一块儿,似乎是被吴华的自信传染了,她也对吴华的能力深信不疑。
“那开始吧。”王鹏很没有底气的说了一句,他倒想看看,这个臭小子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厉害。
吴华在脑中疯狂回忆着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就是那种被人们广泛弹唱,容易吸引人的,吴华很快想到当时一首比较火的歌,是1987年由邓丽君演唱的一首歌曲,虽然这首歌已经过去十年的时间,但是人们对这首歌的火热程度丝毫不亚于它刚刚发行的时候,吴华也曾钟爱这首歌,还亲自弹唱给自己前世的妻子听。
这首歌有一个很专情的名字,叫做——我只在乎你。
吴华将吉他背在身上,一只手慢慢的抚弄琴弦,另外一只手拨动和弦,动人的音乐立刻在广场慢慢散开,前奏很快吸了部分人的关注,没有让人们失望的是,吴华的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很快也在广场上响起。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
人生是否要珍惜
也许认识某一人
过着平凡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
也有爱情甜如蜜
任时光匆匆流去
我只在乎你
……
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这几句歌词,萧晴总觉得像是在说自己,原来不知不觉间,她对吴华的爱意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曾经听这首歌的时候,她还在想,未来会不会也有一个这样的人,值得自己用生命去在乎,但在现实中,当她真的遇到的时候,才发现是这么苦涩不堪。
当音乐慢慢落入尾声,空气中安静的像是一粒尘沙掉到地上都能听到的时候,吴华才发现原来广场上已经围绕着这么多人,这些人难道都不用上班么?吴华想。
《我只在乎你》是一首穿透时空的歌曲,总能深深地温暖和打动人心,让所有听过的人都被这种醉人柔情所征服。任时光匆匆流去,记忆里依然是那张甜美的笑脸和完美的歌喉。这样一首经典的抒情歌曲,意思和日文歌词几乎一样,可说保持了原味,却又琅琅上口。邓丽君生前也曾表示自己唱过无数歌曲,但这是最钟爱的作品之一。
这首歌也是邓丽君准备退出歌坛做回自己的宣言,可惜因为表达得隐晦而没受到应有的关注。歌曲里的那个你,虽然从表面上看是那个心爱的他,但实际上却是歌迷。一首简单的情歌,却能赋予它不同的内涵,同时又不减情歌魅力半分,这其实也正是邓丽君的魅力。
但是现在吴华完整无缺的将这首歌的魅力重现在大众眼前,不仅仅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就连最开始一直在刁难他的王鹏王大经纪人,也不知道因为听这首歌而想起了自己的初恋还是怎么了,竟然在偷偷的抹眼泪。
广场上传来了热烈的鼓掌声,吴华从地上站了起来,抱着自己的吉他朝着广场上的人们深深鞠了一躬,为了朝大家表达感谢,广场上的人们好像真的忘记还有上班这回事,都对吴华的歌喉赞不绝口,人们并没有发现,在他们身后的那座大厦里,二十三楼的一个落地窗旁,还站着一个人,他正看着窗外的人们,还有那个年轻的小伙子,满意的点了点头。
“怎么样?广场上的人气都被我们聚集过来了,而且你看看你自己,都被吴华打动了吧,现在还怀疑他的能力吗?”萧晴怕王鹏不认账,所以在人群还没有散完之前,揪住王鹏就不放。
王鹏一看吴华一开口就能拥有这么多粉丝,也确实对他很服气,如果这样的人加入公司的话,对刘欢来说只能是如虎添翼。
“你还在考虑什么?还不快点安排吴华尽快跟刘欢先生见面!”萧晴有点不耐烦了,她连自己此行的目的都忘记了,已经完全倒戈到了吴华这边。
“好,我这就安排。”王鹏很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去给刘欢打电话了,没想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平静,好像没有任何的思考,就直接说,“你带他上来吧。”
王鹏疑惑的朝那栋大厦的某个地方瞥了一眼,难道刚刚的一幕他都看见了?所以刘欢才这么快就同意的?看来这小子的本事还真是大啊,竟然连刘欢都能被他折服,不过这合作究竟能不能谈成,还是得看他自己了。
“刘欢先生让我带你们上去。”王鹏挂掉电话,对吴华说。
“谢谢。”吴华礼貌的道谢,不管之前他们有什么过节,但是今后如果他真的要跟刘欢合作的话,那也少不了要跟他的经纪人打交道,所以过去的那些就让他过去了,不必放在心上,吴华从来都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
跟着王鹏一直到了二十三楼,停在了一个大大的办公室前,吴华心想,见到刘欢以后该怎么跟他谈合作的事情。
“既然是他找刘欢先生谈合作,那就让他们两个单独谈吧,我们在外面等吧。”王鹏的建议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们进去的话只会打扰到他们两个,萧晴挺到王鹏的话,觉得认识他那么久,也就这句话说得比较在理,所以乖巧的点点头,看了吴华一眼,示意他快去。
吴华对萧晴回去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推开了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
刘欢站在落地窗前,他还一直对着广场发呆,思考着什么,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办公室已经进来人了。
“刘先生,你好,打扰了。”吴华看着刘欢的背影,很有礼貌的问好。
听见声音的刘欢终于转过身来,他看着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充满朝气的样子,很难相信他竟然拥有这样的音乐天赋。
“你叫……吴华?刚刚你弹唱的歌曲我听过了,听说你找我是要谈合作的事情,说说吧,你想合作什么?”刘欢本人看起来跟传闻中一样,整个人气质很好,谦谦君子,温文尔雅,笑容很浅,让吴华没有感觉到一丁点压力。
“我这里有一首曲子,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歌手来唱,我觉得您的气质跟它特别像,所以我想把这首词曲卖给您。”吴华说的很缓慢,但是节奏分明,一来就先表明了自己的意思,自己是来推荐自己的曲和词,而且吴华并不打算将这首歌以很低的价格卖出去,相反,他对价格方面的要求很高,因为,越廉价的东西,越得不到重用。
他必须用这首歌生生的吸引住刘欢,以此来获取高价的利益,为后面的事情做出很全面的打算。
“年轻人,你办事心直口快我倒是很欣赏,但是你又是怎么确认我一定会买你的词曲呢?”刘欢挑了挑眉,依旧很温和的笑问道。
“等您听过以后,就自然见分晓了。”吴华也回以微笑,然后又拿出了自己的白色吉他,就地而坐,开始弹奏那首他弹了十年的歌曲。
歌曲的旋律吴华已经烂熟于心了,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它是横空出世的,没有人听过,除了上次赖在吴华家里萧晴偶然间听过一次意外,吴华再也没有为任何人弹奏过,就连上次萧晴听的,也是吴华即兴弹奏,没有那么认真,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吴华必须认认真真的对待,因为这关系到他今后是否真的能够在广州混下去。
吴华只是很动情的弹奏着,他没有唱,也没有将歌词告诉刘欢,但是从第一个音阶响起的时候,刘欢就已经被这首歌的旋律所吸引了,这首曲子它是有灵魂的,它能告诉听众它的故事,让所有人都为它着迷,甚至倾倒。
刘欢听着听着,突然觉得很心酸,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这首歌,让他想起了,那些漂泊无依的下岗工人。(未完待续)